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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IC Capital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05
Aug 26,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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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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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纺投资
股票代码:60006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 105 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 105 号
联系电话:010-65123338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报告书签署日期:2005 年 8 月 23 日
重要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十五号-上市公司持股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 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中纺 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股权划转已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 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释义
第一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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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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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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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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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 份的情况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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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本次股份划转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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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本次股权划转履行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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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划转股份的权利限制
第三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四章、 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章、 备查文件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
中纺投资:指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划转:指中国丝绸物资进出口公司将所持有的中纺投资国有股 40,294,800 股(占中纺投资总股本的 10.79%),无偿划转给中国丝绸进出口总 公司
元:指人民币元
第一章、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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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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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名称: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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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 10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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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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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册号: 100000100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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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6、经营范围主营:经批准的一类计划商品、二类计划商品、三类计划商品 及其它三类商品的出口业务;经批准的一类商品、三类商品的进口业务;接受委
托,代理上述进出口业务;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 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开展“三 来一补”、进料加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易货贸易;开展对外劳务 合作业务,向境外派遣工程、生产及服务和行业的劳务人员(不含海员);钢材 的进口;汽车(含小轿车)销售;对外咨询服务、展览及技术交流服务。兼营: 该公司自行进口商品、易货换进商品、经营范围中所含商品的国内销售(国家有 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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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税务登记证号码: 京国税东字 110101100005597 号 地税京字 11010110000559700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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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股东名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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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通讯方式: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 105 号,邮政编码: 100006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系系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中国丝绸进出口公司总公司 100% 中国丝绸物资进出口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国有企业,尚未设立董事会。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 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国籍、长期居住地及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 权、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国籍 长期居住地及是否取得他国居留权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 张伟鸣 中国 北京 总经理 ****************** 王洪祥 中国 北京 付总经理
| 汤咏****************** | 中国 北京 付总经理 |
|---|---|
| 董长水****************** | 中国 北京 付总经理 |
| 肖洪英****************** | 中国 北京 总会计师 |
| 段伟****************** | 中国 北京 纪委书记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 份的情况: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 份。
第二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本次股权划转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关于中国丝绸物资进出口公司部分资产无偿划 转的决定,中国丝绸物资进出口公司将其持有的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0,294,800 股国有股无偿划转给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 股,占中纺投资总股本的 10.79%。
本次股权划转于 2005 年 8 月 10 日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见国资产权[2005]980 号《关于中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划转有关问 题的批复》)。本次划转完成以后,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将持有中纺投资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 40,294,800 股国有股,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占中纺投资总股本 的 10.79%。
二、本次股权划转履行的程序
2005 年 3 月 28 日,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作出批准本次划转的决定。2005 年 8 月 10 日,本次划转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本次股权 划转尚需办理有关股权过户手续。
三、划转股份的权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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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次股权划转不存在其它附加特殊条件、补充协议及股权行使的其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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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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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次划转完成后,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本次划转之标的享有完整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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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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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信息披露义务人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次股权划转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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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章、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报告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中纺投资挂牌交 易股份的行为,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也没有买卖中纺投资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四章、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报告签署之日,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股权划转有关的应当披 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章、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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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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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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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关于中丝物资进出口公司资产划转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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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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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资产划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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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伟鸣
签署日期:2005 年 8 月 23 日
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张伟鸣 签署日期:2005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