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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IC Intelligenc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2

Aug 24,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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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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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 态度,对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公司 201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健正信”)已与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京都天华”) 合并。此次合并的形式是以京都天华为法律存续主体,合并后事务所已更名为“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 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将公司聘请的201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由“天健正信”变更为“致同”,聘期一年。

对此事项,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鉴于天健正信与京都天华合并并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的事实,公司董事会作出变更审计机构的决定合理且决议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在发出《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已取得了我们的 认可;

(三)致同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 聘任致同为公司201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 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201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变更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郭东辉、陈汉文、陈少华 2012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