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DIC Capital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5
Apr 7, 2016
56456_rns_2016-04-07_883f7f48-48f1-410f-95c6-82332b60ef92.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之 2015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 picture [214 x 3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二〇一六年四月
==> picture [131 x 6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国投安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 2015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
重要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受国投安信委托,担任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 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 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本独立财务顾问经过审慎调查,出具本 持续督导报告。
1、本持续督导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国投安信等相关各方提供,国投 安信及相关各方已向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 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2、本持续督导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持续 督导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 责任。
3、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 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持续督导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4、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国投安信相关审计、评估、法律意 见书等文件。
1
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国投安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 2015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
目 录
重要声明 ................................................................................................................................... 1 目 录 ....................................................................................................................................... 2 释 义 ....................................................................................................................................... 3 正 文 ....................................................................................................................................... 6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 ................................................................................... 6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 9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 ............................................. 10 四、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 20 五、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 21
2
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国投安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 2015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
释 义
在本报告中,如未有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 简 称 | 释 义 | |
|---|---|---|
| 1、基本术语 | ||
| 国投安信、中纺投资、上市公 司、公司、本公司 |
指 |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即原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于2015年7月6日发布《关于完成工商变 更登记的公告》(临2015-063),公司已取得上海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并更名为国投安信 股份有限公司 |
| 重组报告书 | 指 |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 |
| 本报告、持续督导报告 | 指 | 《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出售暨关联交易之2015年度持续督导报告》 |
| 拟出售资产、出售资产 | 指 | 国投安信所持安信证券与毅胜投资全部股份(股权) 以外的所有资产与负债(包括或有负债),具体包括 (1)上市公司母公司除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全部资产 和负债(含无锡分公司);(2)上海中纺物产发展有 限公司100%股权;(3)无锡华燕化纤有限公司100% 股权;(4)包头中纺山羊王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5)北京同益中特种纤维技术开发有限公司97.5%股 权;(6)上海纺通物流发展有限公司72%股权;(7) 中纺无锡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
