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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LAND SECURITIE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May 11,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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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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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2-23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为处置公司通过法院判决、抵债及2002年收购广西信托投资 公司资产等方式取得的部分物业资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经广 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按规定 通过广西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公司于2012年5月7 日与自然人孙泽华签订《交易合同》,将公司分别位于广西桂林 市、广西梧州市的部分物业资产出售给孙泽华,成交价格为人民 币29,500,000.00元。

本次出售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程序履行情况

2011年7月19日,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召开2011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部分物业资产的议案》, 同意对上述物业资产进行处置,并授权公司委托专业评估机构 对该资产进行评估,在评估价格基础上通过公开招拍挂方式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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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同时授权公司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201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延用原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各项适用制度、决定 的议案》,确认原国海证券于吸收合并前作出的股东会决议继续 有效。

2011年11月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下发《关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物业资产转让有关问题 的批复》(桂国资复【2011】171号),同意公司转让交易标的, 并按照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进入其指定 的交易机构挂牌交易。

2012年3月31日,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分别在南国早报、桂 林日报、梧州日报及广西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站同时刊登了《桂 林市梧州市房产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公告》

本次资产交易已经公司股东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不存在需征得 债权人或其他第三方同意的情形。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资产交易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资产 交易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通过广西 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挂牌公开转让,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 其利益倾斜的情形。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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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标的概述

本次出售的资产具体为:(1)桂林市七星区临江路漓滨花园 综合楼(二楼)1,661.03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及415.3 平方米国 有土地使用权;

(2)梧州市新兴二路137 号第1 幢二至六层及梯屋、第二 幢全部建筑面积22,261.57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及4,899.24 平方 米国有土地使用权。

上述资产的相关情况已在2011 年6 月29 日公告的《桂林集 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国海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披露,并已过户至本公 司名下。交易标的权属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 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 施等情况。

  • 2.交易标的账面价值和评估价值

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所审计,截止2011 年4 月30 日,交易标的资产原值为34,537,426.55 元,累计折 旧为9,061,603.55 元,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为11,656,200.00 元,账面净值13,819,623.00 元。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 司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经广西万宇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截止2011 年4 月30 日,交易标的评估价值为18,131,100.00 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交易标的由公司委托广西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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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竞价交易方式成交,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9,500,000.00 元。 《交易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双方约定,竞买人应于《交易 合同》签署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完全款至广西北部湾产权交易所 指定账户,资产清算交割完毕后无其他异议五个工作日内由广西 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将转让款扣除交易手续费后汇划至公司账户; 资产清算交割期限为竞买人付款到账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产权证 照变更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办理,其中涉及的税、费按国家 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交易审批程序合法、合规,遵循 产权交易所的交易规则,采用公开、公平的方式达成交易,故本 次资产交易的成交价格客观地反映了其市场价值,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出售资产的目的

由于历史原因,公司以法院判决、抵债及2002 年收购广西 信托投资公司资产等方式获得了交易标的。对公司而言,交易标 的存在跨区域范围广、管理难度大、出租难、收益不高等问题, 且公司是专业证券公司,无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无法开发房地 产项目。为了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故进行相 关资产处置。

2.出售资产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经初步测算,本次资产交易预计可获得收入约1,100 万元, 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数预计约850 万元,最终对公司净利润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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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数以实际为准 。

因处置上述物业资产为公司优化自身资产结构,不涉及主营 业务的调整,公司认为本次资产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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