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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LAND SECURITIE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Oct 27,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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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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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2-58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概述

(1)证券公司次级债务:是指证券公司经批准向股东或其 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定向借入的清偿顺序在普通债务之后, 先于证券公司股权资本的债务。证券公司借入期限在2 年以上 (含2 年)的次级债务为长期次级债务。长期次级债务经批准可 以按一定比例计入证券公司的净资本。

(2)本次关联交易方: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投资集团)。

(3)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向广西投资集团借入6 年期4.5 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借入利率为:浮动利率,按年调整。 第一年利率为2012 年款项到帐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 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后五年利率分别为2013 年至2017 年每年款项到帐对应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以上贷 款基准利率上浮10%。

(4)次级债务合同由关联交易双方于2012 年10 月25 日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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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 (1)广西投资集团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26.04%

  • 的股份。

  •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3.公司于2012 年10 月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借入次级债务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 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关联董事张雅锋女士、管跃庆先 生、梁雄先生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 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

  • 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按照《证券公司借入次级债务规定》,本 次关联交易须经广西证监局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1.关联方名称: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主要办公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9 号广西投 资大厦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国有独资)

注册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法定代表人:管跃庆

注册资本:419,700 万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450100198229061

主营业务:为自治区建设项目筹措资金,开展经营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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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投资业务;国内商业及物资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经济技术合作。

实际控制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

2.广西投资集团成立于1988 年6 月,注册资本41.97 亿元, 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国有独资企业,是广西壮族自治 区重要的投融资主体和国有资产经营实体。电力、铝业、证券是 广西投资集团的主要产业,资产量分别占该公司2011 年末总资 产的32%、30%和21%。目前,广西投资集团参与投资建设的电力 项目总装机容量1850 万千瓦,权益装机容量702 万千瓦,已投 产电力权益装机容量564 万千瓦,是目前广西最大的地方发电集 团;氧化铝产能200 万吨/年、电解铝产能45 万吨/年,区内氧 化铝、电解铝分别占广西的31%、45%,是广西重要的经济实体。 该公司目前参控股企业98 家,全资子公司6 家,控股公司55 家 (含分公司6 家),参股公司37 家(集团直接参股企业24 家, 其中参股上市公司3 家:桂冠电力、中国铝业、中国石油),下 属企业参股13 家。

2011 年,广西投资集团实现营业收入305.45 亿元,净利润 5.1 亿元。截止2012 年9 月30 日,广西投资集团净资产为142 亿元。

3.具体关联关系的说明

广西投资集团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26.04%的股 份,公司董事长张雅锋女士任广西投资集团副总裁,公司董事管 跃庆先生任广西投资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公司董事梁雄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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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广西投资集团总法律顾问兼法律事务部总经理。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广西投资集团借入6 年期4.5 亿元人 民币次级债,借入利率为:浮动利率,按年调整。第一年利率为 2012 年款项到帐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以上贷款基 准利率上浮10%;后五年利率分别为2013 年至2017 年每年款项 到帐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10%。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次级债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以 上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行业惯例,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广西投资集团借入6 年期4.5 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借 入利率为:浮动利率,按年调整。第一年利率为2012 年款项到 帐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10%;后五年利率分别为2013 年至2017 年每年款项到帐日适用 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无。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止2012 年9 月30 日,公司净资本为19.54 亿元,各项风 控指标合规,但为了进一步推动公司常规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创 新业务的开展,需要适度补充资本金。

目前公司正着手准备以下创新业务:一是增加融资融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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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金;二是设立专业子公司;三是开展现金管理理财业务及约 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等新业务,需扣减净资本和计算风险资本准 备。目前部分净资本雄厚的证券公司已经开展上述创新业务,抢 占了市场先机,公司亟需采取有效手段迅速扩充净资本规模,为 创新业务开展创造条件,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为了迅速提高净资本规模,拓展各项创新业务,公司拟向广 西投资集团借入次级债,在广西证监局批准后将借入的次级债务 按照《证券公司借入次级债务规定》计入净资本,同时补充公司 营运资金,以支持公司现有业务发展和创新业务的开展。

公司借入本次次级债务后,将为公司注入4.5 亿元现金,增 强了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和抗风险能力,调整了公司资产负债结 构,为公司常规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创新业务开展的需要提供了 资金保障。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借入次级债务规定》,本 次借入次级债务后,公司未来5 年内,净资本将分别按比例增加 4.5 亿元、4.05 亿元、3.15 亿元、2.25 亿元、0.9 亿元。净资 本规模的扩充,将为创新业务开展创造条件,进一步提高公司创 利能力。

公司借入本次次级债务后,将增加负债4.5 亿元,根据2012 年9 月30 日的资产负债计算,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后,资产负 债率将由35%增至41%;此外,本次债务预计在未来6 年内每年 增加利息支出约0.32 亿元,共计增加利息支出约1.95 亿元。根 据相关规定,次级债务清偿顺序在普通债务之后,公司具有稳定 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盈利能力,债务利息可正常偿付。本次级债 务合同约定若公司未来资本金大幅提高,且营运资金充沛,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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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东大会、广西证监局批准,公司将提前偿还次级债务,公司 利息支出将相应减少。

八、2012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 交易的总金额

经统计,2012 年年初至2012 年10 月25 日,公司向广西投 资集团收取款项共计807,885.85 元,其中收取集合资产管理费 807,881.32 元,收取经纪业务手续费4.53 元;向广西投资集团 支付款项共计38,087,500.00 元,为支付公司2010 年度借入的 次级债务在2012 年前三季度产生的利息。此外,在上述期间内, 广西投资集团赎回其参与国海债券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1,775.44 万份。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上述关联交易相关资料,对本次关 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

公司向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入次级债务能迅速提高公 司的净资本规模,有利于公司获得各项创新业务资格,进一步拓 宽业务范围,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不会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拟进行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管理层充 分论证、谨慎决策,次级债发行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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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定价公允,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 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本次 关联交易,能迅速提高公司的净资本规模,有利于公司获得各项 创新业务资格,进一步拓宽业务范围,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 风险能力。

十、备查文件

  •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 4.次级债务合同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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