|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 |
指 | 国投安信拟将所持安信证券与毅胜投资全部股份(股 权)以外的所有资产与负债(包括或有负债)出售给 国投资本,国投资本将以现金向上市公司支付对价。 出售资产的范围具体包括:(1)上市公司母公司除长 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含无锡分公司); (2)上海中纺物产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3)无 锡华燕化纤有限公司100%股权;(4)包头中纺山羊王 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5)北京同益中特种纤维技 术开发有限公司97.5%股权;(6)上海纺通物流发展有 限公司72%股权;(7)中纺无锡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100%股权。 |
| 交易对方、国投资本 | 指 | 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 过渡期、过渡期间 | 指 | 自《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包括交割 日当日)止的期间 |
| 《重大资产出售协议》 | 指 | 国投安信与国投资本签署的《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与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出售协议》 |
| 《交割备忘录》 | 指 | 国投安信、国投资本与国投贸易于2015 年7 月27 日 签署的《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交割备 忘录》 |
3
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国投安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 2015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
| 简 称 | 释 义 | |
|---|---|---|
| 《期间损益备忘录》 | 指 | 国投安信、国投资本和国投贸易于2015 年9 月21 日 签署的《重大资产出售期间损益备忘录》 |
| 审计基准日、评估基准日 | 指 | 2015年3月31日 |
| 资产交割日 | 指 | 2015年7月27日 |
| 《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 告》 |
指 | 本次重组中,中联评估出具的拟出售资产的评估报告, 即《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资产项目资产 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5]第666号),已经国投公 司备案(Z52820150021281号) |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 国务院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证券业协会 | 指 | 中国证券业协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中登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 上海证监局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
| 《公司章程》 | 指 | 国投安信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重组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 《若干问题的规定》 | 指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
| 《格式准则26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
| 《财务顾问业务指引》 | 指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二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指引》 |
| 法律法规 | 指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国已经正式公布并实施且未 被废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法律文件 |
| 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准则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 |
| 报告期、近两年一期、近两年 及一期 |
指 | 2013年、2014年及2015年1-3月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 2、相关公司及中介机构简称 | ||
| 国投公司 | 指 |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
| 国投贸易 | 指 | 中国国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国投财务 | 指 |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
| CTRC.A | 指 | C.T.R.C AUSTRALIA PTY. LTD. |
| 安信证券 | 指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中纺物产 | 指 | 上海中纺物产发展有限公司 |
4
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国投安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 2015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
| 简 称 | 释 义 | |
|---|---|---|
| 无锡华燕 | 指 | 无锡华燕化纤有限公司 |
| 中纺山羊王 | 指 | 包头中纺山羊王实业有限公司 |
| 北京同益中 | 指 | 北京同益中特种纤维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 纺通物流 | 指 | 上海纺通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 无锡新材料 | 指 | 中纺无锡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 | 指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天职国际 | 指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嘉源律师、嘉源 | 指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
| 中联评估 | 指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注:本报告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5
