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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IC Capital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Oct 10, 2016
56456_rns_2016-10-10_dc878bce-54d8-4625-aead-49e5157a1b66.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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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所涉及关联交易 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经营层提交的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 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 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议案,基于 独立董事的判断立场,现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涉关 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利于扩大公司规模、提高公 司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
3、本次提交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于非 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 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 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议案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我们事前认可。公司七届三次 董事会会议在审议该等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 决,所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所涉 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 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