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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y Heavy Industry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4
Nov 7,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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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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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 2014-038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 年 11 月 25 日
-
股权登记日:2014 年 11 月 20 日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11月25日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 1、股东大会届次: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
-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3、股权登记日:2014 年 11 月 20 日
1
4、召开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 年 11 月 25 日下午 14:30
-
(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 年
-
11 月 25 日 9:30-11:30,13:00-15:00
-
5、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清路 8 号三一产业园综合
-
楼一号会议室
6、召开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将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公司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 系统行使表决权。每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其中的一 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7、本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相关人员应按照上 交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 细则(2012 年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本 议案须逐项表决)
-
1、发行证券的种类
-
2、发行规模
-
3、可转债存续期限
2
-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5、债券利率
-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7、转股期限
-
8、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
9、转股价格的确定和修正
-
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11、赎回条款
-
12、回售条款
-
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投资及研发项目
-
1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收购项目
-
19、担保事项
-
20、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限
-
(三)审议《关于公司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
资金收购企业股权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
(四)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
-
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
1、关于投资及研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
2、关于收购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
(五)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修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联 上述议案除第(七)项议案外,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方可通 过。第(二)/18、(三)、(四)/2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 须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在2014年11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14 年 11 月 20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 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4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 表人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 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和股东账户卡。
-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
-
登记。
-
2、登记时间:2014 年 11 月 21 日和 24 日上午 8:00-12:00,下午
-
14:30-17:30 (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
3、登记地点: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
4、联 系 人:潘国正 项 帅
-
5、联系电话:01060738868(北京) 073184031555(长沙)
- 传 真:01060738868(北京) 073184031777(长沙)
-
6、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清路 8 号三一产业园 邮编:
-
102206
五、其他事项
- 1、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 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 进行。
特此公告
5
附:1、授权委托书
- 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七日
6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按表格内的投票指示进行表决(本人未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 :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 序号 | 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 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 | —— | —— |
| 2.01 | 发行证券的种类 | |||
| 2.02 | 发行规模 | |||
| 2.03 | 可转债存续期限 | |||
| 2.04 |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
| 2.05 | 债券利率 | |||
| 2.06 |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
| 2.07 | 转股期限 | |||
| 2.08 |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 |||
| 2.09 | 转股价格的确定和修正 | |||
| 2.10 |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
| 2.11 | 赎回条款 |
7
| 2.12 | 回售条款 | |||
|---|---|---|---|---|
| 2.13 |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 |||
| 2.14 |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
| 2.15 |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
| 2.16 |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
| 2.17 |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投资及研发项目 | |||
| 2.18 |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收购项目 | |||
| 2.19 | 担保事项 | |||
| 2.20 | 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限 | |||
| 3 | 《关于公司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 募集资金收购企业股权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4 |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
—— | —— | —— |
| 4.01 | 关于投资及研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 |||
| 4.02 | 关于收购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 |||
| 5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6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 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7 | 《关于修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
说 明:
-
“ ” “ ” “ ” “ ”
-
1.请在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栏中选择一项划“√”,多选或不选视作 弃权
处理;
-
2.请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没有签名视作“弃权”处理。
-
3.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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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4 年 11 月 25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上 交所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议案数:27 个(注:存在提案组的,组号不计入提案数量,仅 计算子议案数。如:提案组 2 之下共有 2.01-2.20 共 20 个提案,2.00 属于对该组一并表决的简化方式,但 2.00 不计入提案数。此外,全体 提案一并表决的 99.00 也不计入提案数)。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
| 738031 | 三一投票 | 27 | A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7号 | 所有27个议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 议案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 报价格 |
|---|---|---|
| 1 |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1.00 |
| 2 |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2.00 |
9
| 2.01 | 发行证券的种类 | 2.01 |
|---|---|---|
| 2.02 | 发行规模 | 2.02 |
| 2.03 | 可转债存续期限 | 2.03 |
| 2.04 |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2.04 |
| 2.05 | 债券利率 | 2.05 |
| 2.06 |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2.06 |
| 2.07 | 转股期限 | 2.07 |
| 2.08 |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 2.08 |
| 2.09 | 转股价格的确定和修正 | 2.09 |
| 2.10 |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2.10 |
| 2.11 | 赎回条款 | 2.11 |
| 2.12 | 回售条款 | 2.12 |
| 2.13 |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 2.13 |
| 2.14 |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2.14 |
| 2.15 |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2.15 |
| 2.16 |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2.16 |
| 2.17 |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投资及研发项目 | 2.17 |
| 2.18 |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收购项目 | 2.18 |
| 2.19 | 担保事项 | 2.19 |
| 2.20 | 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限 | 2.20 |
| 3 | 《关于公司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收 购企业股权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
3.00 |
| 4 |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 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
4.00 |
| 4.01 | 关于投资及研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 4.01 |
| 4.02 | 关于收购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 4.02 |
| 5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5.00 |
| 6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6.00 |
10
《关于修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7.00
7
3、表决意见:
| 3、表决意见: | |
|---|---|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申报股数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20日A股收市后,持有三一重工A股(股 票代码:600031)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 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 738031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2、如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 第1号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投 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 738031 | 买入 | 1.00元 | 1股 |
3、如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 第1号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投 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11
738031 买入 1.00元 2股
4、如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
第1号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投 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 738031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总议案的 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 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交所网 络投票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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