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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IC Intelligenc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Feb 13,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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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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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发表的独立意见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2 年 2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投资建设电子数据公证云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投资建设 超算中心(云计算)项目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创业板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以及《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 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投资于二个项目,分别为:(1)使用超募资金人 民币1363.15 万元投资建设电子数据公证云项目;(2)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3012.49 万元追加投资建设超算中心(云计算)项目。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长远的发展规划,有助于提 高公司业务的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竞争力,为未来的收入与利润增长打下坚实 的基础,从而有利于公司长期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本次超募资金计划使用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超募资金使用(修 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独立董事:郭东辉、陈汉文、陈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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