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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XIANG IMPRESSION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Jan 10,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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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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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股票代码: 000863 股票简称:三湘股份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修订稿)

交易对方 住所、通讯地址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
上海观印向 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1436号64幢一层J109室
Impression Creative Inc. The offices of Trident Trust Company (Cayman) Limited,
Fourth Floor, One Capital Place, P.O. Box 847GT, Cayman
Islands, British West Indies
配套资金认购方
黄辉 上海市逸仙路333号11楼
云锋新创 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1436号64幢一层F142室
钜洲资产 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城路2号24幢3467室
裕祥鸿儒 银川市金凤区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西17层
1706室
李建光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8号中粮广场A座6层
池宇峰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86号完美世界大厦
杨佳露 上海市天平路179弄9号甲404室
兴全基金 上海市金陵东路368号
光大保德信 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大厦46层

独立财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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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二〇一六年一月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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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 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本报告书所述的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 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 的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报告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格式准则第 26 号》及 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在公司签署本报告书时,交易对方已获得必要的授权,交易的履行亦不违反 交易对方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除公司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公司未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次交易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 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 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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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及配套融资发行对象声明与承诺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的全体交易对方声明并 承诺:

1、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 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有关本次重 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 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 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也经合法授 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2、在参与本次重组期间,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和披露本次重 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 公司/本合伙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 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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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修订说明

本公司已对本报告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本次重组已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报告书已在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等 处增加了本次重组取得上述核准的说明;并调整了关于本次交易可能被取消的风 险提示。

2、因 2015 年 12 月 16 日,上市公司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利润预测及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相应增加了上 市公司决策过程的描述。

3、结合行业特点、上市公司及观印象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资金使用情况、 财务状况、是否有利于提高重组项目的整合绩效等方面就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必 要性及配套金额的匹配情况在重组报告书“第六节发行股份情况/三、募集配套资 金的必要性、合规性说明/(三)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中补充披露。

4、已就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在重组报告书“第六节 发行股份情况/三、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合规性说明/(五)募集配套资金的 使用及管理”中补充披露。

5、已就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失败补救措施在重组报告书“第六节发行股份情况 /三、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合规性说明/(四)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失败的补救 措施”中补充披露。

6、已就本次交易前黄辉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安排 在重组报告书“第六节发行股份情况/三、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合规性说明/ (六)配套募集资金采取锁价发行方式的说明”中补充披露。

7、已就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中国相关商务部门核准、备案的进展情况,是否 为本次重组的前置程序在重组报告书“第一节交易概述/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 和批准情况”中补充披露。并就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中国相关商务部们核准、备案 的事项在重组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一、本次交易有关的风险/(九)商务部门审 批情况影响本次交易实施的风险”和“第十三节 风险因素/一、本次交易有关的风 险/九)商务部门审批情况影响本次交易实施的风险”中补充披露。

8、已就报告期观印象演出制作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以及演出创作模式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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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确认和成本计提的方式;票务销售分成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以及知识产权许可模 式的收入确认方式以及单个项目收入的可持续性;观印象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 理性分析在重组报告书“第九节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二、观印 象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三)观印象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3、报告期观 印象收入成本确认方式 、收入可持续性和收入及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分析”中补 充披露。

9、已就观印象核心竞争能力在重组报告书“在重组报告书“第九节本次交易 对上市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二、观印象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二)观印象 的行业地位和核心竞争力”中补充披露。

10、结合核心导演团队成员从观印象获得的报酬情况补充说明核心导演团队 保持稳定的合理性并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五、观印象主营 业务情况/(五)观印象主营业务具体情况/3、观印象的主要合作导演”中补充披 露。

11、结合观印象已签订的演出制作合同、已授权演出项目的运营情况,就观 印象 2015 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预测的可实现性在重组报告书“第五节交易标的 评估和作价情况/一、交易标的评估和作价情况/(一)收益法评估情况”中补充披 露。

12、已就观印象营业收入和毛利率波动对评估值的影响在重组报告书“重大 风险提示/一、本次交易有关的风险”和“第十三节 风险因素/一、本次交易相关的 风险”中补充披露。

13、已就报告期观印象其他应收款的构成以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在重组 报告书“第五节交易标的评估和作价情况/一、交易标的评估和作价情况/(一)收 益法评估情况”中补充披露。

14、已就本次收购增加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的确认依据,以及对上市公司未 来净利润的影响上在重组报告书“第九节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当期每股收益等财 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的分析/(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 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中补充披露。

15、已就观印象可辨认净资产公司公允价值和商誉的确认依据及对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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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在重组报告书“第九节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 析/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当期每股收益等 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的分析/(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 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中补充披露。

16、已就三湘股份房地产业务与观印象文化业务的协问效应在重组报告书 “第一节交易概述/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二)本次交易目的/3、通过整合 得协同效应,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1)业务协同”中补充披露;

17、公司结合财务指标已就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未来经 营发展战略和业务管理模式在重组报告书在重组报告书“第九节本次交易对上市 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 景、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的分析/(二)本次交易完成 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未来经营发展战略和业务管理模式”中补充披露;

18、已就本次交易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整合计划、整 合风险以及相应管理控制措施在重组报告书“第九节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的 讨论与分析/六、本次交易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整合计划、 整合风险以及相应的管理控制措施”中补充披露。

19、针对本次交易的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黄辉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是否需 要取得外资主管部门的批准在重组报告书“第三节本次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三、本 次发行配套资金认购方详细情况/(一)黄辉”中补充披露。

20、已就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的依据在在重组报告书“第十 一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中补充披 露。

21、已就观印象实际控制人情况在重组报告书“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三、观印象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情况”中补充披露。

22、已就对观印象经营管理团队现金奖励是否扣税、超额业绩奖励对象的确 认原则、程序,超额业绩奖励的会计处理方法以及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可能造成 的影响在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四、业绩承诺、估值调整及补偿/(三)超额 业绩奖励”部分进行补充修改披露。

23、已就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存在因协同效应实现业绩增长的可能因素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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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组报告书“第五节交易标的评估和作价情况/一、交易标的评估和作价情况/(四) 本次交易定价较评估值溢价的合理性分析/1、上市公司与观印象存在因协调效应 实现业绩增长的可能”中补充披露。

24、已就本次交易 2015 年内未能完成交割情况下的业绩对赌的具体安排在 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四、业绩承诺、估值调整及补偿/(一)业绩承诺”、 “重大事项提示/四、业绩承诺、估值调整及补偿/(三)超额业绩奖励”、“重大 事项提示/十、本次重组相关方做出的重要承诺”、“第七节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 主要内容/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五)/ 利润预测和补偿”、“第七节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二、《利润预测及补偿 协议》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一)承诺利润和(三)补偿的实施”中补充披 露。

25、因报告期变更为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相应根据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修改相关财务数据 及指标,并更新相关财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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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公司本次交易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观印象全体股东 持有的观印象 100%的股权。

本公司拟向观印象全体股东支付股份对价 95,000 万元,支付现金对价 95,00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观印象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向交易 对方支付的对价合计、现金对价、股份对价及发行股份数量如下表所示:

对价合计(元) 现金对价(元) 股份对价(元) 发行股份数量(股)
728,650,000 364,325,000 364,325,000 56,050,000
1,171,350,000 585,675,001 585,674,999 90,103,846
1,900,000,000 950,000,001 949,999,999 146,153,846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每股发行价格为 6.50 元,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 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7.216 元/股)的 90%,即 6.4944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三湘股份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三湘股份 2015 年 4 月 27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除外),将按照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 应调整。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司拟通过锁价方式向黄辉、云锋新创、钜洲资产、裕祥鸿儒、李建光、 池宇峰、杨佳露、兴全基金(定增 111 号)、光大保德信(诚鼎三湘)非公开发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90,000 万元,不超过标的资产交易 价格的 100%,即 19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价格的100%,即190,0 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 发行股份数量(股) 认购金额(元)
黄辉 166,392,308 1,081,550,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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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锋新创 7,692,308 50,000,002.00






钜洲资产 38,461,538 249,999,997.00
裕祥鸿儒 3,076,923 19,999,999.50
李建光 30,769,231 200,000,001.50
池宇峰 7,692,308 50,000,002.00
杨佳露 6,153,846 39,999,999.00
兴全基金(定增111号) 27,453,846 178,449,999.00
光大保德信(诚鼎三湘) 4,615,384 29,999,996.00
合计 292,307,692 1,899,999,998.00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 6.50 元/股,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7.216 元/股)的 90%,即 6.4944 元/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三湘股份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三湘股份 2015 年 4 月 27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除外),将按照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 应调整。

本次募集的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交易费用及补充上市公 司流动资金。募集配套资金中 95,000 万元用于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补充流 动资金的比例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的 50%。实际配套募集资金与拟募集资金上限 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 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二、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及定价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3 月 31 日,标的公司 100%股权价值的评估值为 166,682.28 万元,标的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9,675.58 万元,增值 157,006.70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1,622.71%。本次评估结果采用收益法,收益法 是通过将标的资产未来预期收益折现而确定评估价值的方法,其评估结果取决于 标的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情况。

公司和观印象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并确认,三湘股份本次收购观印象 100%股 权的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19 亿元,较评估值 166,682.28 万元溢价 13.99%。交易对 价较评估值有一定的增值,主要系综合考虑到以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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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上市公司与观印象存在因协同效应实现业绩增长的可能;

  • (2)观印象对接旅游资源的独有性和稀缺性;

  • (3)观印象的品牌价值和以张艺谋为首的核心导演团队的声望;

  • (4)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较高。

有关溢价原因的分析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 交易标的评估和作价情况/一、 ” 交易标的评估和作价情况/(三)本次评估值及交易作价的的合理性分析 。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及上市安排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观印象全体股东承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获 得的上市公司的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至 36 个月届满之日或本 公司/本合伙企业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前(以较晚者为准)将不以任何方 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 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公司和观印象全体股东一 致同意,如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应对上述锁定期进行 调整的,则该等调整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

(二)配套资金认购方

黄辉、云锋新创、钜洲资产、裕祥鸿儒、李建光、池宇峰、杨佳露、兴全基 金、光大保德信承诺: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获得的 上市公司的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 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 管理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约定。待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份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 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深交所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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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业绩承诺、估值调整及补偿

(一)业绩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与观印象全体股东签订的《利润预测及补偿协议》,观印象全 体股东承诺观印象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 于 1 亿元、1.3 亿元、1.6 亿元和 1.63 亿元(以下简称“承诺利润”)。

(二)补偿安排

交易对方对于业绩承诺及补偿的约定如下:

1、补偿方式

(1)业绩承诺期内单一会计年度的补偿方式

①观印象在业绩承诺期内每一年度当期期末累积实现的实际利润,以对观印 象合并财务报表专项审计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实际利润”)数值为准。

各方一致同意,若业绩承诺期内观印象某一年度实现的实际利润低于该年度 承诺利润的 80%,观印象现有全体董事与其他有关责任主体,应当在上市公司披 露年度报告的同时,在同一报刊上作出解释,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

②观印象全体股东承诺,若业绩承诺期内某一年度观印象实现的实际利润低 于当年承诺利润的 50%,则观印象全体股东应按照如下公式,在观印象当年审计 完成后 30 日内就该年度未实现承诺利润对上市公司实施补偿。上市公司以总价 人民币 1.00 元(RMB1.00)的价格直接定向回购观印象全体股东持有的应补偿 的股份并予以注销,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该年度应补偿的股份数量=(该年度承诺利润×50%-该年度实现的实际利 润)÷业绩承诺期间累计的承诺利润总和×交易总对价/本次发行价格

观印象全体股东应按照本次交易前持有观印象股权相互之间的相对比例计 算各自应当补偿的股份数量。

在实施该年度的业绩补偿时,若观印象全体股东没有足够的上市公司股票用 于补偿其承诺的净利润,则观印象全体股东应当使用相应的现金予以补足,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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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如下:

该年度应补偿的现金数=((该年度承诺利润×50%-该年度实现的实际利润) ÷业绩承诺期累计的承诺利润总和×交易对价)-该年度已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 行价格

(2)业绩承诺期满后的补偿方式

业绩承诺期满后,如果观印象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的实际利润总和未达到业 绩承诺期累计的承诺利润总和,则观印象全体股东应以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向 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上市公司以总价人民币 1.00 元的价格直接定向回购观 印象全体股东持有的应补偿的股份并予以注销,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业绩承诺期末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业绩承诺期累计的承诺利润总和-业绩 承诺期间累计实现的实际利润总和)÷业绩承诺期间累计的承诺利润总和×交易 总对价/本次发行价格-已补偿的股份数

观印象全体股东应按照本次交易前持有观印象股权相互之间的相对比例计 算各自应当补偿的股份数量。

如果在业绩承诺期满后,观印象全体股东没有足够的上市公司股票用于补偿 其承诺的净利润,则观印象全体股东应当使用相应的现金予以补足,具体计算公 式如下:

业绩承诺期末应补偿的现金数=(业绩承诺期累计的承诺利润总和-业绩承 诺期累计实现的实际利润总和)÷业绩承诺期累计的承诺利润总和×交易对价- (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已补偿的现金金额

在业绩承诺期末计算的应补偿金额或股数少于或等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 经补偿的股份或现金不冲回。

如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 则补偿股份数相应调 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如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实施现金分配的,现金分配的部分由观印象全体 股东向上市公司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补 偿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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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减值测试后的补偿事宜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上市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以及由 上市公司和观印象全体股东共同认可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按企业会计准则及 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减值测试,并在业绩承诺期间最后一年专项审计报告出具日前 出具减值测试报告(以下简称“减值测试报告”)。在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 应与观印象全体股东就减值测试共同协商确定拟聘请的评估机构。如自本次重组 完成之日起 90 日内,双方未能就拟聘请的评估机构达成一致意见,则由上市公 司在届时市场排名前五的评估机构中聘请一家作为减值测试的评估机构。

如果:期末标的资产的减值额>补偿期限内已补偿的股份数×本次发行价格 +已补偿现金金额,则观印象全体股东应以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另行向上市公 司进行资产减值补偿。上市公司以总价人民币 1.00 元的价格直接定向回购观印 象全体股东持有的应补偿的股份并予以注销,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减值测试应补偿的股份数量=期末观印象减值额÷本次发行价格-业绩承诺 期内观印象全体股东已补偿的股份数

观印象全体股东应按照本次交易前持有观印象股权相互之间的相对比例计 算各自应当补偿的股份数量。

如果观印象全体股东没有足够的上市公司股票用于减值测试补偿,则观印象 全体股东应当使用相应的现金予以补足,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减值测试应补偿的现金金额=期末观印象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观印象全 体股东已补偿的股份数×本次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金额)-(减值测试已补偿 的股份数×本次发行价格)

如观印象全体股东需向三湘股份进行资产减值补偿,观印象全体股东应在减 值测试报告正式出具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履行相应的补偿义务。

因业绩承诺期至减值测试补偿前,三湘股份分红、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导 致股份除权、除息的,补偿股份数量也相应调整。

观印象全体股东对观印象的资产减值补偿与业绩承诺补偿合计不超过观印 象全体股东就本次交易取得的全部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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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超额业绩奖励

1、超额业绩奖励对象的确定原则、程序

鉴于本次超额完成业绩承诺指标部分的奖励措施,其目的是为了激励标的公 司实现其企业价值最大化并尽可能的为上市公司创造更多的利润,因此,本次交 易超额业绩奖励对象的确定原则为标的公司经营管理层团队成员。超额业绩奖励 对象的具体确定程序为:在符合发放超额业绩奖励的前提条件下,由标的公司总 经理提名,经由观印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最终确定超额业绩奖励对象的名单及 具体奖励金额。超额业绩奖励的金额为未扣税金额,超额业绩奖励金额不影响对 赌协议。

2、超额业绩奖励的会计处理方法

业绩承诺期届满后,如果观印象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总和超过 人民币 5.53 亿元,则上市公司应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的金额以现金方式支付给 观印象经营管理层团队作为业绩奖励:奖励金额=(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际实现 的净利润总和-5.53 亿元)×30%。为避免歧义,本项下净利润是指标的公司合 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由标的公司在确定予以发放奖励的员工后,承诺期各期末,按当期应提奖励 的 50%进行计提,承诺期满后统一结算,差额部分计入结算期的当期损益,预提 的该部分奖金在实际发放时,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业绩承诺期满后,上市公 司和标的公司对业绩承诺期内超额净利润的具体金额进行认定,且确认最终应给 予的奖励金额,并在具体奖励方案由观印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标的公司予以 发放。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以下简称职工薪酬准则)的相 关规定,职工薪酬界定为“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 及其他相关支出”。因此,凡是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给予或付出的各种形 式的对价,均构成职工薪酬,应当作为一种耗费构成人工成本,与这些服务产生 的经济利益相匹配。上市公司为了激励标的公司更加有效地完成业绩承诺,实现 企业价值最大化,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后,对标的公司计算的奖励金额,由标的公 司以现金方式向公司员工进行奖励,该奖励属于业绩的绩效考核,是企业为获得 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报酬,因此,符合职工薪酬准则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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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交易的超额业绩奖励安排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可能造成的影响

(1)超额业绩奖励安排的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提高标的公司团 队稳定性

由于国家层面的政策引导,各级政府、国际资本、本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到开 发旅游产业中来,对旅游产业的投资规模不断提升,旅游产业链得以不断完善。 预计 2015 年度,中国入境旅游人数将达到一亿人次,每年国内旅游人数将达到 30 亿人次,中国将成为世界第一大入境旅游接待国和全球最大的国内旅游市场。 这将直影响动交易对方的业绩承诺期限内的表现,为激励标的公司实现其企业价 值最大化,尽可能地为上市公司创造更多的利润,在业绩承诺期限届满后,在不 低于交易对方对标的资产的业绩承诺金额的基础上,上市公司同意将(业绩承诺 期间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总和-5.53 亿元)×30%用于奖励。超额业绩奖励安 排的实现,一方面体现了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其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已经超出了预期,在剔除奖励款项的计提影响后,实 质上增加了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净利润;另一方面,通过超额业绩奖励安排, 有利于促进标的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经营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提高团队的稳定 性,也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

(2)超额业绩奖励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可能造成的影响

根据本次交易协议的相关约定,在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届满后,如果期间累 计实际实现净利润总和超过人民币 5.53 亿元,则上市公司应将按照(业绩承诺 期间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总和-5.53 亿元)×30%所得出的金额(税前),以现 金方式支付给标的公司经营管理层团队作为业绩奖励。由于超额奖励比例相对较 高,且均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以现金方式进行支付,因此,在奖励发放当期将对 标的公司现金流产生一定影响。

标的公司各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7 20151-3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88.81 1,234.74 4,744.87 4,913.44

由上表可知,标的公司经营性现金净流量状况良好,若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 期届满时能实现超额业绩,则预期其自身即可产生足够的现金用于支付超额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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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项,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带来的不利影响较小。

五、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重组中上市公司拟购买观印象 100%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9 亿元。 根据三湘股份 201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该交易价格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根据证 监会《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涉及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需提交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六、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鉴于本公司通过锁 价方式向黄辉、云锋新创、钜洲资产、裕祥鸿儒、李建光、池宇峰、杨佳露、兴 全基金(定增 111 号)、光大保德信(诚鼎三湘)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本次交易 配套资金,其中,黄辉系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胡雄在认购对象之一 光大保德信(诚鼎三湘)的委托人上海电科诚鼎智能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及其合伙人企业中担任合伙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Impression Creative Inc.与三湘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 完成后,Impression Creative Inc.持有三湘股份的股份超过 5%。因此,Impression Creative Inc.与三湘股份构成关联关系。

七、本次交易不导致实际控制人变更,不构成借壳上市

1、本次交易前

三湘股份总股本 95,648.19 万股,公司控股股东三湘控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32,977.9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48%,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和控股股东; 黄辉持有三湘控股 90%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本次交易后

三湘股份总股本约 139,494.34 万股,三湘控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32,977.9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64%,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和控股股东,黄辉持有 三湘控股 90%的股权;同时,黄辉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6,639.23 万股,占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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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总股本的 11.93%。黄辉直接和通过三湘控股间接控制上市公司合计 35.57%的 股权,因此,黄辉仍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导 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构成借壳上市。

八、本次交易仍需获得相关机构的批准或核准

本报告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5 年第六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重组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如 下批准:

  • 1、中国相关商务部门的核准、备案;

  • 2、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的 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特此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为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交易过程中主要采取了下 述安排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

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交易方案采 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 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重大事件,公司已经切实按照《证券法》、《重组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范信息披露的通知》的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 义务。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相关法规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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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及时、准确、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三)确保本次交易定价公平、公允

交易双方已聘请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对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评 估和盈利预测审核,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为本次交易提供审 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提供评估的资产评估机构均具有证券业务资格。本次交易定 价已经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5 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

(四)网络投票安排

本公司董事会在召开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前发布了提示性公告,提 醒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社 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在表决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 会中,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并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充分 保护了中小股东行使投票权的权益,同时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上市公司对其他股东 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

(五)交易对方业绩补偿承诺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对交易标的未来期间的盈利情况进行承诺,承诺期内, 若交易标的实际盈利情况未能达到利润承诺水平,将由观印象全体股东向上市公 司进行补偿。上述利润承诺及补偿情况请详见本报告书“第七节 本次交易相关协 ” 议的主要内容/二、《利润预测及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

(六)股份锁定的安排

股份锁定的安排详见“第六节 发行股份情况/二、本次交易中股票发行/(五) ” 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安排 。

(七)交易标的核心人员任职期限与其他相关安排

交易标的核心人员任职期限与其他相关安排详见“第七节 本次交易相关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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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的主要内容/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 /(九)观印象全体股东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

(八)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本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 审计和评估,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和股 份定价、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将对实施过程、相关协议及承 诺的履行情况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发表明确意见,确保本 次交易公允、公平、合法、合规,不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十、本次重组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次重组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如下:

序号 承诺人 承诺内容
一、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1 本公司及全体
董监高、本公
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
交易对方、配
套融资认购方
1、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
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
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
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
署人也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在参与本次重组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和披露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
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
交易的情形。
二、交易标的业绩承诺
2 Impression
Creative Inc.、
上海观印向
1、观印象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2018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 亿元、1.3 亿元、1.6
亿元和1.63亿元。
2、若未来监管机构对于利润预测和补偿安排提出不同要求,则各方将就监管机构届时提
出的要求由各方协商一致后进行调整。
三、股份锁定承诺
3 Impression
Creative Inc.、
1、本企业/本公司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获得的上市公司的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
股份上市之日起至36个月届满之日或本企业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前(以较晚者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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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观印向 准)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
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2、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企业/本
公司将暂停转让本企业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3、在股份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数量,亦应遵
守上述承诺。
4、如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应对上述锁定期进行调整的,则该
等调整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
4 配套融资认购
本公司/本企业/本人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获得的上市公司的新增股份, 自该等新增
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
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四、交易对方关于本次重组的承诺

5 Impression
Creative Inc.、
上海观印向
1、本企业/本公司已依法对观印象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出资
不实、抽逃出资等导致本企业/本公司作为观印象股东的主体资格存在任何瑕疵或异议的
情形。
2、本企业/本公司对持有的观印象股权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本企业/本公司不存在
受他方委托代为持有观印象股权的情形,亦未通过信托、委托或其他类似安排持有观印
象股权;本企业/本公司所持有的观印象股权不存在质押、被采取冻结、查封或其他任何
保全措施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任何制度、协议、合同、承诺或其他类似
安排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情形;本企业/本公司持有的观印象股权不存在被司法机关采
取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等措施的法律风险,亦不存在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其
他任何形式的行政或司法程序,股权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3、本企业/本公司保证在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本次相关协议生效并执行完毕前,不
会转让本企业所持观印象股权,保证本企业/本公司所持观印象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
查封或财产保全等权利限制的情形,并促使观印象保持正常、有序、合法、持续的经营
状态。
4、本企业/本公司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重组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在未经被上市公
司同意的情况下,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资料和信息。
5、本企业/本公司同意在本次重组的实施过程中,放弃依据《公司法》及观印象公司章程
所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观印象股权的权利。
6、本企业/本公司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均未被采取非行政处罚监管措施,未受过
任何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
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7、本企业/本公司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8、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企业/本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
系、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向上市公
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五、交易对方关于标的公司的承诺

6 Impression
Creative Inc.、
1、观印象已经取得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章所需的全部经营资质或行政许可。
2、观印象在最近三年内均守法经营,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况,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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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观印向 活动中亦不存在侵犯其他公司或个人合法权益的情况。
3、观印象无自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办公场所系通过租赁方式使用,不存在违反
国家关于土地使用权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情形。
4、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观印象不存在资金被股东及其关联方、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
5、观印象不存在对外担保及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如在本次重组完成前,观印象对
外签署任何担保合同或对外提供担保,在任何时间内给公司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本公司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观印象成立至今,不存在因侵权被起诉的情况,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可能影
响其持续经营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7、观印象成立至今不存在因违反工商、税务、质量监督、社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处
罚的情形。
8、观印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观印象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且严格按照中
国适用法律法规缴纳各种税款。
9、如观印象实际情况与上述承诺内容不一致,并导致观印象和/或上市公司遭受重大损失,
将由承诺方共同承担由此给观印象和/或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

六、交易对方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7 Impression
Creative Inc.、
上海观印向
1、本次重组前,本企业/本公司及本企业/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观印象之间的交易定价公
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在本次重组完成后, 本企业/本公司及本企业/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本公司及
本企业/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
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条件公平,保证不利
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
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3、本企业/本公司及本企业/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 本公司将赔偿
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七、交易对方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8 Impression
Creative Inc.、
上海观印向
1、本企业/本公司及本企业/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经营与观印象及其下属子
公司相同业务的情形,不存在潜在同业竞争;
2、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企业/本公司及本企业/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
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生产
与经营, 亦不会投资或新设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
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
3、如本企业/本公司及本企业/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
属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企业/本公司及本企业/本公司将
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以避免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
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4、本企业/本公司及本企业/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赔偿
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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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北京印象创意文化艺术中心(普通合伙)关于转让广西文华股权的承诺

9 北京印象创意
文化艺术中心
(普通合伙)
1、本合伙企业同意尽快与广西文华的其他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达成一致,按每元注册资
本1元的价格向观印象转让所持有的广西文华5%股权并交割完成。
2、若经观印象同意,本合伙企业可以向广西文华主张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原股东按市场价
格溢价转让(或向观印象按同等价格转让)所持有的广西文华全部股权,则本合伙企业
同意就上述全部股权最终转让价款与所对应的出资额的差额,无偿赠予观印象,并在收
到该转让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
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合伙企业目前已不存在实际业务经营;本合伙企业承诺,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观
印象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生产与经营,亦不会投资或新设
任何与观印象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如本企业及
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观印象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
竞争的,本企业将立即通知观印象,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观印象,以避免与观印象
及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4、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观印象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赔偿观印象由此遭受的损失。

九、张艺谋、王潮歌、樊跃关于服务期限等事项的承诺

10 张艺谋 自本次重组完成之日起,在观印象的服务期限不少于三年
11 王潮歌 1、为保证观印象持续发展和持续竞争优势,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在观印象的
服务期限为三年。在三年期限内,本人将完成一个“印象”或“又见”系列项目。为避免异议,
又见敦煌应当属于本承诺函第1条项下的系列项目之一。
2、本人承诺:(1)本人完成一个本承诺函第1条所列“印象”或“又见”系列项目之后,在
本人主导的新项目开发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与观印象进行合作;(2)本人只有在与观印
象合作的情况下才能使用“印象”和/或“又见”命名其执导的新项目;(3)本人只有在有观
印象参与且双方事先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才能与观印象现有的各个合作方进行合
作,现有合作方是指观印象截止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已有的9个演出项目的项目公司股东
或其关联方。(4)除非与观印象事先友好协商一致,本人在没有观印象参与的情况下不
会在现有印象/又见项目的合理预期竞争范围内执导与现有印象/又见项目构成竞争的演
出项目,“合理预期竞争范围”是指印象全部演出项目(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印
象丽江”、“印象西湖”、“印象海南岛”、“印象大红袍”、“印象普陀山”、“印象武隆”,以
及体验剧“又见平遥”、“又见五台山”,以及王潮歌导演即将完成的“又见敦煌”、樊跃导演
即将完成的“江汉朝宗”)所在演出地及其周边50公里范围内的同类型演出。
12 樊跃 1、为保证观印象持续发展和持续竞争优势,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在观印象的
服务期限为三年。在三年期限内,本人将完成一个“印象”或“又见”系列项目。为避免异议,
武汉江汉朝宗演艺项目应当属于本项下的系列项目之一。
2、本人承诺:(1)本人完成一个本承诺函第1条所列“印象”或“又见”系列项目之后,在
本人主导的新项目开发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与观印象进行合作;(2)本人只有在与观印
象合作的情况下才能使用“印象”和/或“又见”命名其执导的新项目;(3)本人只有在有观
印象参与且双方事先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才能与观印象现有的各个合作方进行合
作,现有合作方是指观印象截止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已有的9个演出项目的项目公司股东
或其关联方。(4)除非与观印象事先友好协商一致,本人在没有观印象参与的情况下不
会在现有印象/又见项目的合理预期竞争范围内执导与现有印象/又见项目构成竞争的演
出项目,“合理预期竞争范围”是指印象全部演出项目(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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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象丽江 、 印象西湖 、 印象海南岛 、 印象大红袍 、 印象普陀山 、 印象武隆 ,以 “ ” “ ” “ ” 及体验剧 又见平遥 、 又见五台山 ,以及王潮歌导演即将完成的 又见敦煌 、樊跃导演 即将完成的“江汉朝宗”)所在演出地及其周边 50 公里范围内的同类型演出。

十、关于规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承诺

13 Impression
Creative Inc.、
上海观印向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不存在占用观印象资金情况,本企业承诺未来不以任
何方式与观印象发生任何资金拆借、资金占用行为。
2、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观印象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赔偿观印象由此遭受的损失。

十一、关于交易标的社保及公积金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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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ative Inc.、
上海观印向
若观印象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因违反国家和地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有关规定,被
主管部门要求或员工追索而遭致的任何索偿、行政处罚、权利请求等有关损失,本企业
将无条件按照本企业持有的观印象股权的比例无偿代观印象补缴,并与观印象其他股东
承担连带责任,补缴金额以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为准。

十二、配套资金认购方关于资金来源的承诺与说明

15 黄辉、云锋新
创、钜洲资产、
裕祥鸿儒、李
建光、池宇峰、
杨佳露
本人/本企业拥有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实力,本企业用于认购股份的
资金来源于本企业自有资金或自筹的资金,该等资金来源合法。
16 兴全基金 本公司拥有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实力,本公司用于认购股份的资金
来源于本公司以兴全定增111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募集的资金,该等资金来源合
法。
17 光大保德信 本公司拥有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实力,本公司用于认购股份的资金
来源于本公司以光大保德信-诚鼎三湘战略投资资产管理计划募集的资金,该等资金来源
合法。

十三、配套资金认购方关于本次认购的其他事项的承诺函

18 黄辉 1、本人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发行人董事长职务,且与发行人副总经
理黄健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本人与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认购对象及发行人、
发行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聘请的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法律顾问及会计师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关系。本人与发行人本次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标的公司观印象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标的股票过户至本人/本企业名下之日起,在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所规定的限制股票转让期限内,不转让本人/本企业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股票。
3、本人本次认购的资金全部来源于本人自有或合法筹集的资金,不存在通过代持、信托、
委托等方式认购股份的情形,不存在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三湘股份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该等相关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不存在违反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相关法规规定的情形。
4、本人保证按照《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按时足额支付认缴标的股票的相应款项。
如本人/本企业未按时足额认购股份,本人/本企业将赔偿发行人由此受到的损失,并承担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所约定的违约责任等其他责任。
19 李建光 1、本人与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认购对象及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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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聘请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法律顾问及会计师不
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关系。本人系标的公司观印象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之股东——上
海观印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之一,除此之外,本人与发行人本次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标的公司观印象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标的股票过户至本人/本企业名下之日起,在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所规定的限制股票转让期限内,不转让本人/本企业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股票。
3、本人本次认购的资金全部来源于本人自有或合法筹集的资金,不存在通过代持、信托、
委托等方式认购股份的情形,不存在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三湘股份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该等相关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不存在违反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相关法规规定的情形。
4、本人保证按照《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按时足额支付认缴标的股票的相应款项。
如本人/本企业未按时足额认购股份,本人/本企业将赔偿发行人由此受到的损失,并承担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所约定的违约责任等其他责任。
20 钜洲资产、裕
祥鸿儒、池宇
峰、杨佳露
1、本人/本企业与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认购对象及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聘请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法律顾问及会
计师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关系。本人/本企业与发行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的标的公司观印象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人/本企业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标的股票过户至本人/本企业名下之日起,在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所规定的限制股票转让期限内,不转让本人/本企业所认购的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3、本人/本企业本次认购的资金全部来源于本人/本企业自有或合法筹集的资金,不存在
通过代持、信托、委托等方式认购股份的情形,不存在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三湘股份
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该等相关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的情形,不存在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相关法规规定的情形。
4、本人/本企业保证按照《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按时足额支付认缴标的股票的相
应款项。如本人/本企业未按时足额认购股份,本人/本企业将赔偿发行人由此受到的损失,
并承担《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所约定的违约责任等其他责任。
21 云锋新创 1、本合伙企业将在完成私募基金相关备案手续后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本合伙企业在发
行人本次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上报发行方案前,将促使本合伙企业合伙人足
额认缴出资并依法办理相应手续。本合伙企业由合伙人直接出资方式设立,不存在分级
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亦不存在利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
2、本合伙企业与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认购对象及发行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聘请的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法律顾问及会计师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关系。本合伙企业与标的公司观
印象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之股东——Impression Creative Inc.系同一控制下的企业,且系标的
公司观印象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之股东——上海观印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之
一,除此之外,本合伙企业与发行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标的公司观印
象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合伙企业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合伙企业名下之日起,在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所规定的限制股票转让期限内,不转让本合伙企业所认购的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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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4、本合伙企业本次认购的资金全部来源于企业自有或合法筹集的资金,不存在通过代持、
信托、委托等方式认购股份的情形,不存在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三湘股份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该等相关方提供的任何财
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不存在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相关法规
规定的情形。
5、本合伙企业保证按照《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按时足额支付认缴标的股票的相
应款项。如本合伙企业未按时足额认购股份,本合伙企业将赔偿发行人由此受到的损失,
并承担《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所约定的违约责任等其他责任。
22 兴全基金 1、本公司管理的参与本次认购的兴全定增111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将在该资产管
理计划完成备案手续后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本公司将在发行人本次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和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向中国证监会上报发行方案前,及时将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足额募集到位并
依法办理相应手续。上述资产管理计划采用特定投资者直接出资方式设立,不存在分级
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亦不存在利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
2、本公司与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认购对象及发行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聘请的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法律顾问及会计师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关系。本公司与发行人本次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标的公司观印象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公司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名下之日起,在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所规定的限制股票转让期限内,不转让本公司资产管理计划
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亦不得接受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转让或退出其持有
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申请。
4、本公司此次认购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自有或合法筹集的资金,不存
在通过代持、信托、委托等方式认购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情形,不存在资金直接或间接
来源于三湘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
受该等相关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不存在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
办法》第十六条等相关法规规定的情形。
5、本公司保证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进展及时开始资产管理计划的设立工作并促使资产
管理计划委托人履行其支付认缴股份款项之义务。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认购股份,本公
司将赔偿发行人由此受到的损失,并承担《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所约定的违约
责任等其他责任。
23 光大保德信 1、本公司管理的参与本次认购的光大保德信-诚鼎三湘战略投资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
“资产管理计划”)将在该资产管理计划完成备案手续后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本公司将
在发行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获得中国证
监会核准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上报发行方案前,及时将认购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足额募集到位并依法办理相应手续。上述资产管理计划采用特定投
资者直接出资方式设立,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亦不存在利用杠杆或其他结构
化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
2、除在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上海电科诚鼎智能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电科诚鼎”)及其合伙人企业中担任合伙人的胡雄现担任发行人董事外,本公司与发
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认购对象及发行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聘请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法律顾
问及会计师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关系。本公司与发行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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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 购买资产的标的公司观印象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公司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名下之日起,在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所规定的限制股票转让期限内,不转让本公司资产管理计划 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亦不得接受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转让或退出其持有 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申请。

  • 4、本公司此次认购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自有或合法筹集的资金,不存 在通过代持、信托、委托等方式认购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情形,不存在资金直接或间接 来源于三湘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 受该等相关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不存在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 办法》第十六条等相关法规规定的情形。 5、本公司保证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进展及时开始资产管理计划的设立工作并促使资产 管理计划委托人履行其支付认缴股份款项之义务。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认购股份,本公 司将赔偿发行人由此受到的损失,并承担《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所约定的违约 责任等其他责任。 6、本公司承诺及保证,本公司将提醒、督促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资产管理计划委托 人应遵守短线交易、内幕交易和高管持股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的义务,在委托人关 联方履行重大权益变动信息披露、要约收购等法定义务时,将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的 委托人与本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认定为一致行动人,将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委托人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数量与本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数量合并计算。 本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具体措施,促使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资产管理计划 委托人遵守/履行上述规定: (1)提醒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遵守短线交易等相关管理规则,不得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 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 ,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 (2)提醒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保证不利用内幕信息通过资产管理计划进行减持,在如下 相关期间不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减持其持有的发行人股票:①发行人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 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②发行人业 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③自可能对发行人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 事件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 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3)督促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资产管理计划进行减持并 履行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 (4)提醒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如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未履行/遵守上述义务,则该等委 托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对发行人以及发行人的中小投资者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 该等委托人还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本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保荐机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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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次交易有关的风险

(一)标的资产增值较大的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值为 166,682.28 万元,较观印象 100%股权截止评估 审计基准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9,675.58 万元增值 1,622.71%。综合考 虑标的公司行业地位,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等因素,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 19 亿元。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旅游文化演艺项目的创作和版权运营,主要提供 创意服务,属于轻资产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不能完全反映其盈利能力和公司价 值。标的公司近几年业务快速发展,预期未来盈利能力较强,评估机构基于企业 未来收益的角度,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增值率较高,同时考虑标的公司与公司的协 同效应等因素,双方确定的交易价格较净资产账面价值增值亦较高。虽然评估机 构在评估过程中勤勉、尽责,并严格执行评估的相关规定,但仍可能出现因未来 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未来盈利达不到资产评估时的预测,导致出现标的 资产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存在由于宏 观经济波动等因素影响标的资产盈利能力进而影响标的资产估值的风险。

(二)关于本次交易可能被取消的风险

(1)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本 次交易的过程中,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 但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关于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公 司存在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暂停、终止或取消本次重组的风险。

(2)本次交易尚需多项条件满足后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商务部门等相 关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本次交易仍存在因交易审批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3)若标的公司业绩大幅下滑可能导致本次重组无法进行的风险,或即使 继续进行将需要重新估值定价的风险。

(4)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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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足,不能足额支付现金对价导致交易失败的风险

本次交易需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合计 9.50 亿元,公司计划使用本次募 集的配套资金进行支付。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 19 亿元,分别由黄辉、云锋 新创、钜洲资产、裕祥鸿儒、李建光、池宇峰、杨佳露、兴全基金(定增 111 号)、 光大保德信(诚鼎三湘)承诺认购。募集配套资金是本次交易方案的重要组成部 分,本次配套资金是否能够足额募集将影响本次交易方案的进行。

公司已分别与 9 名配套融资认购方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该等认购方已 在协议中确认全额认购本次配套募集资金。但由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较大, 仍然存在配套资金未能足额募集的可能性。

如果募集失败,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采用银行贷款等债务性融资方式融资完 成收购交易标的的现金支付。但是,公司能否成完成债务性融资存在不确定性。 综上,公司存在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足,不能足额支付现金对价导致交易失败的 风险。

(四)本次交易形成商誉减值的风险

本次股权购买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购买方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 确认为商誉。该等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要在未来每年会计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本次股权购买完成后公司将会确认较大额度的商誉,若标的公司未来经营中 不能较好地实现收益,那么收购标的资产所形成的商誉将会有减值风险,从而对 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无形资产摊销或减值影响上市公司业绩的风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中取得的无形 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应当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 计量。”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天职业字[2015]12475-1号备考审阅报告,截至2015 年7月31日,由于本次并购导致可辨认无形资产公允价值将模拟增加59,937.09万 元。增加部分以观印象享有的演出项目门票收益权为主。

通过本次交易确认的无形资产将在未来年度进行摊销,并于每年末进行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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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由于本次并购增加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较大,未来无形资产摊销将对上市 公司当期的经营业绩形成一定影响。”

(六)业绩补偿承诺实施的违约风险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公司本次交易现金对价部分的 支付进程较快。虽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全部交易对方均承诺通过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所获得的上市公司的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至 36 个月 届满之日或其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前(以较晚者为准)将不以任何方式进 行转让,但若出现交易标的大幅无法实现其承诺业绩的极端情况,将可能出现公 司未解锁的股份对价合计低于交易对方应补偿金额之情形。上述情况出现后,某 一交易对方存在拒绝依照《利润预测及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可 能性。因此,本次交易存在业绩补偿承诺实施违约的风险。

(七)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通过本次交易,三湘 股份将与标的公司实现业务协同,达到双方共赢。

三湘股份可以借助观印象的品牌优势和行业地位,提升自身的品牌地位,打 造有具有艺术气息的绿色科技智能型社区,建立精准定位消费者的营销渠道。三 湘股份可以通过将观印象的艺术理念引入建筑装饰设计中来,为其地产项目赋予 更多的高雅艺术元素,增强居住者的归属感、认同感,实现“有居”到“宜居”再到 “雅居”的升级。同时借助观印象在国内优质景区的良好合作和品牌影响力,上市 公司还将积极挖掘演出周边的旅游地产及商业配套开发机会,有利于提升其盈利 水平。

观印象可借助三湘股份搭建的旅游地产的集聚效应,进一步提升自身演艺项 目的人气和知名度,同时引入三湘股份现代化的企业管理理念,提升自身管理效 率和可持续盈利能力。

然而,在业务多样化提升盈利水平、分散市场风险的同时,由于上市公司与 观印象在现有的经营模式、项目管理、人员配置上存在较大差异,对上市公司自 身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在人力资源保障、风险控制、项目管 理等方面不能适应本次交易后业务多样化的需要,则上市公司能否合理地利用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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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的品牌优势,以及实现协同效应最大化所需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八)营业收入、毛利率、折现率变动影响标的资产评估值的风险

营业收入、毛利率和折现率是标的资产估值的敏感性因素。若评估预测期间 标的资产的营业收入、毛利率和折现率发展等发生不利变动将导致标的资产的评 估结果发生负向变化,最终影响标的资产评估价值。

(九)商务部门审批情况影响本次交易实施的风险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方之一 Impression Creative Inc.系一家注册于开 曼群岛的公司,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测算,三湘股份将向 Impression Creative Inc.发行约 90,103,846 股股份,占三湘股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总 股本的 6.46%,三湘股份于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公司。根据《战 略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商务主管部门的要求,三湘股份应就本次交易完 成后 Impression Creative Inc.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以及三湘股份变更为外商投资股 份公司事宜最终需取得商务部的批准。公司已就本次交易完成后 Impression Creative Inc.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以及三湘股份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公司事宜,参 照《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商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向商务部相关部门 正式提交申请,相关审批尚未完成。因此,本次重组涉及的商务部相关部门的审 批情况和进展将直接影响本次交易的最终实施。

二、交易标的经营风险

(一)服务期限届满后主要导演流失的风险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观印象与张艺谋导演的《聘任 协议》及王潮歌、樊跃两位导演出具的承诺函,观印象全体股东保证,本次交易 完成后观印象核心创作团队保持稳定。作为观印象的主要合作导演,张艺谋、王 潮歌、樊跃分别就服务期限和服务职责与观印象达成协议/向观印象作出承诺。 王潮歌、樊跃还做出了包括服务期限届满后优先合作在内的系列承诺。通过上述 各项措施和安排,上市公司对观印象的主要合作导演实施了有效约束,保护了公 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鉴于未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同时为了尊重张艺谋、王潮歌、樊跃三位导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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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艺术创作的自由,除上述服务期限和优先合作条款外,交易各方、交易标的对张 艺谋、王潮歌、樊跃三位导演在观印象三年服务期限后的持续服务暂无明确的协 议约束。考虑到现阶段三位导演的创作实力和业界声望对观印象的持续盈利有较 “ ” “ ” 大促进作用,尽管观印象已形成 印象 、 又见 等一系列实景演出的品牌,也已 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项目开发和执行体系,但若未来如果导演中的全部或部 分选择结束与观印象的合作关系,而观印象的新生导演培养速度不及预期,观印 象的盈利能力将可能受到一定的负面影响。

尽管上市公司已考虑筹划服务期限届满后三位导演的持续合作安排问题,并 将适时推出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三位导演与公司保持长期合作共赢,但仍不能完 全避免出现届时三位导演不为观印象继续提供服务造成观印象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极端气候条件或自然灾害对观印象运营产生重大冲击的风险

观印象的主营业务为旅游文化演出的创作和版权运营,主要收入来源于演出 项目制作服务的报酬及演出票房收入分成。如景区遇极端气候条件或重大自然灾 害,将会直接导致游客减少,从而直接对观印象收入产生重大冲击。

由于观印象创作的演出项目位于广西、云南、浙江、福建、重庆、山西等不 同省份,且各景区旅游旺季均有一定的区别,因此一定程度上分散了极端情况对 公司整体业绩的影响。但不排除大面积、持续性极端天气或自然灾害对观印象业 绩产生重大冲击的可能。

(三)无法持续获得优质旅游资源的风险

观印象成立以来,凭借以张艺谋为首的核心导演团队的声望和创作实力,成 为旅游文化演艺行业的标杆企业。观印象秉承“精品”原则,只与国内顶级的旅游 景区合作,强强联合,推出了一台台脍炙人口的演出,获得了商业效益和社会效 益的双丰收。持续获得优质旅游资源是观印象创作的演出剧目取得成功,公司业 务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观印象凭借自身在行业内的口碑,已经与国内主要顶级景区建立了良好的合 作关系。通过本次交易,结合上市公司主营的房地产业务,观印象与景区的合作 关系有进一步深化的可能,更有利于优质旅游资源向观印象倾斜。观印象自身也 在着力将业务由景区旅游演艺拓展到城市旅游演艺,并且走出国门,向东南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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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扩张。但未来,随着可开发旅游景区数量减少,或因观印象自身判断失误未能 持续对接优质旅游资源,存在观印象业绩下滑的风险。

(四)宏观旅游市场环境对观印象运营业绩造成影响的风险

观印象创作的演出剧目主要位于国内各大著名景区和旅游城市,旅游环境的 变化会直接影响到旅游景区的游客量,从而影响到观看演出的观众数量,对观印 象的运营造成影响。

2013 年 10 月 1 日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明文禁止了零负团费、 强迫购物及参加自费项目,禁止旅行社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 回扣等不正当利益。在此背景下,旅行社的团费有所上涨,直接导致了游客人数 锐减,也相应使得观看观印象创作演出的观众数量有所减少。

在新《旅游法》的规范下,国内旅游市场将更加理性和健康,而未来旅行社 将会继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取代之前的价格战。观印象演出运营方均为景区 当地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有较强的市场管理能力,并且已经 出台了限制旅游社恶性竞争、违规经营的相应方案,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观印象 经营收入可能受到的不利影响。但仍不能完全避免某些因素导致的旅游市场环境 变化影响观印象未来业绩的风险。

(五)对核心导演团队依赖的风险

观印象自成立之初始终是国内实景演出项目制作的标杆企业,以著名导演张 艺谋为首,形成了聚合张艺谋、王潮歌和樊跃三位导演的核心团队。自最初的《印 ▪ “ ” “ ” “ 象 刘三姐》项目至今,观印象已成功打造了 印象 和 又见 两大品牌,推出了 印 象”系列山水实景演出及“又见”系列情境体验剧,并且正积极尝试新的实景演出 形式(如《江汉朝宗》)。观印象坚持自主创作、知识产权许可模式,并始终走精 品路线,每个山水实景演出项目都由核心导演团队亲自操刀、反复排演,保证作 品公演时已经具备较高的艺术水准。

未来观印象的创作仍将主要依靠以张艺谋为首的导演团队的核心创意。尽管 三位导演及其创作团队目前以及未来的一段时期内仍处于各自创作生涯的黄金 时期,同时作为行业内的龙头企业,在张艺谋导演的强大号召力下,观印象业已 开始逐步吸收并大力培养更多的新生代年轻导演参与到核心创意工作中,但不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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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三位导演随着年龄增长创作活跃程度不如以前,或新生代导演创作团队的培养 不及预期,导致观印象未来业绩出现下滑的可能。

(六)观印象业绩的季节性波动风险

观印象剧目演出业绩呈明显的季节波动性特征,由此导致观印象从运营方取 得的版税收入呈明显的季节波动性特征。由于旅游淡旺季、景区当地气候条件、 演出市场整体情况的变化等原因的影响,观印象的版税收入主要在每年 5 月至 10 月取得。如受“五一”、端午等小长假、暑假和“十一”长假等假期因素的影响, “ ” “ ” 各 印象 、 又见 演出均推出加场演出以满足旺盛的观看需求。而由于气候条件 • 不适宜,游客量不足,《印象 刘三姐》、《印象普陀》等室外实景演出在每年第一 季度都有 1-2 个月的停演期。尽管观印象根据北方地区游客的观看需求,开创了 “又见”系列室内情景体验剧,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淡季观演人数偏少的情况,但观 印象业绩的季节性波动特征仍然较为明显。

(七)人才风险

专业人才是观印象的核心资源之一,是保持和提升观印象竞争力的重要因 素。竞争激烈的行业背景下优秀的专业人才资源相对缺乏。未来观印象若不能保 留或引进其发展所需的优秀专业人才,将面临人才流失以及未来业务拓展出现人 才瓶颈的风险。有鉴于此,观印象通过建立并完善员工激励机制、人才培训机制 和人才引进机制,以期达到对该风险的有效控制。

(八)未来旅游演艺市场欢迎度下降以及演出剧目生命周期缩短的风险

旅游演艺行业是一种娱乐性较强的服务型产业,社会居民娱乐形式的不断丰 富所产生的替代效应会对整个演艺市场的收入水平产生冲击。尽管在单个景区的 有效竞争范围内,观印象的演出剧目处于竞争优势地位,但随着娱乐形式种类日 趋繁多,包括电影、电视、网络、游乐园、主题公园、休闲场馆等在内的其他娱 乐形式对旅游演出市场形成一定的替代威胁。旅游演艺市场内部,也面临着市场 参与主体不断增多、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局面。

对单一演出剧目的市场需求可能随着观众偏好发生改变,推陈出新速度较 快。通过不断优化、完善或改版,优质旅游演出项目的生命周期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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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印象作为旅游演艺行业的龙头企业,拥有国内顶级的制作团队。由于多年 的行业积累,观印象对游客观赏习惯和市场发展趋势具有较深把握,对于演出项 目热门题材和生产方式具有较深认识,创作了当今市场上非常受欢迎的一系列作 品。然而,观印象的经营业绩仍存在未来旅游演艺市场欢迎度下降以及演出剧目 生命周期缩短的风险。

