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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IC Intelligenc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13

May 10,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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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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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88 证券简称: 美亚柏科 公告编号:2013-23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13年4月19日,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刘祥南(持有本公司股份128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54%)从提高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议将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作为新增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公司董事 会于2013年4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刊登了《关于变更股东大会召开方式、 召开时间及增加临时议案暨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出现否决和变更议案的情形。

  •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5月9日-2013年5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时间为2013年5月9日下午15:00 至 2013年5月10 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3、召开地点: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12号公司一楼2109会议室。

  • 4、召集人: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祥南先生

  • 6、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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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股本110,906,600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共34人,所持股份83,995,0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75.7349%。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7人,所持股份67,005,022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60.4157%;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7人,所持股 份16,990,0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15.319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均为2013年5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凯文(深圳) 律师事务所指派了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 、审议通过了《 201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3,995,049 股,其中同 意票 83,993,64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1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7%。

2 、审议通过了《 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3,995,049 股,其中同 意票 83,993,64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1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7%。

3 、审议通过了《 2012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3,995,049 股,其中同 意票 83,993,64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票 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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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1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7%。

4 、审议通过了《 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3,995,049 股,其中同 意票 83,993,64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1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7%。

5 、审议通过了《 201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201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为:以总股本11,090.66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11,090.66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 本将增加至22,181.32万股。并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此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项, 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3,995,049 股,其中同 意票 83,995,04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6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3 年度公司的审计机构,聘 期一年。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3,995,049 股,其中同 意票 83,993,64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1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7%。

7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 公司章程 > 部分条款的议案》

对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 增加“计算机软件、硬件设备租赁。经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批准的商用密码产品的 开发、生产(有效期 2012 年 11 月 22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2 日)。”,并授权董事 会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相关的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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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3,995,049 股,其中同 意票 83,993,64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1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7%。

8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3,995,049 股,其中同 意票 83,993,64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1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7%。

9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3,995,049 股,其中同 意票 83,993,64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1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7%。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3,995,049 股,其中同 意票 83,993,64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1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李志军律师、张晗律师出席了本次股 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 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 1、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2、北京国枫凯文(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国枫凯文(深圳)律师

  • 事务所关于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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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特此公告。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0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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