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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IC Intelligenc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16

Dec 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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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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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88 证券简称: 美亚柏科 公告编号:2016-57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委托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一、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11 月 1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 公告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51)。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委托独立董事 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12 月 2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6 年 12 月 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12 月 1 日 15:00 至 2016 年 12 月 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29 日至 12 月 1 日。截至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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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2 月 1 日,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3、会议召开地点:厦门软件园二期观日路 12 号美亚柏科大厦 2109 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滕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2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7,423,608股,占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36.412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77,209,058股,占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36.36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14,550股,占公司在股权登记日 总股份的0.0440%。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为3,184,550股,占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0.6536%。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均为2016年11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 、审议通过《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 1.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同意 177,237,9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4%; 反对 178,9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9%;弃权 6,7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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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99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703%;反对 178,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93%;弃权 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04%。

该议案获得通过。无关联股东参与投票的情形。

1.2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 177,213,9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18 %; 反对 209,6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2%;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97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167%;反对 209,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83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无关联股东参与投票的情形。

1.3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 177,220,6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56%; 反对 202,9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98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270%;反对 202,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7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无关联股东参与投票的情形。

1.4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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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177,213,9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18%; 反对 209,6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2%;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97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167%;反对 209,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83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无关联股东参与投票的情形。

1.5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解除限售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177,213,9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18%; 反对 209,6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2%;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97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167%;反对 209,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83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无关联股东参与投票的情形。 1.6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的方法和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 177,213,9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18%; 反对 178,9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9%;弃权 30,7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97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167%;反对 178,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93%;弃权 3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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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40%。

该议案获得通过。无关联股东参与投票的情形。

1.7 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 177,244,6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91 %; 反对 178,9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9%;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00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807%;反对 178,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9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无关联股东参与投票的情形。

1.8 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 177,244,6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91 %; 反对 178,9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9%;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00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807%;反对 178,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9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无关联股东参与投票的情形。

1.9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 177,244,6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91 %; 反对 178,9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9%;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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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00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807%;反对 178,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9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无关联股东参与投票的情形。

1.10 公司与激励对象异常情况的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 177,244,6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91 %; 反对 178,9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9%;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00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807%;反对 178,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9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无关联股东参与投票的情形。 1.11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 177,237,9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4%; 反对 185,6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6%;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99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703%;反对 185,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29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无关联股东参与投票的情形。

2 、审议通过《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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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77,244,65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99.8991%; 反对票为178,9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009%;弃权票为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3,00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3807%;反对票为 178,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6193%;弃权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无关联股东参与投票的情形。

3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77,220,65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99.8856 %; 反对票为202,9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144%;弃权票为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2,98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3.6270%;反对票为 202,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3730%;弃权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无关联股东参与投票的情形。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 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合法,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 2、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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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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