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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LAND SECURITIE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ug 1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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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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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750 股票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1-38 债券代码:114803 债券简称:20 国海03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1年 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8 月19 日发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20 国海03”或“本期债券”, 债券代码114803)。本期债券将于2021 年8 月19 日支付2020 年8 月19 日至2021 年8 月18 日期间的利息。本年付息的 债权登记日为2021 年8 月18 日,凡在2021 年8 月18 日下 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根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 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为确保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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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 1.债券名称: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

  • 公司债券(第二期)

  • 2.债券简称:20 国海03

  • 3.债券代码:114803

  • 4.发行总额:人民币12.50 亿元

  • 5.发行方式:非公开方式发行

  • 6.发行对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

  • 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且 不超过 200 名。

  • 7.存续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 年

  • 8.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4.48%

  • 9.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20 年8 月19 日

  • 起至2023 年8 月18 日止。

  • 10.计息方式及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

  • 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 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 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 11.起息日:2020 年8 月19 日

  • 12.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21 年至2023 年每

  • 年的8 月19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 息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 13.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 年8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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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交 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 14.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

  • 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 1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 16.受托管理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

  • 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8.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20 国海03”票面利率为4.48%,每手(面 值1,000 元)本期债券本次付息金额为人民币44.80 元(含 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 的利息金额为人民币35.84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 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金额为人民币44.80 元。

三、债权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下一付息期起息日 和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

  • 1.债权登记日:2021 年8 月18 日

  • 2.除息交易日:2021 年8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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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债券付息日:2021 年8 月19 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1 年8 月19 日

5.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4.48%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21 年8 月18 日(债权登记日) 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全体债券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的付息。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付 息申请,本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付息日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 券本次付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 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 统将本期债券本次付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 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 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 本次委托代理债券付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付息工作由本 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付息工作,本公司将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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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网下兑付后,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债券退出登记资 料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 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 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 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 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 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 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自2018 年11 月7 日起至2021 年11 月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 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 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因 此,对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 本期债券利息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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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 1.发行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咨询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46 号国海大厦 邮政编码:530028

咨询联系人:刘贵明

咨询电话:0771-5510626

传真电话:0771-5539055

2.受托管理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任鹏、樊英瑛

咨询电话:18938886668

传真电话:021-20639696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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