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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IC Intelligenc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15
Aug 27,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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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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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88 证券简称: 美亚柏科 公告编号:2015-77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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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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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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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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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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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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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召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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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8月27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5年8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26日15:00至2015年8月27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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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召开地点: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12号公司一楼2109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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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郭永芳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1人,代 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88,941,658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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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88,852,958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14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8,700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00 %。
出席本次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共计 11 人,代 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958,700 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8933%。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均为2015年8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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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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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滕达先生、 郭永芳女士、李国林先生、申强先生,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廖明宏先生、卢永华先生、曲晓辉女士,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 1.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滕达先生
表决结果:滕达先生当选。同意股份数 188,852,9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1%;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 3,870,008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596%。
- 1.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郭永芳女士。
表决结果:郭永芳女士当选。同意股份数 188,852,9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1%;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 3,870,0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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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国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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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李国林先生当选。同意股份数 188,852,9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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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1%;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 3,870,0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595%。
- 1.4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申强先生
表决结果:申强先生当选。同意股份数 188,852,9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1%;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 3,870,003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594%。
- 1.5 独立董事候选人:廖明宏先生
表决结果:廖明宏先生当选。同意股份数 188,852,9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1%;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 3,870,0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595%。
- 1.6 独立董事候选人:卢永华先生
表决结果:卢永华先生当选。同意股份数 188,852,9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1%;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 3,870,0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595%。
- 1.7 独立董事候选人:曲晓辉女士
表决结果:曲晓辉女士当选。同意股份数 188,852,9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1%;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 3,87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594%。
-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屈文洲先生、刘冬颖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 2.1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屈文洲先生
表决结果:屈文洲先生当选。同意股份数 188,852,9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1%;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 3,87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594%。
- 2.2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刘冬颖女士
表决结果:刘冬颖女士当选。同意股份数 188,852,9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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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1%;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 3,87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594%。
-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8,852,9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1%; 反对 6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9%;弃权 22,7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87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594%;反对 6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72%;弃权 2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34%。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指派郭宏清律师、郑通瑞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 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合法,通过的决议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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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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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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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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