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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IC Intelligenc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2

Jan 19,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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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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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关于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 1、激励对象名单与《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 3、激励对象均为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均在有效任期内;其他人员均为公司正式员工并与公 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 4、上述人员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 (1) 最近3 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 (2) 最近3 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 (3)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 5、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作为激励对象。激励对象 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经核查后我们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任职资格,且满足《管理 办法》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 号》、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 号》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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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1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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