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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XIANG IMPRESSION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7

Aug 2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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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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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原章程第六条规定如下: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82,986,746 元。

修改如下: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81,752,594 元。

二、 原章程第十八条规定如下:

公司的发起人为:洋浦鑫民实业有限公司、沈阳中天电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北方商用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南沙技术开发区安华保税有限公司、长白计算 机集团公司、沈阳市建设投资公司以及沈阳高技术发展公司。

公司目前的股份总数为 1,382,986,746 股,均为普通股。公司的控股股东 为上海三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修改如下:

公司的发起人为:洋浦鑫民实业有限公司、沈阳中天电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北方商用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南沙技术开发区安华保税有限公司、长白计算 机集团公司、沈阳市建设投资公司以及沈阳高技术发展公司。

公司目前的股份总数为 1,381,752,594 股,均为普通股。公司的控股股东 为上海三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三、 原章程第十九条规定如下:

公司股份总数为 1,382,986,746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全部为人民币 普通股。

修改如下:

公司股份总数为 1,381,752,59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全部为人民币 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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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原章程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如下: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本章程自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公告之日起实施。 修改如下: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本章程自公司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公告之日起实施。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为准。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8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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