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ANXIANG IMPRESSION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7
Jan 20, 2017
53862_rns_2017-01-20_feb6eb05-306c-420a-a91b-6fdb511e0195.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待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 原章程第六十七条规定如下: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 , 由副董事长 主持 ,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 ,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 董事主持。
修改如下: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 , 由半数以上 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二、 原章程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如下: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 人,副 董事长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修改如下: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 人。董 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三、 原章程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如下:
董事会设董事长1 人,设副董事长1 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 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修改如下:
董事会设董事长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
免。
四、 原章程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如下: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 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修改如下:
公司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 董事履行职务。
五、 原章程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如下: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本章程自公司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公告之日起实施。 修改如下: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本章程自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公告之日起实施。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为准。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1 月21 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