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DIC Intelligenc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3

Aug 7, 2013

55197_rns_2013-08-07_baa73271-ba14-4238-b5e7-357b266dc3ee.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188 证券简称: 美亚柏科 公告编号:2013-38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 2013 年 7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全体董事均 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祥南召集和主 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经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珠海市新德汇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 51% 股权的议案》

珠海市新德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德汇”)是国内较有影响力 的公共安全信息技术软件与专用设备提供商,其业务和公司主营业务紧密相关,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5,854.80万元,以增资并受让部分股权的方式取得新德汇 51%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

经审议,全体董事认为: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双方各自所在的细分领域产 品和渠道优势互补,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要求。本次对外 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 务备忘录第1 号——超募资金使用(201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核查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意见及《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珠海市新德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详见 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开始实施,并授权董事长刘祥南代表 公司全权办理本项目有关事宜,在上述方案框架内签署与本项目有关的最终协 议、文件。

该议案表决结果:7名与会董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厦门软件园二期观日路 14 号楼及 12 号楼 101 单元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认为:为了保持公司经营环境的稳定性,保障公司相关业 务不受影响,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97.20万元购买厦门软件园二 期观日路14号楼及12号楼101单元,并授权董事长刘祥南代表公司办理本次购买 办公楼过程中的合同签订、款项支付等具体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及《关于使用自有资 金购买厦门软件园二期观日路14号楼及12号楼101单元的公告》详见同日披露于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7名与会董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厦门证监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重大事项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厦证 监发[2013]47号),公司拟对2009年9月20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作如下修订:

新增第21条:

当发生下列重大事项时,除应遵循内部报告程序外,公司还应当立即以电 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厦门证监局报告,同时在两个工作日内报送书面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对公司的影响及处理情况等。

如遇特殊原因,公司无法在短期内形成处理结果的,报告中可先写明相关 情况、问题和拟采取的措施,并在重大事项处理结束后,另行上报处理过程及 结果。

一 ( ) 公司被立案调查;

==> picture [596 x 8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二) 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部门稽查初步调查;

(三) 公司被其他有权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四) 公司被媒体持续报道,信访投诉频繁;

(五) 公司发生引起市场广泛关注的重大事项;

(六) 公司面临退市风险;

(七) 公司认为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因部门名称更改,将第3、19、20条中的“投资者关系管理部”改为“ 证券

部 ”。

修订后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13年8月)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7名与会董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8 月 6 日

==> picture [596 x 85]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