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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IC Intelligenc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2
Mar 31,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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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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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 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 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美亚柏 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人,就《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 司201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出具核查意见 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 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阅了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记录、内部审计报告、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 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 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内部控制环境
公司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三会一层” 的公司治理结构,分别行使权利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的职责, 各机构在日常的运行中权责明确、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保证了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顺利执行。董事会设立了战略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专门机构加强内部控 制环境建设。公司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负责执 行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和检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相关规定,独立行使 审计监督职权。
自上市以来,公司已按《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 并及时补充、修改和完善,为内控制度的执行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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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报告
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 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 作细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 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控股股东和实 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年报信息重大 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突发事件处理制度》、《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重要规章制度, 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规范运作,以及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 真实、有效。
以上述重要规章制度为基础,公司制定了详细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涵盖 了财务管理、生产管理、资源采购、产品销售、对外投资、行政管理等整个生产 经营过程,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
四、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
1 、募集资金管理的实施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实施专户存储,分别存储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软件园支行(账号为:410020012920000189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账号为:129970100100076682)、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账号为:40342001040020336)以及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账号为:2903014210002211)。2011年3月30日, 美亚柏科与国信证券以及上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2 、信息披露管理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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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报告
国信证券检查并审阅了公司2011年度发布的公告文件,并核对公司向交易所 上报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经核查,公司2011年度有效地遵守了《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工作表现良好,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也没有发 生重大信息泄露的事项。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除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外,还进一步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年报信息重大差错责任追 究制度》、《突发事件处理制度》、《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等,进一 步明确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容、程序、信息收集、责任划分及信息的保密 措施等。
3 、对外投资管理的实施情况
自股票上市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投资管理的实施情况。
4 、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的实施情况
自股票上市至2011年12月31日,除支付关键管理人员报酬外,公司不存在关 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
5 、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保荐人通过抽查会计账册、会计凭证、银行对账单,与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会计师、律师沟通,确认公司财务报表、财务核算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 司的经营状况,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符合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
6 、其它
无。
五、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通过自我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行内部控制制度是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所处行业 特点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及有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得到 了有效执行,有效控制了公司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财务数据的真实、完整、准确。在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重大投资、 关联交易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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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报告
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公司已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的需要, 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制度设计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发展需要,并 能得到有效的实施,能够确保公司所属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能够对公司各项 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合理保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 财务报表提供保障。公司于2011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 会[2008]7号)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11 年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现有的内 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 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的《评价报告》较为公允地反映了 公司 2011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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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 限公司 201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石引泉、但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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