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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I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Mar 18,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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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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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51 順德 公司提供

序號 5 發言日期 103/03/18 發言時間 12:05:31
發言人 陳朝興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4-7383991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3/03/1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 103/03/18
2.預計發行價格: 每股10元。
3.預計發行總額(股): 普通股2,000,000股。
4.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
1.既得條件:符合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所訂之公司財務績效、員工工作績效和員
工服務年資等條件同時達成為既得條件。
2.員工未符既得條件:
認購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遇有未達既得條件者,本公司得以原認股價格約定收買已發
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並予以註銷。員工有自願離職、留職停薪、退休、被資遣者:如
有未達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事實發生日起喪失其既得權利,本公司得以原
認股價格約定收買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並予以註銷。
3.員工發生繼承時之處理:
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可於離職
時全數既得。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或一般死亡者,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死
亡發生當日視為全數既得,由其繼承人於完成法定之必要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得
以申請領受其應繼承之股份或經處分之權益。
5.員工之資格條件:
本公司全職正式員工且為公司營運相關之重點人才。
6.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為吸引與留任公司所需專業人才,並激勵員工提升向心力及歸屬感,以共同創造公司與
股東之利益,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7.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2,000,000股,且既得期間為二年,估計民國104年及105年
可能費用化金額各約為新台幣3,620萬元(以每股之認股價格10元計算,時價估算係
以103年3月17日收盤價46.2元為基礎)。
8.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影響約0.2元(依目前發行股份180,225,249股計算)。對本公司
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故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9.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一、既得期間員工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
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二、員工既得條件未達成前,除股票限制不得轉讓及表決外,其餘權利義務(包括股息
、紅利及資本公積之受配權等)與其他流通在外股份相同 。
三、自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
日止,此期間達成既得條件之員工,其解除限制之股票仍未享有表決權。
1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以員工名義交付信託保管,並由本公司或本公司指
定之人為代理人代所有認購員工代為簽訂、修訂信託有關合約。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