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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es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Mar 1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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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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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重庆小康工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康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持续督导工作指 引》”)等相关法规规定,担任小康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3 月 17 日对公司进行了 2016 年度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 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3 月 17 日对小康股份进行了现场检查,参加 的保荐代表人为蔡诗文。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机构结合小康股份的实际情况,查阅、收集了小康 股份有关文件、资料,与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了访谈,实施了包括审核、查 证、询问等必要程序,检查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 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 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情况,并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本次现场检查报 告。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小康股份 2016 年以来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专门委 员会的会议文件,获取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 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内部机构设置及变更、内部审计制度等文件,对三
会运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并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小康股份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 行职责,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能够 被有效执行,公司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已经建立并有效执行,公司激励制度履行 程序合规、公司治理机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 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内 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构成、履行职责合规,其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 评估与事实相符,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能够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成员取得了小康股份 2016 年以来对外公开披露文件、投资者调研纪 录,并对公告文件内容及对应的合同、文件资料等进行了核查,重点对其中涉及 到三会文件、业务合同、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了查询和了解,并对其中重大事项 进行了核查、访谈。
核查意见:
根据对公司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等的检查,并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 息进行对比和分析,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小康股份上市以来到目 前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 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查看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查阅了公司主要管理层人员名单、银
行账户,重点对关联方资金往来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小康股份资产完整,人员、财 务、机构和业务独立,不存在公司依赖控股股东或资金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 重大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取得了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使用清单、专户监管协议、资金划转凭证、 银行对账单,并查阅了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对外披露文件,对公司财务人员和审 计会计师进行访谈,同时对募集资金专户的大额资金支取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小康股份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劵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1 、关联交易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小康股份 2016 年度关联交易的审议文件、各相关合同,重点 核查了重大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及内部程序,并对公司及财务人员等进行访谈。
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等内部相关制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以 及对相关人员的访谈。保荐机构认为:小康股份已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决策 机制进行了规范,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进行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要的,所签订的协
议或合同定价基础、方法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未经审批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2 、对外担保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小康股份对外披露的公开定期报告和全部担保文件,并对财务 部门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
经核查,截至现场检查之日,除已披露的信息外,小康股份上市以来到目前 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3 、对外投资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定期报告,访谈了公司董秘、证券事务代表、财务部门工 作人员,了解了公司截至目前的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等内部相关制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以 及对相关人员的访谈。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日,除已披露的信息外,小 康股份不存在其他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向小康股份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和部分业务人员了解了 2016 年以来的经营情况,查阅了公司公告等有关经营情况的内容,并从公开信息查阅 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基于行业公开材料分析了公司所在行业发展 情况。
核查意见
经与公司管理人员和部分业务人员访谈沟通及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小 康股份上市以来到目前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重要经营场所正常运转;公司 主营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本身经营情况良好, 保持了较为稳定的盈利能力。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核查情况:
无
核查意见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无
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 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小康股份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小康股份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安排保 荐机构与小康股份高管及工作人员的相关访谈以及实地调研,为保荐机构的现场 检查工作提供便利。会计师、律师等其他相关中介机构配合情况良好。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小康股份上市以来到目前在公司治理和内部 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 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方面不存在违反《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重大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炯炜 蔡诗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