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国投安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 2015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
正 文
2015 年 6 月 23 日,公司六届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纺投资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 2015 年 7 月 27 日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国投安信实施了将 所持安信证券与毅胜投资全部股份(股权)以外的所有资产与负债(包括或有负 债)出售给国投资本的重大资产重组。2015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公告了《国投 安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报告书》。
作为国投安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按照《重组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 情况进行了持续督导,并经与国投安信法律顾问及审计师充分沟通后,出具独立 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意见如下: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
本次交易方案即重大资产出售。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变更 为证券服务业,具体方案如下:
国投安信将所持安信证券与毅胜投资全部股份(股权)以外的所有资产与负 债(包括或有负债)出售给国投资本,国投资本以现金向上市公司支付对价。出 售资产的范围具体包括:(1)上市公司母公司除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全部资产和 负债(含无锡分公司);(2)上海中纺物产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3)无锡华 燕化纤有限公司 100%股权;(4)包头中纺山羊王实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5) 北京同益中特种纤维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97.5%股权;(6)上海纺通物流发展有限 公司 72%股权;(7)中纺无锡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
根据《重大资产出售协议》,本次出售资产最终由国投贸易承接。
(一)相关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
1、关于上市公司所持 6 家子公司股权
6
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国投安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 2015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
| 序号 | 公司名称 | 重组前上市公司直接持有的股权比例 |
|---|---|---|
| 1 | 上海中纺物产发展有限公司 | 100% |
| 2 | 无锡华燕化纤有限公司 | 100% |
| 3 | 包头中纺山羊王实业有限公司 | 100% |
| 4 |
北京同益中特种纤维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97.5% |
| 5 | 上海纺通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72% |
| 6 | 中纺无锡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00% |
截至2015年12月22日,上述6家子公司股权过户至国投贸易名下的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均已办理完毕。
2、原上市公司母公司除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原上市公司母公司除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全部资产,包括土地和房屋、知识 产权、其他资产,国投安信均已履行交割义务;根据《交割备忘录》约定,部分 已经交付但尚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资产不影响国投贸易对该等资产所享有的权利。 同时,根据国投贸易出具的承诺,国投贸易同意全部接收出售资产,不会因出售 资产存在瑕疵而要求国投资本或上市公司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上市公司不会因出 售资产承担赔偿义务或损失。
原上市公司母公司截至资产交割日的金融债务已全部取得债权人同意债务 人变更的同意函并转移至国投贸易,其他负债已根据《重大资产出售协议》与《交 割备忘录》转移;于评估基准日,上市公司为出售资产提供的有效担保共计4项, 该等担保责任已于资产交割日前终止或转移至国投贸易。
上述资产、负债与人员的交付过户情况详见公司2015年12月23日公告的《国 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报告书》。
(二)期间损益的归属和确认
根据《重大资产出售协议》、《交割备忘录》的相关约定,出售资产在过渡期 间运营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任何原因造成的权益变动均由国投安信享有或承 担,并由国投资本(国投安信)以现金向国投安信(或国投资本)补足,且与本 次出售的现金对价同时支付。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过渡期模拟损益表专
7
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国投安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 2015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
项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5]11823 号),过渡期间出售资产归属于出售资产所 有者的净利润为-47,432,540.74 元,该等亏损由国投安信承担。
2015 年 9 月 21 日,国投安信、国投资本和国投贸易共同签署《期间损益备 忘录》,各方认可并确认出售资产过渡期间亏损 47,432,540.74 元,由国投安信以 现金向国投资本补足,且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现金对价同时支付。
(三)本次重组的对价支付
根据《重大资产出售协议》、《期间损益备忘录》的约定,出售资产的交易价 格为 64,644.05 万元,由国投资本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国投安信;同时根据过渡期 间审计结果,该等出售资产的过渡期间损益为-4,743.25 万元,由国投安信承担。 因此,国投资本就出售资产应向国投安信支付现金对价为 59,900.80 万元。根据 《交割备忘录》,鉴于国投安信之全资子公司安信证券拟以现金收购国投资本所 持国投中谷期货 8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国投安信、国投资 本与安信证券将另行约定《重大资产出售协议》项下对价支付安排。
