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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I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Dec 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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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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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順德 公司提供

主管機關核准日期 103/12/04
本次發行屬 有償認購,預定發行價格為 每股以新台幣10元為認購價格。
預定發行總數(股) 2,000,000
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感,以共同創造
公司及股東之利益,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可能費用化之金額、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2,000,000股,且既得期間為二年,估計民國104年及105年可能
費用化之金額各約為新台幣3,620萬元(以每股之認股價格10元計算,時價估算係以103
年3月17日收盤價46.2元為基礎)。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影響約0.2元(依目前已發行股份
180,225,249股計算),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故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發行辦法之內容 第一條 發行目的
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感,
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依據公司法第二六七條第八項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發佈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等相關規定,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發行條件
一、發行價格:考量公司選任、留才與激勵效果,並兼顧股東權益,訂定每股10元
為認股價格。
二、既得條件:依據公司財務績效、員工工作績效和員工服務年資等條件同時達成
為既得條件。
(一)公司財務績效:依民國102年稅前淨利為指標,民國103年及104年稅前淨利
平均數需較民國102年成長百分之十(含)以上。
(二)員工工作績效:認購本權利新股之員工,民國103年及104年兩年度按公司
績效考核辦法之績效考核結果其中一年度至少需為甲等(含)以上。
(三)員工服務年資:員工認購股票後(即本次增資基準日起算)須在職服務滿二
年。
三、員工未符既得條件之處理:
(一)認購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遇有未達既得條件者,本公司得以原認股價格
約定收買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並予以註銷。
(二)員工有自願離職、留職停薪、退休、被資遣者:如有未達既得條件之限制
員工權利新股,於事實發生日起喪失其既得權利,本公司得以原認股價格
約定收買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並予以註銷。
四、員工發生繼承時之處理:
(一)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
股,可於離職時全數既得。
(二)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或一般死亡者,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死
亡發生當日視為全數既得,由其繼承人於完成法定之必要程序並提供相關
證明文件,得以申請領受其應繼承之股份或經處分之權益。
五、發行期間:
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為一次或分次發行,實
際發行日期由董事長訂定之。
第三條 發行總額及股份之種類
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之普通股2,000,000股,發行股份種類為普通股,每股面額新
台幣10 元,共計發行總額為新台幣20,000,000元。
第四條 員工之資格條件
一、員工資格條件:以本公司全職正式員工且為公司營運相關之重點人才為限,其
中重點人才係指任職部級以上主管及各單位主管提供具發展潛力人員(須服務滿
半年以上)之五職等專業職同仁或一般專業職同仁為範圍。
二、得認購之股數:參照個別員工職務、職等及對公司營運與績效貢獻度,由董事長
考量公司營運狀況及目標達成情形,核定認股人名單及數量後,報經董事會決議
後認定之。
三、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依規
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
總數之百分之一。
第五條 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一、既得期間員工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
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二、員工既得條件未達成前,除股票限制不得轉讓及表決外,其餘權利義務(包括股
息、紅利及資本公積之受配權等)與其他流通在外股份相同。
三、自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
基準日止,此期間達成既得條件之員工,其解除限制之股票仍未享有表決權。
備註 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計普通股2,000,000股,並經103年6月24日股東常會通過。

累計實際發行總數(股): 2,000,000

若欲查詢實際發行之詳細資料,請選擇發行日期:103/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