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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IC Intelligenc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4

Nov 1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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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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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88 证券简称:国投智能 公告编号:2024-76

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关联方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智能或公司)为满 足日常办公需要,向厦门市柏科汇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科汇银) 租赁其位于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东路188 号的数字立方大厦部分区域作为公 司办公场所。因租赁区域为未装修状态,无法投入使用。为解决此问题,公 司对数字立方大厦租赁区域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中国电 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院)于2024 年10 月中标,中 标金额为人民币7,463.17 万元。本次招标评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公 司与电子院同属于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 年11 月1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关联方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 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惠澎、申强、杨瑾、许瑾光、陈晶回避表 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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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 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一)工商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110000400007412C 注册资本:92,427.4508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60号3层二区317 法定代表人:娄宇

成立日期:1992年08月27日

经营范围: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 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劳务人员;出版《洁净与空调技术》(限本公司内 设机构期刊编辑部出版,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压力管道设计GB2级、 GC1(1)(2)级;城市规划;工程咨询;造价咨询;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 各行业、各等级建筑工程设计;工程装饰;项目管理;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 计算机硬件、电子仪器仪表的开发、销售;建筑及相关工程设备、材料的开 发、生产、销售;《洁净与空调技术》期刊广告的设计、发布、代理业务; 进出口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应用 软件服务(医用软件除外);基础软件服务;工程检测;环境检测。(市场 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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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广州湾区智能传感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4,901.9607 5.3036%
2 科改策源(重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921.5686 4.2429%
3 广州产投建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901.9607 5.3036%
4 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3,921.5686 4.2429%
5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11,764.7059 12.7286%
6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0 54.0965%
7 宁波市新世达壹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015.6863 14.0821%
合计 92,427.4508 100.0000%

(三)经营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电子院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77,826.43万元,净 资产为249,000.0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90,075.62万元,实现净利润 2,993.82万元。

(四)征信情况

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等,电子院非 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发包人(甲方):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

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国投智能数字立方大厦装修设计施工 总承包项目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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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概况

  • 1.工程名称:国投智能数字立方大厦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 2.工程内容及规模:国投智能数字立方大厦-2F、-1F、1-2F、4F、7-8F、

  • 10-13F、19-20F 区域室内装修和智能化系统,总建筑面积约22,722.73 平 方米。

    • 3.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东路188 号 (三)合同价款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小写:74,631,711.61 元(大写:柒仟肆佰 陆拾叁万壹仟柒佰壹拾壹元陆角壹分)

(四)合同工期计划

  1. 设计周期:计划45 天

  2. 施工开工日期:计划2024 年12 月16 日

  3. 工程竣工日期:计划2025 年4 月20 日

  • (五)结算与支付

  • 1.预付款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后的5%作为预付款。 其中,预付款包含同比例的人工费(即人工费总额的5%),人工费总额的 5%应支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 2.工程进度款

  • 2.1 设计费进度款

  • (1)全部设计完成,经发包方确认合格且收到对应金额合格的6%增值

  • 税专用发票20 个工作日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中设计费的97%;

(2)竣工结算审计完成且收到对应金额合格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20 工作日内,支付至签约合同价中设计费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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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变更增加的设计费依据合同计算,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结算完 毕,收到对应金额合格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20 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金额 中设计费用的100%。

2.2 工程费用进度款

(1)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且收到对应款项合格的9%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签约合同价中工程费用总金额的10%;

(2)按月进度付款。承包人按实际进度,在每月25 日前向发包人(或 监理单位)报送完成当月工作量报表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表,发包人应在14 个工作日内给予审核完成,同时发包人应在收到对应款项合格的9%增值税 专用发票后20 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月施工进度款的85%,累计支付至签约合 同价中工程费用总金额的85%时,暂停支付直至工程竣工合格;

(3)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结算完毕,同时收到对应金额发票后20 个 工作日内,发包人应支付至工程费用结算总金额的97.5%;

(4)工程费用结算总金额的 2.5 %作为本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在缺陷 责任期满后(自竣工验收合同起24 个月)后,同时承包人填写《工程质保 验收申请单》,书面通知发包人进行工程质保验收,经发包人验收,工程无 质量问题后,且收到对应款项合格的9%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0 个工作日内, 发包人以转账形式支付给承包人;

(5)因变更增减的工程费用,依据合同计算,随工程费用进度款同期 支付至85%。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经董事会审核后,经双方签署生效。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施工总承包项目履行了公司的公开招标程序,遵 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施工所需承包单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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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施工质量要求、工期要求等方面,并按照招标要求和技术合格、合理 低价等评标方式确定施工总承包项目价格及中标方。根据招标文件,经公司 开标及评标,电子院符合本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合理优 惠的报价最低,拟确定电子院为本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标单位,中标价格为人 民币7,463.17 万元。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经招标程序确定,交易定价合理、 公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公司拟与电子院签订的相关合同的条款按一般 商业条款进行,其条款公平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 东利益的行为。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是项目施工时必 需的采购行为,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施工总承包项目 履行了公开的招投标程序,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 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第一次专门 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其提交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024 年11 月1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与关联方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 惠澎、申强、杨瑾、许瑾光、陈晶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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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4年1月1日至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电子院

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13.88万元。

八、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4. 待签署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 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 见;

  6.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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