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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LAND SECURITIES 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2
Jul 28,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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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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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 确保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长谨慎、认真、 勤勉地履行法定职责,及时了解、检查、监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 落实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长办公会成员为公司董事长、总裁、副总裁、 财务总监、合规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监事长可以 列席会议。根据所议事项的需要,董事长可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 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二章 会议内容
第三条 董事长办公会的会议内容如下:
(一)组织传达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会议精 神等;
(二)检查、了解、监督经营管理层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公司 经营方针、计划、投资方案和经营管理中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听取经营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存在问题的 汇报,检查经营管理层履行职责情况;
(四)征求经营管理层对提交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事项的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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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的事项进行讨论;
(六)听取经营管理层有关重大事项的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1.各部门职责、年度人员编制及岗位、职务配置;
2.各部门副职(含)以上管理职务人员、首席专业技术职 务人员的录用、任职(评聘)、岗位调整等有关情况;
3.年度考核、评优及表彰等有关情况;
4.中高级人才及骨干的选拔及培养情况;
5.各部门分配、激励及约束情况;
6.各部门副职(含)以上管理职务人员、首席专业技术职 务人员的违规问责处理方案及处罚决定;员工拟适用开除的违规 问责处理方案及处罚决定;
(七)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证券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 应由董事长履职,且董事长认为应当由董事长办公会审议的其他 事项。
第三章 议事规则
第四条 董事长办公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第五条 董事长办公会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董事长认 为必要或遇重大事项时可以临时召开。
第六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董事长办公会会议的具体会务 工作,原则上应当提前 3 日发出会议通知。应参会人员因故不能 出席会议的,应于会议召开前 1 日向董事长请假。
第七条 提交董事长办公会会议审议的事项必须按照公司 规定完成相关审批程序,并于会议召开前 1 个工作日提交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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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由董事会办公室汇总报董事长审核同意后方可上会。
第八条 董事长办公会会议以现场或现场与视频相结合方式 召开为原则。特殊情况下,经董事长同意,对需董事长办公会会 议审议的事项,可以通过 OA 流程方式报董事长办公会成员审批。
第九条 董事长办公会会议有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出席方可 举行。
第十条 提交董事长办公会会议审议的事项应当经全体参 会成员充分讨论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载明会议召开的时 间、地点、主持人姓名、参会人员姓名、列席人员姓名、会议主 要议题、参会人员发言要点、会议形成的意见等。
第十一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将会议纪要报董事长签发后 通报参会人员、转发相关部门,并监督和检查落实情况。
第十二条 董事长办公会相关档案文件的保管期限为 15 年。
第十三条 出席董事长办公会会议的人员均对会议内容有 保密义务,在公司正式公布前不得擅自泄露有关信息。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