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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IC Intelligenc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15
Mar 26,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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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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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4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 事会议事规则》及其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围绕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积极有效地 开展各项工作。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 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具体工作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201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会议均由监事会主席召集 和主持。公司监事均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及审议事项如下: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议案 |
|---|---|---|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临时)会议 |
2014年3月5日 | 1、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 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 |
2014年3月26日 | 1、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5、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 |
2014年4月24日 | 1、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 |
2014年8月20日 | 1、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临时)会议 |
2014年9月22日 | 1、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 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 |
2014年10月22日 | 1、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 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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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权益角度出发,认真履行监 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的使用管 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2次,监事会对董事会、股东大 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决议得到有效落实;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诚信义务、勤勉 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与财务负 责人和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等方式,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制度、财务管理、经 营成果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监督,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 财务状况良好,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董事会2014年度审议的《关于 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和《关于执行2014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 的议案》,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2014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客观、公 正、真实、可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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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 认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 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对电子数据取证产品项目、网络信息安全产品项目 及电子数据公证云项目进行了结项,并将上述三个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 427.6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 用支出;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四)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14年3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00万元与北京陆桥质检科技有限公司、涂阳 纯先生共同出资设立北京万诚信用评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诚信用”),公 司占注册资本35%;2014年12月,北京中合农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万诚信 用增资357.2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在万诚信用的股权比例由35%稀释至28%。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监督核查,认为以上事项决策审批过程符合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 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六)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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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 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 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能够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合规性和 资产安全性提供合理的保证;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及运行情况。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 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 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并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员进行备案。报告期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 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事件。
三、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5年,本届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 共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切实担负起保护广大股东权益的责任。2015年度,监事会将继续严格履行以下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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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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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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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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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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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的行为发生。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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