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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IC Intelligenc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4
Mar 13,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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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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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88 证券简称: 美亚柏科 公告编号:2014-08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6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2.13%;
-
2、 本次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64,578,3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1%;
-
3、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4 年 3 月 17 日(星期一)。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和股本变动情况
美亚柏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63号文核准,采用网下 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5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0.00 元/股,并于2011年3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前股本总额为4,000万股,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5,350万股。
2012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 年度利润 分配的预案》:以公司总股本 5,35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本次权 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0,700 万股。
2012 年 7 月 25 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工作,共授予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390.66 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工作完成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变 更为 11,090.66 万股。
2013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2 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以公司总股本 11,090.66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10 股。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2,181.32 万股。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22,181.32万股,其中限售流通股数量为16,471.192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26%;无限售流通股数量为5,710.1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25.74%。
二、限售股份持有人的承诺及执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一 (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
1、美亚柏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全体股东刘祥南、郭永芳、李国林、申强、丛艳芬、高 峰、张雪峰、黄基鹏、吴鸿伟、赵庸、栾江霞、杨爱国、张乃军、赵阳、郭泓、 广州通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 份。
在上述基础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郭永芳、李国林、刘祥 南、申强、丛艳芬、张雪峰、吴鸿伟、赵庸、高峰、黄基鹏、张乃军、杨爱国、 郭泓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2、股东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的承诺: 不适用。
-
3、股东后续追加的承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要求,作为公司股东的董事、监事与高级管 理人员承诺:
本人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含第六个月)申报离职, 将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含第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本人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含第七个 月、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将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含第十二个 月)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 仍遵守前款承诺。
4、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二)上述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 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也不存在对上述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 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三、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3月17日(星期一)。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数量为16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72.13%;本次 申请解除限售股中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64,578,325股,占公司总股本29.11%。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6名。
(四)本次限售股份持有人申请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 序 号 |
股东 全称 |
所持首发 前限售股 总数 |
本次解除 限售股数 量 |
所持股 权激励 限售股 数量 |
所持无 限售流 通股数 量 |
本次实际 可上市流 通数量 |
本次上市 流通数量 占总股本 的比例 |
备注 |
|---|---|---|---|---|---|---|---|---|
| 1 | 郭永芳 | 62,400,000 | 62,400,000 | 0 | 0 | 15,600,000 | 7.03% | 现任公司副 董事长 |
| 2 | 李国林 | 32,000,000 | 32,000,000 | 0 | 0 | 8,000,000 | 3.61% | 现任公司董 事 |
| 3 | 广州通 连投资 咨询有 限公司 |
32,000,000 | 32,000,000 | 0 | 0 | 32,000,000 | 14.43% | - |
| 4 | 刘祥南 | 25,600,000 | 25,600,000 | 0 | 0 | 6,400,000 | 2.89% | 现任公司董 事长 |
| 5 | 郭泓 | 3,440,000 | 3,440,000 | 0 | 0 | 860,000 | 0.39% | 注1 |
| 6 | 赵庸 | 480,000 | 480,000 | 96,000 | 32,000 | 120,000 | 0.05% | 现任公司副 总经理 |
| 7 | 高峰 | 480,000 | 480,000 | 96,000 | 32,000 | 120,000 | 0.05% | 现任公司副 总经理 |
| 序 号 |
股东 全称 |
所持首发 前限售股 总数 |
本次解除 限售股数 量 |
所持股 权激励 限售股 数量 |
所持无 限售流 通股数 量 |
本次实际 可上市流 通数量 |
本次上市 流通数量 占总股本 的比例 |
备注 |
|---|---|---|---|---|---|---|---|---|
| 8 | 张雪峰 | 480,000 | 480,000 | 96,000 | 17,000 | 131,250 | 0.06% | 现任公司副 总经理 |
| 9 | 申强 | 480,000 | 480,000 | 96,000 | 10,000 | 136,500 | 0.06% | 现任公司副 总经理 |
| 10 | 吴鸿伟 | 480,000 | 480,000 | 96,000 | 1,900 | 142,575 | 0.06% | 现任公司副 总经理 |
| 11 | 丛艳芬 | 480,000 | 480,000 | 96,000 | 0 | 144,000 | 0.06% | 现任公司副 总经理 |
| 12 | 黄基鹏 | 480,000 | 480,000 | 96,000 | 0 | 144,000 | 0.06% | 现任公司副 总经理 |
| 13 | 张乃军 | 360,000 | 360,000 | 96,000 | 24,000 | 96,000 | 0.04% | 现任公司副 总经理 |
| 14 | 杨爱国 | 360,000 | 360,000 | 0 | 0 | 360,000 | 0.16% | 曾任公司副 总经理、董 秘 |
| 15 | 栾江霞 | 240,000 | 240,000 | 96,000 | 0 | 84,000 | 0.04% | 现任公司副 总经理 |
| 16 | 赵阳 | 240,000 | 240,000 | 0 | 0 | 240,000 | 0.11% | 曾任公司培 训中心总监 |
| 合 计 |
— | 160,000,000 | 160,000,000 | 864,000 | 116,900 | 64,578,325 | 29.11% | — |
注:1、郭泓为郭永芳侄子,在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3、公司高管赵庸、高峰、张雪峰、申强、吴鸿伟、丛艳芬、黄基鹏、张乃 军、栾江霞除持有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外,还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售股,以及已 解锁可流通的股权激励股份,故其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其年初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减去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的数量。
4、杨爱国(曾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于 2011 年 12 月 29 日申报离 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至今已满 12 个月,其持有的限售股份将全部上市流通。 5、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形。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单位:股 | ||||
|---|---|---|---|---|
| 股份类型 | 本次股份变 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股份变 动后 |
|
| 增加 | 减少 | |||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164,711,920 | 95,421,675 | 160,000,000 | 100,133,595 |
| 1.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 128,000,000 | 0 | 128,000,000 | 0 |
| 2、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 32,000,000 | 0 | 32,000,000 | 0 |
| 3、股权激励限售股 | 4,711,920 | 0 | 0 | 4,711,920 |
| 4、高管锁定股 | 0 | 95,421,675 | 0 | 95,421,675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57,101,280 | 64,578,325 | 0 | 121,679,605 |
| 三、股份总数 | 221,813,200 | 0 | 0 | 221,813,200 |
注:上表“股权激励限售股”中有 106,800 股尚未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并正在执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所做的承 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0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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