2015 年 11 月 19 日,国投安信、国投资本、安信证券、上海河杉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国投中谷期货有限公司与安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重大资产购买 暨吸收合并交割备忘录》,鉴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安信证券需向国投资本支付 111,146.01 万元现金对价,安信证券、国投资本和国投安信同意,将国投资本应 收到和应支付的现金对价相抵销,由安信证券于 2015 年 11 月 23 日前向国投资 本支付 51,245.21 万元,剩余的 59,900.80 万元由安信证券支付给国投安信,具体 支付时间由安信证券与国投安信另行协商。2015 年 11 月 23 日,安信证券已按 照上述约定向国投资本支付现金对价 51,245.21 万元。
据此,国投资本已履行完毕《重大资产出售协议》项下的全部对价支付义务, 符合相关协议及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经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已经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 准,该等授权和批准合法有效,交易双方可依法实施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国投安 信对本次出售资产已履行交割义务,部分已经交付但尚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资产不 影响国投贸易对该等资产所享有的权利;同时,根据国投贸易出具的承诺,国投
8
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国投安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 2015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
贸易同意全部接收出售资产,不会因出售资产存在瑕疵而要求国投资本或上市公 司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上市公司不会因出售资产承担赔偿义务或损失;国投安信 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相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本次交易的主要协议或备忘录包括:国投安信与国投资本签署的《重大资产 出售协议》,国投安信、国投资本与国投贸易签署的《交割备忘录》与《期间损 益备忘录》。上述协议与备忘录的生效条件已全部达到,协议生效。
经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报告签署之日,本次交易所涉标的 资产的过户手续已经完成;国投资本已履行完毕《重大资产出售协议》、《交割备 忘录》与《期间损益备忘录》项下的全部对价支付义务,符合相关协议及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交易中,国投贸易最终承接出售资产,就此国投贸易做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同意全部接收出售资产,不会因出售资产存在瑕疵而要求国投 资本或中纺投资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公司与中纺投资已于 2015 年 5 月 8 日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该协议 有效期至国投资本按照约定的交割日将出售资产交付给本公司之日止。
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与出售资产相关的潜在纠纷、未决诉讼、仲裁、 处罚、赔偿等或有事项以及相关的或有债务、义务和损失,均由本公司负责处理 及承担,不会因此而要求国投资本或中纺投资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公司承诺,对于中纺投资尚未取得债权人出具债务转移同意函的债务,于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割日前到期的,本公司将促使中纺投资于到期日及时以出 售资产全部偿还;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割日后到期的,若出售资产不足以偿 还的,本公司将承担全部偿还责任。
9
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国投安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 2015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
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中纺投资为上海中纺物产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 本公司承诺将尽快与债权人沟通,转由本公司承担原中纺投资在该等担保合同/ 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并在资产交割日前解除中纺投资的担保责任。
3、本公司将接收出售资产涉及的全部人员,并对中纺投资总部人员予以安 置。因员工安置事项相关的责任与义务以及与员工安置有关的全部已有或潜在的 劳动纠纷(如有),由本公司负责承担及解决。
本公司有责任促使中纺投资本部的相关人员尽早与中纺投资解除劳动关系, 并在 2015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该等人员与中纺投资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作。本公司 确认,该等员工自资产交割日至其劳动关系解除之日(并不晚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期间的薪酬、各项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相关福利等全部费用在本次重大资产 出售的交割日从出售资产中专项足额提存后保留在中纺投资,由中纺投资专项用 于支付给相关员工。
4、在本承诺出具之日后,中纺投资不会因出售资产承担赔偿义务或损失。”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组于 2015 年实施完成,截至本持续 督导报告签署之日,该承诺仍在积极履行过程中,国投贸易无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78.47亿元,同比增长54.24%;实现归属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23亿元,同比增长404.73%,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 幅明显高于营业总收入增幅,经营效率显著提升。截至2015年末,公司总资产 1,411.41亿元,较年初增长41.90%;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4.42亿元,较 年初增长120.04%。
