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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XIANG IMPRESSION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2

Jan 6,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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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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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三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 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三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 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 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 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 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 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 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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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三) 违反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

  • 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 (四) 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

  • 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 (五) 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

  • 响的;

  • (六) 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 (一) 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
  • 的;

    • (二)打击、报复、陷害调查人或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的;

    • (三)不执行董事会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的;

    • (四)董事会认为其它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的情形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 (一)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

  • (二)主动纠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的;

  • (三)确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

  • (四)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的情形的。

第九条 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应当听取责任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 辩的权利。

第三章 追究责任的形式及种类

第十条 追究责任的形式:

  • (一)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 (二)通报批评;

  • (三)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 (四)赔偿损失;

    • (五)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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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对责任人追究责任,可视情节轻重采取上述一种或同时采取数种形式。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出现责任追究 的范围事件时,公司在进行上述处罚的同时可附带经济处罚,处罚金额由董事会 视事件情节进行具体确定。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季度报告、半年报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规 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悖的,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处理。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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