三、股市风险

股票市场的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 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 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公司本次交易相关的外部审 批工作尚需要一定的时间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 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上风险因素,并仔细阅读本报告书中“第十三节 风 险因素”以及本报告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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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重大事项提示 ..................................................................................................................................... 7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7 二、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及定价情况 .......................................................................................... 8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及上市安排 .................................................................................. 9 四、业绩承诺、估值调整及补偿 ............................................................................................ 10 五、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15 六、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15 七、本次交易不导致实际控制人变更,不构成借壳上市 .................................................... 15 八、本次交易仍需获得相关机构的批准或核准 .................................................................... 16 九、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16 十、本次重组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 18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 25 重大风险提示 ................................................................................................................................... 26 一、本次交易有关的风险 ........................................................................................................ 26 二、交易标的经营风险 ............................................................................................................ 29 三、股市风险 ............................................................................................................................ 33 目 录 .............................................................................................................................................. 34 释 义 .............................................................................................................................................. 38 第一节 交易概述 ......................................................................................................................... 42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 42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 48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 50 四、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52 五、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导致实际控制人变更 .................................................... 54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55 一、上市公司概况 .................................................................................................................... 55 二、公司设立及股本变动情况 ................................................................................................ 55 三、公司控股权变动及资产重组情况 .................................................................................... 62 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 63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概况 ............................................................................................ 65 六、上市公司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情况 ................................................................................ 65 第三节 本次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66 一、本次交易对方总体情况 .................................................................................................... 66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详细情况 .................................................................... 67 三、本次发行配套资金认购方详细情况 ................................................................................ 81 四、交易对方涉及资产管理产品或私募基金备案事项 ........................................................ 98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99 一、观印象基本情况 ................................................................................................................ 99 二、观印象历史沿革 ................................................................................................................ 99 三、观印象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情况 .................................................................................. 102 四、观印象控参股公司的情况 ..............................................................................................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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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观印象主营业务情况 ...................................................................................................... 110 六、交易标的主要财务数据 .................................................................................................. 141 七、交易标的权属、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 145 八、观印象作为外商投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情况 .............................. 145 九、交易标的涉及的诉讼、仲裁等情况 .............................................................................. 146 第五节 交易标的评估和作价情况 ........................................................................................... 147 一、交易标的评估和作价情况 .............................................................................................. 147 二、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的合理性以及定价的公允性分析 .................. 189 三、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意见 .............................................................................. 191 第六节 发行股份情况 ............................................................................................................... 192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况 .......................................................................................................... 192 二、本次交易中股票发行 ...................................................................................................... 194 三、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合规性说明 .......................................................................... 198 四 、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 .................................................................... 212 五、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 213 第七节 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214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 214 二、《利润预测及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 225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 229 第八节 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232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 232 二、本次交易方案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情况 .......................................... 236 三、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六条的核查 .................................................. 238 四、三湘股份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情形 .............................................................................................................................. 239 五、本次配套融资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第四十 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等问题与解答》的核查 .......................................................... 239 六、本次配套融资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第九条的规定 .......... 240 第九节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241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241 二、观印象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 ...................................................................................... 245 三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 267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的分析 .......................................... 268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 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的分析 .................................................................................................. 272 六、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整合计划 .................................................. 279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282 一、标的公司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 282 二、交易标的盈利预测 .......................................................................................................... 283 三、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 .................................................................................................. 285 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287 一、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 .................................................................................. 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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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 288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 291 第十二节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293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 293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 294 第十三节 风险因素 ..................................................................................................................... 297 一、本次交易有关的风险 ...................................................................................................... 297 二、交易标的经营风险 .......................................................................................................... 300 三、股市风险 .......................................................................................................................... 304 第十四节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 305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 .............................................................................. 305 二、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 305 三、确保本次交易定价公平、公允 ...................................................................................... 305 四 、网络投票安排 ................................................................................................................ 305 五、交易对方业绩补偿承诺 .................................................................................................. 305 六、股份锁定的安排 .............................................................................................................. 306 七、交易标的核心人员任职期限与其他相关安排 .............................................................. 306 八、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 306 第十五节 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307 一、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 307 二、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 309 三、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 309 第十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311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 情形,亦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311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方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 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311 三、上市公司于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重大资产交易的情况 .............................................. 311 四、本次交易聘请的中介机构具备相应资质 ...................................................................... 312 五、上市公司停牌前股价无异常波动的说明 ...................................................................... 312 六、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 312 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 315 八、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 319 九、律师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 319 第十七节 本次交易相关的中介机构 ....................................................................................... 321 一、独立财务顾问 .................................................................................................................. 321 二、律师 .................................................................................................................................. 321 三、审计机构 .......................................................................................................................... 321 四、资产评估机构 .................................................................................................................. 322 第十八节 董事及相关中介机构声明 ........................................................................................323 一、董事声明 .......................................................................................................................... 323 二、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 324 三、律师声明 .......................................................................................................................... 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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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计机构声明 .................................................................................................................. 326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327 第十九节 备查文件 ................................................................................................................... 328 一、备查文件 .......................................................................................................................... 328 二、备查地点 .......................................................................................................................... 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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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三湘股份、上市公司、
公司、本公司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观印象、标的公司 观印象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 观印象全体股东之合称
配套资金认购方 黄辉、云锋新创、钜洲资产、裕祥鸿儒、李建光、池宇峰、
杨佳露、兴全基金(定增111号)、光大保德信(诚鼎三湘)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交易对方持有的观印象100%的股权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以6.50元/股的价格,向观印象全体股东以非公开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观印象100%的股权,并向黄辉、
云锋新创、钜洲资产、裕祥鸿儒、李建光、池宇峰、杨佳露、
兴全基金(定增111 号)、光大保德信(诚鼎三湘)非公开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以支付购买标的资产的现金对
价,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交易费用及补充上市公司流动
资金。
本次发行 公司以6.50元/股的价格,向观印象全体股东以非公开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观印象100%的股权
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为向观印象全体股东支付购买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交
易费用及补充流动资金而拟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
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
三湘股份与观印象及观印象全体股东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利润预测及补偿协
议》
三湘股份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利润预测及补偿协议》
《股份认购协议》 三湘股份分别与黄辉、云锋新创、钜洲资产、裕祥鸿儒、李
建光、池宇峰、杨佳露、兴全基金(定增111 号)、光大保
德信(诚鼎三湘)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本报告书、报告书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定价基准日 三湘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评估基准日 2015年3月31日
交割日 本次交易对方将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之日
过渡期 审计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的期限
业绩承诺期 盈利预测补偿的测算期间,为2015 年、2016 年度、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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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和2018年度
承诺利润 观印象全体股东共同承诺,观印象2015年度、2016年度、
2017年度和2018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合
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
民币1亿元、人民币1.3亿元、人民币1.6亿元和人民币1.63
亿元。
TTM Trailing Twelve Months,最近十二个月
观印象 观印象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又见 天津又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观印象文化 北京观印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印象山水 北京印象山水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印象创新 北京印象创新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广西文华 广西文华艺术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观印向 上海观印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天津观印象 天津观印象广告有限公司
住建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上海自贸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海南印象 海南印象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三湘控股 上海三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云锋新创 上海云锋新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钜洲资产 钜洲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钜派 上海钜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欣派 上海欣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裕祥鸿儒 宁夏裕祥鸿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兴全基金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定增111号 兴全定增111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光大保德信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诚鼎三湘 光大保德信-诚鼎三湘战略投资资产管理计划
旅游演艺、旅游文化演
从异地游客欣赏的角度出发,体现地域文化背景、注重体验
性和参与性的、形式多样的主题商业表演与活动。与传统旅
游相比,旅游演艺更加体现对游客体验与参与性的注重;与
一般演艺相比,旅游演艺更加关注的是异地游客
山水实景演出 以山水实景为背景搭建舞台,多以当地民俗文化为演出主
题,结合灯光、舞蹈、歌曲和其他特效的表演形式
情境体验剧 注重演员与观众的互动,使观众切身参与到演出中,成为演
出有机组成部分的新型表演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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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税 即版权使用费,是知识产权的原创人或版权持有人对其他使
用其知识产权的人所收取的费用
舞美、舞台美术 戏剧和其他舞台演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布景、灯光、
化妆、服装、效果、道具等。其任务是根据剧本的内容和演
出要求,在统一的艺术构思中运用多种造型艺术手段,创造
出剧中环境和角色的外部形象,渲染舞台气氛
概念设计 由分析用户需求到生成概念产品的一系列有序的、可组织
的、有目标的设计活动,它表现为一个由粗到精、由模糊到
清晰、由抽象到具体的不断进化的过程。
观印象全部演出项目、
全部演出项目
《印象•刘三姐》、
《印象•丽江》、
《印象西湖》、
《印象海南岛》、
《印象大红袍》、《印象普陀山》、《印象武隆》、《又见平遥》、
《又见五台山》及其王潮歌和樊跃两位导演各自新完成的1
个演出项目
北商技术 沈阳北方商用技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宋城演艺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丽江旅游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视觉中国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美盛文化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华谊兄弟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新文化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视传媒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旅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办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重组规定》 《证监会公告[2008]14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深交所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格式准则26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财务顾问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文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国家旅游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
国家统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北京市工商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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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机构 对本次交易具有审核权限的权力机关,包括但不限于深交
所、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独立财务顾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德恒律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天职国际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沃克森评估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A股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 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 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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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房地产行业发展趋于理性

我国房地产历经多年的高速发展的黄金期,2009 年至 2013 年,房地产开发 投资从 3.62 万亿元增长至 8.60 万亿元,涨幅 137.57%。房价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也使得政府出台了系列调控政策,房地产行业进入调整期。2014 年以来,国家 房地产调控逐步改变了过去用行政手段抑制房价的传统做法,更多的依靠市场化 手段建立健全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长效机制。之前各地实施的行政限购、限贷政策 陆续取消或放松。2014 年我国房地产企业开发投资额累计为 9.5 万亿元,未来随 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各地加大棚户区改造的力度,我国房地产行业 将会继续保持稳定发展势头。

2015 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稳定住房消费,加强保障房的建设的工作任务。 随后政府陆续出台了包括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以及缩短营业税免征期限等政策, 重点系满足从生存性需求向改善性需求和舒适性需求转变,因此,房价适当波动 是在挤出投机性需求,相应自住性需求比重将进一步提升,这也使得房地产行业 “ ” 有望进入稳步健康发展的 新常态 。

2、上市公司推进业务协同化发展,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房地产行业发展虽趋于理性,但行业因其特性较易受政策调控和经济周期的 影响,尽管公司经营业绩保持良好,但作为公司唯一的主营业务,在经济增长放 缓、土地储备有限、成本上涨等因素的影响下,使得公司快速发展能力受限,为 此,公司为积极应对,加大业务拓展力度。

三湘股份结合国内形势以及自身的特点,一方面在原有房地产业务方面深挖 潜力、加大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绿色科技地产、文化地产开发,另一方面也在主 动积极寻找其他新兴战略性产业的业务发展机会,并拟通过并购重组的方式进行 业务协同、产业扩张,实现主营业务适度多元化,提高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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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

公司将依托上市公司的资源整合平台的优势,和在房地产运营方面的经验, 积极谋求进军文化、旅游行业等创意和服务领域。同时利用观印象在旅游文化演 艺领域的行业地位和影响力,促进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向旅游地产、文化地产的方 向拓展,打造更具艺术深度的绿色科技智能生态社区,尝试地产+文化协同运作。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将继续借助资本市场持续对文化、旅游、演艺等相关行 业资源进行整合,择机并购具有业务优势且有协同效应的相关公司,不断延长产 业链,扩展价值链。

3、标的公司所处文化产业迎来跨越式发展的战略机遇

为谋求尽快实现公司产业升级转型,公司分别从未来经济发展趋势、国家产 业政策导向、行业发展现状及前景等方面着手,并结合自身特点分析论证公司产 业转型方向。经过前期反复论证及对多个行业的分析比较,公司认为文化产业是 一个较为理想的业务领域,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小,且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因此, 公司选择文化产业作为公司战略发展新的突破点。

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为观印象 100%股权,观印象主营旅游文化演出项目的 创意制作和版权运营,属于文化产业的重要细分行业。

近年来,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已成为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产业结 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重要举措。2011 年 3 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 业”,“推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 复制、演艺娱乐、数字内容和动漫等重点文化产业,培育骨干企业,扶持中小企 业,鼓励文化企业跨地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经营和重组,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 ” 集约化、专业化水平 。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发布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国 发〔2009〕30 号)、《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银发 〔2010〕94 号)、《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 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 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和《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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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 干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并出台了一系列财政、税收、金融优惠政策加大对文化 产业的扶持力度。国务院提出,要支持文化企业通过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再融资重 组等方式来加强对文化企业的辅导,探索建立文化企业上市资源储备库,促进文 化企业与资本市场的对接。

三湘股份利用并购重组将观印象纳入上市公司体系,将有效完善观印象公司 治理结构,并利用资本市场支持观印象发展,符合国家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行业 政策。

(二)本次交易目的

  • 1、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本次交易前,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本次交易后,公司将新增 旅游文化演艺业务。旅游文化演艺行业受到国家政策的支持,发展前景更为广阔, 且面临战略发展机遇期。本次重组将帮助公司实现多元化发展战略,优化和改善 公司现有的业务结构和盈利能力,降低宏观经济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程度,提 升公司抗风险能力、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并为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提供更 为多元化、更为可靠的业绩保障

  • 2、收购优质旅游文化演艺资产,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 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而目前我国文化产业占 GDP 的比重偏低,因此文化产业面 临战略发展机遇期,未来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在产业快速发展阶段收购优质资产, 将有效降低产业整合风险,并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资产质量、持续盈利能力将得到改善,将有助于提升 公司的盈利水平。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口径的总资产为 1,151,822.18 万元,净资产为 307,110.88 万元,营业收入为 127,081.02 万元,归 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14,615.27 万元。根据本次重组标的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报表,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观印象的总资产为 40,751.39 万元,净资产为 28,713.28 万元,营业收入为 13,892.9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7,38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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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因此,通过本次交易注入盈利状况良好的优质资产,将改善上市公司盈利 状况,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 3、通过整合的协同效应,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1)业务协同

本次交易完成后,三湘股份与标的资产观印象将实现双方业务上的优势互 补,其中,三湘股份借助观印象优质的人文元素和文化创意强化自身住宅地产的 造诣,同时充分利用观印象演艺作品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构筑公司商业地产和旅 游地产业务版图,而收购主体观印象则通过与公司房地产业务的整合,加速自身 业务扩张和盈利能力的提升,具体业务协同体现如下:

①加速公司房地产业务转型升级,引领行业品质升级的潮流

三湘股份一直坚持精品化开发策略,秉承舒适、节能、环保的绿色科技地产 建筑理念,在业内绿色建筑领域具有较强的领先优势。与此同时,三湘股份也在 积极为其地产项目赋予更多的文化内涵,本次交易通过植入观印象文化元素后, 有助于公司实现文化艺术与绿色科技地产的完美结合,打造具有艺术气息的智能 型社区,引领地产品质升级的潮流。

首先,利用观印象的文化创意优化地产项目的建筑设计,提升公司品牌影响 力。建筑装饰设计是观印象创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观印象的创作团队在《又见平 遥》、《又见五台山》等剧场的建筑装饰设计中已经展现了很高的艺术创造力,积 累了丰富的设计经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与观印象在建筑装饰设计上 深度合作,将观印象的艺术创意引入其地产项目的建筑设计中来。一方面在概念 创意设计中,观印象将能发挥独有优势,为建筑物赋予更多的艺术元素,有利于 帮助这些地产项目打造成为都市文化地标。另一方面,在艺术人文居住氛围的营 造上,通过赋予建筑物本身更多的艺术和人文属性,增强居住者的亲切感、认同 感和归属感,实现从“有居”到“宜居”再到“雅居”的完美升级。

其次,实现对文化地产受众群体的精准营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 有望借助观印象的品牌和主要合作艺术家的个人号召力,进一步提升市场形象, 增加文化积累,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从而吸引追求精致文化生活的消费群体对 项目的关注,短时间内促进了项目的销售,实现了“高质量、高知名度、高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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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良性循环。

②以观印象为切入点进军旅游演艺产业,利用公司深厚的地产项目运营经验 和资本平台优势介入演艺项目运营,延伸产业链的同时扩大公司旅游演艺产业的 盈利空间

观印象主要通过演出创作以及知识产权许可的方式实现收入,主要收入来源 于演出项目创作、维护收入和演出票务收入分成,上述模式引致公司轻资产属性 较强,在演艺项目运营的拓展相对较小,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丽江旅游 (002033.SZ)和宋城演艺(300144.SZ)均依托自身平台优势和项目运营经验在 演出运营上取得了较好经济效益,近年来观印象也加重对具体演艺项目公司的股 权投资,强化自身对项目运作情况的了解,从而获取稳定投资回报同时也为自身 业务向下游拓展积累经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有望通过自身深厚的地产 项目运营经验和上市公司的资本平台优势,介入旅游文化演出的项目运营,与观 印象演艺创作及经营团队进行优势互补:一方面针对优质演艺项目,借助自身地 产项目管理和运营经验进行演艺实体的运营;另一方面,以资本为纽带,加大观 印象品牌授权的演艺项目的股权投资享受更大的资本增值,同时,上市公司还将 利用观印象的专业判断能力加大对外部优质演艺项目整合,改善业务结构、加速 业务扩张,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旅游演艺领域的持续盈利能力。

③借助观印象在旅游文化演艺行业的优势地位拓展公司旅游文化地产业务

三湘股份在强化自身房地产业务的同时,近年来也在积极谋求地产衍生业务 的发展。本次交易前,观印象已具备与地产开发商的合作进行旅游景区配套地产 开发的经验。2014 年底,观印象的全资子公司天津又见与重庆海韵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签署了《“印象武隆”二期项目合作开发协议》,约定观印象通过品牌授 权的方式,参与该公司在《印象武隆》演出核心区域周边的配套地产项目——“印 象武隆小镇”的开发运作。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有机会凭借观印象创作 演出聚积的大量人气和与国内优质景区长期合作的良好关系,在演出覆盖的有效 范围内,挖掘完善游客吃、住、行等方面的配套地产业务机会,全方位提高游客 的旅游、观看体验。上市公司与观印象在旅游景区配套地产上的业务协同符合现 代旅游的新需求、新趋势,同时也有利于交易双方充分体现自身价值,实现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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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化。此外,历史上,观印象作为轻资产类企业,采取的经营模式为“演出创 作”+“知识产权许可”,仅负责演出策划编排,灯光舞美设计,剧场规划等创意工 作,不涉及演出具体运营。本次交易后,针对观印象创作的演艺项目,三湘股份 可通过介入实体演艺项目的建造和场馆维护,提升自身地产项目的盈利能力的同 时降低公司未来自营演艺实体的运营成本。

④通过本次收购加速三湘股份文化地产的布局,强化地产业务盈利能力

近年来,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已成为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举措, 各地政府针对文化地产项目“优先供地”、“优惠供地”均出台了多项有力支持政 策,而强势的文化地产项目也为地产项目后续销售及运营提供充足的人气及商气 保障,因此共享文化产业将为地产开发带来巨大红利。

本次交易前,三湘股份已初步试水文化地产领域。2013 年三湘股份通过与 湖南广播电视台、上海麓申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以及湖南发展集团土地储备开发有 限公司联合投资设立上海湘芒果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芒果”)进行 了文化地产的有效布局。2014 年 1 月湘芒果以 10.09 亿元价格竞得徐汇区黄浦江 南延伸段 WS5 单元 188S-K-2 地块,该价格相比较周边地段土地均价而言有较强 的成本优势,文化地产项目在土地储备上的议价能力提升了公司地产项目的盈利 空间。公司借此更进一步意识到了文化地产的巨大价值,然而单纯依靠外在联合 开发无法保障公司文化地产项目的稳定性,为此,通过本次收购,公司纳入优质 的旅游演艺文化企业——观印象,固化自身文化地产的内在属性,为公司未来文 化地产业务的持续盈利,获得更多项目机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2)财务协同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可以利用上市公司融资平台通过债权或股权融资 方式获得发展所需资金,同时通过多样化的融资方式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 产的运营效率;交易完成后,随着标的公司盈利能力的不断提升,上市公司将通 过标的公司分红获得投资收益,进而为上市公司分红回报股东创造条件;上市公 司的盈利能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将进一步增强,为股东带来更好的投资回报。

(3)管理运营协同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在降低综合营运成本、改善资产结构、培养和激励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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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人才等方面得到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而标的公司融资渠道的拓宽,也将有效提 高公司整体的运营效率。综上,本次重组所形成的协同效应,将进一步提升公司 的持续盈利能力。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上市公司的决策过程

2015 年 2 月 12 日,上市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向深交所申请股票临时停牌。 2015 年 3 月 5 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达成合作意向,以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向深交所申请股票继续停牌。

2015 年 7 月 4 日,上市公司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 案》;同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

2015 年 8 月 26 日,上市公司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

2015 年 9 月 14 日,上市公司召开了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015 年 12 月 16 日,上市公司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 《 关于签署<利润预测及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二)交易对方的决策过程

本次交易对方 Impression Creative Inc.和上海观印向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同 意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三)标的公司的决策过程

观印象已召开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 Impression Creative Inc.和上海观印 向将其分别持有观印象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上市公司,并同意分别放弃本次转让中 对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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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证监会的批复

2016 年 1 月 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核准三湘股份有限 公司向 Impression Creative Inc.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6]27 号)。

(五)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的审批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八会议和 201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但仍需履行以下程序:

1、中国相关商务部门的核准、备案

(1)关于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中国相关商务部门的核准、备案的进展情况

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三湘股份将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为交易对价 购买 Impression Creative Inc.和上海观印向各自持有的观印象 61.65%和 38.35%的 股权,其中现金对价占交易对价的 50%,发行新增股份占交易对价的 50%。 Impression Creative Inc.系一家注册于开曼群岛的公司,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 案测算,三湘股份将向 Impression Creative Inc.发行约 90,103,846 股股份,占三湘 股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总股本的 6.46%,三湘股份于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变 更为外商投资股份公司。

根据《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商务主管部门的要求,三湘股份应 就本次交易完成后 Impression Creative Inc.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以及三湘股份变更 为外商投资股份公司事宜最终取得商务部的批准。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出具日,三湘股份已就本次交易完成后 Impression Creative Inc.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以及三湘股份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公司事宜,参 照《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商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向上海市商务委员 会进行申报,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于 2015 年 10 月 19 日向商务部出具了《上海市 商务委关于 Impression Creative Inc.对三湘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战略投资的请示》, 经初审,上海市商务委员会认定本次交易涉及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 资事项,并同意 Impression Creative Inc.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三湘股份已于 2015 年 11 月 4 日就上述事项向商务部正式提交申请,尚待取得商务部的批准。 (2)关于并联审批的适用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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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4 年 10 月 24 日发布并实施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实行 并联审批的方案,由于《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对相关审批程序有明确规定,关于 与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上市公司的核准的并联审批,证监会将配合相关部门修改 《战略投资管理办法》,颁布后实施。

2015 年 10 月 28 日,商务部发布《关于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商务部令 2015 年第 2 号),删除了《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第七条中关于通过上 市公司定向发行方式进行战略投资的,应取得商务部就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进行战 略投资的原则批复后再向证监会报送申请文件的规定,相关并联审批已正式实 施,因此本次重组涉及的商务审批事项适用并联审批,不再是本次重组的前置条 件。

三湘股份已出具书面承诺:“本公司将在商务部就本次重组涉及的商务审批 事项出具批复意见后实施本次重组。”

2、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有权部门的批准、核准、备案,以及最终取得上述批 准、核准或备案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特此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公司本次交易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观印象全体股东 持有的观印象 100%的股权。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公司向观印象全体 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观印象 100%的股权。公司和观印象全体 股东一致同意并确认,经参考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及盈利预测情况,并考虑到标的 资产未来与上市公司具有较强的协同效应,三湘股份本次收购标的资产的交易对 价为人民币 19 亿元。

本公司拟向观印象全体股东支付股份对价 95,000 万元,支付现金对价 95,00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观印象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向交易 对方支付的对价合计、现金对价、股份对价及发行股份数量如下表所示:

交易对方名称 对价合计(元) 现金对价(元) 股份对价(元) 发行股份数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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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8,650,000 364,325,000 364,325,000 56,050,000
1,171,350,000 585,675,001 585,674,999 90,103,846
1,900,000,000 950,000,001 949,999,999 146,153,846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每股发行价格为 6.50 元,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7.216 元/股)的 90%,即 6.4944 元/ 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三湘股份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三湘股份 2015 年 4 月 27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除外),将按照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 应调整。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司拟通过锁价方式向黄辉、云锋新创、钜洲资产、裕祥鸿儒、李建光、 池宇峰、杨佳露、兴全基金(定增 111 号)、光大保德信(诚鼎三湘)非公开发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90,000 万元,不超过标的资产交易 价格的 100%,即 19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价格的100%,即190,0 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 发行股份数量(股) 发行股份的价值(元)







黄辉 166,392,308 1,081,550,002.00
云锋新创 7,692,308 50,000,002.00
钜洲资产 38,461,538 249,999,997.00
裕祥鸿儒 3,076,923 19,999,999.50
李建光 30,769,231 200,000,001.50
池宇峰 7,692,308 50,000,002.00
杨佳露 6,153,846 39,999,999.00
兴全基金(定增111号) 27,453,846 178,449,999.00
光大保德信(诚鼎三湘) 4,615,384 29,999,996.00
合计 292,307,692 1,899,999,998.00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 6.50 元/股,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7.216 元/股)的 90%,即 6.4944 元/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三湘股份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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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三湘股份 2015 年 4 月 27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除外),将按照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 应调整。

本次募集的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交易费用及补充上市公 司流动资金。募集配套资金中 95,000 万元用于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补充流 动资金的比例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的 50%。实际配套募集资金与拟募集资金上限 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 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三)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重组中上市公司拟购买观印象 100%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9 亿元。 根据三湘股份 201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该交易价格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根据证 监会《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涉及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需提交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四、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预计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数 146,153,846 股,由募集配套融 资发行股数不超过 292,307,692 股,合计发行股数不超过 438,461,538 股,本次交 易前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后
持股(股) 持股比例 持股(股) 持股比例
三湘控股 329,779,527 34.48% 329,779,527 23.64%
黄卫枝 151,609,659 15.85% 151,609,659 10.87%
深圳市和方
投资有限公
56,407,066 5.90% 56,407,066 4.04%
上海观印向 - - 56,050,000 4.02%
Impression Cr - - 90,103,846 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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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tive Inc.
黄辉 - - 166,392,308 11.93%
云锋新创 7,692,308 0.55%
钜洲资产 38,461,538 2.76%
裕祥鸿儒 3,076,923 0.22%
李建光 30,769,231 2.21%
池宇峰 7,692,308 0.55%
杨佳露 6,153,846 0.44%
兴全基金 27,453,846 1.97%
光大保德信 4,615,384 0.33%
其他流通股
股东
418,685,658 43.77% 418,685,658 30.01%
合计 956,481,910 100.00% 1,394,943,448 100.00%

(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报告、2015 年 1-7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以 及按照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架构编制的 2014 年、2015 年 1-7 月备考合并财务报告,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利润总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项目
总资产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利润总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015.7.31/
20151-7 月实现数
2015.7.31/
20151-7 月备考数
1,274,470.03
1,509,143.97
302,999.13
397,999.13
22,853.90
35,858.34
4,177.59
8,874.13
5,243.62
10,040.16
3,692.91
7,334.22
0.04
0.07
2014.12.31/
20141-12 月实现数
2014.12.31/
20141-12 月备考数
1,151,822.18
1,386,309.71
298,483.02
409,841.71
127,081.02
140,973.95
15,389.63
18,973.84
18,091.12
21,675.02
14,615.27
17,354.54
0.19
0.19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收入规模、净利润水

平、基本每股收益有大幅增加,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导致即期每股收益被摊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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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

五、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导致实际控制人变更

(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鉴于本公司通过锁 价方式向黄辉、云锋新创、钜洲资产、裕祥鸿儒、李建光、池宇峰、杨佳露、兴 全基金(定增 111 号)、光大保德信(诚鼎三湘)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本次交易 配套资金,其中,黄辉系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胡雄在认购对象之一 光大保德信(诚鼎三湘)的委托人上海电科诚鼎智能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及其合伙人企业中担任合伙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Impression Creative Inc.与三湘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 完成后,Impression Creative Inc.持有三湘股份的股份超过 5%。因此,Impression Creative Inc.与三湘股份构成关联关系。

  • (二)本次交易不导致实际控制人变更,不构成借壳上市

1、本次交易前

三湘股份总股本 95,648.19 万股,公司控股股东三湘控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32,977.9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48%,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和控股股东; 黄辉持有三湘控股 90%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本次交易后

三湘股份总股本约 139,494.34 万股,三湘控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32,977.9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64%,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和控股股东;黄辉持有 三湘控股 90%的股权;同时,黄辉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6,639.23 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1.93%。黄辉直接和通过三湘控股间接控制上市公司合计 35.57%的 股权,因此,黄辉仍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导 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构成借壳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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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anxiang Co.,Ltd. 公司简称:三湘股份

代 码:000863 法定代表人:黄辉 注册资本: 95,648.191 万元 成立日期:1994 年 1 月 20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 333 号 50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 333 号 邮政编码:200434 联系电话:021- 65364018 传 真:021-65363840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 控、专卖商品),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管理和 经济信息咨询。(以上各项不含限制项目)。

二、公司设立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公司设立及上市情况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前身为“沈阳 北方商用技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北商技术”)。北商技术系经辽宁 省沈阳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沈体改发(1997)37 号批复批准,以募集方式设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第 414 号批复批准,北商技术 于 1997 年 8 月 26 日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00 万股(含公司职工股 130 万股), 于 1997 年 9 月 2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后公司股本为 50,019,258 股。 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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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前十大股东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1 洋浦鑫民实业有限公司 25.90 12,956,740
2 沈阳中天电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2.21 11,105,777
3 沈阳北方商用技术有限公司 7.40 3,701,926
4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华保税有限公司 7.40 3,701,926
5 长白计算机集团公司 7.40 3,701,926
6 沈阳建设投资公司 2.22 1,110,578
7 沈阳高技术发展公司 1.48 740,385
8 汪涨甫 0.42 215,000
9 杨超平 0.24 117,600
10 方文其 0.22 110,000

2001 年 12 月 14 日,经 200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北商技术 由沈阳迁址深圳,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北商技术名称变更为“深圳和光现 ” 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为 4403011073428。

(二)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1999 年实施 1998 年利润分配方案

1999 年 4 月,公司实施 1998 年度分红方案,以总股本 50,019,258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2 股,共计 10,003,851 股,总股本增加到 60,023,109 股。 实施后公司前十大股东如下表所示:

序号 前十大股东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1 洋浦鑫民实业有限公司 25.90 15,548,088
2 沈阳中天电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2.21 13,326,932
3 长白计算机集团公司 7.40 44,412,311
4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华保税有限公司 7.40 44,412,311
5 沈阳北方商用技术有限公司 7.40 44,412,311
6 深圳国信商务有限公司 2.46 1,475,100
7 沈阳建设投资公司 2.22 1,332,694
8 沈阳高技术发展公司 1.48 884,622
9 同益证券投资基金 0.32 190,000
10 深圳市信托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0.19 113,290

2、1999 年 9 月实施配股方案

1999 年 9 月,公司实施了 1998 年度配股方案,每 10 股配 3 股,按送股除 权后的配售比例为每 10 股配 2.5 股,共配股 7,787,022 股,总股本增加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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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810,131 股。实施后公司前十大股东如下表所示:

序号 前十大股东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1 洋浦鑫民实业有限公司 28.66 19,435,110
2 沈阳中天电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9.65 13,326,932
3 长白计算机集团公司 6.55 44,412,311
4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华保税有限公司 6.55 44,412,311
5 沈阳北方商用技术有限公司 6.55 44,412,311
6 深圳国信商务有限公司 2.57 1,748,225
7 沈阳建设投资公司 1.96 1,332,694
8 沈阳高技术发展公司 1.31 888,462
9 深圳国投证券公司成都营业部 0.35 241,496
10 韩为 0.16 114,262

3、2000 年 9 月实施 1999 年利润分配方案

2000 年 9 月,公司实施了 2000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公积金每 10 转增 股本 10 股,总股本增加到 135,620,262 股。实施后公司前十大股东如下表所示:

序号 前十大股东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1 洋浦鑫民实业有限公司 28.66 38,870,220
2 沈阳中天电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9.65 26,653,864
3 沈阳北方商用技术有限公司 6.55 8,884,622
4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华保税有限公司 6.55 8,884,622
5 长白计算机集团公司 6.55 8,884,622
6 沈阳市建设投资公司 1.97 2,665,388
7 沈阳高技术发展公司 1.31 1,776,924
8 兴科证券投资基金 1.18 1,600,000
9 陈学兴 0.15 200,000
10 于荣嘉 0.11 153,700

4、2000 年 11 月,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为控股股东

2000 年 11 月,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洋浦鑫民 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 38,870,220 股法人股,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 例为 28.66%。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前十大股东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1 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8.66 38,870,220
2 沈阳中天电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9.65 26,653,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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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 前十大股东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3 沈阳北方商用技术有限公司 6.55 8,884,622
4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华保税有限公司 6.55 8,884,622
5 长白计算机集团公司 6.55 8,884,622
6 沈阳市建设投资公司 1.97 2,665,388
7 沈阳高技术发展公司 1.31 1,776,924
8 兴科证券投资基金 1.18 1,600,000
9 陈学兴 0.15 200,000
10 于荣嘉 0.11 153,700

5、2007 年 1 月实施股权分置改革

2007 年 1 月,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资本公积金定 向向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相当于每 10 股送 5.553 股。2007 年 1 月 19 日,公司 2006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7 年 1 月 31 日,股改对价到账,公司总股本增至 174,620,264 股。实施后公司前十大股东如下表所示:

序号 前十大股东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1 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26 38,870,220
2 沈阳中天电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5.26 26,653,864
3 沈阳市技术改造基金办公室 11.19 19,546,168
4 长白计算机集团 6.55 8,884,622
5 沈阳市建设投资公司 1.53 2,665,386
6 尉世鹏 1.23 2,150,000
7 高淑清 1.11 1,943,682
8 孙蒙 0.94 1,633,000
9 顾鹤富 0.65 1,136.729
10 彭国峰 0.57 1,000,000

6、2007 年 11 月股权拍卖

2007 年 11 月 16 日,深圳百安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司法拍卖的方式获 得本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的 38,870,220 股法人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2.26%。实施后公司前十大股东如下表所示:

序号 前十大股东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1 深圳市百安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2.26 38,870,220
2 沈阳中天电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9.65 26,653,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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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3 沈阳市技术改造基金办公室 11.19 19,546,168
4 长白计算机集团 5.09 8,884,622
5 胡健 1.72 3,000,000
6 沈阳市建设投资公司 1.53 2,665,386
7 尉世鹏 1.23 2,150,000
8 李海茂 0.97 1,700,000
9 顾鹤富 0.65 1,136,729
10 宁金波 0.29 500,000

7、2008 年股权司法过户

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深圳百安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38,870,220 股 股权被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冻结,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己于 2008 年 3 月 14 日办理了相关股权冻结手续。深圳市利阳科技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4 月 10 日收到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潭中执字第 35 号裁定:深 圳百安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38,870,220 股过户到深圳市利阳科技有 限公司名下所有。2008 年 4 月 14 日深圳市利阳科技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股权过 户手续,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实施后公司前十大股东如下表所示:

序号 前十大股东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1 深圳市利阳科技有限公司 22.26 38,870,220
2 沈阳市技术改造基金办公室 11.19 19,546,168
3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5.09 8,884,622
4 唐安光 4.58 8,000,000
5 杜俊杰 3.44 6,000,000
6 张树彬 2.86 5,000,000
7 李馨枝 2.67 4,653,864
8 胡建 1.72 3,000,000
9 刘建彤 1.72 3,000,000
10 张伟 1.53 2,665,386

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11 年 10 月 9 日,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 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向上 海三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589 号) 核准;同时,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上海三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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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公告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1]1590 号)核准豁免三湘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为 564,070,661 股,其中,向三湘控股发行 329,779,527 股,向黄卫枝等 8 名自然人发行 177,884,068 股,向和方投资发行 56,407,066 股。 本次发行后,和光商务总股本增至 738,690,925 股,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1 上海三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4.64 329,779,527
2 黄卫枝等8名自然人 24.08 177,884,068
其中:黄卫枝 20.52 151,609,659
黄 建 1.13 8,367,048
许文智 1.02 7,520,942
陈劲松 0.38 2,820,353
厉农帆 0.22 1,598,200
李晓红 0.38 2,820,353
王庆华 0.23 1,706,000
徐 玉 0.20 1,441,513
3 深圳市和方投资有限公司 7.64 56,407,066
4 深圳市利阳科技有限公司 5.26 38,870,220
5 沈阳市技术改造基金办公室 2.65 19,546,168
6 中国信达资产有限公司 1.20 8,884,622
7 唐安光 1.08 8,000,000
8 杜俊杰 0.81 6,000,000
9 张树彬 0.68 5,000,000
10 李馨枝 0.63 4,653,864
11 其他社会股东 11.33 83,665,390
股本总额 100.00 738,690,925

9、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2014 年 8 月 19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三湘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47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不超过 19,886 万股新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为 189,790,985 股,2014 年 11 月 20 日,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行了验资,并 出具了天职业字[2014]12359 号《验资报告》。新增限售流通股份上市日为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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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年 12 月 1 日,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增加至 928,481,910 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 东如下表所示:

序号 前十大股东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1 上海三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5.52 329,779,527
2 黄卫枝 16.33 151,609,659
3 深圳市和方投资有限公司 6.08 56,407,066
兴业全球基金-光大银行-兴全定增90号分级
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4 4.28 39,770,000
5 汇添富基金-上海银行-易昕 3.19 29,574,676
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8 28,558,22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全球视野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7 2.29 21,252,225
汇添富基金-光大银行-添富-虢盛-定增双喜盛
世添富牛28号资产管理计划
8 1.79 16,636,41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趋势投资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9 1.63 15,100,000
广发银行-中欧盛世成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10 1.12 10,400,000

10、2015 年实施股权激励增加股本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并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5 年 6 月 11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向三 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授予日为 2015 年 6 月 11 日,董事会同意向 190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 2,800 万股,授 予价格为 3.61 元/股。

2015 年 6 月 29 日,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2015 年 7 月 29 日,公司完成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手续,公司股本由此增加至 956,481,91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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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三、公司控股权变动及资产重组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第一大股东变更情况

1、2000 年 11 月,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洋浦 鑫民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38,870,220 股法人股,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持股比例为 28.66%。

2、2007 年 11 月 16 日,深圳百安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司法拍卖的方 式获得本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 38,870,220 股法 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26%。

3、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深圳百安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38,870,220 股股权被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冻结,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08 年 3 月 14 日办理了相关股权冻结手续。深圳市利阳科技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4 月 10 日收到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潭中执字第 35 号裁定: 深圳百安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38,870,220 股过户到深圳市利阳科技 有限公司名下所有。2008 年 4 月 14 日深圳市利阳科技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股 权过户手续,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4、2011 年 10 月 9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向上海三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1]1589 号)核准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 案,此次重组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三湘控股。

(二)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本公司最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资产重组。

(三)上市以来最近一次控制权变动情况

2011 年 10 月 9 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向上海三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1】1589 号)核准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 联交易方案。

2011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上海三湘(集团)有限公司(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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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下简称“上海三湘”)100%股权之工商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上海三湘 100%股权已 全部变更登记为公司所有,上海三湘的相关权利已全部转移由公司享有。2012 年 2 月 3 日,上市公司完成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新 的营业执照。

本次重组后,上海三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 三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黄辉先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2012 年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形式置换出原有业务,注入房地产开 发类业务后,公司脱胎换骨为综合房地产开发类企业,主要产品为商品住宅,适 当开发写字楼、商业、酒店式公寓等产品。

公司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集建筑安装、建材加工、装饰设计、房产经纪、 广告传播、物业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服务商;拥有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金 属门窗工程、装饰施工四个国家一级资质;获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上海市房地 产 50 强企业、全国重合同守信用单位、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 等荣誉。公司注册商标“三湘股份”为中国驰名商标。

公司大型房地产项目主要集中在上海,产品形态包括住宅、商业、办公、酒 “ • ” 店式公寓等,其中,有以获国家康居示范工程的 松江 三湘四季花城 为代表的 —— “ • 城市大型宜居社区 花城系列;有以获住建部最高荣誉广厦奖的 宝山 三湘海 ” “ ” —— “ ” 尚 为代表的 四高 居住区 海尚系列;有以全国绿色科技标杆 中鹰黑森林 —— 为代表的全球最先进的绿色低碳建筑社区 黑森林系列;有以获国家绿色建筑 “ ” —— 最高级别三星认证的 虹桥三湘广场 为代表的城市商业综合体 广场系列。公 司力创“精品工程”,多幢楼盘获建设部康居示范工程、国家 3A 住宅、中国绿色 建筑三星认证、上海市优质工程“白玉兰”奖、上海市优秀住宅评选金奖等。公司 立足京、沪、深等主要一线城市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2014 年,随着上海自贸 区的发酵和扩容,公司接连取得张江和前滩两幅优质稀缺地块,保持拿地节奏, 确保项目的连续性运作。

公司以社会责任为己任,高度关注全球环境与气候问题,执着探索低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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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能、环保的绿色建筑可持续发展之路,在全国率先引入居民用电分时电表,率先 实施高层住宅“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率先研发应用具有防霾去霾功效的“室内 空气净化与建筑一体化”,积极吸收引进欧洲先进建筑理念,多项自主研发成果 获国家专利、上海市科技进步奖,并取得卓有成效的市场效应。经过多年的实践 积累和创新突破,公司逐步确立了“绿色科技地产集成商”的市场地位,为中国健 康人居生活作出了积极努力和有益贡献。

2013 年,公司成功收购绿色科技地产领导企业——上海中鹰置业有限公司, 为加快绿色科技地产开发注入活力。2015 年,公司正式加盟德国可持续建筑委 员会(DGNB),将在更高层面上推动产品品质的提高,并携手 DGNB 为中国可 持续建筑事业发展作出新的努力。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守“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稳健经营”的企业经营之道, 以对股东负责,对客户负责,对员工负责,对赖以生存、发展的环境和社会负责 为核心理念,打造创新型企业,推动绿色科技升级,树立责任地产商形象,朝着 可持续发展方向坚实迈进。

(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5.7.31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资产总额(万元) 1,274,470.03
1,151,822.18

807,609.34
521,716.07
净资产(万元) 313,252.35
307,110.88

194,300.37
139,158.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302,999.13
298,483.02

183,936.63
135,918.47
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 75.42
73.34

75.94

73.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每股净资产(元)
3.17
3.21

2.49

1.84
20151-7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22,853.90
127,081.02

277,695.75
188,650.95
利润总额(万元) 5,243.62
18,091.12

64,409.58

47,253.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万元)
3,692.91
14,615.27

48,012.77

43,309.04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4
0.19

0.65

0.59

注:上表2012年-2014年相关数据系源自公司2012年-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2015年1-7 月数据未经审计,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基本每股收益均以上市公司报告 期末上市公司的股本总数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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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概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上海三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黄辉。截至本报 告书签署日,三湘控股持有公司34.48%的股份,黄辉持有三湘控股90%的股权。

六、上市公司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最近三年亦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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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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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对方总体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观印象的全体股东 Impression Creative Inc.和上海观印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为黄辉、云锋新创、钜洲资产、裕祥鸿儒、李 建光、池宇峰、杨佳露、兴全基金(定增 111 号)、光大保德信(诚鼎三湘)。 (二)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 Impression Creative Inc.的股 东之一 Impression Art (HK) Limited 与另一交易对方上海观印向的有限合伙人之 一云锋新创均为虞锋实际控制的企业。云锋新创同时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 对方。

上海观印向的有限合伙人李建光同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

上海观印向的有限合伙人张艺谋曾为 Impression Creative Inc.的董事,且曾通 过 Grand Peace Global Limited 间接持有 Impression Creative Inc. 11.15%的股权。 2015 年 7 月 3 日,Impression Creative Inc.回购了 Grand Peace Global Limited 持有 的全部股权,同时张艺谋不再担任 Impression Creative Inc.的董事。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 Impression Creative Inc.和上 海观印向已出具书面承诺,其不存在受他方委托代为持有观印象股权的情形,亦 未通过信托、委托或其他类似安排持有观印象股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 方黄辉、云锋新创、钜洲资产、裕祥鸿儒、李建光、池宇峰、杨佳露、兴全基金 (定增 111 号)、光大保德信(诚鼎三湘)均已出具书面承诺,其本次认购的资 金全部来源于其自身或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自有或合法筹集的资金,不存在通过 代持、信托、委托等方式认购股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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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三)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交易前,Impression Creative Inc.与三湘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 完成后,Impression Creative Inc.持有三湘股份的股份超过 5%,由此形成关联关 系。

黄辉、云锋新创、钜洲资产、裕祥鸿儒、李建光、池宇峰、杨佳露、兴全基 金(定增 111 号)、光大保德信(诚鼎三湘)承诺认购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 其中,黄辉系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胡雄在认购对象诚鼎三湘资管计 划的委托人上海电科诚鼎智能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合伙人企业中 担任合伙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其他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详细情况

(一)Impression Creative Inc.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Impression Creative Inc.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The offices of Trident Trust Company (Cayman) Limited, Fourth Floor, One Capital Place, P.O. Box 847GT, Cayman Islands, British West Indies

注册地:开曼群岛

授权资本:5 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5年7月12日

2.、历史沿革

(1)2005 年 7 月设立

Xilu International Inc. 于 2005 年 7 月 12 日在开曼群岛设立。设立时 Xilu International Inc.向股东Trident Nominees (Cayman) Ltd.发行面值为1美元的普通 股1股,注册资本1美元。设立时Xilu International Inc.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 每股面值(美元) 注册资本(美元)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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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1 Trident Nominees
(Cayman)Ltd.
1
1.00
1.00 100.00
合计 1
1.00

1.00
100.00

(2)2005 年 7 月股权转让

2005年7月21日,Trident Nominees (Cayman) ltd.将其持有的Xilu International Inc.的普通股1股转让给IDG Technology Venture Investment III, L.P.。本次转让后, Xilu International Inc.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 每股面值(美元) 注册资本(美元) 比例(%
1 IDG Technology Venture
Investment III, L.P.
1
1.00
1.00 100.00
合计 1
1.00

1.00
100.00

(3)2005 年 12 月股权转让

2005年12月15日,IDG Technology Venture Investment III, L.P.将其持有的Xilu International Inc.的普通股1股转让给Chising Ho。本次转让后,Xilu International Inc.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 每股面值(美元) 注册资本(美元) 比例(%
1 ChisingHo 1
1.00
1.00 100.00
合计 1
1.00

1.00
100.00

(4)2006 年 3 月增资

2006年3月24日,Xilu International Inc.通过董事会决议,同意向原股东Chising Ho重新发行面值为0.001美元的普通股1股,并增发普通股17,999,999股,总股份 数增加至18,000,000股,注册资本增加为18,000美元。其中原股东Chising Ho认购 599,999股,新股东张艺谋认购4,800,000股,新股东王潮歌认购5,400,000股,新 股东李淑霞认购4,800,000股,新股东IDG Technology Venture Investment III, L.P. 认购2,400,000股。本次增资后Xilu International Inc.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 每股面值(美元) 注册资本(美元) 比例(%
1 ChisingHo 600,000 0.001 600.00 3.33
2 张艺谋 4,800,000 4,800.00 26.67
3 王潮歌 5,400,000 5,400.00 30.00
4 李淑霞 4,800,000 4,800.00 26.67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8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5 IDG Technology Venture
Investment III, L.P.
2,400,000 2,400.00 13.33
合计 18,000,000 18,000.00 100.00

(5)2006 年 12 月增资

2006年12月8日,Xilu International Inc.通过董事会决议,同意增发普通股 2,000,000股,注册资本增加至20,000美元。其中原股东Chising Ho认购400,000股, 原股东IDG Technology Venture Investment III, L.P.认购1,600,000股。本次增资后 Xilu International Inc.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 每股面值(美元) 注册资本(美元) 比例(%
1 ChisingHo 1,000,000
0.001




1,000.00 5.00
2 张艺谋 4,800,000 4,800.00 24.00
3 王潮歌 5,400,000 5,400.00 27.00
4 李淑霞 4,800,000 4,800.00 24.00
5 IDG Technology Venture
Investment III, L.P.
4,000,000 4,000.00 20.00
合计 20,000,000 20,000.00
100.00

(6)2007 年 2 月公司更名

2007年2月13日,Xilu International Inc.通过董事会决议,同意将公司名称变 更为Impression Creative Inc.。

(7)2007 年 5 月股份回购、发行优先股

2007年5月16日,Impression Creative Inc.通过董事会决议,同意

1)向张艺谋、王潮歌、李淑霞回购其持有的普通股共计1,834,862股,其中 向张艺谋回购611,621股,向王潮歌回购611,621股,向李淑霞回购611,620股;

2)发行6,422,018股面值为0.001美元的优先股,其中向原股东IDG Technology Venture Investment III, L.P.发行1,223,242股,向新股东SIG China Investments One, Ltd.发行2,446,483股,向新股东IDG China Media Fund L.P.发行1,223,241股,向新 股东GSPS Asia Limited发行1,529,052股。

本次股权变更后,Impression Creative Inc.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 每股面值(美元) 注册资本(美元) 比例(%
普通股,共发行18,165,138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9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1 张艺谋 4,188,379
0.001




4,188.38 23.06
2 王潮歌 4,788,379 4,788.38 26.36
3 李淑霞 4,188,380 4,188.38 23.06
4 IDG Technology Venture
Investment III, L.P.
4,000,000 4,000.00 22.02
5 ChisingHo 1,000,000 1,000.00 5.51
合计 18,165,138 18,165.14
100.00
优先股,共发行6,422,018
1 SIG China Investments
One, Ltd.
2,446,483
0.001



2,446.48 38.10
2 IDG Technology Venture
Investment III, L.P.
1,223,242 1,223.24 19.05
3 IDG China Media Fund
L.P.
1,223,241 1,223.24 19.05
4 GSPS Asia Limited 1,529,052 1,529.05 23.81
合计 6,422,018 6,423.02
100.00

(8)2007 年 7 月增资

2007年7月9日,Impression Creative Inc.通过董事会决议,同意向新股东Geolo China Impressions LP发行面值为0.001美元的优先股1,987,768股,公司优先股总 股数增加至8,409,786股。

本次股权变更后,Impression Creative Inc.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 每股面值(美元) 注册资本(美元) 比例(%
普通股,共发行18,165,138
1 张艺谋 4,188,379
0.001




4,188.38 23.06
2 王潮歌 4,788,379 4,788.38 26.36
3 李淑霞 4,188,380 4,188.38 23.06
4 IDG Technology Venture
Investment III, L.P.
4,000,000 4,000.00 22.02
5 ChisingHo 1,000,000 1,000.00 5.51
合计 18,165,138 18,165.14
100.00
优先股,共发行8,409,786
1 SIG China Investments
One, Ltd.
2,446,483
0.001

2,446.48 29.09
2 IDG Technology Venture
Investment III, L.P.
1,223,242 1,223.24 14.55
3 IDG China Media Fund
L.P.
1,223,241 1,223.24 14.55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0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4 GSPS Asia Limited 1,529,052

1,529.05 18.18
5 Geolo China Impressions
LP
1,987,768 1,987.77 23.64
合计 8,409,786 8,409.79
100.00

(9)2010 年 4 月股份回购

2010年4月8日,Impression Creative Inc.通过董事会决议,同意回购原股东SIG China Investments One, Ltd.、GSPS Asia Limited、Geolo China Impressions LP持有 的优先股合计5,963,303股。其中向SIG China Investments One, Ltd.回购2,446,483 股,向GSPS Asia Limited回购1,529,052股,向Geolo China Impressions LP回购 1,987,768股。

本次股权变更后,Impression Creative Inc.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 每股面值(美元) 注册资本(美元) 比例(%
普通股,共发行18,165,138
1 张艺谋 4,188,379
0.001




4,188.38 23.06
2 王潮歌 4,788,379 4,788.38 26.36
3 李淑霞 4,188,380 4,188.38 23.06
1 IDG Technology Venture
Investment III, L.P.
4,000,000 4,000.00 22.02
2 ChisingHo 1,000,000 1,000.00 5.51
合计 18,165,138 18,165.14
100.00
优先股,共发行2,446,483
1 IDG Technology Venture
Investment III, L.P.
1,223,242
0.001