2015年度,公司实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主业由传统纺织业变为金融证券服 务业,安信证券实现整体上市;上半年,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并向安信证券增资 60.47亿元,为金融证券业务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为安信证券未 来的业务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报告期内的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0
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国投安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 2015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
1、经纪业务
2015年度,证券和期货经纪业务成交量大幅增长带来公司经纪业务的爆发式 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经纪业务实现营业总收入97.95亿元,同比增长149.48%。
2015年,沪深两市交易活跃,两市股票、基金合计双边成交额541.73万亿元, 同比上升242.37%,创历史新高。公司通过沪深交易所代理股票、基金成交额 130,398.13亿元,同比增长244.23%;市场份额2.41%,同比增长0.54%,排名第 13位;通过香港交易所代理股票、基金成交额449.92亿元,同比增长98.73%。
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公布数据,按双边口径统计,2015年全国期货市场累计 成交量71.56亿手,较去年同期增长42.78%,累计成交额1108.46万亿元,同比增 幅为89.81%。公司期货经纪业务累计成交量1.98亿手,较去年同期增长38.80%, 市场份额2.77%;累计成交额180,496.22亿元,同比增幅为40.16%,市场份额1.63%。
公司积极推动期权经纪业务发展,开立衍生品合约账户5850户、排名第4位, 成交85万张、交易排名第11位。
2、受托资产管理业务
2015年度,公司受托资产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总收入7.20亿元,同比增长 106.49%。
截至2015年末,全行业受托资金11.88万亿元,较2014年末增加3.91万亿元, 增幅49.06%。截至2015年末,公司管理运作产品352只,其中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6个、定向资产管理计划313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3个,受托管理资金2,226.69 亿元,同比增长21.78%,投资能力和产品创新能力继续提升。
3、自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自营业务实现营业总收入2,580.35万元,同比下降39.28%; 若计入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司自营业务实现收入21.79亿元,同比 增长103.72%,权益投资和固定收益投资均取得可观收益。
近年来,公司加大自营业务的投入力度,在权益投资领域搭建涵盖期权对冲、 量化交易等衍生品的创新自营团队,积极参与新三板业务做市交易以及股票定增
11
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国投安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 2015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
业务,取得可观的收益;在固定收益投资领域,在团队建设、交易管理、系统建 设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进和提升,具备了更大规模的自营投资管理能力,同时 建立了涵盖宏观经济、财政货币政策、信用状况和市场走势在内的投研系统分析 框架,产品收益率保持行业领先。交易类业务围绕交易策略的多元化、资金占用 的最优化、风险对冲的中性化、盈利规模的显著化,努力打造核心竞争力。积极 推进FICC全业务线布局方面,完成了贵金属、碳排放交易资格的申请;通过QDII 等渠道完成了首单海外中资背景美元债券的投资布局;在场外利率互换交易方面 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4、投资银行业务
2015年度,公司实现投资银行业务营业总收入10.05亿元,同比增长67.44%, 股票和债券承销保荐业务收入以及财务顾问收入同比增长较快。
2015年,公司完成A股股票主承销项目18个(5个IPO、13个再融资),较上 年增长9个,主承销金额合计218.27亿元,同比增长46.26%;完成8个主承销债券 项目,主承销金额合计126.70亿元,同比增长123.85%;完成H股股权融资项目7 个,股权融资金额19.03亿元,同比下降1.4%。
除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业务外,公司积极拓展并购重组和新三板业务,财务 顾问收入同比实现大幅增长:报告期内,完成并购重组项目3个;新三板业务已 跻身行业前列,截至2015年12月31日,累计推荐挂牌207家,行业排名第4位;已 挂牌家数及在审家数合计为322家,行业排名第3位。完善融资功能,2015年1至 12月为客户完成股票发行98次,行业排名第7位。
安信证券拥有高质量的投行人才储备,拥有保荐代表人80人,保荐代表人及 准保荐代表人数接近占投行员工总数的50%,人才储备已成为投行业务持续发展 的重要推动力。截至2015年12月31日,安信证券已过会待发行项目16个,在审项 目48个。
5、融资融券业务
2015年度,公司实现融资融券业务营业总收入31.11亿元,同比增长151.68%。 截至2015年12月末,公司通过沪深交易所开展的融资融券业务余额276.28亿
12
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国投安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 2015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
元,较上年末增长2.50%,市场份额2.35%,市场排名第13位; 股票质押业务持 续稳步开展,截至2015年12月末,股权质押业务余额17.44亿元 ;截至2015年12 月末,公司通过香港交易所开展的融资融券业务余额2.24亿元,同比下降4.53%。
6、其他
公司加大主经纪商业务拓展力度,延伸托管、交易等服务链条,加快成立了 资产托管部,积极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申请、外包业务主经纪商业务管理 以及核心客户服务等工作。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外包业务已上线产品23 只,托管产品净值达13.7亿元,主经纪商系统已上线产品22只,产品总资产达22.6 亿元。
2015年,公司研究业务领域优势得以巩固,成功引入策略、金融、农林牧渔、 通信、医药、食品饮料、房地产、交运、轻工等新财富上榜和入围团队,新财富 团队扩大到16个。公司研究品牌影响力持续巩固,在2015年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 比中取得历史最佳成绩,荣获本土最佳研究团队第三名、最具影响力研究机构第 四名,7个单项第一,2个第二,3个第三。
