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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IENC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Apr 2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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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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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公告编号:2023-025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被担保人名称: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宁乡东城污水处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方:否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 额不超过2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 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次担保是否经股东大会审议:是
一、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发展及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计划2023 年度拟向各大 银行申请授信,授信额度用于办理经营所需的中长期项目贷款、短期流动资金 贷款、银行承兑、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出口业务项下的各种贸易融 资等业务(具体业务品种由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与各银行协定)。本次计划申 请的授信额度合计为人民币70,000 万元,并为子公司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提 供担保,总金额不超过20,000 万元。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子公司为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情况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为支持公司发展,保障上述融资授信顺利实施,根据 各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高伟荣先生及其配偶、高亮云及其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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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拟为2023 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子公司拟 为公司向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数额以实际授信额度 为准,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实际控 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况。
高伟荣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高亮云先生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上述两人系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接 受关联方担保的交易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7.2.11 条第五款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 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三、被担保子公司基本信息
1、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1 基本情况
| 项目 | 内容 | 内容 | 内容 |
|---|---|---|---|
| 公司名称 | 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
914301240985154665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成立日期 | 2014年4月23日 |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
| 实收资本 | 1,000万元 | ||
| 住所 | 宁乡县金洲新区金沙西路048号 | ||
| 主要生产经 营地 |
宁乡县金洲新区金沙西路048 号 | ||
| 法定代表人 | 高伟荣 | ||
| 股东构成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赛恩斯 | 1,000.00 | 100 | |
| 经营范围 | 环保工程设计;水处理药剂及其耗材的研发;水处理药剂(不含危险化 学品)、环保设备的生产;环保设备设计、开发;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 剂材料制造;金属压力容器制造;新材料、新设备、节能及环保产品工 程的设计、施工;新材料、新设备、节能及环保产品的安装;压力容器 的安装;应用软件开发;软件技术服务;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研发、安 装、销售及服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水处理药剂(不含危险化学 品)、环保设备、金属压力容器的销售;压力容器的改造;压力容器的 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营业务与 赛恩斯主营 业务的关系 |
主要负责生产重金属废水生物制剂、各类其他环保药剂,定制成套设 备、定制非标设备,并主要销售给赛恩斯。 |
1.2 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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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项目 | 2022-12-31/2022年度(单位:万元) |
|---|---|
| 总资产 | 22,650.98 |
| 净资产 | 8,843.77 |
| 净利润 | 1,771.83 |
注:上述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审计,并单独出具审计报告。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
2、宁乡东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1 基本情况
| 2.1 基本情况 | |||
|---|---|---|---|
| 项目 | 内容 | ||
| 公司名称 | 宁乡东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
914301243256808928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成立日期 | 2014年12月23日 | ||
| 注册资本 | 7,156.43万元 | ||
| 实收资本 | 7,156.43万元 | ||
| 住所 | 宁乡县金洲新区金沙西路48号 | ||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宁乡县金洲新区金沙西路48号 | ||
| 法定代表人 | 黄剑波 | ||
| 股东构成 | 股东名称/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赛恩斯 | 3,936.04 | 55 | |
| 长沙金洲新城开发建设 投资有限公司 |
3,220.39 | 45 | |
| 经营范围 | 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水质检测服务;环境检测;独立的第三方质量 检测;环保技术推广服务;水处理技术咨询服务;环境与生态监 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咨询、设计及运营;安全生 产技术服务;生态保护及环境治理业务服务;节能技术咨询、交流 服务;教育管理;教育咨询;清洁服务;环保材料的研发;环保设 备设计、开发;环保低碳咨询;环保设施运营及管理;环境卫生管 理;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 险评估;环保行业信息服务及数据分析处理服务;有色金属综合利 用技术的研发、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营业务与赛恩 斯主营业务的关 系 |
主要负责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生活和工业废水处理的项目公司。 |
3.2 主要财务数据
宁乡东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项目 | 2022-12-31/2022年度(单位:万元) |
|---|---|
| 总资产 | 18,672.86 |
3 / 5
| 净资产 | 8,441.52 |
|---|---|
| 净利润 | 1,009.62 |
注:上述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审计,并单独出具审计报告。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 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 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 象整体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 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对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 年4 月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为子公司在上述综合 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总金额不超过20,000 万元。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0 元,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担保余额为0 万元,无逾期担保或涉及担保诉讼情形。
八、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公司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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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 司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和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 供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本次公司及子 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 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具有合理性 和必要性,系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 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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