1,223.24 50.00
2 IDG China Media Fund
L.P.
1,223,241 1,223.24 50.00
合计 2,446,483 2,446.48
100.00
  • (10)2010 年 9 月股份回购、股权转让及增资

2010年9月10日,Impression Creative Inc.通过董事会决议,同意

1)回购原股东IDG Technology Venture Investment III, L.P.、IDG China Media Fund L.P. 持有的优先股合计 2,446,483 股,其中回购 IDG Technology Venture Investment III, L.P.持有的1,223,242股,回购IDG China Media Fund L.P.持有的 1,223,241股;

  • 2)回购原股东IDG Technology Venture Investment III, L.P.、Chising Ho持有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1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的普通股共计5,000,000股,其中回购IDG Technology Venture Investment III, L.P. 持有的4,000,000股,回购Chising Ho持有的1,000,000股;

3)原股东张艺谋、王潮歌、李淑霞分别将持有的4,188,379股、4,788,379股、 4,188,380股普通股转让给Grand Peace Clobal Limited,合计13,165,138股;

4)Grand Peace Clobal Limited将持有的4,142,546股普通股转让给Impression Art (HK) Limited;

5)向原股东IDG Technology Venture Investment III, L.P.、IDG China Media Fund L.P.、Chising Ho和新股东Impression Art (HK) Limited、Green Wood Capital Resources Ltd.发行面值为0.001美元的普通股;其中向IDG Technology Venture Investment III, L.P.发行2,983,154股,向IDG China Media Fund L.P.发行698,631股, 向Chising Ho发行571,131股,向Impression Art (HK) Limited发行4,467,141股向 Green Wood Capital Resources Ltd.发行342,678股,合计9,062,735股。

本次股权变更后,Impression Creative Inc.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 每股面值(美元) 注册资本(美元) 比例(%
1 Grand Peace Global
Limited
9,022,592
0.001





9,022.59 40.59
2 Impression Art (HK)
Limited
8,609,687 8,609.69 38.73
3 IDG Technology Venture
Investment III, L.P.
2,983,154 2,983.15 13.42
4 IDG China Media Fund
L.P.
698,631 698.63 3.14
5 ChisingHo 571,131 571.13 2.57
6 Green Wood Capital
Resources Ltd.
342,678 342.68 1.54
合计 22,227,873 22,227.87
100.00

(11)2012 年 1 月回购

2012年1月20日,Impression Creative Inc.通过董事会决议,同意回购原股东 IDG Technology Venture Investment III, L.P.、IDG China Media Fund L.P.、Chising Ho、Green Wood Capital Resources Ltd.持有的普通股合计2,297,797股;其中回购 IDG Technology Venture Investment III, L.P.持有的1,491,576股,回购IDG China Media Fund L.P.持有的349,315股,回购Chising Ho持有的114,228股,回购Green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2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Wood Capital Resources Ltd.持有的342,678股。

本次股权变更后,Impression Creative Inc.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 每股面值(美元) 注册资本(美元 )比例(%
1 Grand Peace Global
Limited
9,022,592 0.001 9,022.59
45.27
2 Impression Art (HK)
Limited
8,609,687 8,609.69
43.20
3 IDG Technology Venture
Investment III, L.P.
1,491,578
1,491.58

7.48
4 IDG China Media Fund
L.P.
349,316 349.32
1.75
5 ChisingHo 456,903 456.90
2.29
合计 19,930,076 19,930.08
100.00

(12)2013 年 3 月股权转让

2013年3月6日,Impression Creative Inc.通过董事会决议,同意Impression Art (HK) Limited、IDG Technology Venture Investment III, L.P.、IDG China Media Fund L.P. 、 Chising Ho 将持有的合计 666,836 股普通股转让给 Grand Peace Global Limited。其中Impression Art (HK) Limited转让333,418股,IDG Technology Venture Investment III, L.P.转让216,433股,IDG China Media Fund L.P.转让50,687股, Chising Ho转让66,298股。

本次股权变更后,Impression Creative Inc.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 每股面值(美元) 注册资本(美元) 比例(%
1 Grand Peace Global
Limited
9,689,428
0.001


9,689.43
48.62
2 Impression Art (HK)
Limited
8,276,269 8,276.27
41.53
3 IDG Technology Venture
Investment III, L.P.
1,275,145 1,275.15
6.40
4 IDG China Media Fund
L.P.
298,629 298.63 1.50
5 ChisingHo 390,605 390.61
1.96
合计 19,930,076 19,930.08
100.00

(13)2015 年 7 月回购

2015年7月3日,为实现导演股权回归国内并进行部分股权调整,Impression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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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ative Inc.召开两次董事会并通过董事会决议,分别同意回购Grand Peace Global Limited持有的普通股7,643,184股和2,046,244股,合计9,689,428股。

本次回购后,Impression Creative Inc.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 每股面值(美元) 注册资本(美元) 比例(%
1 Impression Art (HK)
Limited
8,276,269
0.001

8,276.27
80.82
2 IDG Technology Venture
Investment III, L.P.
1,275,145 1,275.15
12.45
3 IDG China Media Fund
L.P.
298,629 298.63
2.92
4 ChisingHo 390,605 390.61
3.81
合计 10,240,648 10,240.65
100.00

3、产权关系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Impression Creative Inc.的股权结构如下:

==> picture [415 x 27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Impression Creative Inc.最近三年的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业务。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4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5、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美元

单位:美元
项目**年度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资产总额 16,203,396.37 16,860,776.40 16,303,914.81
负债总额 12,006.17 12,006.17 12,006.17
所有者权益 16,191,390.20 16,848,770.23 16,291,908.64
项目**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总收入 - - -
营业利润 -5,149.99 556,861.59 -9,990.83
净利润 -5,149.99 556,861.59 -9,990.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5,149.99 556,861.59 -9,990.83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下属投资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直接持有观印象 61.65%的股份外,Impression Creative Inc.未持有其他企业的股权。

7、交易对方最近五年内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说明

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Impression Creative Inc.特出具以下承诺 与声明:本公司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均未被采取非行政处罚监管措施, 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没有涉及与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 8、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说明

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Impression Creative Inc.特出具以下承诺 与声明:本公司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 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二)上海观印向

1、基本情况

名 称:上海观印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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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 所: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 1436 号 64 幢一层 J109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观印象广告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江怡) 认缴出资额:10,000 万元

注册号:310110000731734

成立日期:2015 年 4 月 7 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以上咨询不得从事经纪)。

2、历史沿革

(1)2015 年 4 月设立

2015年4月7日,上海观印向在上海市杨浦区设立,并领取了注册号为 310110000731734的营业执照。上海观印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天津观印象广告 有限公司,委派代表为王潮歌。

设立时,上海观印向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天津观印象广告有限公司 10.00
0.10
普通合伙人
2 庞丽薇 2,291.00
22.91
有限合伙人
3 侯玉珍 4,859.39
48.59
有限合伙人
4 樊放 2,839.61
28.40
有限合伙人
合计 10,000.00
100.00

(2)2015 年 7 月股权转让

2015年7月3日,上海观印向做出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原有限合伙人侯玉珍 将持有的26.6443%的合伙权益转让给张艺谋,将21.6605%的合伙权益转让给李 建光,将0.2891%的合伙权益转让给云锋新创;同意原有限合伙人樊放将持有的 15.5697%的合伙权益转让给张艺谋,将12.6575%的合伙权益转让给李建光,将 0.1689%的合伙权益转让给云锋新创;同意原有限合伙人庞丽薇将持有22.91%的 合伙权益转让给张艺谋。本次股权转让后,张艺谋的认缴出资额为6,512.40万元、 李建光的认缴出资额为3,431.80万元,云锋新创的认缴出资额为45.80万元。同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6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相关各方签署了《入伙协议》及《合伙权益转让协议》。

同日,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观印象出具的《委派代表任免书》,上海观 印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变更为江怡。

2015年8月25日,上海市工商管理局向上海观印向核发了新的《合伙企业营 业执照》。本次变更后,上海观印向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合伙权益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天津观印象广告有限公司 10.00
0.10

普通合伙人
2 张艺谋 6,512.40
65.12

有限合伙人
3 李建光 3,431.80
34.32

有限合伙人
4 云锋新创 45.80
0.46

有限合伙人
合计 10,000.00
100.00

3、产权关系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观印向的股权结构如下:

==> picture [416 x 35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上海观印向普通合伙人及其基本情况如下: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7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1)天津观印象基本情况

  • 名 称:天津观印象广告有限公司

  •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 住 所:天津市武清区自行车王国产业园区祥园道 162 号 101-34(集中办

公区)

注册资本:10 万元

注册号:120222000257420

成立日期:2014 年 6 月 19 日

经营范围:从事广告业务,文化艺术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展览展示服

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劳动服务。

(2)天津观印象历史沿革

① 2014 年 6 月设立

天津观印象广告有限公司由王潮歌、樊跃、张艺谋于 2014 年 6 月出资设立, 设立时王潮歌认缴出资 4.8636 万元,樊跃认缴出资 2.842 万元,张艺谋认缴出资 2.2944 万元。2014 年 6 月 19 日,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 12022200025742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天津观印象广告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王潮歌 4.86
48.64
2 樊跃 2.84
28.42
3 张艺谋 2.29
22.94
合计 10.00
100.00

② 2015 年 7 月股权变更

2015 年 7 月 4 日,天津观印象广告有限公司做出股东会决议,同意王潮歌 将持有的 48.64%的股权转让给庞丽薇,同意樊跃将持有的 16.56%的股权转让给 庞丽薇,将持有的 11.86%的股权转让给江怡,同意张艺谋将持有的 22.94%的股 权转让给江怡,同日各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变更后,天津观印象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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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1
庞丽薇
2
江怡
合计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庞丽薇 6.52
65.20
江怡 3.48
34.80
10.00
100.00

(3)天津观印象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天津观印象广告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是庞丽薇,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 庞丽薇
性别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3040219770818****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弘燕东路山水文园东园底商山水艺
坊A1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庞丽薇投资或任职的企业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任职 注册资
持股比例
(如有)
经营范围
1 经典贰拾壹(北京)
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总经理 300 3 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
动(不含演出);投资管理;资产
管理。
2 上海叁个壹影视文
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人、总经理
300 - 影视文化艺术活动交流与策划,
文学创作,影视投资,影视剧、
舞台剧策划,动漫设计,舞台灯
光音响设计,舞美设计、制作,
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利
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影视领域
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技术转让,企业形象策划,
市场营销策划。 【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3 精英贰拾壹(北京)
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总经理 300 -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
出);电脑图文设计、制作;文艺
创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广告;摄影服务;投资管理;资
产管理。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9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4)天津观印象主营业务发展概况

除投资上海观印向外,天津观印象广告有限公司未从事其他业务。

(5)天津观印象下属投资企业情况

除上海观印向外,天津观印象广告有限公司未投资其他企业。

  • 4、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上海观印向成立于 2015 年 4 月,主要业务主要为股权投资业务。

  • 5、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上海观印向成立于 2015 年 4 月,暂无相关数据。

  • 6、下属投资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直接持有观印象 38.35%的股份外,上海观印向未 持有其他企业的股权。

7、交易对方最近五年内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说明

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上海观印向特出具以下承诺与声明:本 合伙企业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均未被采取非行政处罚监管措施,未受过 任何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没有涉及与经济纠 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 8、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说明

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上海观印向特出具以下承诺与声明:本 合伙企业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 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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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配套资金认购方详细情况

(一)黄辉

1、基本情况

姓名 黄辉
曾用名
性别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3020319620208****
住所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新华一村****
通讯地址 上海市逸仙路333号11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加拿大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任职单位 起止时间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三湘控股 2012年至今 董事长、总裁
三湘股份 2012年至今 董事长
湖南炎帝生物工程有
限公司
2005年至今 董事
上海三湘(集团)有限
公司
2007年至今 董事长
三湘投资有限公司 2012年至今 董事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三湘股份外,黄辉控制的其他企业有: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比
例(%
经营范围
上海三湘
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
15,000
90%

实业投资,资产管理,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上述范围内的业务
咨询(除经纪)。(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湖南炎帝
生物工程
有限公司
8,000 100%* 炎农神牌银兰胶囊、炎农神牌金苓胶囊的生产和在商
务部核定的直销区域内直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生产
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8月28日,具体直销区域以
商务部批准为准),多立健牌蛹虫草子实体胶囊的生
产、加工、销售与进出口(国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有
效期至2015年2月10日),其他食品(蛹虫草)(全
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1月31日)、
方便食品(其他方便食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1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有效期至2014年12月27日)、含茶制品和代用茶(代
用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12
月2 日)、糖果制品(糖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证有效期至2015年11月25日)的生产、加工、销售
与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批发兼零售(食
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3月12日)及进出口,
二类医疗器械:(不含6840体外诊断试剂)的销售(医
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0月8日)
及进出口化妆品、家用电器、服装服饰、厨房用具、
针纺织品的销售及进出口贸易,生物保健领域的技术
服务及技术的进出口,企业管理营销策划、咨询和教
育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3 上海蓝略
投资有限
公司
500 100%* 实业投资,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从事货物进出口及
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 三湘投资
有限公司
1** 100%* 投资
5 上海净养
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
2,600 76.54%* (环保、机电、空气净化)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的技术服务,投资管理、咨询,
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除代理记账),
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
民意调查、民意测验),资产管理,实业投资,市场营
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
信、金融业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环保工程,管道
工程,货物运输代理,机械设备(除特种设备)、机电
设备(除特种设备)、空气净化设备及配件的加工、销
售,太阳能产品的安装、销售,门窗、钢材、日用百
货、电子产品、办公用品、工艺礼品的销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通过上海三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

**港元

4、配套资金认购方关于资金来源的说明

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配套资金认购方,黄辉特出具以下承诺与声明:本 人拥有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实力,本人用于认购股份的资金 来源于本人自有资金或自筹的资金,该等资金来源合法。

  • 5、是否需要外资主管部门的批准的说明

黄辉系中国籍自然人,现持有公民身份号码为 43020319620208****的《中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2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并已取得加拿大永久居留权。鉴于永久居留权是指 个人容许永久居留于某国的权利,但不享有该国公民权,黄辉取得加拿大永久居 留权并不影响其中国籍公民的身份。黄辉已出具书面说明,确认其目前持有中国 国籍,除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外,未持有其他国家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因此, 黄辉并不具有外国投资者的身份。

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并未对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的中国籍公民参与认购 上市公司配套募集资金需要取得外资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定。经核查,黄辉通过持 有三湘控股90%的股权实际控制三湘股份,根据三湘控股的《营业执照》显示, 三湘控股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内资企业,不具有外资成分,且根据黄辉出具的 书面说明,确认其作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方,其认购资金均来源于其合法 拥有的境内人民币资金。因此,不需要就上述事项取得外资主管部门的批准。

  • (二)云锋新创

  • 1、基本情况

名 称:上海云锋新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类 型:有限合伙企业

  • 住 所: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 1436 号 64 幢一层 F14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云锋新创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 虞锋)

认缴出资额:1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号:310000000127359

成立日期:2014 年 6 月 20 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云锋新创的设立

云锋新创由上海云锋新创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虞锋在 2014 年

  • 6 月 20 日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设立时认缴出资 10,000 万人民币,其中。 云锋新创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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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上海云锋新创股权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4,000 40.00 普通合伙人
2 虞锋 6,000 60.00 有限合伙人
合计 10,000 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云锋新创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更。

3、产权关系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云锋新创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 picture [416 x 19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云锋新创成立于 2014 年 6 月。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云锋新创主要从事投 资管理、投资咨询业务。

5、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总资产 72,614.40
总负债 3,355.12
所有者权益合计 69,259.28
项目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880.27
净利润 -2,336.34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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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下属投资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云锋新创持有以下企业的股权: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1 深圳市华
康全景信
息技术有
限公司
430.55
8

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销售;从事广告业务;
商务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计算机辅助设备的
销售、上门安装及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业务(仅限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9
月23日)(以上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
须审批的项目除外)。

7、配套资金认购方关于资金来源的说明

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配套资金认购方,云锋新创特出具以下承诺与声 明:本企业拥有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实力,本企业用于认购 股份的资金来源于本企业自有资金或自筹的资金,该等资金来源合法。

(三)钜洲资产

1、基本情况

名 称:钜洲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城路 2 号 24 幢 3467 室 法定代表人:姚伟示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注册号:310000000118614 成立日期:2013 年 5 月 17 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及咨询,股权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 询,商务咨询,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 市场营销策划。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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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历史沿革

(1)2013 年 5 月设立

钜洲资产由上海钜派、胡天翔、姚伟示在 2013 年 5 月 17 日以现金方式出资 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 1,000 万人民币。其中,上海钜派认缴 750 万元,胡天翔 认缴 100 万元,姚伟示认缴 150 万元。2013 年 5 月 17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钜洲资产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上海钜派 750.00
75.00
2 胡天翔 100.00
10.00
3 姚伟示 150.00
15.00
合计 1,000.00
100.00

(2)2013 年 11 月股权变更

2013 年 10 月 25 日,钜洲资产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原股东姚伟示将持有 的 15%股权转让给上海欣派,原股东胡天翔将持有的 10%股权转让给上海钜派。 2013 年 11 月,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变更后,钜洲资产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上海钜派 850.00
85.00
2 上海欣派 150.00
15.00
合计 1,000.00
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钜洲资产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更。

3、产权关系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钜洲资产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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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415 x 11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张亦驰 胡天翔 沈雅诚 李克良 姚伟示 施芬 何旭华 邹涛
6% 67.7% 8% 8.3% 10%
上海钜派 上海欣派
85% 15%
钜洲资产
----- End of picture text -----

钜洲资产的实际控制人为胡天翔,中国国籍,身份证号为

31011019790428****,通讯地址为上海市浦东南路 379 号 10 楼。

4、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钜洲资产成立于 2013 年 5 月。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钜洲资产主要从事投 资管理,企业管理及咨询、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业务。

5、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总资产 5,615.73
总负债 1,979.08
所有者权益合计 3,636.65
项目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5,552.69
利润总额 4,458.72
净利润 3,340.75

注: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6、下属投资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钜洲资产持有以下企业的股权:

序号
1
2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上海钜派
禾晖资产
管理有限
公司
1,000
49%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信息咨询(除
经纪),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
上海钜致
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1,000
45%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实业投资,
投资咨询,商务咨询,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
账)(以上咨询除经纪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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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海易钜
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1,000
60%

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及咨询,实业投资,投资咨询,
商务咨询(除经纪),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
账),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
4 上海惠钜
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1,000
50%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以上除股权投资
及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财务咨询
(不得从事代理记账)。
5 上海昂洲
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100
45%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以
上咨询除经纪),资产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礼
仪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
6 上海洲实
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520
49%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
实业投资,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服装
鞋帽、皮革制品、办公用品、包装材料、工艺品、
五金交电、电线电缆、电子产品、通讯器材、仪器
仪表、机械设备及配件(除特种设备)、橡塑制品、
金属制品、不锈钢制品、建材、装饰装修材料、玻
璃制品、眼镜(除隐形眼镜)、钟表的销售,从事
货物及技术进口业务。
7 上海铭渡
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1,000
90%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商务咨询(以上咨询除经纪),会议及展览服务,
礼仪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信
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
意调查、民意测验)。
8 上海景洲
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1,000
20%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投资咨询(除经
纪),金融信息服务(除金融业务)。
9 洲知投资
管理(上
海)有限公
1,000
40%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商务信息咨询(以上咨询除经纪),会议及展览服
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
10 上海钜澎
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1,000
90%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商务信息咨询(以上咨询除经纪),会议及展览服
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
11 上海钜赋
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1,000
51%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市场营销
策划,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
管理咨询(以上咨询除经纪),仓储(除危险品)。

7、配套资金认购方关于资金来源的说明

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配套资金认购方,钜洲资产特出具以下承诺与声 明:本公司拥有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实力,本公司用于认购 股份的资金来源于本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的资金,该等资金来源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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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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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裕祥鸿儒

1、基本情况

名 称:宁夏裕祥鸿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类 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 所:银川市金凤区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 142 号西 17 层 1706

执行事务合伙人:潘曦

认缴出资额:1,000 万人民币

注册号:640106300014762

成立日期:2015 年 7 月 1 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2、历史沿革

裕祥鸿儒由鄢盛华和潘曦在 2015 年 7 月 1 日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设立时 认缴出资 1,000 万人民币,其中。

裕祥鸿儒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潘曦 510.00
51.00

普通合伙人
2 鄢盛华 490.00
49.00

有限合伙人
合计 1,000.00
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裕祥鸿儒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更。

3、产权关系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裕祥鸿儒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9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 picture [228 x 13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潘曦 鄢盛华
51% 49%
裕祥鸿儒
----- End of picture text -----

裕祥鸿儒的普通合伙人为潘曦,中国国籍,身份证号为43250219940523****, 通讯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魏公村九号苑。其持有裕祥鸿儒51%的股权,为裕祥鸿 儒实际控制人。除在裕祥鸿儒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外,还在银川和裕鸿儒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

4、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裕祥鸿儒成立于 2015 年 7 月。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裕祥鸿儒主要从事投 资管理、投资咨询业务。

5、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裕祥鸿儒成立于 2015 年 7 月,暂无相关数据。

  • 6、下属投资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裕祥鸿儒未持有其他企业的股权:

  • 7、配套资金认购方关于资金来源的说明

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配套资金认购方,裕祥鸿儒特出具以下承诺与声 明:本企业拥有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实力,本企业用于认购 股份的资金来源于本企业自有资金或自筹的资金,该等资金来源合法。

(五)李建光

1、基本情况

姓名 李建光
曾用名
性别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90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1010819650215****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5号
通讯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8号中粮广场A座6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2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任职单位 起止时间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IDG资本投资顾问(北
京)有限公司
2012年至今 合伙人
爱奇创投咨询(北京)有
限公司
2015.3至今 经理
北京和谐成长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2010年至今 投委会
成员
和谐爱奇投资管理(北
京)有限公司
2009年至今 董事

3、投资的主要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李建光投资的其他企业有: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和谐爱奇投资管理
(北京)有限公司
10,000
25

企业管理,投资管理,资产
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
咨询
北京和谐爱奇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
1,000
20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4、配套资金认购方关于资金来源的说明

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配套资金认购方,李建光特出具以下承诺与声明: 本人拥有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实力,本人用于认购股份的资 金来源于本人自有资金或自筹的资金,该等资金来源合法。

(六)池宇峰

1、基本情况

姓名 池宇峰
曾用名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91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性别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1010819710914****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逸成东苑小区****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86号完美世界大厦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任职单位 起止时间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北京洪恩教育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03.7至今 董事长
Perfect World Co. Ltd. 2004.7至今 董事长
完美环球娱乐股份有限
公司
2015.3至今 董事长

3、投资的主要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池宇峰投资的其他企业有: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北京世纪橡树科技
有限公司
50
88.03
投资管理
北京稻盛世纪科技
有限公司
2,000
82
投资管理
Perfect
World
Co.
Ltd.

-

16.5
网络游戏开发与运营
石河子快乐永久股
权投资有限公司
100
90
投资管理
Perfect
Human
HoldingCo. Ltd.

5*
95 投资管理
完美世界(北京)数
字科技有限公司
1,000
90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技术转让
北京快乐瞬间网络
技术有限公司
50
90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技术转让

注:*美元

4、配套资金认购方关于资金来源的说明

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配套资金认购方,池宇峰特出具以下承诺与声明: 本人拥有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实力,本人用于认购股份的资 金来源于本人自有资金或自筹的资金,该等资金来源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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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七)杨佳露

1、基本情况

姓名 杨佳露
曾用名
性别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1010419840323****
住所 上海市天平路179弄9号****
通讯地址 上海市天平路179弄9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任职单位 起止时间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上海文化广场剧院管理有
限公司
2011.7至今 职员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杨佳露未控股或参股其他企业。

  • 4、配套资金认购方关于资金来源的说明

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配套资金认购方,杨佳露特出具以下承诺与声明: 本人拥有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实力,本人用于认购股份的资 金来源于本人自有资金或自筹的资金,该等资金来源合法。

  • (八)兴全基金(定增 111 号)

  • 1、基本情况

名称: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上海市金陵东路 368 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注册资本:15,000 万 注册号:310101000325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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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成立日期:2003 年 9 月 30 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关系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兴全基金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 picture [230 x 18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兴全基金最近三年主要从事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 可的其他业务。

4、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资产总额 129,654.95
负债总额 22,553.07
所有者权益 107,101.88
项目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99,832.98
利润总额 41,675.78
净利润 31,998.38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定增 111 号

兴全定增111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由兴全基金设立和管理,用于认购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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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股份本次配套融资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兴全定增 111 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 资金将来源于该资产管理计划的特定客户。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未参与本次 认购,且兴全基金已就本次认购做出承诺:上述资产管理计划采用特定投资者 直接出资方式设立,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亦不存在利用杠杆或其他 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

此外,根据定增111号资产管理计划各委托人出具的承诺:本人与三湘股份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三湘股份本次非公开 发行聘请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法律顾问及会计师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 人以直接投资方式认购资产管理计划相应份额,与该资产管理计划其他委托人不 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亦不存在利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的 情形。本人以自有资金或合法筹集的资金认购资产管理计划相应份额,不存在通 过代持、信托、委托、受托持股等方式认购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情形,不存在资 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三湘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亦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该等相关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不存在 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相关法规规定的情形。

(九)光大保德信(诚鼎三湘)

1、基本情况

名称: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大厦 46 层 法定代表人:林昌 注册资本:16,000 万 注册号:310000400379940

成立日期:2004 年 4 月 22 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95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产权关系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大保德信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 picture [293 x 5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光大保德信最近三年主要从事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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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资产总额 74,531
负债总额 9,751
所有者权益 64,780
项目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40,905
净利润 13,045

注: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5、诚鼎三湘

  • 光大保德信 诚鼎三湘战略投资资产管理计划由光大保德信设立和管理,用于 认购三湘股份本次配套融资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 光大保德信 诚鼎三湘战略投资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 份的资金将来源于该资产管理计划的特定客户。除本公司董事胡雄系在资产委托 人之一上海电科诚鼎智能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合伙人企业中担任 合伙人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认购。光大保德信已就本 次认购做出承诺:上述资产管理计划采用特定投资者直接出资方式设立,不存在 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亦不存在利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 形。

此外,根据诚鼎三湘资产管理计划各委托人出具的承诺,除在资产委托人上 海电科诚鼎智能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合伙人企业中担任合伙人的 胡雄现担任三湘股份董事外,资产委托人与三湘股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三湘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聘请的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法律顾问及会计师不存在其他任何关联关系。资产管理计划各委托人系 以直接投资方式认购资产管理计划相应份额,与该资产管理计划其他委托人不存 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亦不存在利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 形。本人/本企业以自有资金或合法筹集的资金认购资产管理计划相应份额,不 存在通过代持、信托、委托、受托持股等方式认购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情形,不 存在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三湘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 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该等相关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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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相关法规规定的情形。

—— 针对公司董事胡雄通过对资产委托人 上海电科诚鼎智能产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间接认购公司股份的情形,光大保德信和胡雄本人也分 别出具承诺以保证在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动时,胡雄作为公司董 事将遵守短线交易、内幕交易和高管持股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的义务,在胡 雄之关联方履行重大权益变动信息披露、要约收购等法定义务时,将胡雄与资产 管理计划认定为一致行动人,将胡雄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数量与资产管理计划 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数量合并计算。

四、交易对方涉及资产管理产品或私募基金备案事项

本次交易对方和配套资金认购方的法人中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 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的法人部分按照要求办理了备案手续,部分已经提交了备案材料。 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 备案情况
1 上海观印向 不适用
2 云锋新创 已备案
3 钜洲资产 已备案
4 裕祥鸿儒 不适用
5 兴全基金(定增111号) 已备案
6 光大保德信(诚鼎三湘) 已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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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为观印象100%的股权。

一、观印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观印象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Impression Wonders Arts Development Co., Ltd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2 号院内(国营第 706 厂北厂区)第 21 幢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798 艺术园区 B 区 706 路 18 号库 法定代表人:黄鑫

注册资本:800 万美元 实收资本:800 万美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410283629

成立日期:2006 年 3 月 10 日

经营范围:企业形象策划、影视策划、艺术创意策划;文化艺术信息咨询、 企业管理咨询;影视设备技术支持、技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二、观印象历史沿革

1、2006 年 3 月设立

印象创新(观印象的前身)系 Xilu International, Inc.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 为 200 万美元。2006 年 3 月 9 日,北京市朝阳区商务局下发(朝商复字[2006]1107 号)《关于北京印象创新艺术发展有限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人员组成的批复》。北京 市人民政府向印象创新颁发了(商外资京资字[2006]0511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6 年 3 月 10 日,北京市工商局向印象创新核发注册号为企独京总字第 028362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印象创新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持股比例(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99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1 Xilu International Inc. 200.00 100.00
合计 200.00 100.00

2、观印象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1)2009 年 1 月,第一次增资

2007 年 9 月 12 日,印象创新通过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200 万 美元变更为 800 万美元。新增注册资本全部由 Impression Creative Inc. 认缴(Xilu International Inc.已于 2007 年 2 月 13 日名称变更为 Impression Creative Inc.)。

2007 年 9 月 30 日,北京市朝阳区商务局下发(朝商复字[2007]2812 号)《关 于北京印象创新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2009 年 1 月 11 日,北京市工商局下发了《注册号变更通知》,载明印象创 新的注册号 028362 于 2009 年 1 月 19 日依照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注册 号编制规则》,变更为 110000410283629。

2009 年 1 月 19 日,北京市工商局向印象创新核发注册号为 110000410283629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观印象本次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持股比例(%
1 Impression Creative Inc. 800.00 100.00
合计 800.00 100.00

本次增资在 2007 年即已获得观印象董事会同意及商务主管部门批准,但直 到 2009 年 1 月才完成验资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不符合《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 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应当自审批机 关批准之日起 30 日内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有关规定。但鉴于上述事项发生后, 观印象已通过历年外资企业联合年检,有关主管部门已批准观印象本次增资后的 股权变动而未就上述事项提出异议,观印象现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外资企 业批准证书,且观印象当时作为外商独资公司,上述事项并未损害其他股东的权 益,Impression Creative Inc.的出资已足额到位,上述程序瑕疵不会对观印象的合 法存续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2)2011 年 10 月,公司名称变更

2011 年 6 月 16 日,北京市工商局出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国) 名称变核外字[2011]第 108 号),核准企业名称变更为“观印象艺术发展有限公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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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有效期至 2011 年 12 月 16 日。2011 年 9 月 13 日,印象创新召开股东会, 审议通过公司名称变更为观印象艺术发展有限公司,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11 年 10 月 9 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就公司名称变更核发了编号为“商外资 京资字[2006]05110 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1 年 10 月 18 日,北京市工商局核准了本次公司名称变更事宜并向观印 象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015 年 6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6 月 1 日,Impression Creative Inc.作出决议,同意将持有的观印象 38.35%股权转让给上海观印向。交易双方就本次股权转让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书》。本次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转让方 受让方 出资额(万美元)
Impression Creative Inc. 上海观印向 306.8
合计 306.8

2015 年 6 月 25 日,北京市商委就该事项进行批复,下发了新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5 年 6 月 29 日,北京市工商管理局向观印象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观印象本次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1
上海观印向
2
Impression Creative Inc.
合计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持股比例(%
上海观印向 306.80 38.35
Impression Creative Inc. 493.20 61.65
800.00 100.00

根据 Impression Creative Inc.与上海观印向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书》, Impression Creative Inc.本次将所持有的观印象 38.35%的股权,以人民币 3,600 万 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观印向,系参考观印象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的净资产作价。

本次股权转让前,张艺谋、王潮歌、樊跃通过 Grand Peace Global Limited 持 有 Impression Creative Inc.股权进而间接持有观印象股权。上海观印向的普通合伙 人天津观印象广告有限公司当时系张艺谋、王潮歌、樊跃共同持股的企业,同时, 上海观印向的有限合伙人分别为庞丽薇、侯玉珍、樊放,根据庞丽薇、侯玉珍、 樊放出具的《情况说明及承诺函》,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所持有的上海观印向出资 额实际为代张艺谋、王潮歌、樊跃持有。本次股权转让实质是基于本次交易将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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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谋、王潮歌、樊跃间接持有的观印象相应股权进行红筹回归国内作出的安排, 因此以净资产作为作价依据具有合理性。2015 年 7 月上海观印向有限合伙人的 权益转让后,该代持情况已不存在。

除上述变更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观印象股权结构并未发生变更。

三、观印象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情况

(一)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观印象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 picture [415 x 30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二)控制关系

根据股权结构和决策程序,观印象现行无实际控制人,具体原因如下: 根据观印象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 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有关资料,观印象现为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 任公司(中外合资),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观印象的注册资本为800万美元,其 中,Impression Creative Inc.出资493.2万美元,出资比例为61.65%;上海观印向 出资306.8万美元,出资比例为3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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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观印象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的规定,观印象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 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并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董事会由 4 名董事组成,其中 Impression Creative Inc.委派 1 人,上海观印向委派 3 人。对于在预算内单笔合同 额或交易额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不含本数)(或等值外币)的经营性支出等 15 个事项,必须由出席董事会的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作出决议,而对于合资公 司章程的修改、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方案等 10 个事项,必须由出席董事会的全 体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尽管Impression Creative Inc.现持有观印象61.65%的股权,系观印象的第一大 股东,但鉴于观印象为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依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观 印象《合资合同》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是观印象的最高权力机构并决 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Impression Creative Inc.和上海观印向各向观印象委派1 名和3名董事,其中黄鑫作为Impression Creative Inc.委派的董事担任观印象董事 长及总经理职务。对于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有关事项的决策,主要依据《合资合同》、 《公司章程》及观印象内部治理制度等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管理和决策,对于公 司重大事项的决策,需要Impression Creative Inc.和上海观印向共同委派的全体董 事一致通过方可做出有效决议,即Impression Creative Inc.和上海观印向任何一方 均不能单独对观印象进行实际控制。

四、观印象控参股公司的情况

(一)天津又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1、基本情况

  • 名 称:天津又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 住 所:天津市武清区自行车王国产业园区祥园道 162 号 101-35(集中办

公区)

法定代表人:黄鑫

注册资本:100 万元

注册号:120222000257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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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14 年 6 月 19 日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影视策划,从事广告业务,展览展示服

务,文艺创作,演出服务。

2、历史沿革

天津又见系由观印象于 2014 年 6 月 19 日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 资本为 100 万元。天津又见系观印象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天津又见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更。

(二)北京观印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 称:北京观印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 住 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路 3 号 3 号楼 7273 房间

法定代表人:王潮歌

注册资本:500 万元

注册号:110107014540351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31 日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企业形象策划;影视策划;

文艺创作及表演;企业管理咨询。

2、历史沿革

观印象文化系由观印象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设立时 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观印象文化系观印象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观印象文化的股权结构并发生变更。

(三)北京印象山水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 1、基本情况

名 称:北京印象山水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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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2 号院内(国营第 706 厂北区)第 21 幢

3 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光 注册资本:200 万元 注册号:110105011164169

成立日期:2008 年 7 月 3 日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企业策划;公共关系服务; 礼仪服务;经济贸易咨询;批发工艺品、舞台灯光音响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08 年 7 月设立

印象山水系王潮歌、李淑霞、张艺谋、李建光于 2008 年 7 月 3 日共同出资 设立。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2008 年 7 月 3 日,印象山水取得北京 市工商局朝阳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印象山水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编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比(%
1 王潮歌 13.50 27%
2 李建光 12.50 25%
3 张艺谋 12.00 24%
4 李淑霞 12.00 24%
合计 50.00 100%

(2)2008 年 12 月,第一次增资

2008 年 10 月 16 日,印象山水召开股东会,同意增加注册资本至 200 万元, 本期增资的 150 万元由原有股东等比例出资,即王潮歌货币出资 40.5 万元、李 淑霞货币出资 36 万元、李建光货币出资 37.5 万元、张艺谋货币出资 36 万元。

2008 年 12 月 3 日,北京嘉钰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出具《验资报告》(北 嘉会验字[2008]第 08W20323 号),截至 2008 年 12 月 3 日,印象山水已收到股 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50 万元,股东均以货币出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 资本(实收资本)变更为 200 万元。

2008 年 12 月 4 日,印象山水取得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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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印象山水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编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比(%
1 王潮歌 54.00 27%
2 李建光 50.00 25%
3 张艺谋 48.00 24%
4 李淑霞 48.00 24%
合计 200.00 100%

(3)2010 年 8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7 月 1 日,印象山水召开股东会,同意李淑霞将持有印象山水 48 万 元出资转让给樊跃。同日,双方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书》。

2010 年 8 月 2 日,印象山水取得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印象山水股权结构如下:

编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比(%
1 王潮歌 54.00 27%
2 李建光 50.00 25%
3 张艺谋 48.00 24%
4 樊跃 48.00 24%
合计 200.00 100%

(4)2012 年 6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5 月 8 日,印象山水召开股东会,同意原股东王潮歌持有印象山水 54 万出资转让给观印象、李建光将持有印象山水 50 万出资转让给观印象、张艺 谋将持有印象山水 48 万出资转让给观印象、樊跃将持有印象山水 48 万出资转让 给观印象。同日,交易各方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书》。

2012 年 6 月 25 日,印象山水取得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印象山水股权结构如下:

编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比(%
1 观印象 200.00 100%
合计 200.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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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武夷山印象大红袍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 称:武夷山印象大红袍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 住 所:武夷山武夷街道三姑新街商业城四楼

法定代表人:李云龙

注册资本:300 万元

注册号:350782100027631

成立日期:2011 年 4 月 19 日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从事文化经纪业务,企业 形象策划,展览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公共关系服务,礼仪服务, 摄影服务,经济贸易咨询,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旅游纪念品的开发及销售,茶 叶包装,服装鞋帽、文化用品销售,租赁工艺品、舞台灯光音响。零售预包装食 品兼散装食品。

2、历史沿革

武夷山印象大红袍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系印象山水和印象大红袍有限公司出 资设立,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300 万人民币。

武夷山印象大红袍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编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比(%
1 印象山水 165.00 55%
2 印象大红袍有限公司 135.00 45%
合计 300.00 1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武夷山印象大红袍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未发 生变更。

(五)忻州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印象五台山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 1、基本情况

  • 名 称:忻州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印象五台山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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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住 所:忻州市五台县金岗库乡移民商住小区 D 区 124 号楼

法定代表人:李云龙 注册资本:100 万元 注册号:140992100019172

成立日期:2015 年 4 月 9 日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从事文化经纪业务,企业 形象策划,展览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公共关系服务,礼仪服务, 摄影服务,经济贸易咨询,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旅游纪念品的开发及销售,茶 叶包装,服装鞋帽、文化用品销售,租赁工艺品、舞台灯光音响。零售预包装食 品兼散装食品。

2、历史沿革

忻州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印象五台山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系印象山水和山西又 见五台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出资设立,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 忻州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印象五台山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 下:

下:
编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比(%
1 印象山水 51.00 51%
2 山西又见五台山文化旅
游发展有限公司
49.00 49%
合计 100.00 1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忻州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印象五台山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更。

(六)观印象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名称 持股
比例
注册
资本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1 平遥县印象文化
旅游发展有限公
10 5,000 山西省晋中市平
遥县顺城路154
旅游、文化项目的开发运营管理,
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生产及销售。
2 山西又见五台山
文化旅游发展有
10 5,000 忻州市五台县金
岗库乡移民商住
旅游、文化项目的开发运营管理,
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生产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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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限公司 小区D 区127 号
3 杭州印象西湖文
化发展有限公司
4.2* 10,000 杭州市杨公堤29
服务:歌舞演出 服务:文化信息
咨询;会展服务;零售:工艺美术
品;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
(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 印象大红袍有限
公司
20* 8,250 武夷山市度假区
茶博园数字茶博
馆内
许可经营项目:营业性演出
一般经营项目:文化旅游产品的开
发与经营;文化艺术交流和策划;
礼仪服务;旅游项目投资、经营;
旅游商品设计;旅游项目策划与管
理;家具、体育用品;工艺美术品、
首饰(金银饰品除外)、纺织品、
服装鞋帽、文化用品、日用百货、
照相器材、五金交电、建筑材料、
计算机、办公设备的销售。
5 平遥县又见文化
发展有限公司
49* 100 山西省晋中市平
遥县顺城路154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
出);从事文化经纪业务;企业形
象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广告;公共关系服务;礼仪服务;
摄影服务;经济贸易咨询;旅游纪
念品的开发与销售;服装鞋帽、文
化用品销售;租赁工艺品、舞台灯
光音响;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
食品(不含乳制品经营)
6 舟山市普陀印象
旅游文化发展有
限公司
30* 8,000 浙江省舟山市普
陀区朱家尖街道
客运中心A 楼1
幢3楼
演出经纪(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旅游纪念品的批发、零售。
7 武汉朝宗文化旅
游有限公司
10 5,000 武汉市江岸区沿
江大道133 号广
源大厦四楼
文艺表演;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
织、策划及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会展服务;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
批发兼零售;餐饮服务;国内旅游
业务;工艺美术品零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通过全资子公司印象山水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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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观印象主营业务情况

(一)观印象主营业务与主要产品或服务

观印象主营业务为旅游文化演艺的策划、创意和制作,是目前国内最知名、 最成功的旅游演出创作和版权运营机构之一。观印象目前的业务范围主要涵盖旅 游文化演艺中的山水实景演出和情境体验剧两类。

山水实景演出,是以真山真水为演出舞台,以当地文化、民俗为主要内容, 融合演艺和商业元素的独特文化模式,是中国旅游业向人文旅游、文化旅游发展 中的重要产物。2004 年,由张艺谋牵头,三位导演共同创作的中国第一场大型 —— • 山水实景演出 《印象 刘三姐》正式公演。它以闻名遐迩的电影《刘三姐》 经典山歌为表现内容,以漓江方圆 2 公里的水域为舞台,以漓江江畔 12 座著名 山峰为背景,用灯光、音乐、歌曲和舞蹈的形式为观众呈现出一场精彩的大型歌 • 舞演出。《印象 刘三姐》将桂林秀美大气的自然风光与张艺谋导演高超的艺术创 造力融为一体,将中华民族的灿烂文化和自然风光完美结合,产生了巨大的经济 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起到了强烈的示范效应。自此之后,山水实景演出作为一 种全新的艺术表现形式在我国蓬勃发展,至今在全国各地已有超过 40 部剧目常 年上演,主题也超越了山水风光和民族风情,外延到当地文化、宗教、物产、神 话、爱情等。

情境体验剧,是由观印象首创的旅游文化演艺的全新形式,它打破了传统表 演中舞台与坐席、演员与观众的隔离状态,而是将观众有机的整合到演出中来。 情境体验剧的剧场没有传统意义上的舞台,而是通过巧妙的空间设计,让观众在 整场演出过程中步行到不同的场景中来,由“坐着看”变为“走着看”,并与表演者 互动,成为演出的一部分。观众置身在演出设定的情境当中,会产生一种从未体 验过的新奇感受。《又见平遥》是观印象创作的第一台情境体验剧,《又见五台山》 也已于 2015 年 5 月 30 日公演。

观印象自成立之初始终是国内实景演出项目制作的标杆企业,以著名导演张 ▪ “ ” 艺谋为首核心导演团队。自最初的《印象 刘三姐》项目至今已成功打造了 印象 “ ” “ ”—— • • 和 又见 两大品牌,推出了 印象系列 《印象 刘三姐》、《印象 丽江》、《印 象西湖》、《印象大红袍》、《印象普陀》、《印象武隆》等山水实景演出以及“又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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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又见平遥》、《又见五台山》情境体验剧。

观印象自成立以来,坚持自主创作、知识产权许可模式,并始终走精品路线, 只与国内最顶级的旅游景区合作。每个实景演出项目都由以张艺谋导演为主导 的,王潮歌、樊跃作为核心导演的团队亲自操刀,反复排演,保证作品公演时已 达到较高的艺术水准。在“印象”系列演出取得巨大成功后,观印象为了适应我国 —— 北方的气候条件,创作了《又见平遥》,开创了旅游文化演艺的新品类 室内 情景体验剧,并且得到了观众的高度认可,成为当地文化的新标杆。今天,观印 象仍然不断创新,积极创作新的实景演出模式,如正在创作中的《江汉朝宗》, 就力争将演出剧场搬到长江游轮上,强调观众的现场体验,将长江航程变为演出 舞台。观印象长期以来秉承的创新理念不仅帮助其在艺术上不断自我超越,也为 业务的长足发展开辟了新的路径。

经过近十年的努力,观印象秉持精品理念,依托祖国广阔的地域和旅游市场 的迅猛发展,通过以总导演为核心的创作团队不断努力,打造的“印象”系列和“又 见”系列演出已经深入人心,形成了高质量、高影响力、高溢价的良性循环,成 为具有很强市场和社会影响力的文化企业。截止 2014 年底,观印象所有演出剧 目已累积演出超过 15,000 场,观演人次逾 3,000 万。近几年来,观印象演出每年 总观演人次都在 500 万以上,实现票房年收入近 10 亿元,在旅游文化演艺行业 内一枝独秀。

“ ” “ ” 更重要的是, 印象 、 又见 系列演出已经成为塑造当地文化品牌的重点项 目,在国家级别的外事活动中都享有很高的声誉。观印象通过旅游文化演出创作, 带动了当地旅游业及相关产业联动发展,形成了以文化演出为纽带,促进商业、 服务、旅游、地产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开创了文化产业发展的全 新模式,成为当代文化创意产业的成功范本。

(二)观印象业务所处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2 年 10 月 26 日发布《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观印象经营的旅游文化演艺业务属于“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之下的“文 化艺术业”(R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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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旅游文化演艺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旅游文化演艺行业是受到旅游管理部门和文化部门的共同监督管理。旅游管 理部门主要为国家旅游局和地方旅游管理部门。文化部门主要为文化部和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28 号)的规定,设立文艺表演 团体,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核准后,取得文化主管 部门办法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由于观印象为演出创意制作方,不直接负责经营 业务,故观印象的业务经营不在此类行政审批的适用范围内。

2、旅游文化演艺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2009 年 8 月 31 日,文化部和国家旅游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 “ ” “ 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 高度重视文化和旅游的结合发展 、 打造高品质旅 ” 游演艺产品 。

2009 年 9 月 26 日,国务院出台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提出在一定时期 内发展包括“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广告、演艺娱乐、文 化会展、数字内容和动漫”在内的重点文化产业。

2011 年 11 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 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文化产业成 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 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全面形成”作为文化改革发展奋斗的重要目标之 一。

2012 年 2 月 7 日,中国人民银行、发改委、国家旅游局等七部委联合发布 了《关于金融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银发[2012]32 号)指出,“支持 旅游资源丰富、管理体制清晰、符合国家旅游发展战略和发行上市条件的旅游企 业上市融资。”

2012 年 5 月 7 日,文化部出台了《文化部“十二五”期间文化改革发展规划》, 强调“把扩大文化消费作为扩大内需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扩大文化消费需求的 长效机制,以优质、丰富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吸引消费者,增加文化消费总量,提 高文化消费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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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2 月 2 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 年)》, 强调“开发旅游演艺、康体健身、休闲购物等旅游休闲消费产品,满足广大群众 ” 个性化旅游需求 。

2014 年 3 月 14 日,国务院于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 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将“提升旅游发展文化内涵”作为推进文化创 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重点任务之一。意见特别指出,“以文化提 ” “ 升旅游的内涵质量,以旅游扩大文化的传播消费 , 推进文化资源向旅游产品转 ” “ 化,建设文化旅游精品 , 支持开发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情的旅游演艺精品和 ” 旅游商品 。

旅游文化演艺行业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如下表所 述:

述: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生效日期 发文单位 文号
1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2008年7月22日 国务院 国务院令第528号
2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
施细则》
2009年8月28日 文化部 文化部令第47号
3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
管理办法》
2012年2月1日 文化部 文化部令第52号
4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2013年3月11日 文化部 文化部令第55号
5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
理条例》
2007年10月1日 国务院 国务院令第505号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2013年10月1日 全国人大常
委会
主席令第3号
7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2013年10月1日 国家旅游局 国家旅游局令第
38号

(三)观印象在产业链中所处的位置

观印象作为演出创作方,是价值的原始和核心创造者,并掌握了旅游演出行 —— 业最核心的资源 演出项目版权,因此位于行业产业链最上游,有较强的定价 权和话语权。观印象主导演出剧目的策划、创意、制作,并根据实际需要聘请相 应的专业人员。演出投资运营方(一般为景区当地国有资产管理平台或其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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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募集和投入资金,调配当地资源,为观印象的演出创意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剧场建设、剧团招募、行政审批等演出经营的实地工作,并在 观印象授权后运营演出项目。鉴于观印象核心导演团队的宝贵创造力赋予演出剧 目的核心价值和竞争力,投资运营方在向观印象支付固定的创作费用之外,在演 出的存续期内还需向观印象按期支付票房收入的一定比例(又称“版税”)。观印 象属于轻资产公司,除部分参与票务管理和日常维护之外,不参与演出项目的具 体运营。具体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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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网站
演出创作方


演出票务代理 /

旅行社


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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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观印象的业务模式

1、观印象的盈利模式

观印象的盈利模式为“演出创作”+“知识产权许可”模式。主要收入来源于演 出项目创作、维护收入,和演出票务收入分成。

(1)演出创作模式

观印象与演出投资方达成演出项目制作的意向后,即与之签订《合作框架协 议》,在景区当地成立演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由投资方控股,观印象一般持有 少数股权。随后演出项目公司与观印象签订《知识产权许可合同》,约定演出项 目制作的服务内容、时间节点、合同金额、付款方式等。

除按照为演出提供的整体创作收取固定的制作费用外,观印象还会就项目制 作中提出的其他类建议、咨询服务收取服务费,服务费按项目制作总开支的一定 比例一次性收取。

演出公演后,观印象创作团队会定期到演出现场对项目进行维护,并按照约 定向项目公司收取维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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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知识产权许可模式

观印象一般在与投资运营方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中约定,演出项目版权 归观印象所有。在演出制作完成后,观印象不参与演出项目的实际运营,而是授 权演出项目公司运营该项目的演出工作。作为知识产权许可的回报,观印象享有 “ ” 每年票务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作为 版税 。

  • 2、观印象的主要结算模式和收入确认原则

  • (1) 主要收入类型

观印象取得的演出项目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四部分:

第一类是制作费收入,该部分收入为固定收入,创作及导演收费金额由观印 象及总导演根据工作内容及预估的工作量与委托方协商确定,并根据项目开展进 度按阶段收取,该部分收入一般在公演前收取完毕;

第二类是维护费,在公演后的演出期间内按合同约定收取。

第三类是票房版税(票房分成),票房分成收入根据演出票房收入按合同约 定比例进行收取。

第四类是其他收入,如旅游纪念品收入,根据销售收入按比例分成收取。

(2)结算模式

A、设计制作费

设计制作费主要分为三个阶段,项目设计阶段、设施建设阶段以及排练合成

阶段,根据合同内约定内容的完成,确认收入。

  • ① 单个制作合同包括多项劳务,各项劳务的收入金额有明确约定。

  • ② 各项劳务及的履行情况不影响以已提供劳务的结算及收款。

  • ③ 各项劳务的成本可以准确计量。

  • ④ 各项劳务收入在已经提供,而且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 时确认,与收入直接相关的成本,随收入的确认而结转。

  • B、项目维护费

维护费主要在项目运营阶段暨公演后根据合同约定的金额收取,因维护费金 额按年度固定,故维护费按次数在年度内分摊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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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票房分成(版税)

在项目正式公演售票后,按月/季度根据合同约定的比例按门票销售收入进 行分成,根据项目公司提供的销售报表、财务报表、票务结算单据等确认。标的 公司票房分成比例范围主要集中在演出票房收入的 10%至 15%之间,且部分项 目存在年度保底收入。