7、纺织业务
2015年度,公司纺织业务实现营业总收入18.64亿元,同比下降60.48%。因 公司资产重组,纺织业务相关资产已处置完毕,导致该类业务同比负增长。
(二)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公司在报告期内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安信证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证券 业务成为公司目前的主要业务。
1、行业竞争格局
随着金融混业经营趋势的加速、创新政策的推动、资本中介业务的兴起、跨 界竞争的加剧,证券公司在资本实力、创新能力、风险管理、体制机制等领域的 竞争将更加明显,证券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将由牌照、网点和规模优势向资本、体 制机制、人才、专业化优势、风险管理能力等方面转变,证券公司经营的差异化 和特色化将进一步体现。来自银行、保险、信托、第三方资产管理机构、外资金 融机构及大型互联网企业的竞争将进一步加剧。
13
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国投安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 2015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
2、行业发展趋势
2016年伴随全球股市出现新一轮下跌,一些新兴市场经济体汇率贬值,我国 经济金融面临的外部环境不确定因素增多,给资本市场和证券行业发展带来了挑 战。
(1)经济持续下行压力加大,调整与改革激发新动力
2016年,国内经济持续下行压力依然较大,企业盈利下滑,杠杆率仍然高企, 信用违约风险增加;流动性趋紧,股市、汇市、债市、货币市场等风险因素交互 影响;国际形势同样错综复杂,不容乐观。为此,2016年中国经济发展需要重点 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工作,增强持续增长动力,推 动社会生产力整体改善。资本市场作为市场化配置资源的平台,具有服务和支持 实体经济发展的独特优势,可以为企业提供多样化融资方式,降低企业杠杆率和 融资成本,支持企业并购重组,助力产能化解和存量盘活,培育新产业、新业态、 新商业模式,激发经济增长新动力。可以预计,产业并购、行业整合、不良资产 处置将会成为市场热点,将给券商带来更多的业务机会。
(2)金融改革红利将不断释放,券商业务转型迎来新机遇
适应国家经济金融改革、产业风险管理、资本市场开放的需要,资本市场的 改革创新将稳步推进,跨业务、跨市场、跨境、跨界的创新将不断出现,从而对 券商的创新能力、产品开发、投资研究、风险管理等核心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是多层次的股权市场建设将加快。随着国企改革、沪港通、深港通等一系 列改革的推动及完善,主板市场将稳步发展;新三板分层实施在即,流动性将不 断提高,新三板将呈现加速发展之势;区域性股权市场将规范发展。
二是债券市场的规范发展将加快。债券品种将更加丰富,可转换债、可交换 债等股债结合品种、绿色债券、可续期债券、高收益债券、项目收益债券等将逐 步推出,企业资产证券化将加快发展,债券市场的互联互通将进一步深化。
三是期货及衍生品市场发展将稳妥推进。股票期权试点将进一步完善,碳排 放权期货交易、原油等战略性期货品种有望研究推出,商品指数期货、利率及外 汇期货研发力度将加大。
14
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国投安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 2015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
(3)守住底线,严格监管,审慎创新,将成为主基调
监管层在年初的讲话中提出了要正确处理好发展与监管的关系,处理好创新 与规范的关系,从中可以看出,严格监管,审慎创新,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 险的底线,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监管政策的主基调。但审慎创新并不等于停止创 新的步伐,创新始终是市场发展的不竭动力,是券商增强竞争力的根本途径,这 已成为行业的共识。2016年,预计监管部门将按计划分步骤推出既定改革和政策。 因此,券商需要重视其创新必须与自身的风控合规能力相匹配,产品创设和新业 务推出要坚守法律法规底线,做好风险评估论证,紧扣客户多元化的融资需求和 多样化的财富管理需要;在客户管理上,要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尽力维护客 户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在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安信证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公司的业务 和战略主要通过安信证券体现。安信证券基于对行业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以及 自身条件的评估,在2014年制定了未来三年发展战略:即提升市场份额,到2016 年收入和利润进入行业第一梯队,增长快于行业平均水平;特色业务领先,机构 业务、研究品牌行业领先,衍生品与量化自营等特色领域进入前列;净资产收益 率显著提升,超过行业平均水平;实现公司上市,进入行业第一梯队。同时制定 了零售、投行、机构、资管四大业务战略和十五项主要战略举措,并提出了需要 夯实的相关基础性工作,包括以客户为中心进一步理清业务架构和机制;强调执 行力和业务协同;增强资金运用能力,努力提高资金效率;不断提升风险管理能 力和水平;加大优秀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等。
2015年是安信证券三年发展战略实施的第二年,安信证券通过年度绩效目标 设定、战略举措执行监督及考核等方式逐步落实公司战略。从两年的战略执行效 果来看,三年发展战略是符合安信证券公司实际情况、顺应市场发展变化的。安 信证券将根据市场、行业变化及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战略举措,督促战略执 行,力争早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四)经营计划
相比2015年,2016年机遇和挑战共存,但面临的经营压力和困难在加大。2016
15
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国投安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 2015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
年,国投安信将加快战略布局,完善内控建设,依托全资子公司安信证券做大做 强金融证券业务。安信证券将围绕“扩大优势、补强短板,全面提升综合竞争实 力”的总体思路,狠抓战略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1、积极把握市场机遇,努力培植收入增长点。积极发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和 并购业务。进一步培育和扶持衍生品业务、量化投资业务。稳妥推进新三板做市 交易业务。着力开展柜台市场业务。抢占主经纪商业务市场份额。
