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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IC Intelligenc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Jun 2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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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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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及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 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公司新增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柏科(常熟)电机有限公司及常熟柏科特种车辆有限 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原材料采购、商品交易等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定 价将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该议案已 经我们事前认可,我们同意将该议案递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郭永芳、滕达和 苏学武回避表决,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此次公司新增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 意见
经核查,公司拟对 11 名因离职不满足股权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 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程序等符 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财 务状况及公司股权分布,对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不会产生影响。我们同意本次回 购注销部分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三、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李滢雪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职务,为保证信息披露、三会运作等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公司董事 长滕达先生提名,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拟聘任蔡志评先生为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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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核查,蔡志评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未发 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情形。蔡志评先生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秘资格考试,董秘任职资格已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审议流程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 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蔡志评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卢永华、曲晓辉、蔡志平 2017 年 6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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