D、其他收入

衍生品收入分成:在项目正式公演售票后,按月/季度根据合同约定的比例 按衍生品销售金额进行分成,根据项目公司提供的销售报表确认。

自主销售的衍生品销售系光碟销售收入,根据卖品出光碟销售明细表确认收

入。

(3)成本确认模式

观印象的成本对应收入分类分为制作成本、维护成本和其他成本,其中: 制作成本是在前期项目制作阶段发生的项目上的差旅费、外包服务等。按项 目归集为存货,在阶段收入确认的同时结转。

维护成本是导演组定期前往项目所在地对项目进行维护所发生的差旅费、外 包服务等。直接归集在项目成本中。

其他成本如自主销售衍生品成本,是商品销售成本。

票房分成(版税)无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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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观印象的运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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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接洽
实地考察 前期准备阶段
立项决策
剧场选址 主题研讨
概念设计阶段
概念设计 文化挖掘
剧目策划
建筑设计 座谈论证
深化设计阶段
舞美设计 剧本创作
舞蹈设计
演员招募
剧场建设 演员培训 项目建设阶段
排演剧目
舞台合成
排练合成阶段
内部试演
对外公演 项目运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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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期准备阶段

演出项目前期准备阶段,景区当地投资运营方与观印象进行接洽。景区方会 派团队赴观印象现场向观印象讲解景区的基本情况、自然环境、客流情况,并向 观印象提出对演出项目的初步设想。

在双方达成较为明确的项目开发意向后,观印象派出项目考察团队赴景区进 行的实地考察,主要考察当地的自然条件,风土人情,并进行初步选址。实地考 察期间,双方还将就本项目涉及的商务条款进行谈判。实地考察视项目的具体情 况可能进行多次,直至观印象获得项目立项需要的足够信息。

观印象项目考察团队根据对项目的初步了解,撰写演出项目立项报告,并提 交导演组审阅。立项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景区旅游市场的基本情况,对演出主题 的初步设想,主创导演团队的人员安排,项目制作时间表,拟聘用的外部专业服 务机构,资金需求,预计票房收入、社会影响等方面。导演组主持召开立项会议, 研讨立项报告中项目执行方案,并对项目立项与否进行表决。如果表决通过,观 印象与景区方将以初步约定的商业条款为基础,签订框架协议、制作服务合同和 /或知识产权许可合同,明确观印象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报酬。至此,项目 立项正式完成。

(2)概念设计阶段

概念设计阶段包括剧目主题设计和场地概念设计两个方面。项目正式立项 后,观印象创意团队会综合前期考察的结果,召开主题研讨会,进行演出剧目主 题定位的探讨。剧目主题设计的主要原则是:既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又要 综合考虑艺术性和观赏性的统一,特别是注重与当地的自然条件、民俗民风、历 史传说、宗教信仰等相结合。由于剧目主题是观印象剧目创作的起点,主题立意 的好坏直接影响剧目的质量,因此观印象对主题设计非常重视,会反复研讨。在 研讨的过程中,观印象会听取各方意见,并在景区方的参与下,深入挖掘景区当 地的文化精髓,并运用于主题策划。

同时,观印象会派出导演团队赴景区现场,在前期准备阶段初步选址的基础 上,完成实地测绘、勘探等论证工作,并得出可行性结论、确定演出场地的位置。 在此基础上,观印象会综合剧场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和选定的剧目主题,进行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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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概念设计。所谓概念设计,就是用建筑的手法将剧目主题实现和贯彻出来。如 《又见五台山》剧场选址五台山脚下的小块平原,而又以宗教为表现主题,故观 印象将剧场设计为一副徐徐展开的佛教经文,即利用了剧场所在地的自然条件, 又巧妙地烘托了演出所要表现的主题,与《又见五台山》演出巧妙结合,相辅相 成。

概念设计阶段持续时间约 1 个月。

(3)深化设计阶段

在深化设计阶段,观印象聘请国内知名建筑设计机构,将剧场的概念设计转 化到建筑图纸上,完成剧场区域整体规划,并确定剧场建设的时间、步骤、程序。 除剧场本身外,观印象也会聘请外部专业团队,完成舞台美术设计,包括布景、 灯光、音响、特效等。

在剧场设计的同时,观印象创意团队会进行演出剧本设计的具体工作,主要 包括:拟定剧目大纲,策划剧目章节,创作场景,编写剧本,设计配合剧本表现 形式舞蹈舞美等。在此期间,观印象核心导演团队会召开多次项目座谈会,反复 修改论证,最终定稿演出剧目的初稿全本。

深化设计阶段约持续 1 个月,但剧本的创作和完善工作是一个反复的过程, 一直持续到演出公演之前。

(4)项目建设阶段

观印象将剧场设计图纸转交景区方,由后者负责聘请当地的建筑施工公司, 进行剧场的建设和内外部空间的装饰。剧场建设的工期视当地气候条件和剧场设 计的复杂程度有所不同,一般为 6-9 个月。在此期间,观印象和景区方一起进行 演员的招募和培训工作,组建艺术团。为了节约成本,促进景区当地的就业,同 时使演出最大限度的保留当地的风土人情,演员招募在面向专业演员、表演院校 毕业生外,会招收一定比例的当地居民。演员会进行为期 2-3 个月左右的基本培 训,培训由景区方面主导,观印象就演员的选任、角色安排提供顾问服务。之后 演员会在剧场完工前进行台词和动作的演练,为舞台彩排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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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排练合成阶段

剧场施工完毕通过验收后,观印象导演团队将进驻剧场,安排演员进行实地 排练合成。总导演全程跟踪、督促和指导排练,并不断根据排练暴露出的问题加 以修正,如更新舞台灯光、修改演员台词等,直至演出达到导演要求的艺术效果 为止。

在排练合成的过程中和之后,观印象会安排多场内部不售票试演,邀请行业 专家、合作伙伴、当地居民等不同群体观演,并根据观众反馈的观看体验,继续 完善演出,直至形成最终演出方案。

在排练合成阶段,景区方面负责完成演出公演前的一系列审批、备案程序, 包括但不限于:申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消防许可证》等证照、完成环评验 收、物价局备案等。观印象不直接参与此类工作。

排练合成阶段通常持续 3 个月左右,但遇如特殊情况可能适当延长。 (6)项目运营阶段

最后一次试演当日,观印象和投资运营方共同对演出进行验收,并确定演职 团队相关责任人和工作标准。演出正式公演后,运营工作由景区投资运营方承担。 除知识产权许可合同约定的维护事宜及票务系统管理外,观印象不参与项目的具 体运营。

(五)观印象主营业务具体情况

1、观印象演出项目概况

演出项目 演出项目 地区 所属景区 景区级别 演出主题
印象•刘三
广西阳朔 桂林漓江
风景区
AAAAA 壮族民歌
民谣
印象•丽江 云南丽江 丽江玉龙
雪山景区
AAAAA 玉龙雪山
民族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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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西湖 浙江杭州 杭州西湖
风景区
AAAAA 西湖十
景、杭州
的历史传
印象大红
福建南平 南平武夷
山风景名
胜区
AAAAA 武夷岩茶
文化
印象普陀 浙江舟山 舟山普陀
山风景区
AAAAA 佛教文化
印象武隆 重庆武隆 武隆喀斯
特旅游区
AAAAA 巴蜀川江
号子
又见平遥 山西平遥* - - 平遥古城
票号兴衰
故事
又见五台
山西五台 忻州五台
山风景名
胜区
AAAAA 佛教文化
印象国乐/
又见国乐
全国巡演** - - 中国传统
民乐
  • 注:*《又见平遥》演出与平遥景区独立运作;

  • ** 《印象国乐》、《又见国乐》为室内大型民族乐剧演出,与其他旅游演出作品不同, 观印象不享有票房分成,而是向赞助商收取冠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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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观印象主要演出项目的具体情况

(1)印象•刘三姐

• 《印象 刘三姐》是我国第一部大型山水实景演出,集漓江山水、广西少数 • 民族文化及中国精英艺术家创作之大成。《印象 刘三姐》的主人公刘三姐是中 国壮族民间传说中一个美丽的歌仙,围绕她有许多优美动人、富于传奇色彩的故 —— —— 事。演出场地 中国漓江山水剧场 坐落在漓江河畔,与闻名遐迩的书童山 隔江相望,180 度全景视野,可观赏到河畔左右两公里范围的美丽自然景观及 演出,首次突破了传统的“一个舞台三面墙”剧场概念。灯光、音响系统均采用隐 • 蔽式设计,与环境融为一体。《印象 刘三姐》是一台融真山真水和民歌民谣于 一体的山水实景演出,有着宏大壮观的自然幕景,面积达到两平方公里。

自 2004 年 3 月 20 日首场公演伊始,《印象•刘三姐》每年演出 500 多场, 累积接待海内外观众上千万。在旅游旺季的时候,每天上演场次达两场甚至三场, • 且场场爆满,一票难求。《印象 刘三姐》已经成为阳朔的城市名片,在演出项 目自身取得巨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同时,也反哺了整个漓江景区,成为桂林打造 国际级旅游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2)印象•丽江

《印象•丽江》以玉龙雪山为背景,以丽江当地民俗文化为载体,由 500 名 来自纳西族、彝族、普米族、藏族、苗族等 10 个少数民族的铿锵汉子、来自 16 个乡下村庄的普通农民出演。在海拔 3,100 米的世界上最高的室外演出场地,用 原生态的动作和质朴的歌声表达出与天地共舞、与自然同声的主题,让生命的真 实与震撼贴近每一位观众。

《印象•丽江》自 2006 年 5 月 1 日公演以来,累计演出 5,100 余场,累积接 • 待观众人数一千多万。《印象 丽江》为白天演出,一般每天演出两至三场,高 峰时可增加至四场,2014 年度曾经创下了连续 18 天演出四场的纪录。而且与“印 ” • 象 系列其他演出相比,《印象 丽江》演出受自然环境影响较小,除极端恶劣天 气外均可整场演出。2010 年 10 月,上市公司丽江旅游(002033.SZ)成功收购 了《印象•丽江》的投资运营方——丽江玉龙雪山印象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51% 的股权,成为其最优质的资产板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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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印象西湖

《印象西湖》以其浓厚的历史人文和秀丽的自然风光为创作源泉,深入挖掘 杭州的古老民间传说、神话,将西湖人文历史的代表性元素得以重现,同时借助 高科技手法再造“西湖雨”,从一个侧面反映雨中西湖的自然神韵。世界级的音乐 巨匠喜多郎先生受邀出任音乐主创,其空灵悠远的乐章与西湖的神韵相得益彰。 著名歌手张靓颖演唱了主题歌,天籁般的声音也给整场演出增色不少。

《印象西湖》于 2007 年 3 月开始公演,每晚演出一至两场,旅游旺季可增 至三场。剧场有可容纳 1,496 人的升降式可收缩观众坐席。印象西湖的剧场独具 特色,晚上是观众使用的阶梯状看台,白天则是不露痕迹的宽敞的木质亲水平 台;在湖面演出区域内,水上、水下都配备特有的灯光和激光照射,以满足舞 台及背景的需要。舞台在水中,整个背景在烟雨朦胧之间,演员们在水面踏波 逐浪,演绎一段超过千年的爱情故事。

(4)印象大红袍

《印象大红袍》以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遗重产、旅游胜地武夷山为地域背景, 以武夷岩茶文化为表现主题,巧妙地将自然景观、茶文化及民俗融于一体。整 场演出华丽璀璨,包罗万象。在长达 70 分钟的演出中,观众置身山水之间,自 然景观中的泥土绿植的芬芳气息扑面而来,犹如经历一次返璞归真的奇幻之 旅。《印象大红袍》以 15 块大屏幕矩阵联动放映的实景电影新概念,精细的制 作使观演者感受人在画中、如梦似幻的卓绝幻境,却难辨真伪;首创环景剧场 和 360 度旋转观众席,视觉半径 2 公里,舞台延展长度 12,000 米,观众可以在 全方位观看演出的同时,感受武夷山最著名的大王、玉女二峰突然现身眼前又 瞬间隐遁的奇幻效果。

2010 年 3 月 29 日,《印象大红袍》正式公演,累计演出逾千场。得益于《印 象大红袍》的巨大成功,在茶文化这个新引擎的推动下,武夷山茶业总产值在演 出当年即实现近 21%的增长。现在,爬天游峰、游九曲溪、看《印象大红袍》, 已经成为游客到武夷山旅游的三个必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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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印象普陀

《印象普陀》是一部独特的山水实景力作,完美地结合了普陀的地域特性, 将场景、声、光与表演融为一体。《印象普陀》准确把握了普陀丰厚的观音文化 及其自身的品牌特征,代表了当地旅游文化市场的特质与高度。

印象普陀大剧场选址舟山朱家尖观音文化苑,其间一座高 114.9 米的千丈崖 上彩绘的一尊观音大立像壁画高 69 米,面积达 2,000 平方米。观众可以在此亲 见这座“海上莫高窟”。《印象普陀》的主题是一场震撼人心的祈福仪式,借佛教 文化中的大爱、善意、美德与自悟为主题元素,表达了所有时代人类社会中的 共通情感,通过不同角度的思考与发现,体验生命之美。主创人员在 360 度旋 转观众席的基础上,打造出效果绝妙的魔幻剧场。不仅剧场本身有一个环绕的 外壳,令观众有多角度的视觉体验。前面还有八块可随意推移的挡片,使眼前 有限的景观变得无限大。同时,实景动漫也作为艺术表达的新形式,将空间、 时间组合在一起,让观众可以在真实自然的环境下,亲临一场多重感受的魔幻 仙境。

(6)印象武隆

《印象武隆》是一场大型山水实景歌会,以”川江号子“为主题,由 100 多位 特色演员现场真人真情献唱。节目涵盖了关于巴渝的历史与文化的记忆,通过展 现巴蜀文化的风土人情,和已经濒临消失的艺术形式、生活方式,以及现代文明 和传统文化的冲撞,来反思、号召传统文化的传承。观众在 70 分钟的演出中, 不仅可以在武隆的灵山秀水、空雾苍茫中欣赏到巴蜀大地上的风土人情和爱恨悲 歌,更将重新体验濒临消失的豪迈壮阔的川江号子、婉约凄美的哭嫁歌、激扬热 情的滑竿等传统川渝人民热火朝天劳动、生活景象。

《印象武隆》剧场选择在重庆市武隆县桃园峡谷,距仙女山镇约 9 公里远山 神秘,近山雄奇,沟壑清幽高低落差将近 188 米的“U”形高山峡谷中。峡谷坐观 奇秀,为演出提供了绝佳的表现空间。《印象武隆》在剧场空间设计上,把舞台 延伸至看台,让看台又融入舞台,实现了演员与观众的零距离接触。为突显天坑 地缝自然特点,《印象武隆》主创团队创意出从峡谷外围开凿 288 米隧道贯通演 出场地,让等待和未知的观众们犹如穿越时光隧道,在恍然不觉中步行抵达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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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奇山丽水。

(7)又见平遥

《又见平遥》情境体验剧于 2013 年 2 月 18 日首演。又见平遥剧场以黄土和 瓦作为主要语汇,融传统与现代于一体,与两千年的平遥古城遥相呼应。剧场内 部有着繁复和奇特的空间分割,完全不同于传统剧场:没有前厅,没有主入场口, 没有观众席,没有传统舞台。观众从不同的门进入剧场,在 90 分钟的时间里, 步行穿过几个不同形态的主题空间。而表演者更深入观众中间,让观众有机会成 为戏剧的一部分。

《又见平遥》使用了大量的艺术语汇,巧妙结合戏剧、舞蹈、影像、音乐等 艺术手段,制造奇特空间,使观众在幻境中穿越回一百年前清末的平遥城,歌颂 了平遥城的仁德,山西人的仗义,和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8)又见五台山

《又见五台山》大型情境体验剧是观印象的又一创新力作,于 2013 年开始 创作,2014 年 9 月起试演,2015 年 5 月 30 日正式公演。本剧选址我国四大佛教 名山之一的五台山,以佛教文化为背景,以佛教典故、仪规为基点,融合音乐、 互动体验于一体,运用了现代高科技手段营造如梦似幻的情境。着重体现观众的 参与、互动体验,使观看传统演出的观众成为演出的真正参与者,随情境亲身体 验履行佛教仪规的全过程。

—— 《又见五台山》剧场 风铃宫依山而建,能容纳 1,600 名观众,由北京市 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建筑师朱小地和观印象导演组共同设计完 成。剧场的一大特色是一条长 730 米、徐徐展开的“经折”置于剧场之前,高低排 列,渐序展开,上刻“经中之王”的《华严经》经文,形成七个“经折”空间。剧场 内部 240 米超长舞台容纳的人间万象,以 360 度旋转虚幻空间的方式变换剧情愉 悦观众的感官。

(9)印象国乐/又见国乐

《印象国乐》由观印象与中央民族乐团倾六年心血共同筹划并制作的大型民 乐剧演出。《印象国乐》突破了传统的民族管弦乐音乐会段落式的写作模式,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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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戏剧串联曲目的方式呈现演出。《印象国乐》复原了数千年前的中国古老乐 器,让最有魅力的中国音色能够在今天被人们听到、看到,传承了中国传统艺术 文化并推动中国音乐文化走向世界。2013 年 8 月,《印象国乐》在中国国家大剧 “ ” 院一经上演,就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被媒体赞誉为 真正的中国好声音 。 2015 年,观印象继续联手中央民族乐团,在《印象国乐》大获成功的基础上, 对演出做了全面更新,选用了一系列横贯古今的中华传统音乐,力争用舞台音乐 剧的形式,重塑经典并将它们呈现在观众眼前。《又见国乐》已定于 2015 年 7 月 17 日在北京首演。

3、观印象的主要合作导演

(1)张艺谋

张艺谋,国际知名导演,2008 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和闭幕式总导演,我国 山水实景演出创始人,观印象联合创始人,“第五代导演”代表人物之一,美国波 士顿大学、耶鲁大学荣誉博士。

张艺谋拍摄的电影多次获得国际电影节大奖,亦多次担任国际电影节评委会 及主席职务。早期张艺谋以拍摄中国传统文化的电影著称,善于电影色彩美学和 捕捉人物内心世界。2002 年起向商业片转型,执导的武侠巨制《英雄》开启了 中国大陆电影的“大片”时代。其电影风格勇于创新且涉及题材广泛,几乎每部作 品都引起国内舆论的高度关注,并取得颇高的票房成绩。

· “ ” 张艺谋是我国首台山水实景演出《印象 刘三姐》的总导演,并主导了 印象 系列作品的创作。实景演出之外,张艺谋曾为北京申请 2008 年奥运会制作宣传 片,并负责导演 2004 年希腊雅典奥运会闭幕式中中国负责演出的片段。张艺谋 曾联合海外剧团在北京制作歌剧《杜兰朵》。2008 年,张艺谋执导了北京奥运会 开幕式和闭幕式,因场面气势恢弘,梦幻般地展示了中国文化,受到媒体和观众 的广泛赞誉,被美国《时代周刊》年度人物提名,并获 2008 影响世界华人大奖。

(2)王潮歌

王潮歌,我国山水实景演出知名导演,上世纪九十年代起,指导过数十部舞 台剧,如《华夏民族魂》、《为你而生》、《春天印象》、《乘愿再来》等,在行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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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了较高的知名度。2004 年,在张艺谋导演牵头下参与导演了《印象·刘三姐》, 凭借她多元化的艺术风格和锐意创新的进取精神脱颖而出,成为享誉全国的知名 导演。

除与观印象合作外,王潮歌与张艺谋、樊跃一起共同指导了原创歌剧《秦始 皇》,并参与了 2008 年北京奥运会开闭幕式的核心创意工作。王潮歌还受邀担任 了上海世博会民企馆总导演和威尼斯建筑双年展中国馆艺术设计师。

(3)樊跃

樊跃,知名导演,国内著名的舞台剧导演和舞美设计大师,共执导舞台剧十 余部,设计舞台美术作品近百部,多次荣获中国舞台剧舞台美术设计大奖。

樊跃是国家一级舞美设计师,曾创作过近百台优秀作品,风格大气,形式丰 富,特别是他超前的创新意识与精准的艺术把握,让他成为当代国内舞美设计领 “ ” “ ” 域的佼佼者。樊跃除在观印象公司中参与创作了 印象 、 又见 系列演出之外, 也参与了 2008 年北京奥运会开闭幕式的舞美设计和 2010 年上海世博会民企馆 《“活力矩阵”高潮秀》的导演工作。

(4)观印象主要合作导演的变动情况

观印象自成立以来至今,始终是国内实景演出项目制作的标杆企业,打造 了以张艺谋导演为首,聚集张艺谋、王潮歌、樊跃三位著名导演的核心创作团 队,至今核心创作团队保持稳定,未发生变动。

观印象已成为行业内的龙头企业,具有较高的品牌价值和声誉,三位导演作 为观印象的主创人员自观印象成立以来始终为观印象做出贡献,对观印象取得现 有行业地位有重要作用。目前,观印象已形成一整套项目开发、策划、创意、实 施的流程和丰富经验,为了进一步发挥观印象的品牌价值,凭借三位导演在行业 内的号召力,未来观印象将逐步筹划吸收并大力培养更多的新生代年轻导演参与 到核心创意工作中,以张艺谋为首的核心导演团队将更多承担项目策划工作,新 生代实景演出导演的成长、成熟会成为观印象业绩持续稳定增长的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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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核心导演团队成员从观印象获得的报酬情况和核心导演团队可以保持 稳定的合理性

①报告期内核心导演团队成员从观印象获得的报酬情况

单位:元

单位:元
项目 2013年度 2014年度 2015年1-7月
工资、奖金及社会保险等福利 6,255,283 6,499,977 3,677,804
占成本费用比重 11.75% 14.62% 7.53%

报告期内,核心导演团队从观印象取得的工资、奖金及社会保险等劳务报酬 合计保持基本稳定,约占观印象总营业成本的 10%-15%之间。总体而言,观印 象核心导演成员的劳务报酬处于行业内较高水平,与核心导演团队的创作实力和 业内地位相符,亦符合观印象作为文化类企业创意支出较高的特征。

②核心导演及其团队保持稳定的合理性

A、核心导演团队成员关于服务期限等事项的承诺情况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观印象与张艺谋导演的《聘任 协议》及王潮歌、樊跃两位导演出具的承诺函,观印象全体股东保证,本次交易 完成后观印象核心创作团队保持稳定。作为观印象的主要合作导演,张艺谋、王 潮歌、樊跃分别就服务期限和服务职责与观印象达成协议/向观印象作出承诺。 王潮歌、樊跃还做出了包括服务期限届满后优先合作在内的系列承诺。通过上述 各项措施和安排,上市公司对几位核心导演团队成员实施了协议上的有效约束。 B、本次交易后的股权激励安排

上市公司已充分考虑了本次交易后,采取适当措施对核心导演团队成员做出 激励,因此已安排或计划安排如下限制性股票激励事项:

2015 年 6 月,上市公司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激励数量共计 3,100 万股,其中已预留 300 万股用于对新加入上市公司(包括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的核心员工的激励。观印象核心导演团队成员作为创意制作和服务业务的核心创 意提供者,将是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重要的潜在激励对象。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上市公司有诚意与张艺谋导演 进行长期的业务合作,因此将于业绩承诺期届满后对张艺谋导演实施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该等限制性股票自张艺谋导演在三湘股份的后续服务期内分三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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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锁,具体事宜由三湘股份与张艺谋导演另行协商确定。

以上股权激励安排有利于业绩承诺期内和届满后对核心导演团队成员实施 有效激励,有利于保持其在观印象服务的稳定性。

C、核心导演团队成员对观印象的持股情况

本次交易前,核心导演团队成员张艺谋通过交易对方上海观印向间接持有观 印象 25%股权。上海观印向承诺:本合伙企业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获得 的上市公司的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至 36 个月届满之日或本合 伙企业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前(以较晚者为准)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 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 合伙企业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因此,张艺谋作为观印象的间接股东,为实现观印象业绩承诺期内的承诺业 绩,将有动力在本次交易后持续为观印象提供创意服务,保证其经营业绩持续而 高速发展。

D、观印象的行业地位与品牌优势

观印象作为国内旅游文化演艺行业的龙头企业,经过数十年发展,特别是核 心导演团队成员的不断努力,已在艺术创作、版权运营、旅游资源覆盖、项目运 营管理和品牌塑造上积累了明显的优势,处于较强势的竞争地位。观印象的行业 地位和品牌优势也为其核心导演团队提供了良好的业务平台,有利于更好的发挥 其艺术创造力。而作为国内文化创意领域的优秀人才,核心导演团队成员也有望 通过上述一系列激励安排实现自身价值最大化。

综上所述,观印象核心导演团队成员未来为观印象持续服务有较大可能,核 心导演团队成员保持稳定具备合理性。

4、观印象的质量控制情况

(1)演出创作的质量控制

观印象创作演出的质量包括两个方面,内容合规控制和质量标准控制。

在内容合规控制方面,观印象在节目制作的过程中,会通过景区投资运营方 与当地文化主管部门持续沟通演出内容的制作进程,及时了解内容审核方面的重 点和基本原则,保证演出项目在申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过程中通过内容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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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

在演出质量控制方面,公司设立了包括导演组审查、制片人审查和总导演审 查的三级审查制度,严格执行演出制作标准。

观印象的文化内容制作运营业务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 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报告期内,观印象没有出现 由于演出内容导向方面的问题而受到主管部门处分的情形。在演出质量标准方 面,观印象内部各个制作环节、各个岗位均制订了完善的与薪酬激励直接挂钩的 质量控制标准。

(2)演出维护的质量控制

观印象在项目意向阶段、创作过程中对演出质量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管理。 每部作品在筹备期间和投资决策之前,一定要经过创意团队多次实地考察,充分 讨论,结合对当地旅游市场的实地研究,对项目定位、题材策划、场地建设、资 金需求及融资安排、制作及发行计划、预计票房收入、社会影响等方面做出详尽 的分析和计划;排练现场由总导演全程负责艺术创作,由制片人负责行政管理; 在演出项目制作完成并公演后,观印象创意团队每年对各项目做 3-4 次维护,及 时发现演出中存在问题并作出适当的改进、处理。

(3)质量纠纷处理

观印象通过各项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严格控制演出项目质量,并且与时俱 进,通过对演出的定期维护不断提高作品的艺术性和观赏性,以确保观众的观看 体验。自成立至今,观印象未发生因演出质量问题而导致重大纠纷、诉讼或仲裁 的情形。

5、观印象的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情况

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期间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元)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营业收入比(%)
2015年1-7月 111,551,442.52 85.78%
2014年度 103,791,643.07 80.35
2013年度 111,844,172.03 77.96

报告期内不存在单个客户销售比例超总额的 50%的情况。观印象的董监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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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股东未在前五名客户占有权益。

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期间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元)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占营业成本比(%)
2015年1-7月 23,253,665.24 70.09
2014年度 13,679,026.46 78.73
2013年度 12,027,669.90 60.88

2014 年度和 2015 年 1-7 月观印象采购中央民族乐团服务分别占总成本的 57.63%和 58.31%,主要为国乐系列项目支出,此项目与其他实景演出项目中演 出服务由项目公司提供的方式有所不同,演出的服务系由观印象统筹提供,故 需观印象采购,导致其占比较高。

除此之外,报告期内不存在单个供应商采购比例超总额的 50%的情况。观 印象的董监高和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股东未在前五名供应商中占有权益。

(六)观印象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1、固定资产

观印象为轻资产型企业,拥有的固定资产较少,主要为运输设备和办公设备。 观印象目前拥有的固定资产产权清晰,使用状态良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观印象无自有产权房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观印象租赁房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坐落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租赁期限
1 观印象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
责任公司
朝阳区酒仙桥路2 号院内国
营706厂北厂区
1672 2004.11.1-
2020.10.31
2 天津又见 天津自行车王国产
业园区有限公司
自行车王国产业园区祥园道
162号101-35(集中办公区)
100 2014.6.13-
2016.6.12
3 观印象文化 北京崇新现代通信
设备厂
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
技园区西井路3 号3 号楼
7273房间
20 2015.1.1-
2015.12.31
4 武夷山印象 武夷街道公馆村委 武夷山度假区环岛南路16号 综合楼4层 20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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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红袍文化
产业有限公
2021.12.30
5 忻州五台山
风景名胜区
印象五台山
文化产业有
限公司
五台山景盛物业公
忻州市五台县金岗库乡移民
商住小区D区124号楼
380.35 2013.10.1-
2016.9.30

注:忻州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印象五台山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与五台山景盛物业公司签署 的《房屋租赁协议》已于 2015 年 10 月 1 日到期,忻州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印象五台山文化产 业有限公司与沂州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景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已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期限自 2015 年 10 月 1 日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

(1)租赁房屋产权证书取得情况、租赁合同备案以及权利受限情况

观印象向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租赁的房屋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朝 全字第 03734 号),所有权人为国营第七○六厂。

天津又见向天津自行车王国产业园区有限公司租赁的房屋,出租人已取得 《房屋所有权证》(房地证津字第 122011400159)。

观印象文化向北京崇新现代通信设备厂租赁的房屋,出租人已取得《房屋所 有权证》(京房产权证石股字第 00064 号)。

武夷山印象大红袍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租赁房屋的出租人为武夷街道公馆村 委会。

忻州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印象五台山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向五台山景盛物业公 司租赁的房屋,出租人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五国用[2013]第 0073 号) 上述房屋租赁的出租人未能提供房屋租赁备案文件。

据观印象及其子公司所知,除忻州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印象五台山文化产业 有限公司向五台山景盛物业公司租赁的房屋已设置抵押(抵押期限为 2014.1.26 至 2024.1.25)外,观印象及其子公司租赁的房产均不存在其他产权纠纷、城市 更新改造、整体规划拆除、出卖或抵押等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65 条的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 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 效。” 因此,忻州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印象五台山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租赁房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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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抵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部分租赁房产存在法律瑕疵

公司及子公司租赁房屋均未提供房屋租赁备案文件,且部分租赁房屋的出 租方未提供租赁房屋的所有权证,存在潜在法律瑕疵。鉴于公司及子公司均为 轻资产的非生产型企业,对所承租房屋没有特殊品质或者区位要求,租赁期满 后如果不能续租,较易寻找新的办公场所,搬迁成本较低,因此上述潜在法律 瑕疵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为避免公司及子公司因上 述潜在法律瑕疵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 Impression Creative Inc.和上海观印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均出具承诺:若观印象及其子公司因交 割日前的租赁房屋法律瑕疵而遭受任何处罚或索赔,或者因交割日前的租赁房 屋法律瑕疵导致其无法继续租赁该等房屋从事办公或经营的,本企业/本公司将 按照所持观印象股权比例对承租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在损失发生后 30 日内以现金 形式进行补偿,补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因交割日前的租赁房屋法律瑕疵 遭受的处罚或索赔、承租人搬迁成本以及承租人因搬迁导致的经营损失等。

2、无形资产

(1)专利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观印象及其下属子公司拥有 3 项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专利所
有权人
专利号 发明名称 性质 专利申请
日期
授权公告
日期
1 观印象 ZL201020112448.X 播放实景电影
的多屏慕装置
实用新型 2010.2.5 2010.11.10
2 观印象 ZL200930382753.3 座椅 外观设计 2009.12.23 2010.9.15
3 观印象 ZL200930382754.8 旋转观众席 外观设计 2009.12.23 2010.8.4

(2)注册商标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观印象及其下属子公司共拥有 44 项注册商标,观印 象已就该等注册商标取得了《商标注册证》,其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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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人 注册号 商标 核定服
务项目
注册有效期限
1 观印象 5939614 第41类 2010.04.28-2020.04.27
2 观印象 9679026 第9类 2012.08.28-2022.08.27
3 观印象 9679025 第16类 2012.08.14-2022.08.13
4 观印象 9679024 第35类 2012.08.14-2022.08.13
5 观印象 9839334 第41类 2012.10.14-2022.10.13
6 观印象 9679022 第9类 2012.08.28-2022.08.27
7 观印象 9679021 第16类 2012.08.14-2022.08.13
8 观印象 9679020 第35类 2015.03.28-2025.03.27
9 观印象 9839355 第41类 2012.10.14-2022.10.13
10 观印象 11804034 第9类 2014.05.07-2024.05.06
11 观印象 11804033 第16类 2014.05.07-2024.05.06
12 观印象 11804032 第35类 2014.07.07-2024.07.06
13 观印象 11804031 第41类 2014.05.21-2024.05.20
14 观印象 13003707 第38类 2014.02.21-2024.12.20
15 观印象 13003708 第16类 2015.01.28-2025.01.27
16 观印象 13003705 第35类 2015.04.21-202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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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观印象 12203153 第9类 2015.03.21-2025.03.20
18 观印象 12203154 第41类 2015.03.21-2025.03.20
19 观印象 12203157 第9类 2015.03.21-2025.03.20
20 观印象 12203158 第41类 2015.03.21-2025.03.20
21 观印象 12299608 第9类 2014.08.28-2024.08.27
22 观印象 12299607 第16类 2014.08.28-2024.08.27
23 观印象 12299613 第41类 2014.08.28-2024.08.27
24 观印象 12299609 第41类 2015.03.28-2025.03.27
25 Impression
Wonders
Arts
Developmen
t Co., Ltd
2014000409 第16类 2015.02.05-2024.01.09
26 Impression
Wonders
Arts
Developmen
t Co., Ltd
2014000412 第41类 2015.02.04-2024.01.09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35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7 Impre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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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velopmen
t Co., Ltd
2013007596 第9类 2015.01.06-2023.05.31
28 Impression
Wonders
Arts
Developmen
t Co., Ltd
2013007595 第41类 2015.01.09-2023.05.31
29 Impression
Wonders
Arts
Developmen
t Co., Ltd
2013007597 第9类 2015.01.06-2023.05.31
30 Impression
Wonders
Arts
Developmen
t Co., Ltd
2013007592 第16类 2015.01.25-2023.05.31
31 Impression
Wonders
Arts
Developmen
t Co., Ltd
2013007594 第35类 2015.01.07-2023.05.31
32 Impression
Wonders
Arts
Developmen
t Co., Ltd
2013007593 第41类 2015.01.09-2023.05.31
33 Impression
Wonders
Arts
Developmen
t Co., Ltd
T1320808D 第9、16、
35、41
2013.12.23-2023.12.22
34 Impression
Wonders
Arts
Developmen
t Co., Ltd
T1305587C 第9、16、
35、41
2013.04.09-2023.04.0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36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35 Impression
Won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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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velopmen
t Co., Ltd
T1305585G 第9、16、
35、41
2013.04.09-2023.04.08
36 Impression
Wonders
Arts
Developmen
t Co., Ltd
T1413193Z 第9类 2014.8.11-2024.8.10
37 Impression
Wonders
Arts
Developmen
t Co., Ltd
T1413191C 第35类 2014.8.11-2024.8.10
38 Impression
Wonders
Arts
Developmen
t Co., Ltd
T1413194H 第41类 2014.8.11-2024.8.10
39 武夷山印象
大红袍文化
产业有限公
11283255 第30类 2013.12.28-2023.12.27
40 武夷山印象
大红袍文化
产业有限公
10140805 第43类 2012.12.29-2022.12.28
41 武夷山印象
大红袍文化
产业有限公
11270758 第32类 2013.12.21-2023.12.20
42 武夷山印象
大红袍文化
产业有限公
9925262 第30类 2012.11.07-2022.11.06
43 Impression
Wonders
Arts
Developmen
t Co., Ltd
2014000410 第35类 2014.01.09-2024.01.09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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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Impression
Wonders
Arts
Developmen
t Co., Ltd
2014000411 第9类 2014.01.09-2024.01.09

(3)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观印象及其下属子公司共拥有 1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 权。观印象已就该等软件著作权取得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具体情 况如下表所示:


著作权人 取得方式 登记号 软件全称 首次发表
日期
证书号
1
观印象
原始取得 2011SR072120 观印象演出票务系统
[简称:GBOS]V1.0
2009.12.5 软著登字第
0335794号

(4)域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观印象及其下属子公司目前拥有 1 项域名使用权,拥 有域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域名ID 注册所有人 注册时间 到期时间
1 http://www.guanyin
xiang.com/
观印象 2014.9.30 2015.9.30

(5)著作权

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观印象及其下属子公司拥有(含与其他方共有)的版 权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 著作权归属约定 演出名称
1 观印象 该演出项目的著作权为观印象所有,该项目在云南丽江玉龙雪山
蓝月谷景地内的公演的表演权为丽江玉龙雪山印象旅游文化产业
有限公司享有。
印象丽江
2 观印象 本项目项下作品的著作权归观印象和杭州印象西湖文化发展有限
公司共同享有;张艺谋、王潮歌和樊跃三位导演享有在该演出项
目上(包括但不限于创意、导演、剧本等)署名的权利
印象西湖
3 观印象 观印象拥有对作品的人申请、发布、修改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作 印象海南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38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品著作权的其他内容,在海南印象全额支付费用后由双方共有
4 观印象 1.武夷山印象大红袍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独家享有在武夷山印象大
红袍剧场独家现场演出该剧的权利,并拥有“印象大红袍”商标权、
企业名称权及相关收益权。
2.依据本项目产生的全部作品和制品的著作权及其它知识产权由
观印象享有;参加该剧创作、表演及其他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
于总导演、编剧、作词、作曲)依法享有署名权。
3.观印象同意武夷山印象大红袍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所在政府可以
在相关推广活动中无偿使用“印象大红袍”名称及作品的部分内容。
印象大红
5 观印象 1.舟山市普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独家享有在舟山印象
普陀剧场独家现场演出该剧的权利,并拥有“印象普陀”商标权、企
业名称权及相关收益权。
2.依据本项目产生的全部作品和制品的著作权及其它知识产权由
观印象享有;参加该剧创作、表演及其他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
于总导演、编剧、作词、作曲)依法享有署名权。
印象普陀
6 观印象 1.观印象为演出项目创作的作品、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技术、商
业秘密及其他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均归观印象所有。
2.观印象授权武隆县喀斯特印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仅为表演项目
之目的使用观印象为演出项目创作的作品、制品、技术和商业秘
密。
3.上述授权为武隆县喀斯特印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独家享有,使用
期限为20年。
4.武隆县喀斯特印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同意,观印象对衍生产品和
其他衍生利益开发、销售等有关的一切活动享有最终决定权。
印象武隆
7 观印象 1.观印象为演出项目创作的作品、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技术、商
业秘密及其他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均归观印象所有。
2.观印象授权平遥县九成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仅为表演项目之
目的使用观印象为演出项目创作的观印象作品、观印象制品、观
印象技术和观印象商业秘密。
3.上述授权为平遥县九成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独家享有,使用期
限为10年
又见平遥
8 观印象文
1.观印象文化为演出项目创作的作品、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技术、
商业秘密及其他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均归观印象文化所有。
2.观印象文化授权山西又见五台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仅为表
演项目之目的使用观印象文化为演出项目创作的观印象文化作
品、观印象文化制品、观印象文化技术和观印象文化商业秘密。
3.山西又见五台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独家享有在五台山为实
施演出项目之目的的独家使用授权知识产权的权利,使用期限为
30年。
4.山西又见五台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独家拥有演出项目在五
又见五台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39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台山剧场的现场表演权。
9 观印象 基于合作协议项下的创意策划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一切知识产权
及相关邻接权在上海力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观印象支付全部费
用后均归双方共同所有(观印象自身品牌及总导演、创作团队的
艺术家品牌不在此列),且观印象、观印象总导演及观印象创作
团队享有全部的署名权
印象许昌

(6)无形资产的权利限制以及许可他人使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观印象及其下属子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不存在包括 但不限于抵押、质押等情形在内的权利限制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观印象及其下属子公司拥有的商标、专利、域名和 软件著作权均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的情形,观印象及其下属子公司拥有的演出 项目的著作权中存在许可或授权演出项目投资方或项目公司使用的情形,具体 情况如下:


演出名称 许可方 被许可方 许可/授权主要约定
1. 印象武隆 观印象 武隆县喀斯
特印象文化
发展有限公
1.
观印象授权武隆县喀斯特印象文化
发展有限公司仅为表演项目之目的使用
观印象为演出项目创作的作品、制品、技
术和商业秘密。
2.
上述授权为武隆县喀斯特印象文化
发展有限公司独家享有,使用期限为20
年。
2. 又见平遥 观印象 平遥县印象
文化旅游发
展有限公司
1.
观印象授权平遥县印象文化旅游发
展有限公司仅为表演项目之目的使用观
印象为演出项目创作的观印象作品、观印
象制品、观印象技术和观印象商业秘密。
2.
上述授权为平遥县印象文化旅游发
展有限公司独家享有,使用期限为10年。
3.
又见五台山 观印象文
山西又见五
台山文化旅
游发展有限
公司
1.
观印象文化授权山西又见五台山文
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仅为表演项目之目
的使用观印象文化为演出项目创作的观
印象文化作品、观印象文化制品、观印象
文化技术和观印象文化商业秘密。
2.
山西又见五台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
公司独家享有在五台山为实施演出项目
之目的的独家使用授权知识产权的权利,
使用期限为30年。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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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山西又见五台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
公司独家拥有演出项目在五台山剧场的
现场表演权。
4. 印象普陀 观印象 舟山市普陀
区国有资产
投资经营有
限公司
舟山市普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
司独家享有在舟山印象普陀剧场独家现
场演出该剧的权利。
5.
印象大红袍 观印象 武夷山印象
大红袍文化
旅游有限公
1.
武夷山印象大红袍文化旅游有限公
司独家享有在武夷山印象大红袍剧场独
家现场演出该剧的权利。
2.
观印象同意武夷山印象大红袍文化
旅游有限公司所在政府可以在相关推广
活动中无偿使用“印象大红袍”名称及作
品的部分内容。
6. 印象丽江 观印象 丽江玉龙雪
山印象旅游
文化产业有
限公司
该演出项目的著作权为观印象所有,该项
目在云南丽江玉龙雪山蓝月谷景地内的
公演的表演权为丽江玉龙雪山印象旅游
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享有。

观印象及其子公司基于开展演出项目的需要,将其拥有的演出项目著作权许 可或授权演出项目投资方或项目公司使用,具有合理性,且双方对许可或授权进 行了明确的约定,合法、有效。本次重组完成后,观印象及其子公司仍将按照其 与相关方的约定执行著作权许可或授权事项,该等许可或授权有利于项目公司开 展演出活动,可以给观印象带来持续的票房分成等收入,因此,不会对交易标的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交易标的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1、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中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遵从下述(1)、(2)、(3)的坏账准备 政策。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 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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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是指:应收款项金额 100 万元以上(含)且占应收款项账面余 额 10%以上的款项。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①账龄分析法组合: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包括经单 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单项金额非重大且在其他组 合以外的应收款项。

合以外的应收款项。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 5.00 5.00
1-2年 10.00 10.00
2-3年 30.00 30.00
3-4年 50.00 50.00
4-5年 80.00 80.00
5年以上 100.00 100.00

②其他组合:公司备用金、保证金、本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联营企业 等关联方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其他组合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 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如果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后的净值存 在显著差异,则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

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 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 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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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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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2)让渡资产使用权及其增值服务收入

在让渡资产使用权及增值服务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 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及增值服务收入的实现。让渡资产使用权 及增值服务收入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如果有关 合同或协议包含若干可单独分辨的组成部分,则先将合同或协议总金额按某种合 理的方法分配至每个组成部分。当每个组成部分满足上述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 其对应的收入金额。

制作费按制作合同、协议约定内容及条款,获取与合同内约定劳务对应的成 果确认依据后,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制作收入的实现。

维护费按维护合同、协议约定内容及条款,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 确认维护收入的实现。

票务分成及衍生品分成按相关合同、协议约定的比例或分成方式,获得项目 公司提供的票务结算依据,确认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票务分成收 入的实现。

3、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观印象无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合并后会计政策、估计拟不发 生变更。

  • 4、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的差异

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系根据会计准则及行业特性确定,与同行业企业无 重大差异。

  • 5、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和合并范围

  • (1)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 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编制。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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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和合并范围

观印象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 财务报表。

6、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差异情况

观印象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交易标的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天职业字[2015]12475 号审计报告,观印象经审计最近 两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15.7.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 38,127.99 35,624.50 28,337.45
非流动资产 6,426.71 5,126.89 6,398.05
资产总额 44,554.70 40,751.39 34,735.49
流动负债 29,445.69 12,038.10 13,421.93
负债总额 29,445.69 12,038.10 13,421.93
所有者权益 15,109.01 28,713.28 21,313.56
项目**年度 20151-7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总收入 13,004.44 13,892.93 14,464.76
营业总成本 4,886.65 4,446.09 5,324.61
营业利润 8,313.43 9,784.59 9,574.05
利润总额 8,413.43 9,784.29 9,574.05
净利润 6,346.73 7,399.72 7,273.17

(三)交易标的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1、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观印象无对外担保。

2、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观印象的主要负债具体如下:

,观印象的主要负债具体如下: ,观印象的主要负债具体如下:
2015731
金额(万元) 比例
548.98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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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款项 740.00 2.51%
应付职工薪酬 73.14 0.25%
应交税费 1,314.44 4.46%
应付股利 20,000.00 67.92%
其他应付款 6,769.12 22.99%
流动负债合计 29,445.69 100.00%

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观印象无其他应披露的或有负债。

七、交易标的权属、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出 具的声明及确认函、北京市工商局出具的观印象股东名册,并经在全国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交易对方所持观印象股份均真实、合法、有 效,权属清晰,不存在被质押、冻结、司法查封或拍卖、托管、委托持股、信托、 第三方权利或者其他使该等股份权利行使和/或转让受到限制或禁止等情形,不 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权益安排,该等股份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二)交易标的的出资和合法存续情况

观印象设立和历次增资均以货币出资或增加注册资本,并按照当时适用的 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办理了工商登记,合法有效,不存在出资瑕疵。

根据观印象现行的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观印象营业期限至 2036 年 3 月 9 日,不存在根据有关法律或其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不存在影响观 印象合法存续的情况。

此外,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区分局出具的证明,观印象最近三年 没有因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收到该局查处的记录。

八、观印象作为外商投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情况

观印象成立于 2006 年 3 月,成立时的企业性质为外商投资企业。2015 年 6 月,Impression Creative Inc.将持有的观印象 38.35%股权转让给上海观印向,观 印象的企业性质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自观印象成立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观 印象未享受过作为外商投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的任何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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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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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完成后,观印象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企业性质将变更为 内资公司,其将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内资企业的规定缴 纳税收。鉴于本次交易完成前观印象未享受过税收优惠,因此,不存在因本次交 易产生的税收优惠变化,不会对公司评估值产生影响,亦不存在因作为外商投资 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的存续将不满 10 年而需补交税金的风险。

九、交易标的涉及的诉讼、仲裁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标的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 大争议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也没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 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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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交易标的评估和作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评估和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3 月 31 日。评估机构已对观印象 100%股 权价值采用了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了评估,最终采取了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 交易标的最终评估结论。根据沃克森评估出具的沃克森评报字[2015]第 0427 号 《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观印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9,675.58 万元,收益法评估后的 100%股权价值 166,682.28 万元,增值 157,006.70 万元, 增值率 1,622.71 %。参考上述评估结果,经交易各方确认,考虑到标的公司与上 市公司较强的协同效应,以及标的公司的行业地位等因素,观印象 100%股权的 交易价格为 190,000 万元,较评估值增值 23,317.72 万元,增值率为 13.99%。

(一)收益法评估情况

  • 1、评估假设

(1)一般评估假设

  • ① 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无重大变化;

  • ② 国家的宏观经济形势政策及关于行业的基本政策无重大变化;

  • ③ 国家现行的银行利率、汇率、税收政策等无重大改变;

  • ④ 交易标的在产权明确的情况下,以保持持续经营为前提条件;

  • ⑤ 交易标的的经营模式不发生重大变化;

  • ⑥ 交易标的会计政策与核算方法无重大变化;

  • ⑦ 交易标的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 ⑧ 交易标的所处行业大环境、基本政策无重大变化,即市场销售不会因大 环境的变化而急剧下降,或因政策干预而大幅萎缩;

  • ⑨ 交易标的及外部环境未来不会发生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测因素的 其他重大影响。

(2)具体假设

  • ① 交易标的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不会出现影响公司发展和收益实现 的重大违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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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② 交易标的会计政策与核算方法评估基准日后无重大变化。

  • ③ 本评估报告中对价值的估算是依据交易标的于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结构做 出的。

  • ④ 交易标的自由现金流在每个预测期间的中期产生。

  • ⑤ 交易标的管理层稳定,按现有发展规模和模式持续经营。

  • ⑥ 假设交易标的未来年度不考虑税收优惠政策的影响,所得税率按 25%进 行测算。

  • ⑦ 假设未来年度交易标的保持目前的运营模式,收入和成本的主要内容和 结构不会发生大的变更,不会发生和历史年度相比额外的成本费用支 出。

  • 2、评估计算及分析过程

本次评估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选定的现金流量口径为交易标的自由现金流

量,通过对交易标的整体价值的评估来间接获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 本次评估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交易标的自由现金净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

  • 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交易标的整体营业性资产的价值,然后再加上溢余资 产、非经营性资产价值减去有息债务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1)计算公式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

企业整体价值=营业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溢余负债价值+非经营性资 产负债净值(包括长期投资价值)

  • n

  • P   Ai /(1  r ) iA n / (r1  r ) iND i  1

其中:P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 Ai 为明确预测期的第 i 期的企业自由现金净流量

  • r 为折现率(资本化率)

  • i 为预测期

  • An 为明确预测期后每年的企业自由现金净流量

  • N 为溢余资产负债净值及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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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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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为付息债务的评估值

(2)企业自由现金净流量的确定

(预测期内每年)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利息费用× (1-所得税率)-资本性支出-净营运资金变动

(3)收益期限和预测期限的确定

评估基准日交易标的已持续经营多年,国家对该行业无限制或禁止性法律法 规,故本次评估采用永续年期作为收益期。其中,第一阶段为预测期 2015 年 04 月 1 日至 2033 年 12 月 31 日,在此阶段根据交易标的的经营情况及经营计划, 收益状况处于变化中;第二阶段自 2034 年 1 月 1 日起为永续经营,在此阶段交 易标的将保持稳定的盈利水平。

(4)折现率的确定

折现率(r)的选取:根据收益额与折现率匹配的原则,采用国际上通常使

用 WACC 模型进行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作为折现率,即:

r=Ke×[E/(E+D)]+ Kd×(1-T) ×[D/(E+D)]

公式中:E:权益价值

D:债务价值

Ke:权益资本成本

Kd:债务资本成本

T:被评估企业的所得税率

权益资本成本按国际通常使用的 CAPM 模型进行求取:

公式:Ke=Rf+RPM×β+Rc

公式中:Rf:目前的无风险利率

RPM:市场风险溢价

β: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5)溢余资产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 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对该类资产单独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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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非经营性资产、负债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交易标的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 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对该类资产、负债单独评估确定。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价值计入此项。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长期股权投资主体共 10 家公司。观印象直接持有 5 家公司的股权,其中 3 家为观印象的控股子公司,另 2 家为参股子公司;通过全 资子公司印象山水间接持股的共 5 家公司,其中 1 家为印象山水的控股子公司, 另 4 家为参股公司。

① 对于控股子(孙)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进行整体评估,确定 长期投资单位评估结论后,再按交易标的持股比例计算长期投资评估值。

其中:由于观印象下属的三家全资子公司观印象文化、印象山水、天津又见 的经营类型和运营模式和观印象相同,且该四家公司在运营和管理上高度统一, 故本次评估将该四家公司合并评估。

对于印象山水的控股子公司印象大红袍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本次评估对其采 用资产基础法进行整体评估,确定评估结论后,再按持股比例计算长期投资评估 值。

② 对非控股其他长期投资,针对具体情况分别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

可以进入交易标的进行整体评估的,采用收益法对被投资交易标的进行整体 评估,确定长期投资单位评估结论后,再按交易标的所占权益比例计算长期投资 评估值。

对于由于持股比例较小,无法进入交易标的进行整体评估的分别采用下列方 法:

A.对于可提供审计后会计报表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被投资交易标的基准日 的持股数量乘以每股净资产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

B.对于在评估基准日已清算收回投资的被投资单位,按清算收回的投资额确 认评估值;对于在评估基准日后已转让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现的转让价确定评 估值。

