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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IC Intelligenc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4

Apr 2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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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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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88 证券简称: 美亚柏科 公告编号:2014-24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柏科”或“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 计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生效日期:2014 年 5 月 1 日

2、变更事项: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中“根据信用风险特征 组合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的会计估计

3、变更原因:

公司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 2006 年 2 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编制。公司应收款项 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在资产负债表日,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单独测试的单项金 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按以下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类型 确定组合的依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信用风险较小 款项性质 其他方法
销售货款及其他 账龄状态 账龄分析法

公司主要客户为全国各级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等,由于这些部门采购和 付款的审批周期较长,因而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回收周期较长,然而这些客户的资 信状况良好,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小。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项目规模逐 渐增大,项目付款周期也相对较长。对此,公司根据近几年的实际经营情况,重 新评估了目前客户回款的安全性、客户构成性质,以及公司现有应收款项的回款 特点和公司以往应收款项坏账核销情况后,认为公司项目付款周期比原先估计的 长,目前执行的“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的会计估计已不能够充分反映公司业务的实际情况,为了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 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借鉴业内其他公司采用 的坏账准备计提会计估计的基础上,本着谨慎经营、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的原则, 公司决定变更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中“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账 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的会计估计。

4、变更内容:

变更前应收款项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5 5
1-2年 10 10
2-3年 50 50
3年以上 100 100

变更后应收款项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5 5
1-2年 10 10
2-3年 30 30
3-4年 50 50
4-5年 80 80
5年以上 100 100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国家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 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 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以 2013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余额及账龄结构为基数测算,变更 后的会计估计将增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约 525.82 万元。对公司 2014 年度的具体影响情况视公司 2014 年末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实际金额及账龄结 构而定。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涉及的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 事和监事会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和审核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2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和美亚 柏科《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额未超过公司 2013 年 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628.69 万元的 50%,未超过 2013 年度经 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82,786.94 万元的 50%,不影响公司盈亏性 质发生变化,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 12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 够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合理和必要的。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在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并借鉴业内其他公司采用 的坏账准备计提会计估计的基础上,对账龄组合计提坏账比例会计估计进行变 更,是必要、合理和稳健的,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和差错更正》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2 号:会 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必要性、合理性和稳健性原则。

七、备查文件

  •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