2、进一步探索和推进互联网证券业务。深耕互联网合作渠道,持续改善手 机证券、网上商城、微信商城平台,构建适应互联网时代要求的综合金融服务体 系。优化线上服务,推进以移动客户端为主的互联网平台建设。
3、加强业务协作,实现综合效能最大化。贯彻实施“卖方积累资源,买方 实现收入”的业务协作原则,大力促进投资业务和交易业务的发展。加强部门协 作,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的全方位需要。
4、做好资产负债管理。根据经济资本的测算来实现资金的合理配置。在继 续支持融资融券等资本中介型业务发展的同时,在短期利益驱动和长期利益保障 间取得适当平衡。加强自营投资业务培育,提高公司主动型投资能力。
5、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以业务条线各自为战的传统部门架构逐渐过渡到 业务管委会的组织架构,强化业务协作,提升对商业机会的敏感度与反应能力。
6、高度重视风险控制。切实守住合规底线。正确度量测评风险承受能力, 确保各类风险整体处于可控、可承受范围。加强公司经营杠杆水平、流动性风险 的分析与监测,提升专业技能和风险管理水平。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安信证券将不断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融资结构。 2015年度,安信证券通过增资扩股补充资本金60.48亿元,发行次级债券160亿元, 发行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58亿元,发行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37亿元。2016年, 安信证券将根据市场变化及业务实际需求,合理安排长短期融资方式,持续补充 业务发展资金,进一步降低债务融资成本,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实施。
(五)可能面对的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安信证券开展。证券业务经营活动中可能
16
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国投安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 2015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
对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风险因素主要有:市场风险、信 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安信证券建立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 指标管理机制,加强风险监控,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前提下开展各项业务。
1、市场风险:安信证券面临的市场风险是指因价格、利率、汇率等市场因 素的变化导致公司金融资产价值下降的风险。安信证券市场风险包括权益证券价 格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等。安信证券面临的市场风险的业 务主要包括:证券自营投资业务、公司自有资金参与的资产管理业务、衍生产品 业务和融券券源套期保值业务等。
针对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安信证券建立了合理的限额、量化评估、压力测 试和市场风险报告等一系列的风险控制机制,在全年二级市场系统性风险较大的 情况下,安信证券市场风险整体可控。
权益证券价格风险来自于权益证券价格的不利变动所产生的损失。在权益类 证券价格风险的管理上,安信真全主要通过VaR值、压力测试以及希腊字母等方 法控制风险。安信证券运用未来1天,99%的置信水平下的VaR 来计量市场风险, 2015年末,安信证券自营权益类及其衍生品VaR值为2.5亿元,占年末净资产的比 例约为1.2%。
利率风险来自于利率的不利变动所产生的损失,包括重定价风险、利率曲线 变动风险、基差风险和选择权风险等。在利率风险的管理上,安信证券主要通过 VaR值、单基点价值、久期、持有债券到期收益率等方法来控制风险。2015年末, 安信证券自营利率类及其衍生品VaR值为0.29亿元,占年末净资产比例为0.1%, 安信证券自营利率类及其衍生品单基点价值为344万元。
汇率风险来自于汇率的不利变动所产生的损失,安信证券因经纪业务所取得 的佣金收入会形成公司的外币资产,此部分资产面临的汇率风险较小;另外安信 证券对安信国际的长期股权投资也面临汇率风险,目前,安信证券面临的汇率风 险在可控、可承受范围之内。
商品价格风险来自于各类商品的价格发生不利变动所产生的损失,安信证券 目前暴露在商品价格风险上的净敞口近似为0。
17
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国投安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 2015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
2、信用风险:安信证券面临的信用风险是指融资人或交易对手不能按时履行 约定义务而对我司造成损失的风险。安信证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融资融券、股 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限制性股票质押融资业务等业务的客 户出现违约,不能按时偿还本息的风险;债券、信托投资、代销金融产品以及其 他信用类产品投资业务由于发行人或融资人出现违约,不能按时偿还我司本息的 风险;收益互换、利率互换、场外期权等场外衍生品交易中的交易对手不能按时 履行支付义务,对安信证券造成损失的风险。
安信证券建立了客户准入机制和授信机制,审核客户资信状况、风险承受能 力、对证券市场的认知程度和投资经验,谨慎判断客户的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 利用量化模型科学评估客户违约概率及违约损失,分层级对客户最大交易额度进 行授信;建立自有资金大额投融资业务评审机制严控大额融资业务风险;安信证 券建立融资类业务的持续跟踪管理机制,对融资业务的融资人及融资项目后续进 展进行持续跟踪管理,对发现的风险及时予以处置。安信证券建立担保券/质押 管理机制,利用量化模型确定其折算比例,并根据市场变化动态调整折算比例; 建立全面的盯市机制和强制平仓机制;建立融资类业务的总量风险限额、集中度 风险限额及逆周期调整机制,并根据风险变化情况及时动态调整;建立压力测试 机制,根据不同的市场情景对融资类业务信用风险进行评估。
安信证券正在建设信用风险管理系统,预期实现主体评级、风险收益匹配计 量与管理、风险规避和风险缓释等信用风险计量和管理方法的系统化和集中统一 管理,目前正在持续改善优化。
3、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公司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 以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的风险。