C.对于标的公司不能提供评估所必须的资料且沃克森评估通过公开渠道亦 无法获取估值所需资料的长期股权投资项目,按审计后的账面价值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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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付息债务

付息债务指基准日账面上需要付息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带息应付票据、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借款等。

3、现金流量估算过程

(1)主营业务收入的预测

观印象的主营业收入按业务构成分为制作收入、票房分账收入、维护收入、 其他收入;

① 制作收入

结合 2006 年至 2008 年,由于实景演出在国内刚起步,无论是市场认同还是 创作经验能力均处于早期发展阶段,另外奥运会开闭幕式六人核心创意小组成员 的三位核心导演在 2008 年北京奥运会时期暂停了期间的印象系列创作,这期间 项目的承接和创作强度处于较低水平,2009 年后自印象大红袍起,不管是市场 认同还是包括观印象导演组、其他专业人员在内的整体创作经验和能力逐步成 熟,承接和创作项目数量稳步上升。截止至基准日,观印象近 2 年剧目的承接和 创作强度约为 1 年 2 个、单部作品的创作周期约为 18 个月。考虑目前市场的旺 盛需求及公司整体创作实力的不断增强,未来的创作强度不会降低,同时考虑到 观印象自成立以来,坚持自主创作,走精品路线,每个演出项目都由核心导演团 队亲自负责并反复排演以保证艺术水平,本次评估仍然假设未来新剧目的创作强 度会延续和控制在 1 年 2 部作品的水平,目前已经在创作的剧目按照合同约定的 期限进行。

从观印象历年签约的剧目收费水平可以看出,随着观印象的品牌实力不断增 强,剧目创作的收费水平逐步上升;另外按照观印象的操作模式,一般签订框架 协议或知识产权授予合同后,在后续制作过程中,会陆续签订其他专业设计或咨 询合同及制作费服务合同,制作服务费一般按剧目制作成本(不含固定资产投资) 的总额一定比例收取,参考已经完成创作的印象武隆、又见平遥及又见五台山项 目的总收费金额及正在创作期的新剧目已签合同金额及导演组及观印象制作人 的访谈,未来承接每部剧目的收费水平将在目前收费水平上逐年增长,本次评估 从谨慎性角度,假设未来每部剧目的创作收费水平维持在目前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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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票房分账收入

A、已公演项目票房分账收入分析

结合观印象历年演艺项目票房分成总体分析,可以看出项目从公演首年开 始,3-4 年内是一个高速增长期,即市场培育期,同时也是市场验证期,培育期 结束,各项目的收入增长逐渐平稳,受到项目运营公司市场运作和管理的影响, 各项目票房增长幅度不一,沃克森评估走访了大部分的项目运营公司,进行座谈 了解到 2014 年随着治理三公消费的常态化及《旅游法》的规范下,国内旅游市 场更加理性和健康,旅行社以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取代之前的价格战,此外观印 象演出运营方均为景区当地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有较强的市 场管理能力,并且已经出台了限制旅游社恶性竞争、违规经营的相应方案,各旅 游景区的游客和项目演出公司的观看人次均有不同程度的恢复和上升,随着国内 旅游市场的不断发展,未来几年仍将延续这种上升趋势,2014 年基本反映了各 景区的未来增长趋势;本次评估以各演出项目 2014 年收入增长率为基础,再考 虑各景区的不同情况单独分析确定未来门票分成收入预测数据。

B、新项目票房分账收入分析

票房分成(版税)一般按演出公司每年票务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且部 分项目存在年度保底收入。随着最近几年观印象的品牌效应和市场地位的不断提 升,从 2011 年开始,签订的知识产权授予合同中一般会约定公演后每年的保底 分成收入,考虑到项目公演后有一定市场培育期,一般三年后不低于一定金额。 根据以上情况,已签订合同约定保底收入或不约定保底收入的项目,本次按 合同约定的内容为基础,预测未来票房分成收入,对于未来签订的项目,本次评 估综合以上情况,假设新项目首演第一年至第四年为市场培育期,票房分成收入 分别为 500 万、600 万、700 万、800 万,以后年度不考虑增长,保持上年度水 平。

另外考虑到单一演出剧目的市场需求可能随着观众偏好发生改变或运营方 管理出现失误,已公演项目有可能停演的风险,本次评估对未来公演项目的门票 分成收入考虑 10%的停演损失率。

③维护收入

维护费收入主要是演出公演后,为保证演出质量和水平,观印象创作团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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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到演出现场对项目进行维护,一般每年按季度维护,并按照合同约定向项目 公司收取维护费用。

目前观印象和项目运营公司签订的维护收入基本上较为固定,一般一年维护 四次,已签订合同项目的未来维护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未来新项目的维护 费收入参照历史数据预测。预测口径和票房分账收入一致,同样考虑 10%的停演 损失。

④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主要包括:少量的光盘、书籍等旅游纪念品收入,或单项创意或策 划项目收入。在本次评估中,由于整体金额较小,且发生的时间、金额均不固定, 因此除已签订合同的项目按照合同金额和约定期限进行单独预测外,均按照历史 平均水平确定。

根据以上分析,结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及行业的总体情况,经预测,销售收入 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20154-12 2016 2017 2018 2019
















制作收入 9,884.54 14,314.30 16,797.08 14,940.47 13,053.68
票房分账收入 5,319.28 7,506.15 9,007.61 11,067.08 12,990.12
维护收入 642.83 1,102.85 1,418.00 1,712.33 1,829.22
其他收入 823.61 1,391.70 1,391.70 1,391.70 1,391.70
合计 16,670.26 24,315.01 28,614.38 29,111.59 29,264.72
主营业务收入 2020 2021 2022 2023 2024
制作收入 13,053.68 13,053.68 13,053.68 13,053.68 13,053.68
票房分账收入 14,731.56 16,190.07 17,563.44 18,921.94 20,280.43
维护收入 1,956.58 2,083.94 2,211.30 2,338.66 2,466.01
其他收入 1,391.70 1,391.70 1,391.70 1,391.70 1,391.70
合计 31,133.52 32,719.39 34,220.12 35,705.97 37,191.82
主营业务收入 2025 2026 2027 2028 2029
制作收入 13,053.68 13,053.68 13,053.68 13,053.68 13,053.68
票房分账收入 21,638.92 22,997.41 24,355.90 25,714.39 27,072.88
维护收入 2,593.37 2,720.73 2,848.09 2,975.45 3,102.81
其他收入 1,391.70 1,391.70 1,391.70 1,391.70 1,391.70
合计 38,677.67 40,163.52 41,649.37 43,135.22 44,621.07
主营业务收入 2030 2031 2032 2033 永续年期
制作收入 13,053.68 3,619.72 3,619.72 3,619.72 3,619.72
票房分账收入 28,431.37 29,789.86 30,299.29 30,638.92 30,808.73
维护收入 3,230.17 3,357.52 3,357.52 3,357.52 3,35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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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 1,391.70 1,391.70 1,391.70 1,391.70 1,391.70
合计 46,106.92 38,158.80 38,668.24 39,007.86 39,177.67

(2)主营业务成本预测

营业成本为公司由于创作及维护演出项目业务活动而结转的成本,主要包括 演出成本、门票成本、维护成本和其他成本。

演出成本主要内容为创作演出项目时发生的制作费、劳务费、差旅费、其他 费用;制作费包括聘请专业公司或人员进行的科技统筹设计服务费、舞美设、特 效设计、灯光设计、道具设计、音乐作曲、视觉设计及排演时聘请的舞蹈团费用 等;劳务费一般包括音乐剧编导、海报设计、TVC 制作、文字采编等人员的劳 务支出;差旅费一般金额较小,主要是创作人员的差旅费开支;其他费用一般是 不含在上述范围的杂项支出,金额较小。

由于门票分成没有成本,未来年度不考虑。

维护成本主要是按年度或季度维护时发生的劳务费和差旅费,金额一般较 小。

上述成本支出由于各个项目签订合同时约定的不同,在不同项目中体现的内 容不一,本次评估根据项目的种类不同按各类别综合毛利率水平分析和预测;另 外已公演项目未来年度只发生维护成本,尚未公演项目即按照印象&又见系列演 出成本、印象&又见系列维护成本,又见国乐演出成本、其他单项设计成本单独 分析和预测;

公司经过多年的稳定经营,在一般情况下,成本基本是稳定的;虽然由于市 场等原因会有所变化,但幅度不会很大,短期内不会发生剧烈变化。制作收入的 毛利率一般在 80%左右;维护收入的毛利率在 96%左右;又见国乐的毛利率 48% 左右;其他收入毛利率在 80%左右。通过与公司制作部门沟通,并对整个行业的 了解,沃克森评估经过分析公司历年成本结构的变化并结合公司历史年度成本占 收入的平均比例,确定预测年度的主营业务成本。

通过以上分析,主营业务成本预测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成本 20154-1220162017201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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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成本 2,646.83 4,034.94 4,535.67 4,161.23 3,780.69
票房分账收入成本 - - - - -
维护成本 24.12 41.37 53.20 64.24 68.62
其他成本 644.91 270.72 270.72 270.72 270.72
合计 3,315.85 4,347.03 4,859.59 4,496.18 4,120.03
综合毛利率 82% 82% 83% 85% 86%
主营业务成本 2020 2021 2022 2023 2024
演出成本 3,780.69 3,780.69 3,780.69 3,780.69 3,780.69
票房分账收入成本 - - - - -
维护成本 73.40 78.18 82.96 87.73 92.51
其他成本 270.72 270.72 270.72 270.72 270.72
合计 4,124.81 4,129.59 4,134.37 4,139.14 4,143.92
综合毛利率 87% 87% 88% 88% 89%
主营业务成本 2025 2026 2027 2028 2029
演出成本 3,780.69 3,780.69 3,780.69 3,780.69 3,780.69
票房分账收入成本 - - - - -
维护成本 97.29 102.07 106.85 111.62 116.40
其他成本 270.72 270.72 270.72 270.72 270.72
合计 4,148.70 4,153.48 4,158.25 4,163.03 4,167.81
综合毛利率 89% 90% 90% 90% 91%
主营业务成本 2030 2031 2032 2033 永续年期
演出成本 3,780.69 1,878.01 1,878.01 1,878.01 1,878.01
票房分账收入成本 - - - - -
维护成本 121.18 125.96 125.96 125.96 125.96
其他成本 270.72 270.72 270.72 270.72 270.72
合计 4,172.59 2,274.69 2,274.69 2,274.69 2,274.69
综合毛利率 91% 94% 94% 94% 94%

(3)其他业务收入、成本的预测

公司无其他业务收入和成本。

(4)营业税金及附加的预测

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城建税按 应交流转税的 7%交纳,教育费附加按应交流转税的 3%交纳,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应交流转税的 2%交纳,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按应交流转税的 1%交纳。增值税 按营业收入的 6%交纳。由于企业 2012 年下半年实行营改增,本次评估按 2013 年至 2015 年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占营业收入平均比重测算。预计未来的营业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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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附加具体数据见现金流量预测表。

(5)营业费用分析预测

公司营业费用主要由工资、福利费、社保费用、差旅费、办公费等与公司经 营相关的费用组成。根据公司历史年度的营业费用明细情况分析预测,具体数据 见现金流量预测表。其中:

职工工资含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 经费等,主要按照公司最近 2 年的平均工资的增长率预测;

折旧费根据现有固定资产的情况和更新固定资产情况及会计折旧年限确定; 和营业收入关联度高的其他费用按照历史年度所占主营业务收入平均比重 得到;

和营业收入关联度较低的其他办公费用按照最近 2 个完整会计年度平均水 平得到。

(6)管理费用的预测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折旧、摊销、工资、社保、税费、业务招待费等与公司 管理相关的费用组成。根据公司历史年度的管理费用明细情况分析预测 其中:

职工工资含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 经费等,主要按照企业所在地区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率预测;

折旧费根据现有固定资产的情况和更新固定资产情况及会计折旧年限确定; 其他无形资产根据其原始发生额及摊销年限确定。

和营业收入关联度高的其他费用按照历史年度所占主营业务收入平均比重 得到;

和营业收入关联度较低的其他办公费用按照最近 2 个完整会计年度平均水 平得到。

(7)财务费用的预测

公司的财务费用主要是企业历史年度存在大量溢于货币资金产生的利息和 外币存款产生的汇兑损益及少量的手续费。本次评估已考虑了溢余资金作为溢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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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故预测年度不考虑财务费用。

(8)资产减值损失预测

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为应收款项减值损失。应收款项资产减值损失是根据企 业历史上处理坏账损失的经验和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估计出可能收不回的 金额,由于观印象公司的运营特点,历史上未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未来发生应收 款项损失的可能性也较小,故预测年度不考虑资产减值损失因素。

(9)营业外收支预测

营业外收支主要是主营业务以外发生的固定资产处理净收益、净损失、罚款 收入、捐赠支出等,为偶然发生且不可预知的收支,本次评估不予以预测计算。 (10)所得税的预测

观印象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子公司均执行 25%的所得税率,未来年所得税度以 利润总额为基础,考虑纳税调整事项后测算未来所得税费用。详见现金流量预测 表。

(11)折旧和摊销的预测

本次折旧摊销按公司的折旧摊销会计政策进行计算得出。具体数据详见现金 流量预测表。

(12)资本性支出的预测

资本性支出是指企业以维持正常经营或扩大经营规模在建筑物、设备等资产 方面的再投入,主要包括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上的新增支出。

由于观印象为轻资产运营公司,固定资产仅为正常办公所需的少量电子设备 和 3 部汽车;无形资产摊销主要为历史形成的印象武隆的各项设计费和从关联方 取得的印象刘三姐门票收益权,未来年度无需再投入;故本次资本性支出按设备 的年折旧额确定。

预测结果见现金流量预测表。

(13)未来年度营运资金追加额的预测

一般而言,随着公司经营活动范围或规模的扩大,公司向客户提供的正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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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信用相应会增加,为扩大业务也会占用更多的资金,同时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 性支付所需保持的现金余额也要增加,从而需要占用更多的流动资金,但公司同 时通过从供应商处获得正常的商业信用,减少资金的即时支付,相应节省了部分 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历史年度应收应付、存货周转情况,公司未来不会改变目前的收付 款政策,由于观印象公司的运营特点,一般每部剧目的创意服务费水平(固定版 权收费)在签订框架协议/或知识产权许可合同即收取一定比例的预付款,后续 款项按照约定时间或提交或通过创作主体思路和初步概念设计方案、完成剧场区 域整体规划及施工方案、艺术团组建及公演日陆续收取。同时支付公司运营的日 常费用除外的相关成本费用时,大多都在约定义务完成之后,故观印象公司在日 常运营过程中,基本无需投入额外的流动资金,未来的营运资金基本呈负数特征, 鉴于暂时占用的资金在以后业务中或作为负债返还或结转收入,考虑到不能将占 用他人的资金作为观印象企业价值的加项,故未来的营运资金追加额随业务规模 的扩大按零考虑。

(14)未来年度自由现金流的预测

根据上述各项预测,则企业未来各年度自由现金流量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预测年度












20154-12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16,670.26 24,315.01 28,614.38 29,111.59 29,264.72
营业成本 3,315.85 4,347.03 4,859.59 4,496.18 4,120.03
营业税金及附加 241.07 351.62 413.80 420.99 423.20
营业费用 715.51 993.40 970.97 983.25 1,030.39
管理费用 1,004.83 1,398.01 1,452.65 1,518.05 1,589.32
财务费用 - - - - -
资产减值损失 - - - - -
投资收益 - - - - -
营业利润 11,393.00 17,224.94 20,917.37 21,693.12 22,101.78
营业外收支净额 - - - - -
利润总额 11,393.00 17,224.94 20,917.37 21,693.12 22,101.78
所得税费用 2,850.56 4,309.32 5,232.43 5,426.36 5,528.53
净利润 8,542.44 12,915.62 15,684.95 16,266.76 16,573.25
加回:折旧及摊销 172.24 229.01 164.18 131.89 13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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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费用(扣除税务影
响)
- - - - - - - - - -


































扣减:资本性支出 78.41 104.55 104.55 104.55 104.55
营运资金追加额 - - - - -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8,636.27 13,040.09 15,744.58 16,294.10 16,600.59
项目 预测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31,133.52 32,719.39 34,220.12 35,705.97 37,191.82
营业成本 4,124.81 4,129.59 4,134.37 4,139.14 4,143.92
营业税金及附加 450.23 473.16 494.86 516.35 537.84
营业费用 1,080.43 1,187.36 1,241.82 1,295.74 1,349.66
管理费用 1,666.79 1,774.61 1,856.01 1,936.59 2,017.18
财务费用 - - - - -
资产减值损失 - - - - -
投资收益 - - - - -
营业利润 23,811.26 25,154.68 26,493.07 27,818.15 29,143.22
营业外收支净额 - - - - -
利润总额 23,811.26 25,154.68 26,493.07 27,818.15 29,143.22
所得税费用 5,955.90 6,292.48 6,627.28 6,958.75 7,290.22
净利润 17,855.36 18,862.20 19,865.79 20,859.40 21,853.01
加回:折旧及摊销 131.89 131.89 104.55 104.55 104.55
利息费用(扣除税务影
响)
- - - - -
扣减:资本性支出 104.55 104.55 104.55 104.55 104.55
营运资金追加额 - - - - -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17,882.70 18,889.54 19,865.79 20,859.40 21,853.01
项目 预测年度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2027 年度 2028 年度 2029 年度
营业收入 38,677.67 40,163.52 41,649.37 43,135.22 44,621.07
营业成本 4,148.70 4,153.48 4,158.25 4,163.03 4,167.81
营业税金及附加 559.32 580.81 602.30 623.78 645.27
营业费用 1,403.58 1,457.50 1,511.42 1,565.34 1,619.26
管理费用 2,097.77 2,178.36 2,258.95 2,339.54 2,420.12
财务费用 - - - - -
资产减值损失 - - - - -
投资收益 - - - - -
营业利润 30,468.30 31,793.37 33,118.45 34,443.53 35,768.60
营业外收支净额 - - - - -
利润总额 30,468.30 31,793.37 33,118.45 34,443.53 35,768.60
所得税费用 7,621.69 7,953.16 8,284.62 8,616.09 8,947.56
净利润 22,846.61 23,840.22 24,833.83 25,827.43 26,821.04
加回:折旧及摊销 104.55 104.55 104.55 104.55 104.55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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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费用(扣除税务影
响)
- - - - - - -




















扣减:资本性支出 104.55 104.55 104.55 104.55 104.55
营运资金追加额 - - - - -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22,846.61 23,840.22 24,833.83 25,827.43 26,821.04
项目 预测年度
2030 年度 2031 年度 2032 年度 2033 年度 永续年度
营业收入 46,106.92 38,158.80 38,668.24 39,007.86 39,177.67
营业成本 4,172.59 2,274.69 2,274.69 2,274.69 2,274.69
营业税金及附加 666.76 551.82 559.19 564.10 566.55
营业费用 1,673.18 1,384.75 1,403.24 1,415.56 1,421.72
管理费用 2,500.71 2,069.63 2,097.26 2,115.68 2,124.89
财务费用 - - - - -
资产减值损失 - - - - -
投资收益 - - - - -
营业利润 37,093.68 31,877.91 32,333.86 32,637.83 32,789.81
营业外收支净额 - - - - -
利润总额 37,093.68 31,877.91 32,333.86 32,637.83 32,789.81
所得税费用 9,279.03 7,974.30 8,088.36 8,164.40 8,202.42
净利润 27,814.64 23,903.61 24,245.50 24,473.43 24,587.40
加回:折旧及摊销 104.55 104.55 104.55 104.55 104.55
利息费用(扣除税务影
响)
- - - - -
扣减:资本性支出 104.55 104.55 104.55 104.55 104.55
营运资金追加额 - - - - -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27,814.64 23,903.61 24,245.50 24,473.43 24,587.40

4、折现率

(1)折现率(r)公式:

根据收益额与折现率匹配的原则,采用国际上通常使用 WACC 模型进行计 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作为折现率,即:

r=Ke×[E/(E+D)]+ Kd×(1-T) ×[D/(E+D)]

公式中:E:权益价值

D:债务价值 Ke:权益资本成本 Kd:债务资本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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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被评估企业的所得税率

权益资本成本按国际通常使用的CAPM模型进行求取:

公式:Ke=Rf+RPM×β+Rc

公式中:Rf:目前的无风险利率 RPM:市场风险溢价 β: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2)具体参数的确定

①无风险收益率 Rf 的确定

无风险报酬率是对资金时间价值的补偿,这种补偿分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在 无通货膨胀、无风险情况下的平均利润率,是转让资金使用权的报酬;另一方面 是通货膨胀附加率,是对因通货膨胀造成购买力下降的补偿。由于现实中无法将 这两种补偿分开,它们共同构成无风险利率。本次评估选择 10 年以上国债的算 数平均收益率 4.28 %(取自 Wind 资讯)做为无风险收益率。

②企业系统风险系数 β

首先计算出可比公司无财务杠杆的 Beta,然后得出无财务杠杆的平均 Beta, 最后将其换算为交易标的目标财务杠杆系数的 Beta。公司目标资本结构根据公司 基准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分析确定。 计算公式如下:

βL =(1+(1-T)×D/E)×βU

公式中:

βL:有财务杠杆的 Beta;

D/E:交易标的目标资本结构;

βU:无财务杠杆的 Beta;

T:所得税率;

本次沃克森评估通过 WIND 资讯金融终端筛选出与交易标的类似的上市公

司作为计算贝塔的可比公司。

股份名称 证券代码 Beta(βU)
华谊兄弟 300027.SZ 0.4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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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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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名称 证券代码 Beta(βU)



中视传媒 600088.SH 0.6197
宋城演艺 300144.SZ 0.7456
新文化 300336.SZ 0.5834
丽江旅游 002033.SZ 0.7531
平均 0.6333

注:证监会分类艺术文化类企业之 002699 美盛文化:主营为动漫服饰,其 2014 年舞台剧收 入比重仅占 0.31%,本次不作为可比公司;证监会分类艺术文化类企业之 000681 视觉中国: 主营为视觉素材及增值服务,与观印象业务可比性较高,由于该公司 2013 年重组,其前身 主营为系统集成设备,从事可比业务的时间较短,本次不作为可比公司。

综上所述,本次 βL 取 0.6333。

③市场风险溢价 ERP 的确定

市场风险溢价是预期市场证券组合收益率与无风险利率之间的差额。市场风 险溢价的确定既可以依靠历史数据,又可以基于事前估算。参考行业惯例,本次 市场风险溢价定为 6.65%。

④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Rc 的确定

企业特定风险主要与企业规模、企业所处经营阶段、历史经营状况、企业的 财务风险、主要业务所处发展阶段、企业经营业务及地区的分布、公司内部管理 及控制机制、管理人员的经验和资历、对主要客户、供应商和其他关键方的依赖 等有关。考虑被评估企业规模相对不强、企业经营业务及地区的分布范围相对也 不是很广泛、其经营相对易受极端气候条件或自然灾害和季节性的影响和宏观旅 游市场环境的影响、其经营对核心创作团队的依赖和演出剧目生命周期的风险以 及公司内部管理及控制机制仍有待加强,故取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Rc 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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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权益资本成本 Re 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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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付息债务成本的确定

根据沃克森评估查阅企业历史年度及基准日债务构成,通过统计国家历史 年度的利率水平,并通过与观印象相关人员的访谈,观印象由于经营特点,历史 上无付息债务未来也无需向银行借款,We 为 1,本次 Rd 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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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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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WACC 的确定

- WACC=(Re×We)+〔Rd×(1 T)×Wd〕

=12.49% ×1+0%×(1-25%)×0 =12.49%

  • 5、评估值的计算过程及评估结论

(1)营业性资产价值的确定

单位:万元

预测年度 预测年度 预测年度 预测年度 预测年度
20154-12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8,636.27 13,040.09 15,744.58 16,294.10 16,600.59
折现率(WACC) 12.49% 12.49% 12.49% 12.49% 12.49%
折现期 0.38 1.25 2.25 3.25 4.25
折现系数 0.96 0.86 0.77 0.68 0.61
企业自由现金流现值 8,263.39 11,256.10 12,081.61 11,115.01 10,066.75
预测年度 预测年度 预测年度 预测年度 预测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17,882.70 18,889.31 19,865.79 20,859.40 21,853.01
折现率(WACC) 12.49% 12.49% 12.49% 12.49% 12.49%
折现期 5.25 6.25 7.25 8.25 9.25
折现系数 0.54 0.48 0.43 0.38 0.34
企业自由现金流现值 9,640.18 7,899.63 8,463.11 7,899.73 7,357.11
预测年度 预测年度 预测年度 预测年度 预测年度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2027 年度 2028 年度 2029 年度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22,846.61 23,840.22 24,833.83 25,827.43 26,821.04
折现率(WACC) 12.49% 12.49% 12.49% 12.49% 12.49%
折现期 10.25 11.25 12.25 13.25 14.25
折现系数 0.30 0.27 0.24 0.21 0.19
企业自由现金流现值 6,837.61 6,342.77 5,873.52 5,430.27 5,013.05
预测年度 预测年度 预测年度 预测年度 预测年度
2030 年度 2031 年度 2032 年度 2033 年度 永续年度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27,814.64 23,903.61 24,245.50 24,473.43 24,587.40
折现率(WACC) 12.49% 12.49% 12.49% 12.49% 12.49%
折现期 15.25 16.25 17.25 1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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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现系数 0.17 0.15 0.13 0.12 0.93
企业自由现金流现值 4,621.54 3,530.71 3,183.58 2,856.71 22,978.47

企业自由现金流现值合计为 160,710.96 万元。

(2)溢余资产价值与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的确定

经分析,公司的溢余资产主要包括基准日溢余货币资金;非经营资产为预 付股权收购款、理财产品、长期投资、基准日关联方往来款;非经营负债主要为 项目押金和预收创意费、预收版权费、股权收购款和应付股利。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会计科目名称 金额 确定为溢余资产的原因
货币资金-银行存款 30,303.67 基准日账面货币资金大于基准日经营
所需货币资金
预付账款 5.00 预付股权收购款
交易性金融资产 -
长期股权投资 5,278.98 单独核算单位,收益独立核算,不在
母公司收益预测现金流中体现
溢余资产合计 35,587.65
其他应付款-项目保证金 5,070.00 项目保证金
其他应付款-股权转让款 1,673.73 股权收购款
应付股利 20,000.00 股利分红
预收账款-项目款 2,872.60 预收项目款
溢余负债合计 29,616.33
溢余资产及负债差额(资产-负债) 5,971.32

(3)公司的有息债务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公司有息负债为 0 元。

(4)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确定

经实施上述评估过程后,本次观印象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结 果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

=营业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包括长期投资价值)- 溢余负债价值 有息债务 =160,710.96+35,587.65-29,6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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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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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682.28 万元

6、评估预测中各项指标变动对评估值影响的风险

(1)营业收入对评估值的敏感性分析

如营业收入下降 5%时,估值为 157,567.77 万元;营业收入下降 10%时, 估值为 148,453.27 万元;营业收入增加 5%时,估值为 175,796.78 万元;营业 收入增加 10%时,估值为 184,911.29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指标 营业收入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变动幅度 10% 5% - -5% -10%
估值 184,911.29 175,796.78 166,682.28 157,567.77 148,453.27
估值变动值 18,229.01 9,114.50 -9,114.51 -18,229.01

(2)毛利率对评估值的敏感性分析

由于观印象的经营模式,其成本主要可分为制作成本、维护成本;维护成本 仅为导演组项目维护时发生的差旅费,金额很小且较固定,占维护收入的比重不 到 4%;综合毛利率的变化主要取决于印象和又见系列项目制作收入毛利率的变 化,且随未来 100%毛利的票房收入占主营收入比重逐步增加,其影响逐步减弱, 综上,本次主要对印象和又见系列项目制作收入的毛利率做敏感性分析,具体如 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指标 毛利率变动
毛利率 90% 85% 80% 75% 70%
估值 171,838.27 169,260.27 166,682.28 164,104.29 161,526.29
估值变动 5,155.99 2,577.99 - -2,577.99 -5,155.99

(3)折现率对评估值的敏感性分析

在本次评估中,折现率取值为 12.49%,估值为 166,682.28 万元。当折现率 取 11.49%时,估值为 182,717.22 万元;当折现率取 13.49%时,估值为 153,149.32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指标

折现率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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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现率 10.49% 11.49% 12.49% 13.49% 14.49%
估值 201,979.96 182,717.22 166,682.28 153,149.32 141,593.21
估值变动 35,297.68 16,034.94 - -13,532.96 -25,089.06

7、观印象 2015 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预测的可实现性

(1)盈利预测完成情况

标的公司已实现收入利润金额,与 2015 年度盈利预测金额进行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1-3月审
计数
2015年全年盈利
预测
2015年1-7月审
计数
1-7月完成额占
全年预测金额比
营业收入 2,216.31 18,886.57 12,990.18 68.78%
净利润 1,167.88 9,704.25 6,367.99 65.62%

注:由于评估报告收益法预测中不含印象大红袍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且该公司营收、利 润较小,故评估预测的对比数据中均不含印象大红袍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数据。

从上表可看出,标的公司前七个月完成利润情况较好,已完成收入、利润情 况已近全年预测数的 70%。

(2)营业收入预测的可实现性分析

对标的公司未来预测中,2015 年的预计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营业收入 2015年1至3月 2015年4-12月 2015年合计
1 制作收入 1,303.89 9,884.54 11,188.42
2 票房分成收入 746.95 5,319.28 6,066.23
3 维护收入 162.85 642.83 805.68
4 其他收入 2.62 823.61 826.23
5 合计 2,216.31 16,670.26 18,886.57

①制作收入、其他收入的可实现性分析

2015 年预测的制作收入主要包括印象国乐、江汉朝宗、又见敦煌、剑门关 项目等“印象和又见”系列演出项目和武隆二期、宜兴项目等单项的制作收入;其 他收入主要为概念设计等单项的制作收入;其中“印象和又见”系列演出项目预计 制作收入占 2015 年预计可实现制作费收入比例为 78%,其相关的预测及实现情 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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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基准日前已签
约合同及预测
签约合计金额
截止目前实际
已签约合同合
计金额
预计2015
年可实现
收入
截止2015年
7月末各项目
已实现收入
截止2015年7
月末各项目已实
现收入占预测比
制作收入 26,424 27,658 12,014 9,700.67 81%

截止目前,观印象新创作项目均在正常推进,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及进度,可 以看出 2015 年预计的制作收入实现程度较高。

②票房收入可实现性分析

2015 年预计可实现票房收入为 6,066 万元,主要为《印象•刘三姐》、《印象• 丽江》、《印象西湖》、《印象大红袍》、《印象普陀》、《印象武隆》等“印象系列” 山水实景演出和《又见平遥》、《又见五台山》等“又见系列”室内情景剧的票房分 成收入。

截止评估基准日,各演出项目的票房收入为 747 万元,主要由于第一季度为 各演出项目的传统淡季,特别是印象系列,1-3 月由于季节气候原因存在一段时 间停演的情况。

随着淡旺季的转换,各演出项目的票房明显回升,截止到 2015 年 7 月,观 印象已实现票房收入近 3,000 万,占全年预计票房收入比重 50%,随着第三、四 季度旺季,观印象 2015 年实现预计票房收入的可实现程度较高。

③维护收入可实现性分析

2015 年预计可实现维护收入为 805 万元,主要为《印象•刘三姐》、《印象• 丽江》、《印象西湖》、《印象大红袍》、《印象普陀》、《印象武隆》等“印象系列” 山水实景演出和《又见平遥》、《又见五台山》等“又见系列”室内情景剧的项目维 护收入,目前各项目演出情况正常,同时观印象按期进行维护并按照各项目维护 合同约定收取维护费。

截止到 2015 年 7 月,各演出项目的维护收入为 420 万元,占全年预计维护 收入比重 52%,各项目维护收入结算正常,观印象 2015 年实现预计维护收入的 可实现程度较高。

综上所述,通过已签订的演出制作合同、已授权演出项目的运营情况,可以 预计观印象 2015 年营业收入预测的可实现性较高。

(3)净利润预测的可实现分析

观印象营业成本为公司由于创作及维护演出项目业务活动而结转的成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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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包括演出制作成本、维护成本和其他成本。

制作成本主要内容为创作演出项目时发生的制作费、劳务费、差旅费、其他 费用;制作费包括聘请专业公司或人员进行的科技统筹设计服务费、舞美设计、 特效设计、灯光设计、道具设计、音乐作曲、视觉设计及排演时聘请的舞蹈团费 用等;劳务费一般包括音乐剧编导、海报设计、TVC 制作、文字采编等人员的 劳务支出;差旅费一般金额较小,主要是创作人员的差旅费开支;其他费用一般 是不含在上述范围的杂项支出,金额较小。

票房分成没有直接成本。

维护成本主要是按年度或季度维护时发生的劳务费和差旅费,金额一般较 小。

公司经过多年的稳定经营,在一般情况下,成本趋于稳定;虽然由于市场等 原因会有所变化,但幅度不会很大,短期内不会发生剧烈变化。印象和又见系列 及其他制作收入的毛利率一般在 80%左右;又见国乐制作收入的毛利率 48%左 右;维护收入的毛利率在 96%左右。

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城建税按 应交流转税的 7%交纳,教育费附加按应交流转税的 3%交纳,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应交流转税的 2%交纳,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按应交流转税的 1%交纳。增值税 按营业收入的 6%交纳。

公司营业费用、管理费用主要可分成 3 类,一是较为稳定增长的职工薪酬类 费用,二是和营业收入关联度高的经营或管理相关的费用,三是和营业收入关联 度较低、相对固定的其他费用。

公司的财务费用主要是银行利息、手续费等,金额较小。

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为应收款项减值损失,金额较小,另外由于观印象公司 的运营特点,历史上未实际发生坏账损失。

公司的营业外收支主要是主营业务以外发生的固定资产处理净收益、净损 失、罚款收入、捐赠支出等,为偶然发生且不可预知的收支,发生的可能性较小 且金额较小。

观印象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子公司均执行 25%的所得税率。

上述成本费用中,公司经过多年的稳定经营,在一般情况下,其组成较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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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即使变化,其幅度不会很大,短期内不会发生剧烈变化。

8、观印象 2016 年及以后年度营业收入、毛利率预测的合理性

(1)观印象 2016 年及以后年度营业收入合理性分析

①从标的公司的行业地位、市场占有率及市场竞争角度分析,观印象作为目 前国内最知名、最成功的实景演出创作机构之一,自 2002 年开始创作《印象刘 三姐》大型山水实景演出并于 2004 年 3 月 20 日公演以来,陆续成功推出多部“印 象”和“又见”系列作品,成功的将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结合起来。截止 2014 年底, 观印象所有演出剧目已累积演出超过 15,000 场,观演人次逾 3,000 万。近几年来, 观印象创作的演出剧目每年总观演人次都在 500 万以上,实现票房年收入近 10 亿元。

多年的历程,观印象已成功的开创了“印象”和“又见”主品牌,旗下的系列演 出最大化地受益于主品牌的巨大影响力而加速成功、最大化地推动旗下系列的演 • • 出。而成功的子品牌《印象 刘三姐》、《印象 丽江》、《印象大红袍》等也托起主 品牌平台,互相辉映。“印象”和“又见”系列已经成为成熟的全国性旅游文化品牌, 拥有持续创新能力及稳定的目标观众群,同时“印象”和“又见”系列品牌延伸能力 强,可以实现跨区域、跨行业、跨产业链条等多种形式,能够提供更为广阔的商 业机会。

此外,“印象”和“又见”系列演出均已经成为塑造当地文化品牌的重点项目, 在国家级别的外事活动中亦享有很高的声誉。观印象通过旅游文化演出创作,带 动了当地旅游业及相关产业联动发展,形成了以文化演出为纽带,促进商业、服 务、旅游、地产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开创了文化产业发展的全新 模式,成为当代文化创意产业的成功范本。

②从核心竞争力角度分析,首先观印象拥有丰富项目创作经验的优秀团队和 专业人才,其国内顶级水平的核心创作团队,其高水平的艺术创作实力及票房号 召力是其他竞争对手难以超越的壁垒;其次观印象拥有成功演出剧目的版权是未 来能持续获取门票分成收入的保证;最后观印象拥有的“印象”“又见”等强大的品 牌价值及品牌较强的延伸能力,可以开发系列衍生业务,将是观印象未来的另一 潜在利润点,可以实现跨区域、跨行业、跨产业链条等多种形式,能够提供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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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阔的商业机会。

③从新演出制作项目合同的签署、存量演出项目的票房分成分析具体如下: A、制作收入分析

通过对观印象历年承接和创作项目情况分析,2002 年至 2008 年,实景演出 在国内刚起步,无论是市场认同还是创作经验能力均处于早期发展阶段,2009 年以后自《印象大红袍》开始,不管是市场认同还是包括观印象核心导演团队、 其他专业人员在内的整体创作经验和能力逐步成熟,承接和创作项目数量稳步上 升,观印象 2013 年开始,项目承接和创作强度基本稳定在不低于 1 年 2 个项目 的水平,考虑到观印象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自主创作精品的路线,保证作品较 高的艺术水准,未来创作期内,观印象新剧目的创作强度将延续和控制在 1 年 2 部作品的水平,目前已经在创作的剧目仍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进行。 截止基准日,尚未公演及处于创作期的主要剧目及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签订日期 预计公演时间
1 印象五台山 2012年5月 2015年5月30日
2 又见敦煌 2014年10月 2016年8月
3 印象剑门关 2014年6月 2016年5月
4 印象江汉朝宗 2015年2月 2016年9月
5 印象马六甲 2013年7月 2017年7月

按照观印象的经营模式,一般签订框架协议或知识产权授予合同后,在后续 制作过程中,会陆续签订其他专业设计或咨询合同及制作费服务合同,制作服务 费一般按剧目制作成本(不含固定资产投资)的总额一定比例收取,通过历年签 约剧目收费水平分析,随着观印象的品牌实力不断增强,剧目创作的收费水平呈 逐步上升趋势:近年已经完成创作的项目制作收入平均达 5,000 万元以上;目前 从正在创作期且已经基本确定合同总金额的项目制作收入平均水平已达 6,000 万 元以上。

综上,考虑到正在创作期的其他项目部分合同仍在后续洽谈中,总收费金额 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从谨慎性角度考虑,在不考虑未来收入水平上涨因素情况下, 本次对标的公司的评估中,假设未来每部剧目的制作收费水平保持在每部 5,000 万元左右。

B、门票分成收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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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各个项目所在景区的具体情况不一,其各演出项目的票房情况各不相 同,评估中通过分析主要项目不同情况单独确定门票分成收入预测数据。

Ⅰ、印象大红袍项目分析

通过对印象大红袍项目运营公司 2010-2014 年及 2015 年 1 季度的销售门票 和主营业务收入分析,印象大红袍项目运营公司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 2011 年至 2014 年平均增长 9.75%,随 2015 年 6 月 28 日合福高铁通车,到武夷山的游客数 量将出现大幅度的增长,鉴于高铁于年中通车,增长的高峰期应在 2016 年,谨 慎考虑,未来 3 年即 2015 年至 2017 年,印象大红袍项目票房分成收入增长率将 有一定提高;同时,大红袍项目的场地已于 2010 年扩建过,本次评估未考虑未 来项目场地再次扩建带来的增长。考虑到剧场的容量及市场的成熟度,以后年度 票房分成增长率将在 2017 年基础上平稳趋缓,最终保持稳定的收入水平。

• Ⅱ、印象 刘三姐项目分析

从《印象•刘三姐》的较长经营周期看,《印象•刘三姐》自 2004 年在阳朔成 功上演以来,成为我国第一个一年四季几乎天天上演的实景演出,据不完全统计, 上演 10 年多来,超过 1,000 万观众观看了演出,虽然已经公演 10 年多,但票房 的整体增长情况仍然较为良好,最近 8 年的平均增长率达到 10%左右。随着 2013 年国务院《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发展规划纲要》和桂广高铁通车带来的积极影 响,未来观众的增长能力和幅度较为乐观。但考虑到演出项目的承受程度和其他 风险因素,预计观印象未来票房分成收入的增长在 2014 年增长率的基础上,未 来 5 年的票房分成收入增长幅度逐步下降,以后年度票房将保持稳定,保持在第 5 年的票房水平。

• Ⅲ、印象 丽江项目分析

《印象•丽江》雪山篇实景演出自 2006 年 5 月 7 日开始试演,同年 7 月 23 · 日正式公演,《印象 丽江》雪山篇实景演出经过数年的市场培育,已成为丽江地 区文化演艺产业的代表作品,游客接待数量逐年上升,经营管理已进入良性循环, 经营业务稳步提升。

2012 年和 2013 年尽管受宏观环境影响,2012 年印象丽江票房仍然保持了增 长,2013 年票房基本与上年持平,但由于 2013 年营改增因素,导致观印象票房 分成收入出现了较小幅度的下降,随着 2014 年总票房人次的再次刷新纪录,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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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观印象票房分成收入有较大幅度的提升。目前,印象旅游的业务模式较为稳定, • 经营管理日趋成熟,市场占有率稳步提高,通过加强市场营销和推广,《印象 丽江》雪山篇市场知名度不断扩大,观众接待数量保持稳定增长,未来随着国内 旅游消费需求的持续增长,丽江作为国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游客接待量仍将保 • 持稳定增长,因此,《印象 丽江》的票房收入目前正处于预期增长期内,未来具 有良好的成长空间。

但限于实景演出地蓝月谷剧场所处的地理环境和客观自然条件,并考虑到高 · 原地区对演艺人员体力的消耗情况,《印象 丽江》雪山篇每天最多演出三场。近 • 年来旅游旺季时《印象 丽江》雪山篇基本保持每天三场的演出频率,并且随着 丽江和玉龙雪山作为国内热门旅游目的地的持续升温,年中淡季时间逐渐缩短。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在演出剧场进一步扩容之前印象旅游门票销售收入增幅有 限,不可能出现快速增长的态势。

综合以上分析,2015 年以后年度的票房分成收入增长幅度在 2014 年的增幅 基础上微幅下调,增幅逐步趋缓,直至保持稳定。

Ⅳ、又见平遥项目分析

《又见平遥》情境体验剧于 2013 年 2 月 18 日首演,按照合同,观印象对分 得的票房版权进行了保底约定,项目运营的前三年约定了逐年递增的保底票房收 入分,第四年以后按合同约定的比例支付版税,但最低不低于保底额。

从公演以来的具体运营数据分析:又见平遥剧目自 2013 年 2 月 18 日首演开 始,2013 年观看人次约 23 万,2014 年观看人次约 34 万,截止到 2015 年 3 月 22 日,2015 年已演出 123 场,近 8 万人次;

同时从上座率分析:2013 年平均上座率约 55%;2014 年上座率约 67%,2015 年 1-3 月,本是传统淡季,但本年的上座率已达到 80%,为 2015 年开展了一个 良好的开端;预计 2015 年的经营状况要好于 2014 年,由于演出场地的限制,未 来票房的增长途径主要通过高峰期的宣传和营销,延长旺季的时间及分流部分需 求到平时,另外由于目前票价定位较低,也为未来票价的提升提供了较大的空间。

在预测中,以合同约定的保底金额为基础,以后年度预测在不低于保底金额 的基础上,按实际票房测算,未来票房分成收入在考虑剧场的承载能力后,票房 增幅在 2016 年的基础上趋缓直至保持稳定票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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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 2014 年门票分成收入比重测算,上述四个项目的门票分成收入已占 2014 年门票分成收入 88.78%。

Ⅴ、未来新增项目门票分成收入分析

票房分成(版税)一般按演出公司每年票务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其分 成比例的确定还要综合其他特殊因素确定;观印象并不参与演出公司的具体运 营,随着最近几年观印象的品牌效应和市场地位的不断提升,且观印象 2013 和 2014 年票房收入的整体增长率均达到 10%以上。从 2011 年起,新签订的知识产 权授予合同中一般会约定公演后每年的保底分成收入,考虑到项目公演后有一定 市场培育期,目前一般约定三年后不低于一个稳定的保底金额。

根据以上情况,已签订合同约定保底收入或不约定保底收入的项目,本次按 合同约定的内容为基础,预测未来票房分成收入,对于未来签订的项目,本次综 合以上情况,按照目前运作模式,新项目首演第一年至第四年为市场培育期,票 房分成收入分别逐年递增的保底金额,以后年度不考虑增长,保持上年度水平。 C、维护收入

维护费收入主要是演出公演后,为保证演出质量和水平,观印象创作团队会 定期到演出现场对项目进行维护,一般每年按季度维护,并按照合同约定向项目 公司收取维护费用,包括“印象”和“又见”系列剧目的年维护费用。

目前观印象和项目运营公司签订的维护收入基本上较为固定,一年维护四 次,已签订合同项目的未来维护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未来新项目的维护费 收入参照历史数据预测。

根据上述结合公司的战略规划、行业的总体情况及结合行业地位、市场占有 率、市场竞争、核心竞争力、新演出制作项目合同的签署、存量演出项目的票房 分成等综合分析,观印象 2016 年及以后年度营业收入具有合理性并可实现程度 较高。

(2)观印象 2016 年及以后年度毛利率预测的合理性分析

营业成本为公司由于创作及维护演出项目业务活动而结转的成本,主要包括 演出成本、门票成本、维护成本和其他成本及其他业务成本。

演出成本主要内容为创作演出项目时发生的制作费、劳务费、差旅费、其他 费用;制作费包括聘请专业公司或人员进行的科技统筹设计服务费、舞美设、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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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设计、灯光设计、道具设计、音乐作曲、视觉设计及排演时聘请的舞蹈团费用 等;劳务费一般包括音乐剧编导、海报设计、TVC 制作、文字采编等人员的劳 务支出;差旅费一般金额较小,主要是创作人员的差旅费开支;其他费用一般是 不含在上述范围的杂项支出,金额较小。

由于门票分成没有成本,未来年度不考虑。

维护成本主要是按年度或季度维护时发生的劳务费和差旅费,金额一般较 小。

其他成本为一些杂项支出,金额很小,未来时按历史发生水平预测。 上述成本支出由于各个项目签订合同时约定的不同,在不同项目中体现的内 容不一,其中:已公演项目未来年度只发生维护成本;尚未公演项目即按照印象 和又见系列演出成本、印象和又见系列维护成本、国乐系列演出成本、其他单项 设计成本分别分析和预测。

本次评估分类别的综合毛利率水平分析和预测如下:

序号 业务类别 毛利率
1 制作业务 印象和又见系列 80%
国乐系列 48%
其他业务 80%
2 维护业务 96%
3 门票业务 100%

门票业务由于其运营模式无成本发生,故毛利率为 100%;

维护业务毛利率系根据观印象各个演艺项目历年累计维护收入和累计维护 成本综合测算的维护业务平均毛利率为基础;

制作业务预测毛利率系参考观印象各个演艺项目历史上的项目平均毛利率 而确定。其中,由于制作业务中的国乐系列为文化主题类巡回演出模式,因此与 其他印象和又见项目取得收入和发生成本的特点不同,因此,预测期观印象制作 业务的综合毛利率为综合非国乐演出项目和国乐演出项目的平均毛利率。根据预 测,国乐系列制作收入占总制作业务收入比重约为 23%,非国乐系列制作收入占 总制作业务收入比重约为 77%,因此,预测期制作业务综合毛利率水平为 72% 左右。

报告期制作业务毛利率与预测期制作业务毛利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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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3年度 2014年度 2015年1-7月 预测期
制作业务毛利率 72.50% 75.46% 66.32% 72%

由上表可知,预测期制作业务的毛利率 72%,略低于 2013 年和 2014 年度制 作业务毛利率,主要系预测期制作收入的毛利率系综合考虑了各演艺项目的历史 项目毛利率而确定,由于观印象各项目制作周期不同,且一般都跨越超过 1 个会 计年度,故各年度相关演艺项目所处的制作收入及成本确认阶段不同,引致某一 会计年度的制作业务的综合毛利率与各演艺项目毛利率略有差异,故根据谨慎性 原则,制作业务预测期间综合毛利率确定为 72%。

报告期内各年度制作毛利率略有波动且 2015 年 1-7 月,制作业务的综合毛 利率仅为 66.32%,低于预测期制作业务综合毛利率,主要原因为:1、每一演艺 项目具体项目整体毛利率根据自身特点略有不同;2、单一演艺项目根据合同的 约定,在该项目不同创作阶段相关收入和成本分阶段确认,故各阶段的制作业务 毛利率与项目整体的制作业务综合毛利率有所差异;3、预测期制作业务的毛利 率是考虑各完整项目的制作毛利率,其中国乐项目的预测期制作业务毛利率为 48%,《又见国乐》项目于 2015 年 7 月 17 日启动巡演,首演阶段主要创作成本 支出较大引致《又见国乐》项目截止 2015 年 7 月 31 日的毛利率水平低于预测。 根据观印象与冠名商签订的合同,2015 年巡演结束,制作收入和成本全部确认 后,国乐系列的可实现毛利率水平将达到或接近预测期 48%的水平。

公司经过多年的稳定经营,在一般情况下,成本基本是稳定的。虽然由于市 场等原因会有所变化,但幅度不会很大,短期内不会发生剧烈变化。综合印象和 又见系列以及国乐系列项目的制作业务收入的综合制作毛利率一般在 72%左右; 维护收入的毛利率在 96%左右;其他业务毛利率在 80%左右。

由于观印象的经营模式,综合毛利率的变化主要取决于制作收入毛利率的变 化,且随未来 100%毛利的票房收入占主营收入比重逐步增加,其综合毛利率将 在目前水平上稳步提升,综合以上分析,观印象 2016 年及以后年度毛利率预测 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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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场法评估情况

1、评估模型及计算公式

(1)评估模型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参考企业、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 权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市场法评估 模型又被称为相对价值模型。

市场法中常用的两种方法是参考企业比较法和并购案例比较法。

参考企业比较法是指通过对资本市场上与被评估企业处于同一或类似行业 的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进行分析,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或经济指标,在与 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得出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

并购案例比较法是指通过分析与被评估企业处于同一或类似行业的公司的 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获取并分析这些交易案例的数据资料,计算适当的价值 比率或经济指标,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得出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 本次评估选择参考企业比较法进行评估。

(2)计算公式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经营性性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 资产价值

其中:经营性性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按以下公式确定

经营性资产价值=委估企业相关财务指标×参考企业相应的比率乘数

通过计算对比公司的市场价值和分析参数,我们可以得到其收益类比率乘 数和资产类比率乘数。但上述比率乘数在应用到被评估企业相应分析参数中前还 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以反映对比公司与被评估企业之间的差异。

2、市场法评估过程

(1)可比公司的选择

① 选择可比公司的标准

沃克森评估采用在国内上市公司中选用可比公司并通过分析可比公司的方 法确定交易标的的市场价值。在本次评估中可比公司的选择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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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有一定时间的上市交易历史。且至少在 24 个月(2 年)左右;

(B)经营业务相同或相似并且从事该业务的时间不少于 24 个月;

(C)企业生产规模相当。但参照中评协和证监会等单位联合撰写的《上市 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法评估研究》,当没有与交易标的规模或能力相当的可比公司, 且采用“单位价值”的进行对比分析时,可以不要求可比公司资产规模或能力完全 一致。由于资产规模或能力较大差异而产生的经营风险差异,通过折现率参数调 整比率系数,修正经营风险差异;

(D)企业的经营业绩相似。可比公司与交易标的的经营业绩应该相似,如 果交易标的为盈利企业,则可比公司也选择盈利企业;如果交易标的为亏损企业, 则可比对象也选择亏损企业。

② 选择的可比公司

按照上述标准,本次评估将华谊兄弟、中视传媒、宋城演艺、新文化、丽江 旅游五家作为可比公司。上述可比上市公司上市时间均在二年以上;主营业务与 标的资产相同或相似,且从事该业务的时间不少于 24 个月;经营业绩与标的资 产相似,均为盈利企业;主要经营模式相似;企业生产规模虽存在一定差异,但 可通过折现率参数调整比率系数,修正经营风险差异。

