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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ientech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Nov 14,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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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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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 第3次申請買回 |
| 申報日期:107/11/14 |
1公司代號35832公司名稱辛耘3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208號11樓4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5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9/187公司已發行股數總數(股)81,139,0008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9前項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0.00%10申報時,低於買回股份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之累積股數(股)011前項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0.00%12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13買回股數總金額上限(元)A.保留盈餘(元): 913,590,787B.買回辦法第8條所列已實現資本公積(元): 494,331,008C.董事會或股東會已決議分派之盈餘(元): 0D.依證交法第41條第一項規定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元)(證券商不適用): 7,287,384E.A+B-C-D 合計(元): 1,400,634,41114預定買回之期間開始日期: 107/09/19結束日期: 107/11/1815預定買回之數量(股)811,000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A/B 1.00%16買回區間價格(元)最低: 57.00 ▓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最高: 76.0017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18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 實際買回股份期間 | 預定買回股數(股)(A) | 實際已買回股數(股)(B) |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B/A) |
| 106/05/15 ~ 106/06/21 | 811,000 | 811,000 | 100.00 |
19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本公司歷次買回股份,均已經執行完畢。
20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由:擬修訂本公司「第四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案,提請 討
論。
說明:
一、本公司於107年9月18日董事會通過本公司「第四次買回股份轉讓
員工辦法」。
二、依據主管機關證券期貨局指示,擬修訂本公司「第四次買回股份
轉讓員工辦法」,修訂
對照條文,請參閱附件五。
決議:董事長指派獨立董事楊正利主持會議,除董事謝宏亮、許明棋
與陳秉中因董事利益迴
避外,其餘出席董事照案通過本議案。
21「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辛耘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次(一○七年第一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107年09月18日訂定/107年11月12日第一次修訂
第一條 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
十八條之二第一項
第一款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
辦法」等相關規定,
訂定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
依有關法令規定外,
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第二條 轉讓股份之種類、權利內容及權利受限情形
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
有規定者外,與其他
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第三條 轉讓期間
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三年內,一
次或分次轉讓予員
工。
第四條 受讓人之資格及得認購股數
本辦法之受讓人係以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五年之本公司員工(係指正
職之正式員工;兼職員
工、臨時性員工、短期工讀生及外籍勞工不適用本辦法)及本公司之
海內外子公司之員工
(係指正職之正式員工;兼職員工、臨時性員工、短期工讀生及外籍
勞工不適用本辦法)為
原則,惟針對有特殊績效表現員工,管理階層得例外提案。另員工認
購比例及股數之決定則
以其職稱、薪資、服務年資、績效表現及其對公司之貢獻等因素為原
則。
前項受讓人之資格及得認購股數,將依轉讓當時之相關法令規定,並
參酌公司營運需求及業
務發展策略與方針所需,由董事長室依前項原則擬定提案,就符合本
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
織規程規範之經理人呈送薪資報酬委員會審核,董事會核定,其餘由
董事長核定之。
第一項所稱海內外子公司,係指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同一被投資公
司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
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
受讓之對象於員工認股基準日至認購繳款截止日期間離職者,喪失認
購資格。
第五條 轉讓之程序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有關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等作業事項,由董
事長室依本辦法規定做成提案,就符合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
程規範之經理人呈送
薪資報酬委員會審核,董事會核定,其餘由董事長核定之。
三、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屆滿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認購不足
之餘額得由董事長另
洽其他員工認購之。
四、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第六條 約定之每股轉讓價格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認股基準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85折
為轉讓價格;惟上述轉
讓價格不低於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加計資金成本(依中華郵政股
份有限公司牌告一年期
定期存款固定利率為計算依據)。
在轉讓前,如遇有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減少時,實際買回股份
之平均價格加計資金成
本得按發行股份減少比率範圍內調整之。
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加計資金成本調整公式:
調整後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加計資金成本=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
加計資金成本x(公司買
回股份執行完畢時之普通股股份總數÷公司轉讓買回股份予員工前之
普通股股份總數)
第七條 轉讓後之權利義務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外,其權
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
同。
第八條 其他有關公司與員工權利義務事項
依本辦法轉讓之股份,其所發生之稅捐及費用依轉讓當時之法令及公
司相關作業辦理。
第九條 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日後如因法令變更或主管
機關核定變更或基
於客觀環境變動時,得報經董事會決議修訂。
第十條 本辦法應提報股東會報告,修訂時亦同。
22「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讓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23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辛耘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一○七年九月十八日第五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
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
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
司股份811,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1.00%,且買回股
份所需金額上限61,636
仟元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2,519,343仟元之2.45%,茲聲明本公司董事
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
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9人均同
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
此聲明。
辛耘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謝宏亮
24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辛耘預計買回公司股份所擬定之買回區間價格新台幣57元至76元間,
係落在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所發佈之「庫藏股疑義問答彙整版」所認為合宜之
買回區間價格新台幣
43.40元至111.90元範圍內;另辛耘此次預計買回公司股份之總金額
按每股76元計最高為
61,636仟元,依據該公司107年第二季財務報告顯示,保留盈餘為913
,591仟元,發行股本
溢價為494,331仟元,並扣除特別盈餘公積(該公司餘額為7,287仟元)
,合計為1,400,635仟
元,故本次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61,636仟元,尚無逾越「上市上櫃公
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
法」第八條所定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不得超過保留盈餘加超過票面金額
發行股份所得之溢
價、受贈與所得之已實現資本公積金額情事,評估其預定買回股份之
價格尚屬合理。
25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應主管機關要求修改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第四條及第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