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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es Group Co. Ltd. — AGM Information 2025
Apr 11,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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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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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5-050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 年4 月22 日
3. 股权登记日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A股 | 601127 | 赛力斯 | 2025/4/14 |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
提案人: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
-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 年3 月31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直接持有公司24.52% 股份的股东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在2025 年4 月11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 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 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提案的详细内容如下:经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并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现拟提名魏明德先生(简历附后)作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审核无异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自公司本
次发行的H 股股票自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或监管机构要求的更早日期起至 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津贴与第五届董事会其他独立董事一致。 按照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董事角色及职能划分,魏明德先生获委任后,将担任 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候选人本人同意。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 关联关系,具备所适用的监管规则所要求的专业性和独立性。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 年3 月31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 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4 月22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4 月22 日
至2025 年4 月2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A 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 |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 4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5 |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 6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 7 | 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 8 | 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 9 |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 √ |
| 10 | 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 √ |
| 1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12 | 关于公司发行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上市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公司发行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
√ |
| 13.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13.02 | 发行时间 | √ |
| 13.03 | 发行方式 | √ |
| 13.04 | 发行规模 | √ |
| 13.05 | 定价方式 | √ |
| 13.06 | 发行对象 | √ |
| 13.07 | 发售原则 | √ |
| 14 | 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 √ |
| 15 |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 √ |
| 16 | 关于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 |
| 17 | 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H 股 股票发行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
√ |
| 18 | 关于就公司发行H 股股票并上市修订《赛力斯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19 | 关于就公司发行H 股股票并上市修订《赛力斯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20 | 关于就公司发行H 股股票并上市修订《赛力斯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21 | 关于划分董事角色及职能的议案 | √ |
| 22 | 关于投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 任保险的议案 |
√ |
| 23 | 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 24.00 |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独立董事(1) 人 |
| 24.01 | 魏明德 | √ |
除上述议案外,会上还将听取《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3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4 为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提出的临时提案。上述议案的 相关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议案11-19
-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19、21-24
-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议案7 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4 月12 日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 年4 月22 日 召开的贵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 |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 |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4 |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5 |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6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7 | 关于增加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8 | 关于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9 |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 | |||
| 10 | 关于公司监事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 | |||
| 1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2 | 关于公司发行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上市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公司发行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
|||
| 13.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13.02 | 发行时间 | |||
| 13.03 | 发行方式 | |||
| 13.04 | 发行规模 |
| 13.05 | 定价方式 | |||
|---|---|---|---|---|
| 13.06 | 发行对象 | |||
| 13.07 | 发售原则 | |||
| 14 | 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 |||
| 15 | 关于公司发行H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 |||
| 16 | 关于H 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
| 17 | 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H 股股票发行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
|||
| 18 | 关于就公司发行H 股股票并上市修订《赛力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9 | 关于就公司发行H 股股票并上市修订《赛力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20 | 关于就公司发行H 股股票并上市修订《赛力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21 | 关于划分董事角色及职能的议案 | |||
| 22 | 关于投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 责任保险的议案 |
|||
| 23 | 关于聘请H 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
| 24.00 |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董事(1)人 | ||
| 24.01 | 魏明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魏明德先生,1967 年出生,中国香港籍,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安德资本 集团主席,亚洲绿色科技基金主席,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车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True Partner Capital Holding Limited 独立非执行董事,昇能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 执行董事。曾任瑞士银行董事总经理。魏先生亦是香港金融发展协会主席,香港 城市大学校董会主席,英国剑桥大学克莱尔学堂院士同桌人,岭南大学荣誉院士。 截至目前,魏明德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未持有本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