(2)对比公司比率乘数的选取和计算

比率乘数是指资产价值与其财务指标或其他特定非财务类型指标之间的一 个“比率倍数”。由于市场比较法是要求通过分析对比公司股权或全部投资资本市 场价值与各种指标之间的比率乘数来确定交易标的的比率乘数,然后根据委估企 业的参数来估算其股权或全投资资本的价值。因此,比率乘数是市场法对比分析 的基础。

比率乘数一般包括三类:收益类比率乘数、资产类比率乘数和现金流类比率 乘数。本次比率乘数选取收益类比率乘数进行分析。

收益类比率乘数是股权价值或企业价值与其收益类参数之间计算出的比率 乘数,收益类比率乘数一般包括企业价值与主营业务收入比率乘数、企业价值与 税息前收益(EBIT)比率乘数和企业价值与税息折旧/摊销前收益(EBITDA)比率 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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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主营业务收入比率乘数

主营业务收入比率乘数是企业价值和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该比例可以有效 的反映企业主营业务的大小对企业价值的影响,但通常对于毛利率的不同产生的 差异无法反映。

②EBIT 比率乘数

EBIT 比率乘数是企业价值和税息前收益指标计算的比率乘数,该比率乘数 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由于资本结构和所得税不同产生的影响。

③EBITDA 比率乘数

EBITDA 比率乘数是企业价值与税息折旧/摊销前收益指标计算的比率乘数, 该指标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由于企业折旧/摊销的不同产生的税收方面的影响。 各对比公司比率乘数计算结果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 收益类比率乘数 收益类比率乘数 收益类比率乘数
主营业务收入比率乘数 EBIT 比率乘数 EBITDA 比率乘数
5 年平均值 5 年平均值 5 年平均值
1 比率
乘数
修正
华谊兄弟 7.50 27.40 25.31
2 中视传媒 4.19 51.41 37.69
3 宋城演艺 8.76 15.88 12.55
4 新文化 2.61 8.68 8.52
5 丽江旅游 5.03 15.72 13.51

(3)比率乘数的修正

由于交易标的与对比公司之间存在经营风险的差异,包括公司特有风险等, 因此需要对采用对比公司相关数据估算的各种比率乘数进行必要的修正。评估师 以折现率参数作为交易标的与对比公司经营风险的反映因素,进行所谓经营风险 因素修正。

另一方面,交易标的与对比公司可能处于企业发展的不同期间,对于相对稳 定期的企业未来发展相对比较平缓,对于处于发展初期的企业可能会有一段发展 相对较高的时期。另外,企业的经营能力也会对未来预期增长率产生影响,因此 评估师需要对采用对比公司数据计算的比率乘数进行预期增长率修正。

修正后的各可比上市公司价值比率结果如下:


企业名称 收益类比率乘数 收益类比率乘数
主营业务收入比率乘数 EBIT 比率乘数 EBITDA比率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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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年平均值 5 年平均值 5 年平均值














1 比率
乘数
修正
华谊兄弟 7.50 27.40 25.31
2 中视传媒 4.19 51.41 37.69
3 宋城演艺 8.76 15.88 12.55
4 新文化 2.61 8.68 8.52
5 丽江旅游 5.03 15.72 13.51
6 比率
乘数
修系
华谊兄弟 1.30 0.53 0.56
7 中视传媒 14.16 1.71 2.25
8 宋城演艺 1.34 1.12 1.38
9 新文化 1.11 0.48 0.47
10 丽江旅游 2.67 1.40 1.90
11 比率
乘数
修正
华谊兄弟 9.72 14.64 14.26
12 中视传媒 59.37 88.15 84.83
13 宋城演艺 11.78 17.76 17.30
14 新文化 2.90 4.15 4.03
15 丽江旅游 13.42 21.95 25.61
16 观印象比率乘数 19.44 29.33 29.21

(4)交易标的估值的确定

沃克森评估通过比率乘数系数修正方式对对比公司的各类比率乘数进行了 修正,然后选择了修正后的综合对比公司比率乘数,作为交易标的的比率乘数并 将其应用到交易标的中,采用上述的比率乘数修正系数修正交易标的的相应比率 乘数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得到交易标的的股权价值:

  • ① 交易标的参数收益类参数取的 2014 年 1-12 月的修正后数据;

  • ② 股权价值最终评估结果=(交易标的比率乘数×交易标的相应参数-负息负

  • 债)×(1-缺少流动性折扣) ;

  • ③ 交易标的无有息负债;

  • ④ 本次评估根据 2002-2014 年 1,200 多个新股发行价方式估算的缺少流动

  • 性折扣数据,本次评估采用市场平均值 40.60%作为这次评估的缺少流动性折扣。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收益类比率乘数

主营业务收入
比率乘数
EBIT
比率乘数
EBITDA
比率乘数
1 观印象对应参数 13,892.93 9,497.75 9,780.55
2 观印象股权计算价值 270,054.18 278,550.45 285,645.99
3 观印象付息负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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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观印象股权计算价值 270,054.18 278,550.45 285,645.99

5 不可流通折扣 40.26% 40.26% 40.26%
6 折扣后价值 161,342.34 166,418.38 170,657.58
7 非经营性资产净值 5,524.18 5,524.18 5,524.18
8 观印象100%股权市场价值 171,663.62

注:本次市场法中所考虑的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是指在市场法评估测算过程中,计算比例乘 数等指标未考虑的相关资产及负债。

3、市场法评估结论

在持续经营前提下,采用市场法对观印象艺术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评估值为 171,663.62 万元,评估值较账面净资产增值 161,988.04 万元,增值 率 1,674.19%。

(三)本次评估增值的合理性分析

1、对评估结构选取的说明

市场比较法类比对象、类比因素直接来源于市场及公开信息,评估结果与基 准日资本市场价格相关性较高,但是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受宏观经济政策、有关 题材信息等因素的影响较大,股价随着股票市场景气程度而变化,市场本身具有 不确定性,可比公司的市场价值较难全面反映企业的内在投资价值,评估结果易 受资本市场价格的变化而波动。收益现值法是从决定资产现行公平市场价值的基 — 本依据 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价值观 念,从理论上讲,收益法的评估结论能更好体现股东权益价值。考虑收益现值法 所使用数据的质量和数量优于市场比较法,故本次评估采用收益现值法结论。

2、本次评估增值的具体原因

(1)观印象具有“轻资产”特点,账面净资产不能完全反映其真实价值

观印象具有“轻资产”的特点,其固定资产投入相对较小,账面值不高,而企 业账面净资产主要包括少数固定资产、营运资金等有形资产,却无法完全体现观 印象的创意能力、旅游资源、运营经验、服务能力、客户群等要素,也无法体现 企业未来的发展能力,而该类重要因素是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却具有重要影响。 而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收益法评估是通过对被评估企业未来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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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况和获利能力进行分析,更能反映企业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该价值内涵 包含了企业全部的经营成果和发展能力的市场价值。故评估结果相对于账面净资 产有较大程度的增值。

此外,观印象 2015 年 3 月 31 日对历年结存的未分配利润进行了 2 亿元的股 利分红,也是导致基准日观印象净资产有较大减少的原因之一。

(2)旅游演艺行业受到政策支持,发展前景广阔

观印象主营的旅游文化演艺业务得到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近年来,党中央、 国务院和文化部、国家旅游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纲领性文件,将 旅游演艺列为长期重点支持的产业优先发展。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 谈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要求文艺创作要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弘 扬中华美学精神,旅游文化演艺行业的发展符合时代要求。有关旅游演艺行业的 支持性政策详见“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五、观印象主营业务情况/(二)观 ” 印象业务所处行业 。

为促进旅游演艺快速发展,各级地方政府往往把旅游演艺作为专项文化产业 列入到当地的文化发展规划中,有重点的加强培育和引导,为促进旅游演艺发展 提供良好的成长空间。依托于旅游业的高速发展和各类政策支持,观印象主营的 旅游文化演艺行业发展前景广阔。

(3)观印象在旅游文化演艺行业有多年的经验和积累

观印象自成立以来,专注旅游文化演艺的策划、创意和制作,已创作了《印 · · 象 刘三姐》、《印象 丽江》、《印象西湖》、《印象普陀》、《印象大红袍》、《印象武 隆》,并开创性的创造了情境体验剧《又见平遥》、《又见五台山》。截止 2014 年 底,观印象所有剧目已累积演出超过 15,000 场,观演人次逾 3,000 万,拥有丰富 的项目创作经验和著作权积累。

(4)观印象强大的自主创新能力为其获取差异化竞争优势

观印象自设立以来,一直坚持自主创新,充分发挥以张艺谋为核心的导演团 队的创造力,即在内容上反映当地的文化特色,又注重演出编排的合理性与舞台 效果的视觉冲击力,保证观众获得最佳观看体验,产生情感上的共鸣。观印象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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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用原生态的中国大自然之美,来创意丰富的、唯美的文化娱乐盛世。致力于重 塑文化娱乐观念、重现中国文化精髓、重造人与自然和谐。

观印象的精品化路线也为其获得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化的竞争优势。随 着国内旅游文化演艺市场的高速发展,演出数量也迅速增加到近些年的 200 台上 下,但存在着部分演出剧目内容同质化、经营质量参差不齐等现象。观印象每个 演出项目都由以张艺谋为主的核心导演团队亲自操刀,反复排演,保证作品公演 · 时已经具备较高的艺术水准,创作出《印象 丽江》、《印象西湖》、《印象大红袍》、 《又见平遥》等在国内负有盛名的演出剧目,成为旅游文化演艺行业的标杆企业。

(四)本次交易定价较评估值溢价的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价格为 190,000 万元,较评估值 166,682.28 万元溢价 13.99%,系交 易各方在充分考虑协同效应、标的公司行业地位等因素后协商确定的结果。

1、上市公司与观印象存在因协同效应实现业绩增长的可能

本次交易完成后,观印象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经营的房 地产业务将与标的公司经营的旅游文化演艺业务实现可预期的业务协同。收益法 评估以未来收益的确定性为基础,评估采用收益法,其评估值未体现出此类协同 效应可能给上市公司和观印象带来的业绩增长。此类协同效应具体可表现在:

(1)以观印象为切入点进军旅游演艺产业,利用公司深厚的地产项目运营 经验和资本平台优势介入演艺项目运营,延伸产业链的同时扩大公司旅游演艺产 业的盈利空间

观印象作为国内领先的演艺创作企业,其团队专注于演艺创作和版权运营, 公司鲜明的文化特性奠定了其在演艺创作细分领域的标杆地位,但也制约了自身 商业价值的拓展。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丽江旅游(002033.SZ)和宋城演艺 (300144.SZ)均依托自身平台优势和项目运营经验在演出运营上取得了较好经 济效益,具体如下:

① 上市公司丽江旅游(002033.SZ),通过运营“印象系列”演出之一《印 象丽江》,实现了较高的经济效益。

《印象丽江》2011 年以来的运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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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20151-6 2014 2013 2012 2011
收入 10,861.99 25,426.86 23,325.98 23,327.49 22,987.21
毛利 8,208.92 18,561.12 17,082.36 17,443.01 17,274.89
毛利率 75.57% 73.00% 73.23% 74.77% 75.15%

注:数据来自丽江旅游定期报告,只包含演出板块(即《印象丽江》演出运营)

② 上市公司宋城演艺(300144.SZ)作为国内自建旅游景区(包括旅游演艺) 的主要企业,也已展现出了类似业务良好的盈利能力。

宋城演艺部分景区的运营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收入 毛利 毛利率
2015年1-6月
杭州宋城景区 21,270.96 16,660.48 78.33%
三亚千古情景区 14,321.97 11,779.51 82.25%
2014年度
杭州宋城景区 37,228.06 28,147.85 75.61%
三亚千古情景区 15,507.02 10,736.63 69.24%
2013年度
杭州宋城景区 35,497.48 27,248.74 76.76%
三亚千古情景区 3,356.79 1,816.59 54.12%

注:1. 数据来自宋城演艺定期报告,仅列示代表性景区的盈利水平;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有望通过自身深厚的地产项目运营经验和上市公 司的资本平台优势,介入旅游文化演出的项目运营,与观印象演艺创作及经营团 队进行优势互补:一方面针对优质演艺项目,借助自身地产项目管理和运营经验 进行演艺实体的运营;另一方面,以资本为纽带,加大观印象品牌授权的演艺项 目的股权投资享受更大的资本增值,同时,上市公司还将利用观印象的专业判断 能力加大对外部优质演艺项目整合,改善业务结构、加速业务扩张,从而进一步 提升公司在旅游演艺领域的持续盈利能力。

(2)结合观印象演艺项目场馆建设和项目周边设施建设需求,拓展公司旅 游文化地产业务

① 历史上,观印象作为轻资产类企业,采取的经营模式为“演出创作”+“知 识产权许可”,仅负责演出策划编排,灯光舞美设计,剧场规划等创意工作,不 涉及演出具体运营。本次交易后,针对观印象创作的演艺项目,三湘股份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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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入实体演艺项目的建造和场馆维护,提升自身地产项目的盈利能力的同时降低 公司未来自营演艺实体的运营成本。

② 三湘股份借助观印象与各地旅游景区的长期合作以及优质演艺项目,为 获得项目所在地配套开发的商业机会提供了先天的优势和议价能力。本次交易 前,观印象已有与第三方房地产公司合作,介入旅游景区配套地产开发的经验。 如 2014 年底,观印象的全资子公司天津又见与重庆海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 署了《“印象武隆”二期项目合作开发协议》,约定观印象通过品牌授权的方式, 参与该公司在《印象武隆》演出核心区域周边的配套地产项目——“印象武隆小 镇”的开发运作。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有机会凭借观印象创作演出聚积的大量人气和 与国内优质景区长期合作的良好关系,在演出覆盖的有效范围内,挖掘完善游客 吃、住、行等方面的配套地产业务机会,全方位提高游客的旅游、观看体验。目 前,观印象开发的项目中,拟筹划在国内著名旅游城市的市中心与当地文化古迹 相结合,编排一档具有当地历史内涵的演艺项目,并采用与三湘股份携手为该项 目周边提供整体商业中心策划和建设实施的方式更好的为项目需求方提供整体 方案。上市公司与观印象在旅游景区配套地产上的业务协同符合现代旅游的新需 求、新趋势,同时也有利于交易双方充分体现自身价值,实现利益最大化。

(3)通过本次收购加速三湘股份文化地产的布局,强化地产业务盈利能力

近年来,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已成为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举措, 各地政府针对文化地产项目“优先供地”、“优惠供地”均出台了多项有力支持政 策,而强势的文化地产项目也为地产项目后续销售及运营提供充足的人气及商气 保障,因此共享文化产业将为地产开发带来巨大红利。

本次收购前,三湘股份已初步试水文化地产领域。2013 年三湘股份通过与 湖南广播电视台、上海麓申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以及湖南发展集团土地储备开发有 限公司联合投资设立上海湘芒果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芒果”)进行 了文化地产的有效布局。2014 年 1 月湘芒果以 10.09 亿元价格竞得徐汇区黄浦江 南延伸段 WS5 单元 188S-K-2 地块,该价格相比较周边地段土地均价而言有较强 的成本优势,文化地产项目在土地储备上的议价能力提升了公司地产项目的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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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公司借此更进一步意识到了文化地产的巨大价值,然而单纯依靠外在联合 开发无法保障公司文化地产项目的稳定性,为此,通过本次收购,公司纳入优质 的旅游演艺文化企业——观印象,固化自身文化地产的内在属性,为公司未来文 化地产业务的持续盈利,获得更多项目机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4)丰富上市公司的品牌形象,营造文化元素的市场氛围,提升公司地产 项目品质的同时打造城市文化雅居生态圈

三湘股份一直坚持精品化开发策略,秉承舒适、节能、环保的绿色科技地产 建筑理念。与此同时,三湘股份也在积极为其地产项目赋予更多的文化内涵,以 提升自身品牌形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与观印象在建筑装饰设计方面 深度合作,将观印象的艺术创意引入其地产项目的建筑设计中来。

一方面在概念创意设计中,观印象将能发挥独有优势,为建筑物赋予更多的 高雅艺术元素,有利于帮助这些地产项目打造成为都市文化地标。另一方面,在 艺术人文居住氛围的营造上,通过赋予建筑物本身更多的艺术和人文属性,增强 居住者的亲切感、认同感和归属感,实现从“有居”到“宜居”再到“雅居”的完美升 级。此外,通过本次合作,上市公司显著提升了公司的文化层次,吸引了追求精 致文化生活的消费群体对项目的关注,短时间内促进了项目的销售,实现了“高 质量、高知名度、高溢价”的良性循环,进一步提升市场形象,增加文化积累, 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实现艺术与绿色科技地产的完美结合。

鉴于上述协同效应是公司结合自身优势对观印象整合后得以实现,因此无法 在对观印象单个公司的评估结果中体现。但上市公司和观印象对本次交易完成后 的业务协同已有了较为明确的战略思考和执行路径,未来观印象及上市公司都有 因为该类协同效应实现业绩潜在增长的机会。因此双方确定的交易价格较本次评 估值有一定溢价。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结合自身优势对标的公司资源整合后, 将使得公司在文化地产拓展、旅游演艺项目运营、旅游文化地产配套开发以及提 升已有地产业务品质和品牌影响力方面均具有较强的预期和发展空间,因此,本 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在业务上具有较好的协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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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观印象对接旅游资源的独有性和稀缺性

观印象作为旅游演艺行业的标杆企业,对接国内外的优质旅游资源,迄今为 止只与国内的 AAAAA 级景区合作,包括桂林漓江风景区、丽江玉龙雪山景区、 杭州西湖景区、南平武夷山风景区、舟山普陀山风景区、武隆喀斯特旅游区和忻 州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等。这些景区各具特色,各自代表了我国瑰丽多样的自然风 光和人文风情的一部分,具有独特、稀缺、不可复制的内在属性。由于观印象与 景区方合作协议中的排他条款,加之观印象创作的演出剧目拥有很高的艺术水 准,未来一定时期内,观印象将保持在这些景区内的市场领先地位。

上市公司已规划本次交易完成后,利用观印象对接独有、稀缺旅游资源的优 势,大力拓展旅游衍生品业务。由于观印象的演出均位于国内最顶级的旅游景区, 这些景区蜚声海内外,游客的认知度和认可度较高。因此,通过结合景区当地的 自然文化内容,深入挖掘和整合文化资源,观印象将有望打造一系列高品质、有 地域特色和鲜明个性的旅游衍生品,从而建立以旅游演出为核心,衍生品业务全 面发展的完整产业链,享受溢出效应带来的商业价值。此外,公司将有机会凭借 观印象创作演出聚积的大量人气和与国内优质景区长期合作的良好关系,在演出 覆盖的有效范围内,挖掘完善游客吃、住、行等方面的配套地产业务机会,全方 位提高游客的旅游、观看体验,从而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但这些旅 游资源的独有性和稀缺性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难以在评估过程中定量体 现,因此本次交易价格较按照收益法评估的评估值有一定程度的溢价。

3、观印象的品牌价值和核心导演团队的声望

观印象打造的“印象”系列实景演出和“又见”系列情境体验剧是迄今为止国 内文化演艺领域的知名品牌,在业内享有很高的地位。演出剧目的成功不仅为观 印象和各演出运营方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还成为塑造当地文化品牌的重点项 目,甚至在国家级别的外事活动中都享有很高的声誉。观印象通过旅游文化演出 创作,带动了当地旅游业及相关产业联动发展,形成了以文化演出为纽带,促进 商业、服务、旅游、地产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开创了文化产业发 展的全新模式,成为当代文化创意产业的成功范本。

• 《印象 刘三姐》不仅是国内第一台真正意义上的大型山水实景演出,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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漓江旅游区和阳朔县的名片,是桂林打造国际级旅游景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印象西湖》享有很高的国际知名度和美誉度,在国家级外事接待中有突出 表现,仅 2014 年度就接待了土库曼斯坦总统、斐济总统、马达加斯加总理、马 来西亚国王等四位外国国家领袖,获得了外交部和浙江省委的高度评价。

《印象大红袍》极大地促进了当地茶产业的发展和茶文化的传播,公演当年, “武夷山大红袍”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现在大红袍已经成为享誉 全国的高端产业品种,而茶产业已成为当地除旅游业外最大的支柱产业。

《印象武隆》演出以“川江号子”为主题,让观众感受巴蜀大地独特的风土人 情的同时,也使得这种濒临消失的艺术形式、生活方式得以保存并传承,被重庆 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命名为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

观印象目前的主要合作导演张艺谋、王潮歌、樊跃是国内的知名艺术家,是 2008 年北京奥运会的开幕式、闭幕式的核心创意团队成员,在演出行业内乃至 整个文化领域都有很高的威望和很强的市场号召力。张艺谋除了作为国内山水实 景演出的创始人外,在电影、歌剧、舞剧、商业演出等领域都是国内首屈一指的 导演,获得过多项海内外电影大奖,执导过《秦始皇》、《图兰朵》等大型歌剧, 还为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拍摄过多部有广泛影响力的主题宣传片。王潮歌在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就是业内知名的舞台剧导演,在观印象创立后具体执行了所有 演出剧目的创作,在舞台经验、舞美设计方面都有很高的艺术水准。樊跃是国内 舞美设计方面的专家,设计过数百部舞台美术作品并多次荣获大奖,还和王潮歌 一起担任上海世博会民企馆《“活力矩阵”高潮秀》的总导演。

本次交易完成后,观印象的品牌价值和张艺谋、王潮歌、樊跃三位导演的声 望将有望持续促进观印象和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上市公司已规划本次交易完成 后,公司也将积极开展品牌授权和品牌营销业务,如选择旅游或演艺相关产业与 有实力的合作方,在景区的覆盖范围内乃至全国地区,利用观印象的品牌价值和 核心导演团队的声望,实现旅游、文化及地产各相关产业联动发展所带来来的收 益增长。

此外,上市公司将有望借助观印象的品牌和主要合作艺术家的个人号召力, 进一步提升市场形象,增加文化积累,营造文化元素的市场氛围,实现艺术与绿 色科技地产的完美结合。但观印象的品牌价值和核心导演团队的声望增强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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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盈利能力的形式和幅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难以在本次评估中量化体现,因 此本次交易价格较按照收益法评估的评估值有一定程度的溢价。

4、从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分析本次交易定价的合理性

观印象经营的旅游文化演艺业务,截止 2015 年 3 月 31 日,经营文化艺术创 意、投资服务的可比上市公司为宋城演艺(300144.SZ)、美盛文化(002699.SZ)、 视觉中国(000681.SZ)和丽江旅游(002033.SZ)的平均动态市盈率为 123.65 倍,远高于本次交易中观印象的动态市盈率,该行业整体估值较高表明投资者对 于该细分领域的企业未来发展前景的高度认同。观印象可比上市公司的估值情况 如下:

如下: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盈率(TTM,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
1 300144.SZ 宋城演艺 84.24
2 002699.SZ 美盛文化 153.65
3 000681.SZ 视觉中国 228.53
4 002033.SZ 丽江旅游 28.19
平均 123.65
本次交易市盈率
观印象 19.00

注:市盈率(TTM,扣除非经常性损益)=截止 2015 年 3 月 31 日上市公司总市值/上市公司 2014 年第二季度至 2015 年第一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之和;本次交易市盈率=标 的资产交易价格/标的公司 2015 年度承诺利润

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较可比上市公司高,主要由于观印象为演出创意制作 方,不直接负责演出公司的经营业务和演出资产的构建,其重创作&创意的业务 运作模式,导致观印象运营过程中对资产的要求程度非常低,另外通过分析其毛 利率、净资产收益率和总资产报酬率,可以看出其各项指标均大幅度高于可比上 市公司。观印象可比上市公司同类业务的毛利率、ROE、ROA 情况比较如下:

单位:%

单位:%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同类业务毛利率 净资产收益率
ROE(扣除/摊薄)
总资产报酬率
ROA
1 300144.SZ 宋城演艺 65.39 10.03 13.12
2 002699.SZ 美盛文化 30.45 10.01 15.11
3 000681.SZ 视觉中国 62.27 7.17 18.47
4 002033.SZ 丽江旅游 73.00 9.40 12.75
平均 57.78 9.15 1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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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印象 85.22 25.91 26.10

注 1:上述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系根据公开披露的 2014 年度审计报告相关数据整理所得,观 印象毛利率系根据观印象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相关数据整理所得。

注 2:宋城演艺可比业务为旅游服务业、美盛文化可比业务为舞台剧、视觉中国可比业务为 • 视觉内容及增值服务、丽江旅游可比业务为《印象 丽江》演出。

综上所述,标的资产本次作价反映的市盈率明显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 水平,且较可比上市公司具有更强的盈利能力,因此本次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二、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的合理性以及定价的公允性分析

(一)交易标的的定价依据

根据沃克森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沃克森评估使用收益法、市场法两种 方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最终均以收益法评估结果得出本次交易标的最终评估 结论。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3 月 31 日,标的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9,675.58 万元,100%股权价值为 166,682.28 万元,增值 157,006.70 元,评估增值 率为 1,622.71%。参考上述评估结果,经交易各方确认,考虑到标的公司与上市 公司较强的协同效应,以及标的公司的行业地位等因素,观印象 100%股权的交 易价格为 190,000 万元,较评估值增值 23,317.72 万元,增值率为 13.99%。

(二)交易标的的定价公允性分析

  • 1、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及盈利能力比较分析

观印象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及盈利能力比较分析详见本节“一、交易 标的评估和作价情况/(四)本次交易定价较评估值溢价的合理性分析/4、从行业 ” 可比上市公司分析本次交易定价的合理性 。

2、结合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分析交易标的定价公允性

2014 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14,615.27 万元,以 上市公司本次停牌前 7.52 元/股价格,上市公司市盈率达 39.58 倍。

观印象根据 2014 年净利润测算的市盈率 25.91 倍显著低于上市公司水平。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作价合理、公允,充分保护了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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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意见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格式准则第 26 号》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认真审 阅了公司所提供的本次交易相关评估资料后,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 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意见如 下: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具有证券业务资格。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其经办评估师与 本公司、交易对方、观印象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 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 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 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合理的参考依据,评估机构实 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 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 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 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 致。

4、本次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重组的交易价格以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充分考虑了标的公 司未来与公司具有较强的协同效应以及标的公司的行业地位等因素,经交易各方 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定价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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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已聘请具有评估资格证书及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承担本次交易的 评估工作,并签署了相关协议,选聘程序合规。评估机构除参与本次交易的评估 外,与上市公司、交易对方、观印象无其他关联关系,具有独立性。评估机构和 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 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合理的作价参考,评估机构实际评 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 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 相关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 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估值目的相关性一致。本 次重组的交易价格以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充分考虑了标的公司未来 与公司具有较强的协同效应以及标的公司的行业地位等因素,经交易各方协商确 定,本次交易定价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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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发行股份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况

本次发行股份方案包括两部分: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2、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公司本次交易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观印象全体股东 持有的观印象 100%的股权。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公司向观印象全体股东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观印象 100%的股权。公司和观印象全体股东一致同 意并确认,经参考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及盈利预测情况,并考虑到标的资产未来与 上市公司具有较强的协同效应,三湘股份本次收购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19 亿元。

本公司拟向观印象全体股东支付股份对价 95,000 万元,支付现金对价 95,00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观印象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向交易 对方支付的对价合计、现金对价、股份对价及发行股份数量如下表所示:

交易对方名称 对价合计(元) 现金对价(元) 股份对价(元) 发行股份数量(股)
上海观印向 728,650,000 364,325,000 364,325,000 56,050,000
Impression
Creative Inc.
1,171,350,000 585,675,001 585,674,999 90,103,846
合计 1,900,000,000 950,000,001 949,999,999 146,153,846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每股发行价格为 6.50 元,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7.216 元/股)的 90%,即 6.4944 元/ 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三湘股份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三湘股份 2015 年 4 月 27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除外),将按照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 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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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司拟通过锁价方式向黄辉、云锋新创、钜洲资产、裕祥鸿儒、李建光、 池宇峰、杨佳露、兴全基金(定增 111 号)、光大保德信(诚鼎三湘)非公开发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90,000 万元,不超过标的资产交易 价格的 100%,即 19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价格的100%,即190,0 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 发行股份数量(股) 发行股份的价值(元)







黄辉 166,392,308 1,081,550,002.00
云锋新创 7,692,308 50,000,002.00
钜洲资产 38,461,538 249,999,997.00
裕祥鸿儒 3,076,923 19,999,999.50
李建光 30,769,231 200,000,001.50
池宇峰 7,692,308 50,000,002.00
杨佳露 6,153,846 39,999,999.00
兴全基金(定增111号) 27,453,846 178,449,999.00
光大保德信(诚鼎三湘) 4,615,384 29,999,996.00
合计 292,307,692 1,899,999,998.00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 6.50 元/股,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7.216 元/股)的 90%,即 6.4944 元/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三湘股份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三湘股份 2015 年 4 月 27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除外),将按照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 应调整。

本次募集的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交易费用及补充上市公 司流动资金。募集配套资金中 95,000 万元用于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补充流 动资金的比例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的 50%。实际配套募集资金与拟募集资金上限 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 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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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中股票发行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内容,发 行方式均为非公开发行。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观印象全体股东。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黄辉、云锋新创、钜洲资产、裕 祥鸿儒、李建光、池宇峰、杨佳露、兴全基金(定增 111 号)、光大保德信(诚 鼎三湘)。

(三)发行股份的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1、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1)发行价格

经与交易对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选取的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 7.216 元/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 发行价格为 6.50 元,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即 6.4944 元/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三湘股份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三湘股份 2015 年 4 月 27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除外),将按照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 应调整。

(2)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份的市场参考价的选择主要基于以下因素:

①该发行价格是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进行协商的结果,有利于双方达成合 作意向和本次交易的成功实施。

②本次交易将有助于三湘股份进一步完善多元化发展战略,优化和改善公 司现有的业务结构和盈利能力,降低宏观经济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程度,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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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公司抗风险能力、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

③本次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市盈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观印象评估值对应的市盈率为 19 倍,远低于同行上市公 司 123.65 倍的平均市盈率((TTM,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具体估值情况见本 报告书“第五节 交易标的评估和作价情况/一、交易标的评估和作价情况/(四) 本次交易定价较评估值溢价的合理性分析”)。

④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市场参考价(7.216 元/股)对应的 TTM 市盈率水 平,高于 A 股房地产行业平均值,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 名称 20日均价
(元)
每股收益
TTM
市盈率
TTM
000863.SZ 三湘股份 7.216 0.0639 112.93
公司定价基准日前最近一个月房地
产行业平均市盈率(TTM)
- - 29.45

注1:最近一个月房地产行业平均市盈率系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A股房地产行业市 盈率情况。

注2:每股收益TTM=上市公司2014年第二季度至2015年第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之和/ 股本;市盈率TTM=20日均价/每股收益TTM。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市场参考价(7.216 元/股)对应的 TTM 市盈率为 112.93 倍,高于公司定价基准日前最近一个月房地产行业平均市盈率(TTM), 上市公司估值相对较高。

(3)定价的合规性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和 120 个 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分别为 7.216 元/股、7.37 元/股和 7.043 元/股。

本次重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定价原则符合《重组办法》第四 十五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规定。

2、配套募集资金的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 6.50 元/股,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7.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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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股)的 90%,即 6.4944 元/股。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三湘 股份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三湘股份 2015 年 4 月 27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除外),将 按照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重组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定价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对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股份的规定。 (四)发行数量

根据本次交易标的确定的交易价格以及上述发行价格定价原则估算,公司拟 向 Impression Creative Inc.和上海观印向合计发行股份 14,615.38 万股。依据配套 募集资金不超过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以及上述发行价格定价原则估算,向 黄辉、云锋新创、钜洲资产、裕祥鸿儒、李建光、池宇峰、杨佳露、兴全基金(定 增 111 号)、光大保德信(诚鼎三湘)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 29,230.77 万股,具体 如下: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交易对方名称
对价金额(元)
发行股份数量(股)
上海观印向
364,325,000.00
56,050,000
Impression Creative Inc.
585,674,999.00
90,103,846
合计
949,999,999.00
146,153,846
募集配套资金
黄辉
1,081,550,002.00
166,392,308
云锋新创
50,000,002.00
7,692,308
钜洲资产
249,999,997.00
38,461,538
裕祥鸿儒
19,999,999.50
3,076,923
李建光
200,000,001.50
30,769,231
池宇峰
50,000,002.00
7,692,308
杨佳露
39,999,999.00
6,153,846
兴全基金(定增111号)
178,449,999.00
27,453,846
光大保德信(诚鼎三湘)
29,999,996.00
4,615,384
合计
1,899,999,998.00
292,307,69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交易对方名称
对价金额(元)
发行股份数量(股)
上海观印向
364,325,000.00
56,050,000
Impression Creative Inc.
585,674,999.00
90,103,846
合计
949,999,999.00
146,153,846
募集配套资金
黄辉
1,081,550,002.00
166,392,308
云锋新创
50,000,002.00
7,692,308
钜洲资产
249,999,997.00
38,461,538
裕祥鸿儒
19,999,999.50
3,076,923
李建光
200,000,001.50
30,769,231
池宇峰
50,000,002.00
7,692,308
杨佳露
39,999,999.00
6,153,846
兴全基金(定增111号)
178,449,999.00
27,453,846
光大保德信(诚鼎三湘)
29,999,996.00
4,615,384
合计
1,899,999,998.00
292,307,69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交易对方名称
对价金额(元)
发行股份数量(股)
上海观印向
364,325,000.00
56,050,000
Impression Creative Inc.
585,674,999.00
90,103,846
合计
949,999,999.00
146,153,846
募集配套资金
黄辉
1,081,550,002.00
166,392,308
云锋新创
50,000,002.00
7,692,308
钜洲资产
249,999,997.00
38,461,538
裕祥鸿儒
19,999,999.50
3,076,923
李建光
200,000,001.50
30,769,231
池宇峰
50,000,002.00
7,692,308
杨佳露
39,999,999.00
6,153,846
兴全基金(定增111号)
178,449,999.00
27,453,846
光大保德信(诚鼎三湘)
29,999,996.00
4,615,384
合计
1,899,999,998.00
292,307,692
黄辉 1,081,550,002.00 166,392,308
云锋新创 50,000,002.00 7,692,308
钜洲资产 249,999,997.00 38,461,538
裕祥鸿儒 19,999,999.50 3,076,923
李建光 200,000,001.50 30,769,231
池宇峰 50,000,002.00 7,692,308
杨佳露 39,999,999.00 6,153,846
兴全基金(定增111号) 178,449,999.00 27,453,846
光大保德信(诚鼎三湘) 29,999,996.00 4,615,384
合计 1,899,999,998.00 292,307,692

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三湘股份 2015 年 4 月 27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14 年度利 润分配除外),导致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发行数量随之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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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394,943,448 股,其中,社会 公众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 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五)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及上市安排

1、观印象全体股东

观印象全体股东承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获 得的上市公司的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至 36 个月届满之日或本 公司/本合伙企业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前(以较晚者为准)将不以任何方 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 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公司和观印象全体股东一 致同意,如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应对上述锁定期进行 调整的,则该等调整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

2、配套资金认购方

黄辉、云锋新创、钜洲资产、裕祥鸿儒、李建光、池宇峰、杨佳露、兴全基 金、光大保德信承诺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获得的上 市公司的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 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 理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发行完成后,观印象全体股东及配套资金认购方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待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 次发行的股份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深交所交易。

(六)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七)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以及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决议有效期为 本次交易的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果公司已在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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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则该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 交易完成日。

三、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募集的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交易费用及补充上市公 司流动资金。募集配套资金中 95,000 万元用于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补充流 动资金的比例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的 50%。实际配套募集资金与拟募集资金上限 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一)募集配套资金概况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黄辉、云锋新创、钜洲资产、 裕祥鸿儒、李建光、池宇峰、杨佳露、兴全基金、光大保德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90,000 万元,其中募集配套资金中的 95,000 万元用于支付本 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剩余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95,000 万元(不超过募集配套资 金总额的 50%)用于支付交易费用及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合规性分析

1、募集配套资金的比例及用途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5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等问题与解答》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 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 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应当满足下述要求: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的部分配套资金,所配套资金比例不 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 100%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 超过 100%的,一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

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总额拟定为不超过 190,000 万元,根据标的资产的作 价合计 190,000 万元计算,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占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比例不超 过 100.00%,配套资金未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因此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

本次重组中,募集配套资金中 95,000 万元用于支付购买标的资产的现金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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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剩余部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费用及补充流动资金,即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的比例不超过 95,000,即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的 50%,本次配套募 集资金用途符合规定。

2、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定价方法及锁定期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5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等问题与解答》,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定 价方法及锁定期规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应当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募 集配套资金部分应当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募集 配套资金部分与购买资产部分应当分别定价,视为两次发行。具有保荐人资格的 ” 独立财务顾问可以兼任保荐机构 。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具体发行对象及其认购价格或者定价原则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的非公开发行 股票决议确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得转让:(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二)通过 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三)董事会拟引入的 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价格为 6.50 元/股,不低于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的 90%,即 6.4944 元/股,发行对象为黄辉、云锋新创、钜洲资产、裕祥鸿儒、李 建光、池宇峰、杨佳露、兴全基金、光大保德信,锁定期为 36 个月,符合相关 规定。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具有保荐资格。

(三)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90,000 万元,其中募集配套资金中 9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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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万元用于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剩余资金将用于交易费用及补充上市公司流动 资金。配套募集资金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具体如下:

(1)公司所处房地产行业对资金投入要求较高

2014 年以来,国家逐步改变了过去用行政手段宏观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传统 做法,更多的依靠市场化手段建立健全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长效机制。习近平总书 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中强调要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发展,未来房地 “ ” 产行业有望进入稳步健康发展的 新常态 。

房地产业作为资金密集型行业,项目开发周期较长对资金投入较大,不但要 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而且需要良好的信用和融资能力。公司 房地产业务保持稳定发展,立足京、沪、深等主要一线城市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 的同时保持土地储备节奏,2014 年随着上海自贸区的发酵和扩容,公司全面迈 向城市中心城区开发,接连取得张江和前滩两幅优质稀缺地块。待开发项目对资 金的需求量较大,公司亟需拓展自身融资渠道。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顺 利实施,将有效缓解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压力。

(2)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已有相应安排,不足以支付全部现金对价

本次交易中,公司拟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 95,000 万元,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三湘股份合并报表货币资金为 32,383.20 万元,不足以完全覆盖本次现 金对价。而公司目前新建房地产项目包括三湘海尚云邸、张江南项目、浦东前滩 项目、三湘森林海尚城也在有序开展中,鉴于上市公司正常业务开展还需要保持 一定的货币资金存量、防止流动性风险,公司未来业务开拓亦需要资金支持,故 若公司货币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则公司资金保有量无法满足日常业 务经营所需。

(3)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控制财务风险的需要 ①公司偿债压力较大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账面短期借款为 10,000.00 万元,长期借款 437,097.51 万元。2015 年 1-9 月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156,209.25 万元,资产负 债率达 76.29%。公司作为房地产类企业对于资金持续需求较大。根据证监会行 业分类指引显示的同期房地产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 64.79%,公司资产负债率在 同行业中处于较高水平,资金压力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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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上限为 190,000 万元,其中不超过 50%用于支付本次交易 费用及补充流动资金,假设不考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 上限不超过 95,000 万元,发行价格为 6.50 元/股,发行完毕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71.13%,具体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9月30日(不考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发行前 发行后
资产 1,308,847.32 1,403,847.32
负债 998,534.31 998,534.31
合并资产负债率 76.29% 71.13%
同行业资产负债率 64.79%

②募集配套资金缓解公司资金压力的同时有利于减少银行借款,节约财务费 用支出

本次三湘股份配套募集资金支付交易费用及本次交易现金对价部分,有利于 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此外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也为公司未来 业务拓展提供了资金支持,假设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190,000 万元全部采用银行贷 款方式,根据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 4.9%计算,每年 将新增财务费用约 9,310 万元,将显著降低上市公司利润总额,从而降低公司净 利润。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用股权融资的方式相比债权融资的方式有利于节约财 务费用支出,对公司的发展更为有利。

(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预期

三湘股份 2014 年 11 月于深交所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189,790,985 股, 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9,931.03 万元。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天职业字[2015]5063-2 号《三湘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鉴证报告》,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累积已使用的募集资金 96,619.08 万 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96.69%。上述资金系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三湘海尚名邸 项目和虹桥三湘广场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项目将于 2015 年 12 月左右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项目符合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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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配套金额与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相匹配,有利于提 高本次重组项目的整合绩效

(1)配套资金与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相匹配

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上市公司备考合并报表的资产总额为 1,509,143.97 万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为 190,000 万元,占备考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 12.59%。同时,2015 年 1-9 月,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56,209.25 万元,生产经营存在一定资金压力。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可以在一定程 度上缓解上市公司业务资金发展需求,同时,鉴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规模占公 司重组后资产规模的比例较小,对上市公司经营资金的运作、管理方式等不会造 成重大影响,与公司现有的经营规模及财务状况相适应。

(2)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有利于提高重组项目的整合绩效

①募集配套资金有利于提高并购效率

本次交易中需要募集配套资金以满足现金支付交易对价、交易费用以及补充 上市公司流动资金。三湘股份近年来不断深入调整发展战略,加强房地产业务的 精细化运作,同时积极采取现有业务自主发展与新业务并购整合并重的发展战 略,不断加强产业纵向和横向发展,现有货币资金主要用于满足现有业务发展投 入,同时还需要保留一定的现金储备用于本次交易完成后进一步开展后续产业整 合。因此,通过本次交易募集的配套资金,可以解决本次交易现金对价、交易费 用从而有利于提高并购效率。

②募集配套资金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房地产业务与文化旅游的协同发展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缓解资金压力的同时也给公 司未来产业整合释放了空间,一方面公司可在原有房地产业务方面深挖潜力、加 大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绿色科技地产、文化地产开发;另一方面,利用观印象在 国内优质景区的良好合作基础和品牌影响力,对挖掘周边旅游地产及商业配套开 发机会将提供有益帮助。促进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向旅游地产、文化地产的方向拓 展,打造更具艺术深度的绿色科技智能生态社区,尝试地产+文化协同运作。

(四)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失败的补救措施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募集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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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履行及实施。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为拟通过锁价方式向黄辉、云锋新创、钜洲资产、 裕祥鸿儒、李建光、池宇峰、杨佳露、兴全基金(定增 111 号)、光大保德信(诚 鼎三湘)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截至 2015 年 11 月 23 日,上市公司股 票收盘价格为 13.86 元/股,高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 6.5 元/股,溢价率 达 113.23%。随着国家对二级市场的持续干预,投资者信心逐步恢复,大盘股指 波动逐步趋向稳定,未来股价大幅波动的风险逐步减小,而本次交易募集资金配 套方参与认购时均表示作为长期投资者,更为看重本次交易完成后三湘股份和观 印象的整合后长期发展潜力,并且认购募集配套资金获得的股份锁定期为 3 年, 二级市场短期的股价波动不是其考虑的重点。

其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之一黄辉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拟认购 10.81 亿元,从而进一步保障了公司配套募集资金的现金支付及交易费用的需求。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90,000 万元,如募集失败,上市公司可选择 下列解决方式:

1、利用银行贷款

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并与多家银行有着长期业务合作关系, 可利用银行贷款筹集资金。

2、直接债务融资

201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15 年 9 月 14 日 召开 201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公司债的预案,公司拟通过发 行不超过 10 亿元公司债券,用以偿还金融机构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从而进一 步保障本次交易的资金需求。

3、通过内部积累,利用自有资金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32,383.20 万元,虽然相对于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较大,公司自有现金支付能力不强。尽管如此,考虑到公司未 来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公司可以通过内部积累方式满足本次交易的资金需求。 综上所述,公司虽然可通过上述方式解决配套资金需求,但通过债务融资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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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增加公司资产负债率、增加公司财务费用、增大公司财务风险,通过公司 现有自有资金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加大资金周转压力,而通过内部积累又需要一 定时间。因此,从控制财务风险及满足资金需求角度,通过股权融资募集配套资 金更有利于上市公司长远发展。

(五)配套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建立并完善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内部 控制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 息披露要求。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配套募集资金将以上述内部控制制度为基础,进行规范化 的管理和使用,切实维护公司募集资金的安全、防范相关风险、提高使用效益。 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所涉及的主要内部控制制度如下:

1、募集资金的存储

(1)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 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同一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在同一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专 户数量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个数。

(2)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相关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 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

②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该专户涉及的募集资金项目、存放金额、期限;

③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该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 币或该专户总额的 2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④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 ⑤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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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保荐机构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⑦保荐机构的督导职责、商业银行的告知及配合职责、保荐机构和商业银行 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方式;

⑧公司、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⑨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 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公司可以终止协议并注销该 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应当在上述协议签订后及时报本所备案并公告协议主要内 容。

公司应当在上述协议签订后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协议主要内 容。

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的,公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 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并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后公告。

2、募集资金的使用

(1)公司应当按照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出 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 易所并公告。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 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 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进行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投资。

(3)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应按照权限履行如下程序:

①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履行资 金使用审批手续。凡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 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主管经理签字后报财务中心,由财务中心审核后, 逐级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 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

②投资项目应按公司董事会承诺的计划进度实施,负责实施项目的部门要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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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具体工作进度,保证各项工作能按计划进度完成,并定期向财务中心提供具体 工作进度计划。

③公司应当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关联人占 用或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关联人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4)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 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前次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百分之三十的,公司应当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并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前次募集资金年度投资计划、目前实际投资进度、调整后预计 分年度投资计划以及投资计划变化的原因等。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以下情形的,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 计收益等进行重新评估或估算,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并在最近一期定期报 告中披露项目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的原因以及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

③超过前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 相关计划金额百分之五十;

④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的情形。

(6)公司决定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应当尽快科学、审慎地选择新 的投资项目。

(7)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应 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 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已在发行申请文件披露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且预先投入 金额确定的,应当在置换实施前对外公告。

(8)公司可以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但应当符合以下条

件:

①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②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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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④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得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 50%;

⑤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如适用);

⑥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⑦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须单独出具明确同意的意见。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 用,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的交易。

(9)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以下内容:

①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资金的时间、金额及投资计划等; 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③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④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 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 进行的措施;

⑤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⑥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应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 资金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

(10)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下称超募资金) 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 12 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 资金总额的 30%。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的,应当经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应当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并披露。公司应当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 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并披露。

(11)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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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 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 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后 2 个交易日内公 告下列内容:

①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净额 及投资计划等;

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③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额度及期限,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④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及安全性;

⑤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

(1)公司存在以下情形的,视为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①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

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③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④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其他情形。

(2)公司应当经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公 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向原则上应当投资于主营业务。

(3)公司董事会应当审慎地进行拟变更后的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分析,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4)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两个交易日内 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以下内容:

①原项目基本情况及变更的具体原因;

②新项目的基本情况、可行性分析、经济效益分析和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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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新项目的投资计划;

④新项目已经取得或尚待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如适用);

⑤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意见;

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⑦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5)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的方式实施的,应当在充 分了解合资方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慎重考虑合资的必要性,并且公司应当建立有 效的控制制度。

(6)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包括权 益)的,应当确保在收购后能够有效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

公司应当披露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进行交易的原因、关联交易的定价政 策及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以及相关问题的解决措施。

4、募集资金管理情况的监督

(1)公司会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具体反映募集资 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2)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重大风险或公司内 部审计部门没有按前款规定提交检查结果报告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 会应当在收到报告后两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公告内容包括 募集资金管理存在的违规情形、已经或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已经或拟采取的措施。

(3)董事会应当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出具《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披露。年度审计时,公司应聘请 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4)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董事会的专项报告是否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以及是否如实反映了年度募 集资金实际存放、使用情况进行合理保证,提出鉴证结论。

“ ” “ ” “ ” 鉴证结论为 保留结论 、 否定结论 或 无法提出结论 的,公司董事会应当 就鉴证报告中会计师事务所提出该结论的理由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在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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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中披露。保荐机构应当在鉴证报告披露后的十个交易日内对年度募集资金的 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核查报告应当认真分析会计 师事务所提出上述鉴证结论的原因,并提出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应当在收到核 查报告后二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公司应当解 释具体原因。当期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的,公司应当披露本报告 期的收益情况以及期末的投资份额、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等信息。

(6)独立董事应当关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是否存 在重大差异。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公司应当全力配合专项审计工作,并承担必要 的审计费用。

(7)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发行股份涉及收购资产的管理和监督

(1)公司以发行证券作为支付方式向特定对象购买资产的,应当确保在新 增股份上市前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 应该就资产转移手续完成情况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公司以发行证券作为支付方式向特定对象购买资产或募集资金用于收 购资产的,相关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和履行涉及收购资产的相关承诺,包括但不 限于实现该项资产的盈利预测以及募集资产后公司的盈利预测。

(3)公司拟出售上述资产的,应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此外,董事会应当充分说明出售的原因以及对公司的影响,独立董 事及监事会应当就该事项发表明确表示同意的意见。

(4)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说明报告期内涉及上述收购资产的相关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若公司该项资产的利润实现数低于盈利预测的百分之十,应当在年度报告中 披露未达到盈利预测的原因,同时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及出具盈利预 测审核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就该事项作出专项说明;若公司该项资产的利润 实现数未达到盈利预测的百分之八十,除因不可抗力外,公司法定代表人、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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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审核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股东(该项资产的原所有人)应当在股东大 会公开解释、道歉并公告。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配套募集资金将以上述内部控制制度为基础,进行规范化 的管理和使用,切实维护公司募集资金的安全、防范相关风险、提高使用效益。 (六)配套募集资金采取锁价发行方式的说明

  • 1、采取锁价方式的原因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采取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支付方式,现金部分的 第一期将在股权交割完成后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为保障本次交易的顺利实 施,需要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交易费用和补充上市公司 流动资金。为保证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能够及时到位,本次发行方式采用锁价方式 发行。

  • 2、锁价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之间的关系

锁价发行对象为黄辉、云锋新创、钜洲资产、裕祥鸿儒、李建光、池宇峰、 杨佳露、兴全基金、光大保德信。本次交易前,各锁价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标 的公司之间的关系如下:

黄辉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三湘控股的控股股东,持有三湘控股 90%的股份, 即黄辉先生系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董事胡雄在认购对象之一光大保德信(诚鼎三湘)的委托人上海电科诚 鼎智能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合伙人企业中担任合伙人。

云锋新创为交易对方上海观印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与另一交易对方 Impression Creative Inc. 的股东之一 Impression Art (HK) Limited 均为虞锋实际控 制的企业。

李建光亦为上海观印象的有限合伙人之一。

除此之外,锁价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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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重组前所持股份的 锁定期安排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辉拟参与本次锁价发行,本次重组前其未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通过三湘控股所持股份于 2011 年通过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市,根据控股股东于 2011 年承诺,所获得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上 市交易或转让。2015 年 8 月 8 日公司发布《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三湘控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已于 2015 年 8 月 12 日解除锁定。

根据公司 2015 年 7 月 28 日发布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等承诺不减持公 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0),三湘控股作出如下承诺:从 2015 年 7 月 8 日起六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其所持有的三湘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三湘控股出具承诺函并承诺,其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或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其在本次交易前已持有的三湘股份的全部股份,如该等股 份由于三湘股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股份亦遵照前述 12 个月的锁定期进行锁定,并承诺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此前已出具承诺函 中有关股份锁定期的规定和承诺。

据此,三湘控股本次交易前持有公司的股份的锁定期为本次交易完成后的 12 个月。

4、锁价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资金来源

锁价发行对象黄辉、云锋新创、钜洲资产、裕祥鸿儒、李建光、池宇峰、杨 佳露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兴全基金以其设立 的兴全基金定增 111 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本次配套资金,光大保德信 - 以其设立的光大保德信 诚鼎三湘战略投资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本次配套资金。

