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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XIANG IMPRESSION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Jan 14,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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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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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63 证券简称:三湘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5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三湘(集团)有限公司为
上海湘鼎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协议基本情况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湘股份”或“公司”)持有100%股权之全 资子公司上海湘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鼎置业”)拟以其自有的崇明县 陈家镇1 街坊3/8 丘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0,000 万元,贷款期限伍 年。
上海三湘(集团)有限公司拟为湘鼎置业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16 年1 月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担保 事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 的形成和签署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尽管本次担保为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及按照 《上市规则》要求,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湘鼎置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
|---|---|
| 公司名称 | 上海湘鼎置业有限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13 年11 月11 日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崇明县陈家镇前裕公路199 号7 幢432 |
| 法定代表人 | 芮永祥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00,000 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
| 经营范围 | 在上海市崇明县陈家镇滨江休闲运动居住社区8 号地块内从事商业、住宅(别墅除外)及附属设施的开发、经营、出租、出售,物业管理,房产咨询(除中介),停车场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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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 股权结构 |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湘(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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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2015 年9 月30 日(未经审计) | 2014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 |
|---|---|---|
| 资产总额 | 98,494.11 | 79,884.16 |
| 负债总额 | 5,003.61 | 30.41 |
| 净资产 | 93,490.50 | 79,853.75 |
| 2015 年1 月-9 月(未经审计) | 2014 年度(经审计) | |
| 营业收入 | 0 | 0 |
| 净利润 | -223.25 | -147.13 |
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信用评定良好。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6年1月1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 序号 | 担保债务余额 | 担保方式 | |||
|---|---|---|---|---|---|
| 担保债权人 | 担保人 | 被担保人 | |||
| 1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上海三湘(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三湘祥腾湘麒投资有限公司 | 13,400万元 | 连带责任保证 |
| 2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上海三湘(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城光置业有限公司 | 12,800万元 | 连带责任保证 |
| 3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上海三湘(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湘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14,800万元 | 连带责任保证 |
| 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 上海三湘(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湘南置业有限公司 | 14,500万元 | 连带责任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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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三湘(集团)有限公司 | 1,120 万元 | 连带责任保证 |
|---|---|---|---|---|---|
| 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 上海三湘(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城光置业有限公司 | 16,500万元 | 连带责任保证 |
| 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支行 | 上海三湘(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湘骏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75,000万元 | 连带责任保证 |
| 8 |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三湘(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湘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三湘海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99,950万元 | 连带责任保证 |
| 9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上海三湘(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中鹰置业有限公司 | 13,860万元 | 连带责任保证 |
| 10 |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天龙支行 | 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第一冷冻机有限公司 | 1,337.32万元 | 连带责任保证 |
| 11 |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分行 | 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和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210.91万元 | 连带责任保证 |
其中第10、11项系依据此前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重组各方所签署的重组协议 (2009年),需由西藏利阳科技有限公司所承接的债务。
三湘股份及控股子公司未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除前述重大资产 重组前需由西藏利阳科技有限公司所承接的债务外,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 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湘鼎置业为三湘股份之全资子公司。湘鼎置业资产质量、经营情况、信用状 况良好,对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 上市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担保事项不存在提供反担保的情况,且湘鼎置业以其 自有资产提供抵押。因此,为支持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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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郭永清、丁祖昱、石磊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担保事
项。
五、其他
本次担保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担保的变化等有关情况。
六、备查文件:
-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1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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