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DIC Intelligenc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Sep 13, 2017

55197_rns_2017-09-13_7e72e749-9502-4592-9286-72965f6f0649.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 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和《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要求和规定,作为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美亚柏科”)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 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提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控股子公司放弃孙 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及对其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 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美亚宏数增资,是为了进一步扩大美亚宏数资金规模, 促进公司政务大数据业务领域持续运营及发展。该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流程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遵循自愿、公开和公平的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我们同意 公司本次增资事项。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放弃孙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及对其进行增资暨关联交 易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孙公司国信宏数处于前期投资和业务探索阶段,商业模式尚未固 化,公司控股子公司美亚宏数放弃孙公司国信宏数股权转让优先受让权。同时国 信宏数作为公司切入政务大数据业务的重要尝试,美亚宏数对国信宏数进一步增 资,可促进国信宏数商业模式构建和规模性发展,进一步开拓业务市场领域。该 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流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我们同意公司控股子 公司美亚宏数放弃孙公司国信宏数股权转让优先受让权及对其进行增资的事项。

独立董事:卢永华、 曲晓辉、蔡志平 2017 年 9 月 13 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