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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IC Intelligenc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Aug 2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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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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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和《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要求和规定,作为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美亚柏科”)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 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 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 存在通过不公允关联交易等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 生并累计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 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三、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 意见
公司《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 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违规使用的 情形。
四、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发的《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进行合理的变 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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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回购股权激励部分离职人员股权激励股份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拟对 7 名因离职不满足股权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 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程序等符合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财务 状况及公司股权分布,对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不会产生影响。我们同意本次回购 注销部分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独立董事:卢永华、 曲晓辉、蔡志平 2017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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