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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XIANG IMPRESSION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5
Jun 11, 2015
53862_rns_2015-06-11_1c336938-ff53-4937-ba8a-067f804908e8.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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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三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 录 1、2、3 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对公司《关于向三湘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 及《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1、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15 年 6 月 11 日, 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 录 1-3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三湘股份有限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三湘股份 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规定。
2、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股 权激励备忘录 1-3》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 范围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据此,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5 年 6 月 11 日,并 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9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签名:丁祖昱 石磊 郭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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