四 、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

本次交易预计由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数 146,153,846 股,由于募集配 套融资发行股数不超过 292,307,692 股,合计发行股数不超过 438,461,538 股,本 次交易前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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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股) 持股比例 持股(股) 持股比例
三湘控股 329,779,527 34.48% 329,779,527 23.64%
黄卫枝 151,609,659 15.85% 151,609,659 10.87%
深圳市和方
投资有限公
56,407,066 5.90% 56,407,066 4.04%
上海观印向 - - 56,050,000 4.02%
Impression Cr
eative Inc.
- - 90,103,846 6.46%
黄辉 - - 166,392,308 11.93%
云锋新创 7,692,308 0.55%
钜洲资产 38,461,538 2.76%
裕祥鸿儒 3,076,923 0.22%
李建光 30,769,231 2.21%
池宇峰 7,692,308 0.55%
杨佳露 6,153,846 0.44%
兴全基金 27,453,846 1.97%
光大保德信 4,615,384 0.33%
其他流通股
股东
418,685,658 43.77% 418,685,658 30.01%
合计 956,481,910 100.00% 1,394,943,448 100.00%

五、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参见本报告书之“第九节 本次交易对 上市公司影响的讨论和分析/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 ” 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一)财务状况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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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15 年 7 月 4 日,三湘股份与观印象全体股东 Impression Creative Inc.和上 海观印向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2015 年 7 月 23 日,甲 乙双方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补充协议。协议的主要内 容如下:

(二)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三湘股份将收购观印象全体股东合计持有的观印象 100%股权。

三湘股份与观印象全体股东确认,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标的资产的评估 值为人民币 166,682.28 万元。经参考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及盈利预测情况,并考虑 到标的公司未来与上市公司具有较强的协同效应,三湘股份本次收购标的资产的 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19 亿元。

三湘股份将以发行新增股份和支付现金结合的方式作为交易对价收购标的 资产,其中,现金对价占交易对价的 50%,发行新增股份占交易对价的 50%。 三湘股份应按上述现金和发行新增股份的比例向观印象全体股东支付对价。

各方确认,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后,三湘股份将持有观印象 100%的股权,观 印象成为三湘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2、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同时,上市公司将通过锁价方式向特定投 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预计不超过 19 亿元人 民币,不超过拟购买标的资产交易对价的 100%。本次募集的配套资金将用于支 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交易费用及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其中,9.5 亿元用于 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的 50%。实际 配套募集资金与拟募集资金上限缺口部分,由上市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最终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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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资金的方案将以证监会最终审核的方案为准。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事宜由上市公司与配套募集资金的认购方签订《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确定。

就本次重组而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 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的实施;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应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割为先决条 件。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如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未实施或无法实施, 则不得实施募集配套资金。

(三)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三湘股份以向观印象全体股东发行新增股份作为对价购买标的资产的 50%。 三湘股份本次新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本次新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的 对象为交易对方,即 Impression Creative Inc,、上海观印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 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1、本次发行的价格

三湘股份本次新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以下简称“定价基准日”)为三湘股份 就本次重组召开的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价格应依照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 90%确定(平均价=基准日前 20 日交易金额/基准日前 20 日交易数量),即每股 6.5 元。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三湘股 份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三湘股份 2015 年 4 月 27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除外),将按 照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如果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签署之日后,基准日因任何原 因发生变更,本次发行的价格将根据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 监管政策的规定由各方协商一致后进行调整。

2、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

鉴于本次发行新股占本次交易作价的 50%,根据本次发行价格定价原则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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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三湘股份应向观印象全体股东合计发行股份 146,153,846 股,具体情况如下:

三湘股份应向观印象全体 股东合计发行股份146 ,153,846股,具体情况如
交易对方名称 对价金额(元) 发行股份数量(股)
Impression Creative Inc. 585,674,999 90,103,846
上海观印向 364,325,000 56,050,000
合计 949,999,999 146,153,846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三湘股份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三湘股份 2015 年 4 月 27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除外),则发行新股数量应进行相应调整。

如果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签署之日后,基准日因任何原 因发生变更,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根据标的资产于重新确定的基准日的评估结 果相应进行调整。

3、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安排

观印象全体股东承诺并保证,其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获得的上市公 司的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至 36 个月届满之日或观印象全体股 东在《利润预测及补偿协议》项下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前(以较晚者为准) 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 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观印象全体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各方一致同意, 如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应对上述锁定期进行调整的, 则该等调整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

(四)关于现金购买资产事项

三湘股份向观印象全体股东购买标的资产交易对价的 50%以现金支付(以下 简称“现金对价”),该等现金对价分配的金额和比例如下:

交易对方名称 现金对价金额(元) 占比
Impression Creative Inc. 585,675,001 61.65%
上海观印向 364,325,000 38.35%
合计 950,000,001 100%

各方一致同意,上述现金对价由三湘股份分两期支付,具体支付进度如下: 1、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经有权的审批机关核准且观印象 100%股权过户至三 湘股份后 10 个工作日内,由三湘股份支付现金对价的 30%(以下简称“第一期现 金对价”)至 Impression Creative Inc.和上海观印向各自的银行账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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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募集的资金已划入三湘股份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开 立的验资账户后 10 个工作日内,由三湘股份支付现金对价的 70%(以下简称“剩 余现金对价”)至 Impression Creative Inc.和上海观印向各自的银行账户内。

3、如募集配套资金所募集的资金不足以支付本次交易的剩余现金对价,三 湘股份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剩余现金对价,付款时间为不晚于支付第一期现金对价 后的 4 个月内。

4、募集配套资金因任何原因未被受理,被终止、撤回、失效、否决的,三 湘股份均应在支付第一期现金对价后的 4 个月内向 Impression Creative Inc.和上 海观印向支付剩余现金对价。

(五)利润预测和补偿

观印象全体股东承诺及保证,标的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合并 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 1 亿元、1.3 亿元、1.6 亿元和 1.63 亿元(以下简称“利润预测”)。如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审核,标的公司届时未达到利润预测金额,则观印象全体股东应当就利润预测金 额与实际盈利金额的差额向三湘股份进行补偿。观印象全体股东承诺,若未来监 管机构对于利润预测和补偿安排提出不同要求,则各方将就监管机构届时提出的 要求由各方协商一致后进行调整。

有关盈利预测及补偿的具体事宜由各方另行签署《利润预测及补偿协议》进 行约定。

(六)过渡期

1、正常业务经营

在过渡期内,观印象全体股东应促使观印象在正常和惯常业务过程中遵循公 平交易原则、并在所有实质方面按照适用法律和其自身或行业惯例继续进行其业 务,且使该等业务的性质、范围和经营方式不受影响。

在过渡期内,未经三湘股份事先书面同意,观印象全体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 批准或实施以下任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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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无论是否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派送股份或配股等方式增 加或减少观印象的注册资本,或授予任何人认缴或购买观印象股权的任何形式的 权利;

(2) 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在观印象中的任何直接或间接股权;

(3) 修改观印象的章程或内部规定;

  • (4) 制定或对观印象现行的年度财务预算、利润分配方案、业务方案或

  • 员工薪金或福利政策作出实质性修改;

  • (5) 在正常和惯常业务范围之外,观印象与其他任何人签署、中止或终

  • 止任何法律安排或交易;

(6) 观印象借入或者贷出任何单笔金额超过人民币壹百万元 (RMB1,000,000 元)的资金,但属于正常业务范围的借入和贷出不受此限;

(7) 观印象向其他人提供担保、或为任何第三方利益在其资产(包括不 动产)上设置权利负担;

(8) 投资、购买、出售、出租、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观印象的有形或 无形资产,但上述行为属于正常业务范围内的情况不受此限;

(9) 观印象提出撤诉、撤销仲裁程序、或就单项标的额超过人民币五十 万元 (RMB500,000)的、正在进行诉讼或仲裁程序的任何争议与第三方达成和 解;

(10) 观印象采用的会计政策和原则的任何变更,但因中国一般公认的会 计原则发生变更而必须相应变更的情况除外,或观印象所聘用的审计师事务所的 任何变动;以及

(11) 除《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中约定外,观印象宣派任 何股利。

观印象全体股东及观印象应定期与上市公司沟通,通报观印象的所有经营事 项和持续运营的总体状况。

2、无重大变化

在过渡期内,观印象全体股东不得且应责成观印象不得故意采取可能导致下 列任一情况的行为:(a) 使观印象全体股东在本协议中所做任何保证于交割日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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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不真实或不准确;(b) 导致重大不利变化;(c) 对交易按照本协议约定如期完 成产生任何直接或间接负面影响。

在过渡期内,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观印象全体股东应立即书面通知上市公 司:(a) 因任何原因导致任何保证在交割日变得不真实或不准确;(b) 观印象发 生或可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c)在境内外的任何法院或仲裁庭存在任何潜在的、 已提起的或未决的诉讼或程序,并且有可能以某种方式对本次交易的完成产生任 何直接或间接的重大不利影响。该等书面通知中应载明对情况的详细描述以及观 印象和其他各方可能因此遭受的损失。

(七)标的资产交割及期间损益归属

1、标的资产的交割

为确保本次重组顺利完成交割,观印象全体股东应在各方共同确定的日期向 观印象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股权转让及章程变更登记所需的全部材料,并办 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股东名册的变更手续,三湘股份应为办理上述变更登记 提供必要的协助及配合。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即视为观印象全体 股东已履行完毕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的交付义务。

标的资产的交割手续完成后,三湘股份应当委托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在验资报告出具后的十日内或各方另行确定的期限内,三湘股份应向证券登 记结算公司办理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观印象全体股东应提供必要的 协助及配合。

2、期间损益的归属

观印象在过渡期内的利润应归上市公司所有,在过渡期内的亏损应由观印象 全体股东承担。自交割日起,上市公司应与观印象全体股东就过渡期损益专门审 计共同协商确定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如自交割日起 10 日内,双方未能就拟 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达成一致意见,则由上市公司聘请本次重组聘请的审计机构 作为过渡期损益的专门审计机构,按照中国的一般公认会计准则对观印象在过渡 期内的利润和亏损进行专门审计。该等专门审计的结果是终局性的,并对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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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和观印象全体股东均有约束力。如果该等专门审计结果确认任何亏损,则观印 象全体股东应以现金向上市公司支付与该等亏损等额的补偿。

如过渡期损益的专门审计在上市公司依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约定向观印象全体股东支付剩余现金对价之前完成,且经审计观印象过渡期 内为亏损,则观印象过渡期内经审计的亏损金额在剩余现金对价中予以扣除;如 过渡期损益的专门审计在上市公司向观印象全体股东支付完毕剩余现金对价之 后完成,且经审计观印象过渡期内为亏损,则观印象全体股东应在过渡损益的专 门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30 日内,就观印象过渡期内产生的经审计的亏损金额向 上市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另行以现金方式进行支付。

3、标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各方一致同意,截至评估基准日,观印象留存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 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自评估基准日至本次交易交割完成日,观印象不得进行 利润分配。

(八)三湘股份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1、 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不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 定及《三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或其它组织规则中的任何条款,亦不违反三湘股 份做出或订立的对三湘股份或其资产有拘束力的任何重要承诺、协议和合同。

2、 三湘股份保证已经或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向观印象全体股东及其委托 的中介机构提供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和信息,就其所知是真实、 准确和有效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 三湘股份保证将积极签署并准备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必要文件,承诺 不实施任何违反本条陈述和保证或者影响本协议效力的行为;本协议生效后,三 湘股份将积极履行本协议。

4、 三湘股份保证其拥有履行本次交易项下支付义务的必要资金或融资能 力。

5、 三湘股份保证在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后的三个月内,履行内部批准程序同 意在其公司名称中加入“印象”文字,并将公司名称变更申请文件提交工商管理部 门,并尽力促使公司更名申请获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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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各方确认,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后,观印象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 三湘股份有权提名四名董事,其余三名董事由观印象全体股东提名,董事长由三 湘股份提名,总经理由观印象全体股东提名,财务总监由三湘股份提名。观印象 全体股东同时有权向上市公司提名 1-2 名董事,上市公司同时有权向观印象委派 1-2 名行政人员,负责观印象行政、印鉴及档案等日常事务管理。

三湘股份保证在业绩承诺期限内,将保持观印象现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基本稳定(但下列情形除外:(a)现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身离职;(b)现任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违法犯罪或严重违反观印象公司章程、规章制度或违反 聘用合同而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三湘股份保证在业绩承诺期限内,除了按照观 印象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外,不会实质性干预观印象的日常经营。观印象全体 股东保证,观印象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配合上市公司履 行股东权利以及进行财务审计、合并报表、信息披露等,以满足监管要求。

(九)观印象全体股东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1、观印象全体股东保证,其拥有标的资产完整的所有权及完全、有效的处 分权,并保证在就本次交易签署相关正式交易文件前并延及至标的资产交割日 前,除了已经向三湘股份书面披露事项外,标的资产没有任何权利负担,且依中 国法律可以合法地转让给三湘股份,且三湘股份受让后不会受到来自观印象全体 股东、张艺谋、王潮歌和樊跃三位导演或其他第三方的任何权利限制。

2、观印象全体股东保证观印象核心创作团队稳定。其中,除非另有约定, 观印象全体股东应促使张艺谋导演自本次交易交割完成之日起在观印象的服务 期限不少于三年;王潮歌导演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在观印象的服务期限为三年且 完成一个“印象”或“又见”系列项目;樊跃导演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在观印象的服 务期限为三年且完成一个“印象”或“又见”系列项目。观印象全体股东应促使张艺 谋导演在本次交易交割完成之日起 3 年内以及王潮歌导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3 年内对观印象及其子公司已公演的原由其负责创作的演出项目进行定期维护,且 在进行演出项目维护时,观印象可以聘请新导演参与项目维护工作,张艺谋、王 潮歌导演应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3、在本协议签署同时,张艺谋、王潮歌和樊跃三位导演应与观印象签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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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股份认可的《聘任协议》和/或相关承诺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4、观印象全体股东应促使张艺谋、王潮歌、樊跃三位导演遵守如下合作约 定:

(1)三湘股份有诚意与张艺谋导演进行长期的业务合作,三湘股份将于业 绩承诺期(定义见本协议各方签署的《利润预测及补偿协议》)届满后对张艺谋 导演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该等限制性股票自张艺谋导演在三湘股份的后续 服务期内分三年进行解锁,具体事宜由三湘股份与张艺谋导演另行协商确定。

(2)王潮歌和樊跃两位导演在分别完成一个“印象”或“又见”系列项目之后, 在其主导的新项目开发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与观印象进行合作;

(3)王潮歌和樊跃两位导演只有在与观印象合作的情况下才能使用“印象” 和/或“又见”命名其执导的新项目。

(4)王潮歌和樊跃两位导演只有在有观印象参与且双方事先友好协商达成 一致的情况下才能与观印象现有的各个合作方进行合作。现有合作方是指观印象 全部演出项目(指印象刘三姐、印象丽江、印象西湖、印象海南岛、印象大红袍、 印象普陀山、印象武隆、又见平遥、又见五台山及其王潮歌和樊跃两位导演基于 第 9.2 条各自新完成的 1 个演出项目)的股东或其关联方。

(5)除非有关各方事先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王潮歌和樊跃两位导演在没有 观印象参与的情况下不会在全部演出项目的合理预期竞争范围内执导与全部演 出项目构成竞争的演出项目。其中,合理预期竞争范围指观印象全部演出项目(山 “ ” “ ” “ ” “ ” “ 水实景演出 印象刘三姐 、 印象丽江 、 印象西湖 、 印象海南岛 、 印象大红 ” “ ” “ ” “ ” “ ” 袍 、 印象普陀山 、 印象武隆 ,以及体验剧 又见平遥 、 又见五台山 ,以及 王潮歌导演即将完成的“又见敦煌”、樊跃导演即将完成的“江汉朝宗”)所在演出 地及其周边 50 公里范围内的同类型演出。

5、观印象全体股东承诺,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其已依法取得为签署本协 议并全面履行本协议项下有拘束力之义务所必需的全部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 并保证具有合法的权力和权利签署本协议并全面履行本协议项下有拘束力之义 务。

6、观印象全体股东保证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不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政 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观印象全体股东公司章程或其它组织规则中的任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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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亦不违反观印象全体股东做出或订立的对其有拘束力的任何重要承诺、协议 和合同。如有违反的情况,观印象全体股东已经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前获得该等承 诺、协议和合同之相对方或受益人的书面同意、许可或放弃。

7、观印象全体股东保证已经或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向三湘股份及相关交 易文件其他方及其委托的中介机构提供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和信 息,就其所知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8、观印象全体股东保证将积极签署并准备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必要文件, 承诺不实施任何违反本条陈述和保证或者影响本协议效力的行为;本协议生效 后,观印象全体股东将积极履行本协议。

9、据观印象全体股东所知,标的公司以及标的资产不存在对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构成实质障碍的情形。

10、观印象全体股东就标的公司向三湘股份作出其他的陈述、保证及承诺。

(十)交割的先决条件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割应以下列先决条件满足(或被各方 豁免/放弃)为前提条件:

1、本次交易已经按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各 方公司章程之规定,经各方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或其他内部权力机构等审议通 过;

2、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

3、取得商务主管部门对本次交易的审核批准;

4、取得其他必要的批准(如需)。

此外,本次交易的交割还应以下列条件为先决条件:

1、相关各方签署本协议和所有必要的交易文件,且本协议和该等 交易文件 根据其各自的条款和条件生效;

  • 2、各方作出的保证于交割日在所有实质方面均真实准确;

  • 3、在过渡期内,观印象均未发生任何重大不利变化;

4、不存在任何享有管辖权的法庭颁发的任何临时限制令、初步或永久性禁 令或其他判决或命令、或者其他阻碍交易完成的法令、法律、规则、法律限制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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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令。

(十一)违约责任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成立后,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的约定即 构成违约。违约方应依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 本次交易对价的 2%,违约方应同时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 (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如调查费、律师费等)。各方确认,观印 象全体股东就本条约定义务及责任共同向三湘股份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其他约定

1、协议生效

本协议在经各方签署后成立并对各方具有约束力,且应在下列条件全部满足 后具有完全效力:

(1)本次交易已经按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各方公司章程之规定,经各方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或其他内部权力机构等审议 通过;

(2)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审批;

(3)商务主管部门对本次交易的审核批准;

(4)其他必要的批准(如需)。

2、股权激励

各方一致同意,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前,上市公司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激励数额暂定为 3,100 万股,其中预留 300 万股用于对新加入上市公司(含 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的核心员工的激励。

3、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人员安排

本协议各方同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无须重新安置观印象的员 工,交割日当时在观印象工作的员工在交割日之后仍将按照其雇佣合同继续由观 印象雇佣和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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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税费

因本次交易依法需要缴纳的有关税收款项及有关费用,由有关各方依照相关 法规各自负担,相关法规无明确规定的,由有关各方另行协商约定。

如因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项下有关事项增加的额外税、费,由违约方单 独承担。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若行政机关直接要求守约方缴纳额外增加税、费 的,守约方缴纳后有权向违约方全额追偿。

二、《利润预测及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承诺利润

观印象全体股东承诺及保证,标的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承诺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人民币 1.3 亿 元、人民币 1.6 亿元和人民币 1.63 亿元。

(二)实际实现利润的确定

本次交易交割日后,观印象全体股东将于业绩承诺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结束 后,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每一年度 实际实现的实际利润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每 一年度当期期末累积实现的实际利润,以对标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专项审计确定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实际 利润”)数值为准,并在业绩承诺期内三湘股份每年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标的 公司当年实际实现的实际利润金额与当年承诺利润金额的差异情况。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上市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 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各年度实际利润之和与业绩承诺期各年度承诺利润之和的 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三)补偿的实施

1、补偿主体

各方同意及确认,由观印象全体股东共同承担本协议项下利润补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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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补偿方式

(1)观印象全体股东承诺,若业绩承诺期内某一年度的实际利润低于当年 承诺利润的 50%,则观印象全体股东应按照如下公式,在观印象当年审计完成后 30 日内就该年度未实现承诺利润对上市公司实施补偿。上市公司以总价人民币 1.00 元(RMB1.00)的价格直接定向回购观印象全体股东各方持有的应补偿的股 份并予以注销,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该年度应补偿的股份数量=(该年度承诺利润×50%-该年度实现的实际利 润)÷业绩承诺期累计的承诺利润总和×交易对价/本次发行价格

观印象全体股东应按照本次交易前持有观印象股权相互之间的相对比例计 算各自应当补偿的股份数量。

在实施该年度的业绩补偿时,若观印象全体股东没有足够的上市公司股票用 于补偿其承诺的净利润,则观印象全体股东应当使用相应的现金予以补足,具体 计算公式如下:

该年度应补偿的现金数=((该年度承诺利润×50%-该年度实现的实际利润) ÷业绩承诺期累计的承诺利润总和×交易对价)-该年度已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 行价格

(2)观印象全体股东承诺及保证,业绩承诺期满后,如果观印象业绩承诺 期累计实现的实际利润总和未达到业绩承诺期累计的承诺利润总和,则观印象全 体股东应以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向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上市公司以总价人 民币 1.00 元(RMB1.00)的价格直接定向回购观印象全体股东持有的应补偿的 股份并予以注销,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业绩承诺期末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业绩承诺期累计的承诺利润总和-业绩 承诺期累计实现的实际利润总和)÷业绩承诺期累计的承诺利润总和×交易对价/ 本次发行价格-已补偿的股份数

观印象全体股东应按照本次交易前持有观印象股权相互之间的相对比例计 算各自应当补偿的股份数量。

如果在业绩承诺期满后,观印象全体股东没有足够的上市公司股票用于补偿 其承诺的净利润,则观印象全体股东应当使用相应的现金予以补足,具体计算公 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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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承诺期末应补偿的现金数=(业绩承诺期累计的承诺利润总和-业绩承 诺期累计实现的实际利润总和)÷业绩承诺期累计的承诺利润总和×交易对价- (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已补偿的现金金额

在业绩承诺期末计算的应补偿金额或股数少于或等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 经补偿的股份或现金不冲回。

(3)各方一致同意,若业绩承诺期内观印象某一年度实现的实际利润低于 该年度承诺利润的 80%,本协议签署之日的观印象现有全体董事与其他有关责任 主体,应当在上市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在同一报刊上作出解释,并向投资 者公开道歉。

(4)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次补偿金额应以观印象全体股东就本次交易 取得的三湘股份的全部交易对价(即股份对价加现金对价)为限。

(5)各方同意,如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 则补 偿股份数相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6)如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实施现金分配的,现金分配的部分由观印象 全体股东向上市公司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 ×补偿股份数量。

(7)各方同意,业绩承诺期届满后,如果观印象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 净利润总和超过人民币 5.53 亿元,则上市公司应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的金额以 现金方式支付给观印象经营管理层团队作为业绩奖励:奖励金额 =(业绩承诺期 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总和-人民币 5.53 亿元)×30%。为避免歧义,本项下净利润 是指标的公司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减值测试后的补偿事宜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上市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以及由 上市公司和观印象全体股东共同认可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按企业会计准则及 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减值测试,并在业绩承诺期最后一年专项审计报告出具日前出 具减值测试报告(以下简称“减值测试报告”)。在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应 与观印象全体股东就减值测试共同协商确定拟聘请的评估机构。如自本次重组完 成之日起 90 日内,双方未能就拟聘请的评估机构达成一致意见,则由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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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届时市场排名前五的评估机构中聘请一家作为减值测试的评估机构。

如果:期末标的公司的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观印象全体股东已补偿的股份 数×本次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金额,则观印象全体股东应以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股票另行向上市公司进行资产减值补偿。上市公司以总价人民币 1.00 元的价格 直接定向回购观印象全体股东持有的应补偿的股份并予以注销,具体计算公式如 下:

减值测试应补偿的股份数量=期末标的公司减值额÷本次发行价格-业绩承 诺期内观印象全体股东已补偿的股份数

观印象全体股东应按照本次交易前持有观印象股权相互之间的相对比例计 算各自应当补偿的股份数量。

如果观印象全体股东没有足够的上市公司股票用于减值测试补偿,则观印象 全体股东应当使用相应的现金予以补足,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减值测试应补偿的现金金额=期末标的公司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观印象 全体股东已补偿的股份数×本次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金额)-(减值测试已补 偿的股份数×本次发行价格)

如观印象全体股东需向三湘股份进行资产减值补偿,观印象全体股东应在减 值测试报告正式出具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履行相应的补偿义务。

因业绩承诺期至减值测试补偿前,三湘股份分红、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导 致股份除权、除息的,补偿股份数量也相应调整。

观印象全体股东对观印象的资产减值补偿与业绩承诺补偿合计不超过观印 象全体股东就本次交易取得的全部交易对价(即股份对价加现金对价)。 4、补偿实施时间

在业绩承诺期内,上述股票回购事项须提交上市公司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若上述股份回购事项届时未能获得相应年度的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上市公司将于相应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 起 10 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观印象全体股东,观印象全体股东应于接到上市公司 书面通知之日起 60 个交易日内将按上述公式计算确定的应回购股份无偿赠送给 上市公司除观印象全体股东现有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其持有股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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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占上市公司相应年度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股份数量的比例享有获赠股份。

(四)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成立后,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即构成 违约。违约方应依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本 次交易对价的 2%,违约方应同时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 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如调查费、律师费等)。若观印象全体股东违 反本协议,除需向三湘股份支付违约金外,不能免除其基于本节“(三)补偿的 实施”中约定的补偿责任。

各方确认,观印象全体股东就本条约定义务及责任共同向三湘股份承担连带 责任。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认购标的、认购价格及股份数量

1、认购标的:指三湘股份按照本协议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配套资金认购方 发行本协议约定数量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2、定价基准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三湘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

  • 3、认购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为不超过 292,307,692 股,各配套资金

  • 认购方认购的数量如下:

认购方认购的数量如下:
配套资金认购方 发行股份数量(股)







黄辉 166,392,308
云锋新创 7,692,308
钜洲资产 38,461,538
裕祥鸿儒 3,076,923
李建光 30,769,231
池宇峰 7,692,308
杨佳露 6,153,846
兴全基金(定增111号) 27,453,846
光大保德信(诚鼎三湘) 4,615,384
合计 292,307,692

4、认购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每股价格为 6.5 元/股,即不低于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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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三湘股份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5、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三湘股份发生派发股利、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价 格及股份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为避免歧义,三湘股份 2015 年 4 月 27 日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红事项除外。

6、三湘股份本次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款总金额为认购 价格×认购数量(以下简称“认购款项”)。

(二)认购款项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与股票交割

各配套资金认购方不可撤销地同意按照前款确定的认购款项认购本次三湘 股份非公开发行的约定数量的股票,并同意在本协议的全部先决条件得到满足后 且收到三湘股份发出的认股款项缴纳通知(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之日起 3 个工 作日内,将前款规定的认购款项一次性足额付至三湘股份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 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扣除相关费用再划入三湘 股份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三湘股份应在配套资金认购方足额缴付认购款项且三湘股份足额收到认购 款项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以及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规定的程序,及时将配 套资金认购方实际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票登 记手续,以使配套资金认购方成为其所认购标的股票的合法持有人。

如果配套资金认购方未能在缴纳期限内足额缴付认购款项的,则视为配套资 金认购方自动放弃三湘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的认购权,则三湘股份有权另 行处理该等股票。配套资金认购方须按照本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三)锁定期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标的股票过户至配套资金认购方名下之日起 36 个月 内,配套资金认购方不得转让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份。

配套资金认购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按照 三湘股份要求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 票锁定事宜。

如果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配套资金认购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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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对于 本次认购的股份,解除锁定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规则 办理。

(四)违约责任

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约定、义务或责任、陈述或保证,即构成违 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作为赔偿。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 违约方应当进一步负责赔偿直至弥补对方因此而受到的直接损失。

如本协议的全部先决条件得到满足后,配套资金认购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参与 认购,则配套资金认购方应在三湘股份向其发出缴款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三 湘股份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该配套资金认购方认购金额的 10%,逾期未支付全部违约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的 0.05%另行支付滞 纳金。

本协议项下约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如未获得三湘股份董事会、股东大会 通过或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其他必要的主管部门核准,不构成双方违约。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 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 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 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对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 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日以上,一方有权 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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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一)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 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观印象主营业务为旅游文化演艺的策划、创意和制作。

2012 年 5 月 7 日,文化部出台了《文化部“十二五”期间文化改革发展规划》, 强调“把扩大文化消费作为扩大内需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扩大文化消费需求的 长效机制,以优质、丰富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吸引消费者,增加文化消费总量,提 高文化消费水平。”

2013 年 2 月 2 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 年)》, 强调“开发旅游演艺、康体健身、休闲购物等旅游休闲消费产品,满足广大群众 ” 个性化旅游需求 。

2014 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 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将“提升旅游发展文化内涵”作为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 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重点任务之一。意见特别指出,“以文化提升旅游的内涵 ” “ 质量,以旅游扩大文化的传播消费 , 推进文化资源向旅游产品转化,建设文化 ” “ ” 旅游精品 , 支持开发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情的旅游演艺精品和旅游商品 。

因此,公司通过本次交易收购观印象 100%股权,符合国家相关国家产业政 策。

  • 2、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重组拟购买资产不属于重污染、高危险行业。标的公司经营符合环保要 求,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环保标准和规定执行,重视并推进环境保护、节 能降耗等工作。

因此,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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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本次交易符合土地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标的公司未拥有土地使用权,不涉及相关土地管理问题。

  • 4、本次交易不存在反垄断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的行为,不构成行业垄断行为。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约 139,494.34 万股,社会公众股 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10%。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旧满足《公司法》《证券 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三)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由 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出方案,并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依据有关规定 出具审计、评估、法律、财务顾问等相关报告。

本次交易已聘请沃克森评估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沃克森评估及其沃克森 评估与标的公司、三湘股份以及各交易对方均没有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 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其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科学的原 则。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认为本次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 结论合理,评估方法选取得当,收益法定价原则符合公允的市场原则,标的资 产的定价合理、公允。

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参考沃克森评估对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同时充分考虑公 司与标的资产双方的协同效应,最终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 19 亿元。

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性的具体分析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 交易标 的评估和作价情况/二、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的合理性以及定价 的公允性分析”

因此,本次交易定价已履行必要程序,根据评估值及协同效应判断,本交 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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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 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为观印象 100%股权,根据观印象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观 印象、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函等文件并经核查,观印象是依法设立和存续的中 外合资企业,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交易对方拥有观印象 股权不存在不确定性,其所拥有的观印象 100%股权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质 押、权利担保或其它受限制的情形。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购买观印象 100%股权 事宜仅涉及股权转让,观印象对外的债权债务不会因本次交易产生变化,故不 涉及债权债务处理事宜。

因此,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 律障碍。本次交易不涉及相关债权债务处理。

(五)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 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1、对上市公司业务发展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优化上市公司的现有业务结构,帮助上市公司实现多元化发展 战略,优化和改善上市公司现有的业务结构和盈利能力,降低宏观经济波动对 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程度,提升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 力,并为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提供更为多元化、更为可靠的业绩保障。

2、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观印象的业务及相关资产将进入上市公司,有助于丰富 上市公司盈利增长点,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公司主要财务 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7.31/
2015年1-7月实现数
2015.7.31/
2015年1-7月备考数
总资产 1,274,470.03
1,509,143.97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302,999.13
397,99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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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22,853.90
35,858.34
营业利润 4,177.59
8,874.13
利润总额 5,243.62
10,040.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692.91
7,334.2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0.07
项目 2014.12.31/
2014年1-12月实现数
2014.12.31/
2014年1-12月备考数
总资产 1,151,822.18
1,386,309.71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298,483.02
409,841.71
营业收入 127,081.02
140,973.95
营业利润 15,389.63
18,973.84
利润总额 18,091.12
21,675.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615.27
17,354.5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
0.19

由上表可知,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每股收益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 司交易完成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六)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 人员、机构等方面将继续保持独立性,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 关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要求 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具有健全 的组织结构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目前已建立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基础上继续有 效运作,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综上所述,三湘股份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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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方案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情况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 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 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资产质量、财务状况、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请参见本节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五)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 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 ” 务的情形 。

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 续盈利能力。

  • 2、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1)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为避免 本次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观印象的同业竞争,观印象的全体股东出具了《关于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交易对方之一上海观印向的有限合伙人张艺谋、李建光参股的北京印象创 意文化艺术中心(普通合伙)曾持有杭州西湖印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4.2%股权、 广西文华艺术有限责任公司 5%股权和海口印象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40%股 权,除此之外无其他实际经营业务。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北京印象创意文化艺术中心(普通合伙)已将杭州西 湖印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4.2%股权转让给观印象,海口印象文化旅游发展有限 公司已无实际经营。因此,除持有广西文华艺术有限责任公司 5%股权外,北京 印象创意文化艺术中心(普通合伙)不存在与观印象现实和潜在的同业竞争情 况。2015 年 7 月 4 日,北京印象创意文化艺术中心(普通合伙)出具承诺函:

“1、本合伙企业同意尽快与广西文华的其他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达成一 致,按每元注册资本 1 元的价格向观印象转让所持有的广西文华 5%股权并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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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完成。

2、若经观印象同意,本合伙企业可以向广西文华主张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原 股东按市场价格溢价转让(或向观印象按同等价格转让)所持有的广西文华全部 股权,则本合伙企业同意就上述全部股权最终转让价款与所对应的出资额的差 额,无偿赠予观印象,并在收到该转让价款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

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合伙企业目前已不存在实际业务经营;本合 伙企业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 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观印象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 生产与经营,亦不会投资或新设任何与观印象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 在同业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如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 会与观印象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企业将立即通知 观印象,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观印象,以避免与观印象及下属公司形成同 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4、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观印象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赔偿观印象由此遭 受的损失。”

(2)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鉴于上市公司通 过锁价方式向黄辉、上海云锋新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钜洲资产管理(上 海)有限公司、宁夏裕祥鸿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建光、池宇峰、 杨佳露、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份募集本次交易配套资金,其中,黄辉系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市公 - 司董事胡雄在认购对象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的光大保德信 诚鼎三 湘战略投资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上海电科诚鼎智能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及其合伙人企业中担任合伙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Impression Creative Inc.与三湘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 易完成后,Impression Creative Inc.持有三湘股份的股份超过 5%。因此, Impression Creative Inc.与三湘股份构成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与观印象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及交易。本次交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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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后,观印象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除观印象 因自身业务特点已存在的关联交易外,上市公司不会因此新增持续性关联交 易。为充分保护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利益,规范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观印 象全体股东出具了《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因此,本次交易后能够有效避免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的同业竞争,除观印 象因自身业务特点已存在的关联交易外,不会增加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的 关联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三湘股份 2014 年度财务报告进 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应当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 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本次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观印象 100%股权,观印象是依法设立和存续 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交易对方拥有的观 印象 100%股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质押、权利担保或其它受限制的情形。拟 购买资产能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进行过户,不存在重大 法律障碍。

综上所述,本次重组方案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

三、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六条的核查

根据本次交易的锁定期安排,观印象全体股东承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通 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获得的上市公司的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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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起至 36 个月届满之日或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前(以 较晚者为准)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 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持有的上市公司股 份。”

因此,本次交易锁定期安排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四、三湘股份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 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三湘股份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不存在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形;

3、不存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4、不存在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 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5、不存在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6、不存在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 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7、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 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五、本次配套融资符合证监会《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第十四 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 ——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关于上市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等问题与解答》的核查

三湘股份拟通过锁价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 过 190,000 万元,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即 190,000 万元。符合《<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 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和《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 金用途等问题与解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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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的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交易费用及补充上市公 司流动资金。募集配套资金中 95,000 万元用于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补充流 动资金的比例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的 50%。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等问题与解答》的规定。

在本次报告书中,已充分披露了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对象和价格等关 键问题。

因此,本次配套融资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 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和《关于上 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等问题与解答》的规定。

六、本次配套融资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第九条的 规定

全体配套融资认购方承诺其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获得的上市公司的新 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 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 上市公司股份。

因此,本次配套融资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第九条的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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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一)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年7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19,252.01 1.51 196,956.28 17.10 45,060.64 5.58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8.11 0.00
应收票据 22.54 0.00 - - - -
应收账款 1,952.75 0.15 1,521.97 0.13 2,160.17 0.27
预付款项 724.51 0.06 633.14 0.05 7,935.95 0.98
其他应收款 7,644.57 0.60 60,925.04 5.29 12,931.32 1.60
存货 1,130,143.23 88.68 768,309.42 66.70 615,332.20 76.19
流动资产合计 1,159,739.62 91.00 1,028,345.85 89.28 683,428.40 84.62
可供出售金融资
5,005.00 0.39 11,935.00 1.04 - 0.00
长期股权投资 37,165.30 2.92 40,219.06 3.49 54,923.74 6.80
投资性房地产 41,343.03 3.24 42,142.14 3.66 44,036.46 5.45
固定资产 5,358.24 0.42 5,460.12 0.47 5,022.00 0.62
无形资产 14.21 0.00 14.24 0.00 8.64 0.00
商誉 8,975.00 0.70 8,975.00 0.78 8,975.00 1.11
长期待摊费用 1,369.59 0.11 1,868.24 0.16 1,147.50 0.1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500.03 1.22 12,862.53 1.12 10,067.60 1.25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4,730.41 9.00 123,476.33 10.72 124,180.94 15.38
资产总计 1,274,470.03 100.00 1,151,822.18 100.00 807,609.34 100.00

最近二年及一期末,公司业务发展良好,资产总额分别为 807,609.34 万元、 1,151,822.18 万元和 1,274,470.03 万元,增长率分别为 42.62%和 10.65%。2014 年资产总额增长较快主要系公司因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及增加金融机构借款引 致货币资金增幅较大所致。

最近二年及一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4.62%、89.28% 和 91.00%,占比较高且保持稳定。

2014 年底,公司货币资金达到 196,956.28 万元,较 2013 年底 45,060.64 万 增长 151,895.64 万元,主要系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 99,9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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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2015 年 7 月底,公司货币资金为 19,252.01 万元,较 2014 年底明显下降, 主要系 2015 年 1-7 月公司支付项目投入款增加导致现金余额下降。

2014 年底,公司其他应收款分别为 60,925.04 万元,较 2013 年底 12,931.32 万元大幅增加,主要系 2014 年内公司向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预付 53,530.00 万元保证金所致。2015 年 7 月底,公司已收回该笔预付款,其他应收款余额下 降至 7,644.57 万元。

2、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年7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36,000.00 3.75 36,580.00 4.33 0.00 0.00
应付票据 724.40 0.08 1,110.22 0.13 1,962.31 0.32
应付账款 34,823.74 3.62 36,236.23 4.29 46,390.21 7.56
预收款项 296,992.42 30.90 165,863.47 19.64 113,372.75 18.49
应付职工薪酬 52.00 0.01 43.07 0.01 31.62 0.01
应交税费 -26,360.16 -2.74 -14,180.01 -1.68 2,637.80 0.43
应付利息 2,915.22 0.30 1,180.70 0.14 610.28 0.10
应付股利 9,324.80 0.97 39.98 0.00 39.98 0.01
其他应付款 147,672.48 15.36 115,121.84 13.63 159,106.14 25.94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55,000.00 5.72 36,800.00 4.36 11,500.00 1.88
流动负债合计 557,144.90 57.96 378,795.49 44.84 335,651.09 54.73
长期借款 392,447.51 40.83 454,287.51 53.78 265,125.51 43.23
预计负债 1,337.32 0.14 1,337.32 0.16 1,337.32 0.22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221.94 1.06 10,224.98 1.21 11,129.04 1.81
其他非流动负债 66.00 0.01 66.00 0.01 66.00 0.01
非流动负债合计 404,072.78 42.04 465,915.82 55.16 277,657.88 45.27
负债合计 961,217.67 100.00 844,711.31 100.00 613,308.97 100.00

最近二年及一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613,308.97 万元、844,711.31 万元

和 961,217.67 万元,增长率达 37.73%和 13.79%,2014 年底负债总额较 2013 年 底有较大增长主要系公司 2014 年内取得金融机构短期和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最近二年及一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4.73%、4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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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57.96%。2014 年底较 2013 年底流动负债占比略有下降,主要系公司 2014 年 内取得金融机构长期借款多于短期借款所致。2015 年 7 月底,公司已归还部分 长期借款,同时收到大量预收款项,因此流动负债占比有所上升。

3、偿债能力分析

项目 2015年7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 0.75 0.73 0.76
流动比率 2.08 2.71 2.04
速动比率 0.05 0.69 0.20

最近二年及一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0.76、0.73 和 0.75,总体保持稳 定。2014 年底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 2013 年底有所上升,主要系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 99,931.03 万元所致。2015 年 7 月底公司速动比率 较 2014 年底大幅下降,主要系公司 2015 年 1-7 月公司项目投入引致货币资金余 额下降所致。

总体上,公司负债水平随着开发项目的推进有一定增长,但是公司积极开拓 融资渠道,新增负债主要以长期借款为主。综合来看,公司的资信情况优秀且融 资渠道通畅,偿债能力指标均处于合理范围之内。

(二)上市公司经营成果分析

1、利润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1-7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2,853.90 127,081.02 277,695.75
其中:营业收入 22,853.90 127,081.02 277,695.75
二、营业总成本 42,326.55 125,564.93 225,621.95
其中:营业成本 12,288.18 81,274.03 167,138.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807.01 12,629.59 33,209.11
销售费用 4,340.73 5,638.60 4,524.62
管理费用 11,240.48 14,893.99 10,893.77
财务费用 13,599.13 11,083.31 9,710.20
资产减值损失 51.03 45.41 146.25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20.50 -5.18
投资净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3,650.25 13,853.03 11,009.42
三、营业利润(损失以“-“号填列) 4,177.59 15,389.63 63,07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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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营业外收入 1,159.02 2,972.01 1,728.97





减:营业外支出 92.99 270.52 397.4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243.62 18,091.12 64,409.58
减:所得税费用 2,845.34 6,211.74 18,992.6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398.28 11,879.38 45,416.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692.91 14,615.27 48,012.77
少数股东损益 -1,294.63 -2,735.89 -2,595.87

最近二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有所下降。2013 年度、2014 年 度和 2015 年 1-7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77,695.75 万元、127,081.02 万元和 22,853.90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48,012.77 万元、14,615.27 万元和 3,692.91 万元。主要系公司主要项目还处于施工期,当期交房规模较低所致。

最近二年及一期,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 25,128.59 万元、31,615.90 万元和 29,180.34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9.05%、24.88%和 127.68%。其中,1) 2014 年期间费用占比较 2013 年提高较大主要系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上海中鹰置业 有限公司时,上期仅合并其 1 个月而本期合并其 12 个月,引致管理费用较 2013 年增长 36.72%;2)2015 年 1-7 月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 127.68%,主要 为一方面公司当期交房规模较小,另一方面公司当期金融机构借款较同期增加较 大引致财务费用规模相对较高所致。

2、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

单位:%
项目 2015年1-7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销售毛利率 46.23 36.05 39.81
销售净利率 10.49 9.35 16.35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4 0.19 0.65

最近二年及一期,公司的销售毛利率分别为 39.81%、36.05%和 46.23%,保 持基本稳定。2014 年度和 2015 年 1-7 月,销售净利率较 2013 年度有一定程度的 下降,主要系 1)公司主要项目还在施工引致当期交房规模较低,营业收入阶段 性下降;2)当期金融机构借款较同期增加较大引致财务费用规模相对较高。

公司 2014 年度和 2015 年 1-7 月的基本每股收益较 2013 年有较大下降,除 了公司销售规模下降所致外,还系 2014 年公司非公开发行引致股本规模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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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观印象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

(一)观印象的所处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2 年 10 月 26 日发布《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观印象经营的旅游文化演艺业务属于“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之下的“文 化艺术业”(R87)。

  • 1、旅游文化演艺行业发展情况

(1)我国旅游业发展的总体情况

从宏观上看,我国旅游业正处于黄金发展时期。我国国土幅员辽阔,地貌多 样,且具有丰富的民族、文化多样性,先天旅游资源优势十分突出。近年来,国 家政策支持和旅游设施基础建设也日趋完善,成为驱动旅游业高速发展的重要动 力。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2014 年国内旅游人数达 36.1 亿人次,同比增 长 11.1%,国内旅游收入达 3.03 万亿元,同比增长 15.4%,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 的境内旅游市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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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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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随着国民收入水平不断提升,旅游者消费升级趋势明确。国民旅游正在从观 光旅游向更高层次的休闲旅游、度假旅游转型。个性化、多样化、特色化的旅游 消费需求将推动旅游业持续高速并向多元化发展。2013 年度以来颁布的包括完 善带薪休假机制在内的多项政策,将有望从制度上解决制约旅游业发展的矛盾和 问题。因此,未来旅游行业还将在转型升级的同时迎来更大的发展,旅游企业也 将有机会持续享受行业增长的红利,做大做强。

(2)旅游文化演艺行业发展概况

旅游文化演艺是指从异地游客欣赏的角度出发,体现地域文化背景、注重体 验性和参与性的、形式多样的主题商业表演与活动。

1982 年 9 月陕西省歌舞剧院古典艺术团在西安推出《仿唐乐舞》,是我国最 早出现的旅游演艺节目。随着华侨城旗下的中国民俗文化村于 1995 年 7 月推出 的《中华百艺盛会》、世界之窗于 1995 年 12 月推出的《欧洲之夜》以及宋城景 区于 1997 年 3 月推出的《宋城千古情》等旅游文化演艺节目陆续开始公演,我 国旅游文化演艺行业逐渐向专业化、规模化发展。特别是 2004 年《印象•刘三姐》 的公演,将旅游文化演艺拓展到室外实景中,制作团队将深厚的艺术造诣和高超 的创作技巧赋予祖国瑰丽的自然风光中,不仅自身取得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 益,更是开启了旅游演艺行业蓬勃发展的新篇章。

经过 30 多年的发展,我国旅游演艺行业得到迅速发展,各类演艺节目层出 “ ” “ ” 不穷,旅游文化演艺行业已从 一台戏 演变成为一个具有竞争力的 新兴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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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近年来,在政府主导、政策支持和国企民营资本竞相涌入的背景下,旅游演 艺行业进入了高速成长期,并向主题化、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根据中 国旅游演艺联盟的不完全统计,截至 2015 年初,国内实景旅游演出共有 47 台, 观演人次逾千万。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要求文艺创作要传承和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旅游文化演艺行业的发展符 合时代要求。作为依托于旅游行业、带动旅游业和演出市场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 类型,旅游文化演艺行业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3)移动互联网的高速发展进一步刺激旅游需求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高速发展,旅游行业的互联网化趋势 愈发明显,在线旅游市场交易规模不断扩大,渗透率不断提高。互联网化带来了 游客思维、消费习惯的改变,使得国民旅游消费更加便捷,进一步刺激了国民旅 游的需求。同时,随着移动互联网对旅游行业的渗透率不断提高,景区传统的旅 游业态和竞争格局也已收到挑战,线上旅游、在线票务业务蓬勃发展,减少了产 业链中流通环节的利益分配,有利于包括观印象在内的原始价值创造者实现更好 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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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艾瑞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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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国旅游文化演艺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① 旅游文化演艺行业的主要分类

旅游文化演艺行业根据演出场地、表演主题、艺术风格的不同,主要分为室 内舞台类和室外剧场类,其中室内舞台类可分为情境体验类、宫廷乐舞类、现代 化剧场类,室外剧场类又可分为山水实景类、人文历史类、现代风情类。观印象 的“印象”系列演出项目属于室外剧场类中的山水实景类;“又见”系列则属于室内 舞台类中的情境体验类。

类别 特点 代表作品
室内
舞台
现代化剧场类 通过综合运用现代化、高科技特
效和道具,以歌舞、戏曲、杂技、
武术等多种表演形式进行的剧
场类表演
宋城演艺的《宋城千古情》,
云南丽江的《丽水金沙》等
宫廷乐舞类 主要以仿宫廷歌舞为内容,较少
运用现代化声、光、电和其他特
技、特效的表演形式
西安的《梦回大唐》、云南文
化的《云南映像》等
情境体验类 注重演员与观众的互动,观众由
传统上的“坐着看”转变为“走着
看”,切身参与到演出中来,成
为演出的有机组成部分
观印象的《又见平遥》、《又
见五台山》等
室外
剧场
山水实景类 以山水实景为背景搭建舞台,多
以当地民俗文化为演出主题,结
合灯光、舞蹈、歌曲和其他特效
的表演形式
观印象的《印象•刘三姐》、
《印象丽江》、
《印象大红袍》
人文历史类 一般根据特定的历史事件、人物
为题材,选址在相关的历史建
筑,以表演的形式重现当年的历
史风貌、人物风采
西安华清池《长恨歌》,河南
开封的《大宋•东京梦华》,
湖南韶山的《中国出了个毛
泽东》等
现代风情类 以当代流行文化如城市生活、海
滩度假、现代艺术为内容,以时
尚为主题,融入了现代西方表演
元素的艺术表现形式
山东青岛的《蓝色畅想》等

② 观印象的主要竞争对手

A、宋城演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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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旅游文化演艺行业的上市公司,以"演艺" 为核心竞争力,成功打造了“宋城”和“千古情”品牌。

宋城演艺旗下拥有杭州乐园有限公司、杭州宋城艺术团有限公司、杭州宋城 产业营销有限公司、杭州独木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三亚千古情旅游演艺有限公 司、丽江茶马古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泰安千古情旅游演艺有限公司、石林宋城 旅游演艺有限公司、武夷山武夷千古情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阿坝州九寨千古情旅 游发展有限公司等子公司。

目前宋城演艺拥有杭州宋城旅游区、三亚宋城旅游区、丽江宋城旅游区、九 寨宋城旅游区等十大旅游区、三十大主题公园,《宋城千古情》、《三亚千古情》、 《丽江千古情》、《九寨千古情》、《惊天烈焰》、《穿越快闪》等五十大演艺秀,以 及中国演艺谷等数十个文化项目。

B、山水盛典文化产业公司

山水盛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国内旅游演出项目策划、设计及制作, 景区文化旅游策划和规划,以及文化旅游项目运营管理服务。公司的代表项目有 • • 位于河南嵩山的《禅宗少林 音乐大典》、河南开封清明上河园的《大宋 东京梦 • 华》,红色圣地的《井冈山》,山东泰山的《中华泰山 封禅大典》,呼伦贝尔草原 的《成吉思汗》,张家界的《刘海砍樵》,以及成都都江堰的《道解都江堰》等。

观印象与其他竞争对手的主要区别在于,专注于精品项目的创作,并通过版 权授权的形式获得项目运营的票房分成,并不直接参与项目的投资和运营,属于 具有核心创作优势的轻资产类公司。

2、影响旅游文化演艺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① 旅游文化演艺行业所处的文化产业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存在跨越式发展 的战略机遇

旅游文化演艺行业属于文化产业的重要细分行业。近年来,大力发展文化产 业已成为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重要举 措,国务院、文化部、国家旅游局等政府部门已出台多项支持文化产业特别是旅 游文化演艺行业发展的法规和政策。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发表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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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讲话要求文艺创作要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 神,旅游文化演艺行业的发展符合时代要求,存在跨越式发展的战略机遇。

② 我国旅游业处于发展的黄金时期

我国国土幅员辽阔,地貌多样,且具有丰富的民族、文化多样性,先天旅游 资源优势十分突出。近年来,国家政策支持和旅游设施基础建设也日趋完善,成 为驱动旅游业高速发展的重要动力。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2014 年国内 旅游人数达 36.1 亿人次,同比增长 11.1%,国内旅游收入达 3.03 万亿元,同比 增长 15.4%,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境内旅游市场国。随着国民收入水平不断提 升,旅游者消费升级趋势明确。国民旅游正在从观光旅游向更高层次的休闲旅游、 度假旅游转型。个性化、多样化、特色化的旅游消费需求将推动旅游业持续高速 并向多元化发展。未来旅游行业还将在转型升级的同时迎来更大的发展,旅游企 业也将有机会持续享受行业增长的红利,做大做强。

