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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XIANG IMPRESSION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4
Apr 17,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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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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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市公司名称: |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
|---|---|
| 股票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股票简称: | 三湘股份 |
| 股票代码: | 000863 |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利阳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拉萨市经济开发区阳光新城A-2-1-502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6号华丰大厦3205室 邮政编码:518016
股份变动信息: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签署日期: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 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 露义务人所持有、控制的三湘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三湘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 聘请的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决策机构全体成员共同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现有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 |
|---|---|
| 释义 4 | |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 |
| 第二节持股目的 5 | |
|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5 | |
|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6 | |
|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6 | |
|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6 | |
| 第七节 备查文件 7 |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 利阳科技/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西藏利阳科技有限公司 | |
|---|---|---|---|
| 三湘股份/上市公司 | 指 |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三湘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的行为 | |
|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一)公司名称:西藏利阳科技有限公司
- (二)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经济开发区阳光新城 A-2-1-502
- (三)法定代表人:高文舍
- (四)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 (五)营业执照号码:540091200005345
- (六)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58579585-6
- (七)税务登记证:54010858795856
(八)主要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网络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兴办实业(具体 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业务 (具体按进出口经营资格证书办理);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九)经营期限: 2003 年 4 月 17 日至 2023 年 4 月 17 日
(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十一)主要股东:郭英持股 56.8%;夏丽莉持股 33%;李卫民持股 10.2%。

利阳科技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郭英与股东李卫民系夫妻关系,利阳科技法定 代表人高文舍与股东夏丽莉系夫妻关系。
(十二)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6 号华丰大厦 3205 室
(十三)通讯电话:0755-8391296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居留权 | |
|---|---|---|---|---|
| 高文舍 |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深圳 | 无 |
最近五年之内,以上人员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没 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 百分之五以上已发行股份。
第二节 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的义务人本次转让股份的目的:自身需要而减持。
二、信息披露的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转让所持联发股份的可能, 并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三湘股份38,870,220股,占总股本的 5.26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三湘股份22,307,946股,占总股本的 3.02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14年4月1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所持的三湘股份共计 1,500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31%。
2014年3月28日至2014年4月15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二级市场 减持其所持的三湘股份共计1,562,2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0.211%。
三、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之日,利阳科技持有三湘股份的10,000,000股股份质押给上海三 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占三湘股份总股本1.354%。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无其他交易买卖上市公司 股票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本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 披露义务人应该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利阳科技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利阳科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二、利阳科技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上海市 | |||||
| 股票简称 | 三湘股份 | 股票代码 | 000863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西藏利阳科技有限公司 | 指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西藏拉萨市经济开发区阳光新城 A-2-1-502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其他□ | 协议转让□间接方式转让□执行法院裁定□赠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股38,870,220 | 持股比例: | 5.262%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后持股数量:22,307,946 股变动数量:16,562,274 股变动比例:2.242%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西藏利阳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高文舍 2014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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