安信证券制定了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明确了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治理结构, 建立了流动性风险限额体系,建立了流动性风险指标监控与预警机制,根据公司 业务规模、性质、复杂程度、流动性风险偏好和外部市场变化情况,设定流动性 风险限额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控,监测优质流动性资产及其变现能力,及 时监测和分析市场流动性和公司流动性状况,对异常情况及时预警。并在对子公 司增资、对外投资等重大经营决策实施前对流动性风险指标进行测算,充分评估
18
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国投安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 2015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
其对流动性的影响。
安信证券建立现金流测算和分析框架,计算、监测和控制未来不同时间段的 现金流缺口,并加强日间流动性管理,确保具有充足的日间流动性头寸和相关融 资安排,及时满足正常和压力情景下的日间支付需求。
安信证券定期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策略、融资安排 和业务规划等因素,设定不同压力情景,评估公司短期和长期流动性风险状况承 压能力,通过对压力测试结果分析,确定风险点和脆弱环节,并将压力测试结果 运用于公司的经营管理、业务发展等相关决策过程。安信证券建立了流动性风险 应急机制,制定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并进行测试评估和不断完善,确保公司可以 应对紧急情况下的流动性需求。公司建立了流动性风险报告制度,明确流动性风 险报告种类、内容、形式、频率以及报告路径,构建了日报、周报、月报及年报 等报告体系,确保董事会、经理层和相关管理人员及时了解流动性风险水平及其 管理状况。
安信证券持续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提高融资来源的多元化,确保 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安信证券正在建设资金管理及流动性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能够为公司 流动性风险管理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实现全面监测公司资产负债及流动性情况, 能够及时、准确、持续地监测公司的流动性风险限额、资金缺口等指标,使公司 能够有效防范和应对流动性风险。
此外,安信证券加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其它风险的管理,防 范其它风险向流动性风险的转化与传递。
4、操作风险:安信证券面临的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操作流 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针对面临的操作风 险,安信证券形成了一系列风险管理机制,一是持续健全操作风险识别与评估体 系,通过有效的内部制衡及及时的风险点治理,保证业务正常稳健开展;二是发 布《操作风险事件责任认定及处理制度》,强化风险事件警示及问责;三是通过 内控自我评估、风险信息即时报告、内/外部损失事件数据搜集和报告、现场检 查等方法实现对操作风险的日常管理。2015年,公司未发生重大操作风险事件,
19
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国投安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 2015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
无操作风险损失超限情形。
5、净资本管理:安信证券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内部 控制指引》、《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 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了动态的风险控制指标监 控和补足机制。2015年,安信证券根据中国证监会对风险控制指标的修订及时更 新公司相关制度与监控系统,以确保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监管标准, 提高抗风险能力。
2015年,安信证券净资本全年保持在100亿元以上,主要为货币资金和自营 证券,流动性较好。净资本与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的比例全年保持在480%以 上,为监管标准的4.8倍以上;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保持在85%以上,接近监管 标准的2.1倍;净资本与负债、净资产与负债的比例分别保持在24%和28%以上, 远高于8%和20%的监管要求;“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与净资本的比例”、 “自营固定收益类投资与净资本的比例” 分别控制在50%和65%以下,均符合 监管要求。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 2015 年度经营情况较好,公司的 业务发展情况符合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内容。
四、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2015 年,国投安信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与《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推 进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以进一步提高 公司治理水平。
截至本持续督导报告签署之日,上市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市公司将持续强化公 司治理工作,建立公司治理的长效机制,更好地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加强执行力 度,为上市公司持续、健康、稳步发展夯实基础。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组后,上市公司根据《公司法》、《证
20
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国投安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 2015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与《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
五、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持续督导报告签署之日,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方已按照公告的重组方案履行了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实际的实施方案 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不存在重大差异。
21
==> picture [448 x 632]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