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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ANALYTICAL (SHANGHAI)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5
Oct 2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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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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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28
证券简称:实朴检测
公告编号:2025-068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10 月27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公司决定于2025 年11 月12 日(星期三)14:30 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根据有关规定,现将 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4、会议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11 月12 日(星期三)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11
-
月1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11 月12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11 月05 日(星期三)
-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 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1288 号34 号楼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3A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
|||
| 1.00 |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收购上海 洁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需逐项表决)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议案数:(9) |
| 3.01 |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会议事规则》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2 |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3 |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4 |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对 外投资管理制度》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5 |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6 |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7 |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8 |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9 |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上述提案分别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提案3.00需逐项表决,提案2.00、提案3.01及提案3.0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上述提案涉及关联交 易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应持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详见附件二)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 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股 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 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邮件或信函请于2025 年11 月10 日17:00 前送达或发 送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
2、登记时间:2025 年11 月10 日,9:00-11:30,14:30-17:00。
-
3、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1288 号34 号楼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
-
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鑫
电话:021-64881367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1288 号34 号楼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5、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
1、《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
2、《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228”,投票简称为“实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本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9:15—15: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 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 栏目查阅。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
-
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
(本公司)参加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 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收购上海洁壤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
√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需逐 项表决)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9) | |||
| 3.01 |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议事规则》 |
√ | |||
| 3.02 |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 |
√ | |||
| 3.03 |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 |
√ | |||
| 3.04 |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 资管理制度》 |
√ | |||
| 3.05 |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 |
√ | |||
| 3.06 |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决策制度》 |
√ | |||
| 3.07 |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 保管理制度》 |
√ | |||
| 3.08 |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制度》 |
√ | |||
| 3.09 |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 |
√ |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期间:年月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三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个人股东)/名称(法人股东)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备注
个人股东签署: 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