③ 各地政府积极推动旅游产业发展

优秀的旅游演艺产品,多能深度挖掘和通俗表现地域文化的精髓,加强了人 们对当地历史文化、人文风情的理解,增强了旅游地市场竞争力。因此,地方政 府对旅游文化演艺的创作和经营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往往把旅游演艺作为专项 文化产业列入到当地的文化发展规划中,投入资金并给予大量的政策优惠,有重 点的加强培育和引导。此外,地方政府还积极向各级媒体推介旅游演出项目,进 行广泛宣传和报道,提高其知名度,开拓市场空间,成为旅游演出行业蓬勃发展 的坚强后盾。

(2)不利因素

① 旅游文化演艺行业受经济周期波动和宏观旅游市场环境影响较大

旅游文化演艺行业的经营状况直接取决于观众数量的多少,受旅游行业乃至 整体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较大。在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断上升 的今天,人民群众的出游意愿增强,游客人数不断上升;而如果出现经济下行, 人均收入下降的情形,将会削弱人们的旅游意愿,减少旅游支出,从而直接影响 到旅游文化演艺行业的景气程度。

除此之外,旅游文化演艺行业还受到宏观旅游市场的直接影响。如 201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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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旅游法》的颁布,导致了旅游人数整体下降,当年的旅游演出观看人数也相 应减少。旅游市场环境容易波动的特点有可能对旅游文化演艺行业的经营产生负 面影响。

② 旅游资源的稀缺性制约行业发展

旅游演出主要位于我国的主要旅游景区内,因此旅游文化演艺行业的经营中 心也在旅游景区和旅游城市中。历史上,观印象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就是有机会 对接国内最优质旅游资源。然而,这些旅游景区具有独特、稀缺、不可复制的内 在属性,意味着随着旅游演出行业的不断发展,可供挖掘的优质旅游资源将呈不 断减少的趋势。未来如果行业内的企业不能积极拓展新的业务模式,将有可能出 现随可供开发的旅游景区不断减少,业务规模难以持续扩大的局面。

③ 旅游演出行业受其他娱乐形式冲击

旅游演艺行业是一种娱乐性较强的服务型产业,社会居民娱乐形式的不断丰 富所产生的替代效应会对整个演艺市场的收入水平产生冲击。随着娱乐形式种类 日趋繁多,包括电影、电视、网络、游乐园、主题公园、休闲场馆等在内的其他 娱乐形式对旅游演出市场形成一定的替代威胁。未来如果游客娱乐习惯和欣赏品 味发生变化,将有可能对旅游演艺行业造成系统性冲击。

3、进入旅游文化演艺行业的主要障碍

(1)品牌壁垒

知名度较高的创作机构,相对于尚未建立品牌知名度的机构而言,对游客有 更强的吸引力,同时更容易获得当地政府的支持和青睐,也更容易在较短时间内 获得市场认可。目前我国旅游演出行业已呈现出较强的品牌连锁经营的模式,如 观印象这种已创作出多台知名演出、在全国乃至国际范围内有较高品牌知名度的 企业,更有利于业务扩张,有助于在行业竞争中取得较为有利的地位。

(2)人才壁垒

旅游文化演出的制作是一项高度依赖创作型人才的行业。专业人才是包括观 印象在内的每家旅游文化演出创作机构的核心资源之一,是保持和提升其竞争力 的重要因素。目前,国内在旅游演出创作方面的人才积累还较匮乏,知名的、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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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是既有成功的演出创作经验、又熟悉市场运作的人才更是屈指可数。因此专业 人才也是进入旅游文化演艺行业的壁垒之一。

  • (3)资金壁垒

旅游文化演出项目制作的前期投入所需资金较大,目前,一般是景区当地国 有资产管理机构下属的资金雄厚的企业主持演出项目的投资、制作和运营,形成 了进入旅游文化演艺行业的资金壁垒。

  • 4、旅游文化演艺行业的经营模式、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 (1)经营模式

旅游文化演艺行业的经营模式,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五、观印象主营业务情况/(三)观印象在产业链中所处的位置”和“(四)观印 ” 象的业务模式 。

  • (2)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

  • ① 周期性

旅游文化演艺行业周期性与国民经济发展周期有较高的关联性,居民可支配 收入的提升将刺激人民群众的旅游需求,促进旅游业的发展,进而影响旅游文化 演艺行业的景气程度。

  • ② 区域性

旅游文化演艺行业有较强的区域性分布,较依赖于当地旅游资源。尽管国内 的旅游演出剧目超过一百场,但真正有品质、有竞争力的演出集中在少数自然景 观独特、文化属性鲜明、游客集中的旅游景区和旅游城市。

历史上,旅游文化演艺行业的发展主要集中在长江以南地区,主要系南方地 区气候条件较好,冬季较短且少严寒天气,因此旅游淡季时间较短。但观印象创 造性的推出了室内情境体验剧模式,使得旅游演出有条件在广大北方地区推广。 未来,旅游文化演艺行业南北发展不均衡的现象将得到进一步改善。

③ 季节性

旅游文化演艺行业属季节性明显的行业。一方面,受旅游业季节性波动的整 体性影响,大多数旅游景区在黄金周、暑期迎来旅游高峰,总体游客数量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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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冬季处于旅游淡季,总体游客量减少,影响旅游演出的观众数量。另一方面, 在国内大部分景区,冬季均有或长或短的一段时间不适合室外演出的表演和观 看。以观印象为例,受“五一”、端午等小长假、暑假和“十一”长假等假期因素的 影响,版税收入主要在每年 5 月至 10 月取得。而由于气候条件不适宜,游客量 不足,《印象•刘三姐》、《印象普陀》等室外实景演出在每年第一季度都有 1-2 个 月的停演期。

(二)观印象的行业地位和核心竞争力

观印象自成立之初始终是国内实景演出项目制作的标杆企业,聚合了以著名 ▪ 导演张艺谋为首的核心创作团队。自最初的《印象 刘三姐》项目至今已成功打 “ ” “ ” “ ”—— • • 造了 印象 和 又见 两大品牌,推出了 印象系列 《印象 刘三姐》、《印象 丽江》、《印象西湖》、《印象大红袍》、《印象普陀》、《印象武隆》等山水实景演出 以及“又见”系列《又见平遥》、《又见五台山》情境体验剧。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 体系如下:

1、版权积累优势

观印象自成立以来,专注旅游文化演艺的策划、创意和制作,依托国内广阔 的地域和旅游市场的迅猛发展,通过以总导演为核心的创作团队不断努力,打造 了“印象”系列实景演出和“又见”系列情境体验剧。截止 2014 年底,观印象已创 • • 作了《印象 刘三姐》、《印象 丽江》、《印象西湖》、《印象普陀》、《印象大红袍》、 《印象武隆》、《又见平遥》、《又见五台山》、《印象国乐》等作品,累积演出超过 15,000 场,观演人次逾 3,000 万。观印象一直以来坚持的“演出创作”+“知识产权 许可”模式,在取得可观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反响的同时,为公司积累了大 量的版权、著作权资源,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可靠 的业绩保障。

观印象拥有著作权的具体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五、观印象主营业务情况/(六)观印象主营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 ” 产/2、无形资产/(5)著作权 。

2、导演创意优势

观印象目前的主要合作导演张艺谋、王潮歌、樊跃是国内的知名艺术家,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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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北京奥运会的开幕式、闭幕式的核心创意团队成员,在演出行业内乃至整个文 化艺术领域都有很高的威望和很强的市场号召力。三位导演及导演团队的艺术创 造力已经通过其各自或共同创作的作品得到充分体现,赢得了国内外不同文化背 景、不同欣赏偏好的广大观众的广泛赞誉。

同时,凭借总导演团队的号召力,观印象也在不断吸收并大力培养更多的新 生代年轻导演参与到核心创意工作中,新生代实景演出导演的成长、成熟也将为 公司持续提供新鲜思维和创意,保证观印象的演出创作能够与时俱进始终反应广 大观众的观看需求。

3、旅游资源优势

观印象作为旅游演艺行业的标杆企业,通过优秀的艺术创造能力和高效的项 目运营能力,已布局了国内和东南亚的优质旅游资源。观印象迄今为止合作的桂 林漓江风景区、丽江玉龙雪山景区、杭州西湖景区、南平武夷山风景区、舟山普 陀山风景区、武隆喀斯特旅游区、平遥古城和忻州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等都是国内 的 AAAAA 级景区合作。这些景区各具地貌和人文特色,各自代表了我国瑰丽 多样的自然风光和人文风情的一部分,具有独特、稀缺、不可复制的内在属性。 由于观印象与景区方合作协议中存在排他条款,加之观印象创作的演出剧目拥有 较高的艺术水准和观众口碑,未来一定时期内,观印象将保持在这些景区内的市 场领先地位,在与同行业其他企业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4、管理团队优势

作为国内实景演出创作的先行者和龙头企业,观印象通过近十年的积累,已 打造出一支具有国际文化娱乐品牌经营管理的团队,形成一整套从项目开发、策 划、创意、实施到运营推广的流程。观印象管理团队拥有业内领先的项目开发、 项目制作、版权运营经验,同时具备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与国内灯光、舞美、 作曲、声乐领域最优秀人才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保证观印象的演出创作在 各方面达到精益求精的水准。

5、品牌优势

“印象”实景演出和“又见”系列情境体验剧是中国知名的文化娱乐品牌,也是 世界范围内演出艺术的全新实践,注重用原生态的中国大自然之美,来创意丰富 的、唯美的文化娱乐盛世。致力于重塑文化娱乐观念、重现中国文化精髓、重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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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和谐。更重要的是演出大力带动了当地产业链,塑造了文化产业全新模 式,成为当代文化创意产业的成功范本及新标杆。

“ ” “ ” 印象 、 又见 已经成为成熟的全国性文化品牌,横跨景观旅游和文化艺术 “ ” “ ” 演出两大高速增长的行业,经过数年发展已积累了先发优势。 印象 、 又见 这 两个主品牌,让旗下系列的演出最大化地受益于主品牌的巨大影响力而加速成 “ ” “ ” 功、最大化地推动旗下系列的演出。而成功演出的各个 印象 、 又见 演出也托 起主品牌平台,形成强大的有机联盟优势。未来,观印象将进一步突出品牌建设, 推动这一将艺术、文化、旅游等方面完美结合的表演形式在国内外发展。

(三)观印象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

1 、财务状况分析

1 )资产构成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2015.7.31 2014.12.31 2013.12.31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31,833.92
71.45
14,213.32 34.88 24,054.81 69.25
应收账款 5,367.87
12.05
2,861.66 7.02 1,878.15 5.41
预付款项 12.42
0.03
85.46 0.21 173.61 0.50
其他应收款 198.90
0.45
1,958.18 4.81 2,012.13 5.79
存货 514.89
1.16
405.88 1.00 18.75 0.05
其他流动资产 200.00
0.45
16,100.00 39.51 200.00 0.58
流动资产合计 38,127.99
85.58
35,624.50 87.42 28,337.45 81.58
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
1,920.00
4.31
1,000.00 2.45 1,500.00 4.32
长期股权投资 3,841.29
8.62
3,365.05 8.26 3,881.26 11.17
固定资产 229.90
0.52
284.36 0.70 383.97 1.11
无形资产 339.23
0.76
411.74 1.01 537.16 1.55
长期待摊费用 28.69
0.06
31.22 0.08 73.88 0.21
递延所得税资
67.60
0.15
34.51 0.08 21.78 0.06
非流动资产合
6,426.71
14.42
5,126.89 12.58 6,398.05 18.42
资产总计 44,554.70
100.00
40,751.39 100.00 34,735.49 100.00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5 年 7 月 31 日,观印象的资

产总额分别为 34,735.49 万元、40,751.39 和 44,554.70 万元。资产规模逐年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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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系标的公司 2013、2014 年至 2015 年上半年制作了《又见平遥》、《又见五台 山》、《江汉朝宗》等项目,且报告期内原有项目的票房分成收入亦稳步提升,盈 利水平较高所致。

从资产结构来看,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5 年 7 月 31 日,观印象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8.42%、12.58%和 14.42%, 总体占比较低且保持稳定。观印象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长期股权投资等,占比较低, 与其所属文化创意行业轻资产的特点相符合。

观印象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货币资金为 14,213.32 万元,较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货币资金余额 24,054.81 万元降低 9,841.49 万元,主要系 2014 年底观 印象持有金额较大的理财产品所致。2015 年 1-7 月,观印象已将大额理财产品赎 回,因此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的货币资金较 2014 年底大幅上升 17,620.60 万元。

报告期内,观印象的应收账款占资产总额比例较低。应收账款 2014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为 2,808.79 万元,较 2013 年 12 月 31 日增加了 983.51 万元,主要 系印象国乐项目应收华晨宝马公司 324.67 万元,印象大红袍项目应收账款增加 504.61 万元所致。2015 年 7 月 31 日应收账款金额较 2014 年底增加了 2,506.20 万元,主要系 1)观印象与部分演出运营公司票房分成款未结算;2)《又见国乐》 项目公演伊始,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尚未支付部分款项所致。 报告期内,观印象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年1-7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计提坏账损失 132.38 50.91 87.12
合 计 132.38 50.91 87.12

报告期内,观印象的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计提坏账损失,且占应收账款的比 例较低,系观印象的客户以景区当地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股的演出运营方为主, 资金实力较强、回款保障性较好所致。

观印象的存货 2014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为 405.88 万元,较 2013 年 12 月 31 日增加了 387.13 万元,同比增加 2,064.28%,主要系 380 万元印象小镇成本因收 入未达到确认阶段,成本暂未结转。2015 年 7 月 31 日存货较 2014 年 12 月 31 日增 109.00 万,增长 26.86%,主要系 2015 年《印象马六甲》、《又见敦煌》等项 目的制作收入尚未达到可确认阶段,成本暂未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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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 2014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为 1,958.93 万元,较 2013 年 12 月 31 日无较大变化。2015 年 7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较 2014 年 12 月 31 日减少 1,759.28 万元,同比减少 89.84%,系收回北京印象创意文化艺术中心往来款 1,759.28 万 元所致。

报告期,观印象其他应收款前五大明细如下: ①2013 年末和 2014 年末其他应收款情况

报告期内 2013 年、2014 年其他应收款余额主要系北京印象创意文化艺术中 心(普通合伙)往来款 18,411,950.58 元,主要系 2006-2007 年向观印象的借款 16,910,000.00 万元以及其他零星代付款,截止报告日已清理,无资金占用情况。

单位:元

单位:元
单位名称 2013 年12 月31日
北京印象创意文化艺术中心(普通合伙) 18,412,070.58
北京翔丹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63,377.50
上海敏韵商务发展有限公司 310,000.00
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99,890.00
张建辉 61,150.68
合计 19,446,488.76
单位:元
单位名称 2014 年12 月31日
北京印象创意文化艺术中心(普通合伙) 18,411,950.58
北京翔丹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13,455.50
张建辉 105,985.04
任海蕾 55,930.00
孔跃 22,956.52
合计 19,210,277.64

②2015 年 7 月末其他应收款情况

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观印象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201.57 万元,其中应收 参股公司山西又见五台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往来款 60 万元,该款项已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前归还。除上述应收款项外,观印象无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形。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前五名应收款项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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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单位名称 2015年7月31日余额
北京翔丹管理咨询公司 613,455.50
山西又见五台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600,000.00
武夷山市印袍创意旅游工艺品商行 150,000.00
印象大红袍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150,000.00
观印象导演组备用金 137,377.06
合计 1,650,832.56

(2)负债构成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2015.7.31 2014.12.31 2013.12.31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付账款 548.98 1.86 1.01 0.01 38.72 0.29
预收款项 740.00 2.51 2,752.97 22.87 4,624.96 34.46
应付职工薪
73.14 0.25 22.07 0.18 171.70 1.28
应交税费 1,314.44 4.46 1,930.98 16.04 1,505.43 11.22
应付股利 20,000.00 67.92 - - - -
其他应付款 6,769.12 22.99 7,331.08 60.90 7,081.12 52.76
流动负债合
29,445.69 100.00 12,038.10 100.00 13,421.93 100.00
负债合计 29,445.69 100.00 12,038.10 100.00 13,421.93 100.00

从负债结构来看,观印象报告期各期末的负债全部为流动负债,系因观印象 为轻资产公司,无长期借款。2015 年 7 月 31 日末流动负债余额为 29,445.69 万 元,较 2014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17,407.59 万元,同比增长 144.60%。主要系公司 于 2015 年 7 月 31 日的股东会决议,向 Impression Creative Inc.分配股利 20,000.00 万元,截止 2015 年 7 月 31 日公司尚未向股东支付上述股利,因此导致流动负债 及所有者权益发生较大变化。

最近两年一期末,观印象的其他应付款分别为 7,081.12 万元、7,331.08 万元 和 6,769.12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较高,主要为各演出项目公司预付观印象的 保证金。

(3)偿债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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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7.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负债率 0.66 0.30 0.39
流动比率 1.29 2.96 2.11
速动比率 1.28 2.93 2.11

2015 年 7 月底,观印象的资产负债率较 2014 年底和 2013 年底大幅升高, 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大幅降低,主要系 2015 年 3 月发生应付股东股利人民币 2 亿元所致。

报告期内,观印象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年1-7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874.22 11,726.43 9,723.2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23.64 400.72 1,062.7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497.85 12,127.14 10,785.9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835.98 2,408.63 1,630.9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54.62 1,452.76 1,087.72
支付的各项税费 3,299.80 2,826.43 2,248.6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18.64 694.45 905.1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309.05 7,382.27 5,872.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88.81 4,744.87 4,913.44

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 1-7 月,观印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分别 4,913.44 万元、4,744.87 万元和 2,188.81 万元,较当期净利润 7,280.20 万 元、7,448.49 万元和 6,346.73 万元偏低。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偏低主要原因是观印象当期部分营业收入为预收账款结转所致,即 观印象确认的部分营业收入在以前会计年度已现金收讫。2015 年 1-7 月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偏低,除上述原因外,亦系《又见国乐》部分制作收入和 2015 年上半年部分演出项目票房分成尚未结算所致。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项目 2015年1-7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3.01 5.60 9.67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70.38 65.17 37.73

注:2015 年 1-7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以当期营业收入口径计算。

2015 年 1-7 月观印象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较 2014 年度略有下降,应收账款周 转天数有所上升,主要系部分票房分成款未结算以及《又见国乐》项目暂为回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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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应收账款余额上升所致,但总体波动幅度较小,处于正常水平。

2、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1-7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一、营业收入 13,004.44 13,892.93 14,464.76
减:营业成本 3,317.62 2,053.82 2,594.45
营业税金及附加 87.04 136.04 282.75
销售费用 514.53 882.93 958.00
管理费用 861.56 1,399.46 1,450.52
财务费用 -26.49 -77.08 -48.22
资产减值损失 132.38 50.91 87.12
投资收益 195.65 337.75 433.9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56.23 323.79 223.91
二、营业利润 8,313.43 9,784.59 9,574.05
加:营业外收入 10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0.30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413.43 9,784.29 9,574.05
减:所得税费用 2,066.71 2,384.57 2,300.8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346.73 7,399.72 7,273.17

报告期内,观印象业务发展情况良好,利润水平不断提升。2015 年 1-7 月观 印象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已接近 2014 年度全年水平。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观印象按收入类型的主营业务收入、成本费用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年1-7月
收入 收入占比
(%)
成本 成本占比
(%)
毛利 毛利率
(%)
9,700.67
74.60
3,267.49 98.49 6,433.18 66.32
2,863.94
22.02
- - 2,863.94 100.00
419.83
3.23
45.47 1.37 374.36 89.17
19.99
0.15
4.66 0.14 15.33 76.69
13,004.44
100.00
3,317.62 100.00 9,686.82 74.49
2014年
收入 收入占比
(%)
成本 成本占比
(%)
毛利 毛利率
8,184.50 58.91 2,008.84 97.81 6,175.66 7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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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务分成 4,960.24 35.70 - - 4,960.24 100.00


维护 731.39 5.26 44.97 2.19 686.42 93.85
其他 16.80 0.12 - - 16.80 100.00
合计 13,892.93 100.00 2,053.82 100.00 11,839.11 85.22
2013年
项目
收入
收入占比
(%)
成本
成本占比
(%)
毛利
毛利率
制作
9,277.38
64.14
2,551.46
98.34
6,725.92
72.50
票务分成
4,510.54
31.18
-
-
4,510.54
100.00
维护
650.14
4.49
42.98
1.66
607.16
93.39
其他
26.69
0.18
-
-
26.69
100.00
合计
14,464.76
100.00
2,594.45
100.00
11,870.31
82.06
2013年
项目
收入
收入占比
(%)
成本
成本占比
(%)
毛利
毛利率
制作
9,277.38
64.14
2,551.46
98.34
6,725.92
72.50
票务分成
4,510.54
31.18
-
-
4,510.54
100.00
维护
650.14
4.49
42.98
1.66
607.16
93.39
其他
26.69
0.18
-
-
26.69
100.00
合计
14,464.76
100.00
2,594.45
100.00
11,870.31
82.06
2013年
项目
收入
收入占比
(%)
成本
成本占比
(%)
毛利
毛利率
制作
9,277.38
64.14
2,551.46
98.34
6,725.92
72.50
票务分成
4,510.54
31.18
-
-
4,510.54
100.00
维护
650.14
4.49
42.98
1.66
607.16
93.39
其他
26.69
0.18
-
-
26.69
100.00
合计
14,464.76
100.00
2,594.45
100.00
11,870.31
82.06
2013年
项目
收入
收入占比
(%)
成本
成本占比
(%)
毛利
毛利率
制作
9,277.38
64.14
2,551.46
98.34
6,725.92
72.50
票务分成
4,510.54
31.18
-
-
4,510.54
100.00
维护
650.14
4.49
42.98
1.66
607.16
93.39
其他
26.69
0.18
-
-
26.69
100.00
合计
14,464.76
100.00
2,594.45
100.00
11,870.31
82.06
2013年
项目
收入
收入占比
(%)
成本
成本占比
(%)
毛利
毛利率
制作
9,277.38
64.14
2,551.46
98.34
6,725.92
72.50
票务分成
4,510.54
31.18
-
-
4,510.54
100.00
维护
650.14
4.49
42.98
1.66
607.16
93.39
其他
26.69
0.18
-
-
26.69
100.00
合计
14,464.76
100.00
2,594.45
100.00
11,870.31
82.06
2013年
项目
收入
收入占比
(%)
成本
成本占比
(%)
毛利
毛利率
制作
9,277.38
64.14
2,551.46
98.34
6,725.92
72.50
票务分成
4,510.54
31.18
-
-
4,510.54
100.00
维护
650.14
4.49
42.98
1.66
607.16
93.39
其他
26.69
0.18
-
-
26.69
100.00
合计
14,464.76
100.00
2,594.45
100.00
11,870.31
82.06
2013年
项目
收入
收入占比
(%)
成本
成本占比
(%)
毛利
毛利率
制作
9,277.38
64.14
2,551.46
98.34
6,725.92
72.50
票务分成
4,510.54
31.18
-
-
4,510.54
100.00
维护
650.14
4.49
42.98
1.66
607.16
93.39
其他
26.69
0.18
-
-
26.69
100.00
合计
14,464.76
100.00
2,594.45
100.00
11,870.31
82.06
项目 收入 收入占比
(%)
成本 成本占比
(%)
毛利 毛利率
制作 9,277.38 64.14 2,551.46 98.34 6,725.92 72.50
票务分成 4,510.54 31.18 - - 4,510.54 100.00
维护 650.14 4.49 42.98 1.66 607.16 93.39
其他 26.69 0.18 - - 26.69 100.00
合计 14,464.76 100.00 2,594.45 100.00 11,870.31 82.06

报告期内,观印象的营业收入中制作收入占比略高,制作收入占总收入的比 例分别为 64.14%、58.91%和 74.60%,票务分成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1.18%、35.70%和 22.02%,保持基本稳定。维护收入和其他收入占比较小。2015 年 1-7 月,观印象在票房分成收入较 2014 年保持基本稳定的同时,制作收入有 了较大增幅,主要系正在制作的《又见敦煌》、《江汉朝宗》等项目所在制作周期 中可确认收入较多。因此制作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高,综合毛利率偏低。

报告期内,观印象的主营业务成本以制作成本为主,2013 年度、2014 年度 和 2015 年 1-7 月,制作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98.34%、97.81%和 98.49%, 保持基本稳定。

报告期内,观印象的毛利率分别为 82.06%、85.22%和 74.49%,2015 年 1-7 月毛利率下降主要系制作收入占比较高,票房分成收入占比较低所致。其中,票 务分成收入无对应成本,毛利率为 100%;制作收入的毛利率分别为 72.50%、 75.46%和 66.32%,整体上符合观印象所处的创意行业毛利率较高的特点。2015 年 1-7 月,制作收入毛利率水平偏低主要系当期《又见国乐》由于与中央民族乐 团等外部机构合作产生了较多的采购、劳务成本。

(2)销售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费用名称 2015年1-7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广告宣传费 1.80 0.51 23.80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61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费用名称 2015年1-7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人工费用 396.30 668.94 663.09
差旅费 22.62 34.71 42.57
房屋租赁费 - 4.31 4.00
招待费 0.82 16.78 22.51
办公费 4.96 6.30 36.00
折旧费 4.38 8.32 8.90
摊销费 76.78 128.75 128.49
水电能源费 0.12 0.60 3.45
其他 6.76 13.70 25.18
合计 514.53 882.93 958.00

报告期内,观印象的销售费用基本保持稳定。

(3)管理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费用名称 2015年1-7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人工费用 314.48 629.24 583.00
咨询费 46.34 122.08 150.99
办公费 50.02 34.22 61.91
折旧费 58.07 98.66 101.17
差旅费 102.54 11.77 27.38
招待费 7.97 9.82 13.11
培训费 5.09 3.48 3.40
房租 176.55 315.07 334.01
能源费 10.37 23.00 17.38
摊销费 5.09 47.69 54.51
广告宣传费 0.75 - -
其他 84.30 104.43 103.65
合计 861.56 1,399.46 1,450.52

报告期内,观印象的管理费用基本保持稳定。

  • 3、报告期观印象收入成本确认方式、收入可持续性和收入及毛利率变动的

  • 合理性分析

(1)报告期内涉及演出制作收入成本确认方式

报告期内涉及演出制作收入的主要项目合同信息详见下表:

项目 合同名称 主要服务内容 时间节点与付款方式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62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印象大
红袍
印象大红
袍改版协
1、增添节目。
2、修改节目。修改戏剧台词量。修改节
目顺序,为节目连贯,每个节目都适当修
改、增减了台词。改版具体内容以导演团
队最终确认的内容为准,其中包括但不限
于录音、道具制作、演出服装、视频制作
等。
1、签署之日(2013-11-4)
获得首笔款项。
2、改版完成之日获得尾
款。
又见平
印象平遥
演出项目
知识产权
许可合同
1、向对方提交授权知识产权相应的智力
成果并许可对方表演,确定及负责进行授
权知识产权的创作。
2、保证对方表演的演出项目剧本在本项
目公开演出前未公开发表,未向第三方转
让和许可第三方使用。
3、保证提交的作品系独立创作。
1、2011年11月5日前或
得出可行性结论后5 日
内,获得首笔款项。
2、2011 年12 月31 日前
或完成剧场设计方案后5
日内,获得第二笔款项。
3、2012年9月30日前或
剧场建设完成后5 日内,
获得第三笔款项。
4、书面确认函或书面同意
发出延缓或豁免有关先决
条件通知后10日内,获得
最后一笔款项。
印象马
六甲
印象马六
甲大型演
出项目
1、为演出项目创作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演
出项目主体定位意见,概念设计文件、演
出项目大纲、剧本、音乐词曲、舞蹈、服
装设计图纸、道具设计图纸、人物造型设
计图、制作录音录像制品、技术。
2、授权甲方仅为表演项目的目的使用乙
方为演出项目创作的乙方作品
3、演出节目创作期间及节目公演后均由
乙方负责对演出的整体效果进行评估及
把握包括但不限于:演员表演,舞美的视
觉效果、服装及道具的视觉效果、灯光的
视觉效果及音响的听觉效果;剧场整体造
型,剧场设施及剧场各细节方便的颜色,
形状,灯光,设备系统,音响设备系统。
1、合同生效日(2013-7-9)
起10 日内,获得首笔款
项。
2、合同约定分期付款金
额、初步约定付款时点并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甲方
出具确认函确认进度并付
又见五
台山
印象五台
山大型情
境体验剧
演出项目
1、乙方许可甲方在演出项目中使用乙方
为演出项目特别创作的智力成果并主持
授权知识产权的创作工作。
2、乙方为演出项目创作的作品主题定位
意见,概念设计文件、演出项目大纲、剧
本、音乐词曲蹈、服装设计图纸、道具设
计图纸、人物造型设计图、制作录音录像
制品、技术。
1、本合同签署生效后5日
内,获得首笔款项。
2、2012年5月15日前或
乙方交付演出项目概念初
步设计方案后3 日内,获
得第二笔款项。
3、2012年6月15日前或
在甲方完成剧场区域整体
规划及施工方案5 日内,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63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获得最后一笔款项。
许昌印
【许昌印
象】委托创
作设计协
1、前期项目策划:乙方根据约定向甲方
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前期策划服务即为甲
方策划一个集文化、旅游、休闲、商业及
地产开发融为一体的文化旅游休闲创意
商业地产策划方案;参与《许昌印象》项
目总体规划的布局和策划,为项目总体规
划布局的文化旅游休闲及商业主题、主旨
提供意见和建议即包括项目规划布局的
文化创意(立意/文化特征、创意方向)
2、文化建筑概念设计服务:对建筑的基
本功能、布局、风格、使用方式、面积指
标、高度等提供确定意向。向甲方提供与
项目建筑有关的建筑概论方案设计包括
平面图、立面图、概念平面图、意向剖面
图、分析图、效果。
3、项目商业计划书:乙方的商业计划书
应充分体现《许昌印象》的文化旅游休闲
的创意地产定位,充分利用乙方的策划方
案及建筑概论的设计元素,充分实现其文
化概论和商业价值。
1、前期项目策划方案,首
笔款项。
2、建筑概念设计方案,获
得第二笔款项。
3、商业计划书,最后一笔
款项。

制作收入发生于项目的制作阶段与改版阶段,发生于制作以及改版过程中的

所有收入以及所有成本(包括人力成本,材料成本,设计成本),均为制作阶段 收入成本。

制作收入主要分为三个阶段,项目设计阶段、设施建设阶段以及排练合成阶

段,根据合同内约定内容的完成,确认收入。

  • ①单个制作合同包括多项劳务,各项劳务的收入金额有明确约定。

  • ②各项劳务的履行情况不影响已提供劳务的结算及收款。

  • ③各项劳务的成本可以准确计量。

  • ④各项劳务收入在已经提供,而且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时

  • 确认,与收入直接相关的成本,随收入的确认而结转。

  • (2)报告期内涉及票务分成收入确认方式及单个项目收入可持续性情况

报告期内涉及票务分成收入的主要项目合同信息详见下表

项目 合同名称 授权期限 结算及付款方式
印象•丽江 大型实景演出《印象
雪山》委托创作合同
2005年6月至演出结束日
根据对方公司提供的月度
票务销售报表,每季度末
结算,结算后次月付款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64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印象大红袍 《印象大红袍》山水
实景演出总导演服
务合同
2008年7月演出结束日止 根据对方公司提供的月度
票务销售报表,每季度末
结算,结算后次月付款
又见平遥 印象平遥演出项目
知识产权许可合同
2012年1月1日起,期限
10年
根据对方公司提供的月度
票务销售报表结算并约定
保底票务分成收入按季度
支付
印象•刘三
《印象刘三姐》转让
协议书
2007年2月9日至演出结
束日止
根据对方公司提供的月度
票务销售报表,每季度末
结算,结算后次月付款
印象武隆 《印象武隆》实景演
出项目知识产权许
可合同
2011年7月13日起20年 根据对方公司提供的月度
票务销售报表,每季度末
结算,结算后次月付款
印象普陀 《印象普陀》山水实
景总导演服务合同
2010年9月1日至演出结
束日止
根据对方公司提供的月度
票务销售报表,每季度末
结算,结算后次月付款

• 观印象与被授权公司约定的票房分成比例,除个别如《印象 刘三姐》项目 制作较早,约定比例略低外,其他项目分成比例范围主要集中在演出票房收入的 8%至 15%之间,部分项目在合同中约定年度保底收入。

知识产权许可模式的票房收入主要以项目所在地项目公司的票房收入乘以 合同约定的票房版税收入比例来确定,部分项目在合同中有约定每年最低票房收 入。在项目正式公演售票后,按月/季度根据合同约定的比例按门票销售收入进 行分成,根据项目公司提供的销售报表、财务报表、票务结算单据等确认。

观印象有大量的著作权、版权的积累,对具体演出授权具有垄断优势,在具 体项目演出中,项目公司需取得观印象的授权方可进行演出。因此,对观印象来 说,对项目公司的授权,尤其是有期限的授权,是有效保护观印象版权利益的一 种权利,只要演出项目收到市场认可,能够持续进行演出获得收益,观印象即可 持续获得票房分成收入。

对于既有项目,在项目创作之初,观印象凭借丰富的创意经验即以保障了作 品的品质,项目持续运营中的不断维护可以使项目更适合观众的观赏需求,长时 期运营项目的改版可以使项目焕发新的活力。

同时,实践证明观印象部分已创作的作品经过长期的演出后,仍然收到广大 观众的喜爱并成持续增长趋势,截止 2014 年底,观印象所有演出剧目已累积演 出超过 15,000 场,观演人次逾 3,000 万。近几年来,观印象创作的演出剧目每年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65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总观演人次都在 500 万以上,实现票房年收入近 10 亿元。以印象刘三姐为例, 《印象•刘三姐》自 2004 年在阳朔公演 10 年多来,超过 1,000 万观众观看了演 出,最近 8 年的平均增长率达到 10.21%,复合增长率达为 8.64%。

因此,观印象单个项目票房收入具有可持续性。

(3)报告期内观印象收入和毛利率变动

①报告期内观印象收入及毛利率变动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单位:元、%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2013年度 144,647,554.32 25,944,474.62 82.06
2014年度 138,929,273.31 20,538,179.89 85.22
2015年1-7月 130,044,384.79 33,176,198.37 74.49

②毛利率分析按类型

单位:%

单位:%
项目 2013年度 2014年度 2015年1-7月
1制作收入 72.50 75.46 66.32
2票房收入 100.00 100.00 100.00
3维护费 93.39 93.85 89.17
4其他收入 100.00 100.00 76.69

③毛利率变动说明

制作收入:2013 年、2014 年观印象毛利率较为平稳,2015 年 1-7 月毛利率 为 66.32%,较上两年有所下降,原因系 2015 年 1-7 月制作收入中,印象国乐蒙 牛特仑苏项目的开展,由于该项目制作方式有别于其他项目,其演出人员及相关 成本系自行承担,毛利率也较其他项目偏低,从而降低了 1-7 月的制作类总体毛 利。

票房收入:系票务分成收入,无相应成本。

维护费:此部分收入所占比重较小,2015 年 1-7 月降低主要系大红袍及西湖 维护差旅费增多。

其他收入:此部分占收入比重较小,2013、2014 年均系项目衍生品分成收 入,无相应成本。2015 年大红袍文化产业公司开始自营销售,因此产生了少量 成本致其毛利率下降。

④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情况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66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名称 2013年 2014年 2015年1-6月
宋城演艺 70.81% 67.18% 72.88%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旅游文化演艺行业的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文化 演艺和旅游服务业,目前收入主要来源于有《宋城千古情》、《三亚千古情》、《惊 天烈焰》、《穿越快闪》等为代表的演艺秀。票房收入以及杭州宋城旅游度假区、 三亚宋城旅游区、丽江宋城旅游区、九寨宋城旅游区、杭州乐园景区、烂苹果乐 园、浪浪浪水公园等七大景区门票收入,演出项目系自行组织,运营模式与业务 类型也与观印象略有不同,其演员、剧场相关成本费用均由自己承担,因此从上 述情况看来,宋城演艺业务模式差异及成本费用较高的原因,各年度毛利率均低 于观印象。

三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预计由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数 146,153,846 股,由于募集配 套融资发行股数不超过 292,307,692 股,合计发行股数不超过 438,461,538 股,本 次交易前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后
持股(股) 持股比例 持股(股) 持股比例
三湘控股 329,779,527 34.48% 329,779,527 23.64%
黄卫枝 151,609,659 15.85% 151,609,659 10.87%
深圳市和方
投资有限公
56,407,066 5.90% 56,407,066 4.04%
上海观印向 - - 56,050,000 4.02%
Impression Cr
eative Inc.
- - 90,103,846 6.46%
黄辉 - - 166,392,308 11.93%
云锋新创 7,692,308 0.55%
钜洲资产 38,461,538 2.76%
裕祥鸿儒 3,076,923 0.22%
李建光 30,769,231 2.21%
池宇峰 7,692,308 0.55%
杨佳露 6,153,846 0.44%
兴全基金 27,453,846 1.97%
光大保德信 4,615,384 0.33%
其他流通股 418,685,658 43.77% 418,685,658 30.01%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67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股东
合计 956,481,910 100.00% 1,394,943,448 100.00%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的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变动分析

根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本次交易于 2014 年 1 月 1 日已经完成,上市 公司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的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2015.7.31
(本次交易前)
2015.7.31
(备考财务数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19,252.01 1.51 51,085.93 3.39
应收票据 22.54 0.00 22.54 0.00
应收账款 1,952.75 0.15 7,320.62 0.49
预付款项 724.51 0.06 736.93 0.05
其他应收款 7,644.57 0.60 7,843.47 0.52
存货 1,130,143.23 88.68 1,130,658.12 74.92
其他流动资产 200.00 0.01
流动资产合计 1,159,739.62 91.00 1,197,867.61 79.3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005.00 0.39 6,925.00 0.46
长期股权投资 37,165.30 2.92 41,006.59 2.72
投资性房地产 41,343.03 3.24 41,343.03 2.74
固定资产 5,358.24 0.42 5,588.14 0.37
无形资产 14.21 0.00 60,290.53 4.00
商誉 8,975.00 0.70 139,157.16 9.22
长期待摊费用 1,369.59 0.11 1,398.28 0.0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500.03 1.22 15,567.64 1.03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4,730.41 9.00 311,276.37 20.63
资产总计 1,274,470.03 100.00 1,509,143.97 100.00

(1)资产规模及其结果变动情况

如上表所示,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 2015 年 7 月 31 日的资产总额从本次交 易前的 1,274,470.03 万元提高至 1,509,143.97 万元,增加 234,673.94 万元,增长 率为 18.41%。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68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在资产结构的变动中,流动资产增加 38,127.99 万元,增幅为 3.29%;非流 动资产增加 196,545.96 万元,增幅为 171.31%。其中非流动资产增长幅度较大的 原因系本次交易产生的无形资产和商誉较大。剔除以上因素,本次交易对公司资 产的影响较小。

(2)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产生较大金额商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本次交易构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次交易 中购买各标的公司股权支付的成本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之间 的差额将计入本次交易完成后合并报表的商誉。

2、负债构成情况分析

根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本次交易于 2014 年 1 月 1 日已经完成,上 市公司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的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2015.7.31
(本次交易前)
2015.7.31
(备考财务数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36,000.00 3.75 36,000.00 3.27
应付票据 724.40 0.08 724.40 0.07
应付账款 34,823.74 3.62 35,372.72 3.21
预收款项 296,992.42 30.90 297,732.42 27.05
应付职工薪酬 52.00 0.01 125.14 0.01
应交税费 -26,360.16 -2.74 -25,045.72 -2.28
应付利息 2,915.22 0.30 2,915.22 0.26
应付股利 9,324.80 0.97 29,324.80 2.66
其他应付款 147,672.48 15.36 249,441.61 22.6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5,000.00 5.72 55,000.00 5.00
流动负债合计 557,144.90 57.96 681,590.59 61.93
长期借款 392,447.51 40.83 392,447.51 35.66
预计负债 1,337.32 0.14 1,337.32 0.12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221.94 1.06 25,206.21 2.29
其他非流动负债 66.00 0.01 66.00 0.01
非流动负债合计 404,072.78 42.04 419,057.05 38.07
负债合计 961,217.67 100.00 1,100,647.63 100.00

如上表所示,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 2015 年 7 月 31 日的负债总额从本次交

易前的 961,217.67 万元提高至 1,100,647.63 万元,增加 139,429.96 万元,增幅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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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1%。负债总额的增加主要系流动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所致。

3、偿债能力分析

根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本次交易于 2014 年 1 月 1 日已经完成,上市 公司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5 年 7 月 31 日的偿债能力相关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15.7.31
(本次交易前)
2015.7.31
(备考财务数据)
2014.12.31
(本次交易前)
2014.12.31
(备考财务数据)
资产负债率 0.75 0.73 0.73 0.70
流动比率 2.08 1.76 2.71 2.19
速动比率 0.05 0.10 0.69 0.61

根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 2014 年末和 2015 年 7 月末 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系本次交易产生的商誉金额较大所致。2014 年末和 2015 年 7 月末的流动比率也有所下降,但依然保持较高水平;2015 年 7 月末速动比 例有所上升,主要系标的资产流动性较好且存货规模较小。总体而言,相关偿债 能力财务指标均处于合理范围之内。

4、财务安全性分析

根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 2015 年 7 月 31 日的资产负 债率为 72.93%,资产负债率降低。流动比率为 1.76,速动比率为 0.10,速动比 率偏低主要系上市公司作为房地产企业,存在部分在建工程项目尚未交付导致存 货余额较大所致。除此之外,公司的负债水平和偿债能力均处于合理范围。本次 交易对公司财务安全性影响的具体分析如下:

一方面,三湘股份近年来一直遵循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资本结构最优化的 原则,通过资本市场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方式,以及依靠加速销售资金回笼、拓展 各种融资渠道、盘活资产、加大存量房屋的去化速度、合作开发等多种方式,以 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上市以来,三湘股份始终保有畅通的 融资渠道,并且保持着良好的资信记录;

另一方面,标的公司所处的文化创意行业具备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充盈的特 点,良好的现金流量为公司的财务安全性再添一层保障。

综上分析,本次交易对公司的财务安全性无重大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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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根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本次交易于 2014 年 1 月 1 日已经完成,上市 公司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反应资产周转能力的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15.7.31
(本次交易前)
2015.7.31
(备考财务数据)
2014.12.31
(本次交易前)
2014.12.31
(备考财务数据)
应收账款周转率 12.37
5.82

65.76

31.95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29
62

5.55

11.43

注:2015 年 1-7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以当期营业收入口径计算。

根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应收账款周转 率有所下降,应收账款周转天数有所上升,主要系上市公司所处的房地产行业信 用销售占比较小,房产销售的同时资金已到位,导致应收账款余额较小。总体上 本次交易对公司资产周转能力影响不大,相关财务指标处于合理范围之内。

(二)盈利能力分析

1、 利润构成变动分析

根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本次交易于 2014 年 1 月 1 日已经完成,上市 公司 2014 年度和 2015 年 1-7 月的利润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年1-7月
(本次交易前)
2015年1-7月
(备考财务数据)
2014年度
(本次交易前)
2014年度
(备考财务数据)
营业毛利 10,565.71 20,252.53 45,806.99 57,646.11
期间费用 29,180.34 34,146.83 31,615.90 40,021.61
资产减值损失 51.03 183.41 45.41 96.32
投资收益 23,650.25 23,845.89 13,853.03 14,190.79
营业利润 4,177.59 8,874.13 15,389.63 18,973.84
营业外收支净额 1,066.03 1,160.03 2,701.49 2,701.18
利润总额 5,243.62 10,040.16 18,091.12 21,675.02
净利润 2,398.28 6,032.34 11,879.38 14,628.81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3,692.91 7,334.22 14,615.27 17,354.54

根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利润水平明显上升,增量 部分的利润贡献主要来自于营业毛利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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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盈利能力相关财务指标

根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本次交易于 2014 年 1 月 1 日已经完成,上市 公司 2014 年度和 2015 年 1-7 月盈利能力相关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

单位:%
项 目 2015年1-7月
(本次交易前)
2015年1-7月
(备考财务数据)
2014年度
(本次交易前)
2014年度
(备考财务数据)



销售毛利率 46.23 56.48 36.05 40.89
销售净利率 10.49 16.82 9.35 10.38
资产净利率 0.17 0.40 1.21 1.06
净资产收益率 0.77 1.48 4.74 3.49

根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销售净利率、销售毛利率、 资产净利率和净资产收益率均有一定程度的上升,系交易标的经营情况较好,盈 利能力较强所致。因此,本次交易将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各项盈利能力相关财 务指标。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当期每股收益 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的分析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随着国内经济增速持续放 缓,社会融资成本不断上升,房地产行业面临较为复杂的形势,公司的房地产业 务发展面临较大挑战。本次交易后,公司将新增旅游文化演艺类业务,积极谋求 进军文化、旅游行业等创意和服务领域。同时利用观印象在旅游文化演艺领域的 行业地位和影响力,促进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向旅游配套的商业地产方向拓展,打 造更具艺术深度的绿色科技智能生态社区,尝试“地产+文化”协同运作。本次交 易完成后,公司仍将继续借助资本市场持续对文化、旅游、演艺等相关行业资源 进行整合,择机并购具有业务优势且有协同效应的相关公司,不断延长产业链, 扩展价值链。

综上,本次交易将优化公司的现有业务结构,帮助公司实现多元化发展战略, 优化和改善公司现有的业务结构和盈利能力,降低宏观经济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 响程度,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并为广大中小股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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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提供更为多元化、更为可靠的业绩保障。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未来经营发展战略和业 务管理模式

  • 1、公司重组后的主营业务构成

本次交易前,公司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集建筑安装、建材加工、装饰设计、 房产经纪、广告传播、物业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服务商。目标公司观印象主营 业务为旅游文化演艺的策划、创意和制作,是目前国内最知名、最成功的旅游演 出创作和版权运营机构之一。根据《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天职业字 [2015]12475-1 号),假设上市公司已于 2014 年 1 月 1 日完成本次交易的情况下, 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行业 2015 年1-7 月 2015 年1-7 月 2014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占比(%) 营业收入(万元) 占比(%)
房地产 21,337.04 59.50 127,062.97 90.13
旅游演出 13,004.44 36.27 13,892.93 9.85
其他业务 1,516.86 4.23 18.05 0.01
合计 35,858.34 100.00 140,973.95 100.00

2014 年和 2015 年 1-7 月,公司房地产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90.13%、59.50%, 旅游演出业务收入占比 9.85%、36.27%,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实现从 房地产业务单一主业向“房地产+旅游演出创作”的双主业模式转变,具体主营业 务将由房地产销售和旅游演出的创意制作共同组成,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使得公司在坚持发展绿色科技地产主业的同时,完成对文化产业的布局。

2、上市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战略

公司现有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明确双主业市场 定位,即形成房地产和旅游文化演艺并行发展的经营格局。一方面房地产业务稳 步发展,立足京、沪、深等主要一线城市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保持拿地节奏, 确保项目的连续性运作,形成稳健的现金流。另一方面加强文化产业的发展,以 并购观印象为起点,加快向文化产业的渗透,在完成观印象业务和团队的平稳融 合、确保实现承诺期业绩的短期目标的同时,加快优质景区旅游目的地城市的战 略布局,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市场成熟项目收购力度,加强演艺人才储备。逐步 改变观印象公司过往的轻资产运营模式,加重项目公司股权比例,注重资产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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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旅游演艺市场的中长期发展的成果,从中长期来看把“观印象”打造成国内文 化演艺一流品牌。未来,公司仍将继续借助资本市场持续对文化、旅游、演艺等 相关行业资源进行整合,择机并购具有业务优势且有协同效应的相关公司,不断 延长产业链,扩展价值链。具体经营发展战略如下:

第一,公司继续保持房地产业务稳步发展,立足京、沪、深等主要一线城市 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保持拿地节奏,确保项目的连续性运作的同时利用观印象 在旅游文化演艺领域的行业地位和影响力,促进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向旅游地产、 文化地产的方向拓展,打造更具艺术深度的智能生态社区,形成地产+文化协同 运作的业务格局。

第二,利用观印象对接独有、稀缺旅游资源的优势,大力拓展旅游衍生品业 务。由于观印象的演出均位于国内最顶级的旅游景区,这些景区蜚声海内外,游 客的认知度和认可度较高。因此,通过结合景区当地的自然文化内容,深入挖掘 和整合文化资源,观印象将有望打造一系列高品质、有地域特色和鲜明个性的旅 游衍生品,从而建立以旅游演出为核心,衍生品业务全面发展的完整产业链,享 受溢出效应带来的商业价值。此外,公司将有机会凭借观印象创作演出聚积的大 量人气和与国内优质景区长期合作的良好关系,在演出覆盖的有效范围内,挖掘 完善游客吃、住、行等方面的配套地产业务机会,全方位提高游客的旅游、观看 体验,从而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第三,观印象的品牌价值和核心导演团队的声望将有望持续促进观印象和上 市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也将积极开展品牌授权和品牌营销业务,如选择旅游或 演艺相关产业与有实力的合作方,在景区的覆盖范围内乃至全国地区,利用观印 象的品牌价值和核心导演团队的声望,实现旅游、文化及地产各相关产业联动发 展所带来的收益增长。此外,上市公司将有望借助观印象的品牌和主要合作艺术 家的个人号召力,进一步提升市场形象,增加文化积累,实现文化艺术与绿色科 技地产的完美结合。

第四,利用公司的融资优势和“印象”的品牌优势,一方面加大现有“印象”“又 见”项目中的股权比例;另一方面,对于国内 5A 级景区的优秀演艺项目,可以 合作及收购,成为“印象”“又见”演艺系列。力争成为国内旅游演艺的行业领先者。 综上,本次交易将优化公司的现有业务结构,帮助公司实现多元化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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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和改善公司现有的业务结构和盈利能力,降低宏观经济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 响程度,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并为广大中小股东的 利益提供更为多元化、更为可靠的业绩保障。

3、未来业务管理模式

由于观印象与上市公司原有业务分属不同行业,且业务模式和产品具有较大 差异,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观印象相对独立的运营模式,以全资子公司的模式进 行管理,观印象具体的演艺创作仍由原创作团队负责,上市公司层面负责投资决 策、风险管控、资源整合和项目管理等。

在法人治理结构上,观印象作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内 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要求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管理制度,在规范运作方面与 上市公司要求保持一致;同时,为适应未来上市公司双主业的特征,在上市公司 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层面,本次交易完成后,将适时增加观印象相关人员加入 董事会和管理层参与上市公司管理,共同进行投资决策和风险管控,上市公司原 有房地产业务与新注入的旅游演艺业务形成即独立又协同管理的业务管理模式。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

按照本次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和发行价格进行测算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 市公司备考每股收益并未发生降低。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盈利指标对比 情况如下:


项目 2015年1-7月 2015年1-7月 2014年度 2014年度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万元)
3,692.91 7,334.22 14,615.27 17,354.54
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0.07 0.19 0.19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

公司本次交易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观印象全体股东 持有的观印象 100%的股权。观印象 100%股权的对价为 190,000 万元,其中股份 对价 95,000 万元,现金对价 95,000 万元。

上述现金对价的支付拟通过募集配套资金解决。公司拟通过锁价方式向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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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云锋新创、钜洲资产、裕祥鸿儒、李建光、池宇峰、杨佳露、兴全基金(定 增 111 号)、光大保德信(诚鼎三湘)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 总额不超过 190,000 万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交易费用和补充流动资金。

若公司能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形式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 来资本性支出不构成重大影响。若公司不能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形式募集配套 资金,公司将通过银行借款等形式满足未来的资本性支出需求。

3、本次交易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及执行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观印象员工的劳动关系将不会因此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 涉及员工安置问题。

4、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成本主要包括中介机构费用、股份登记、上市费用、信息 披露费用及印花税,该部分费用拟从本次募集资金中扣除,对上市公司当期利润 不产生重大影响。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上市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 1,274,470.03 万元和 313,252.35 万元,本次交易成本占上市公司总资产、净资产 的比重较小,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5、本次交易新增无形资产公允价值的确认依据,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政策 以及对上市公司未来净利润的影响

(1)无形资产公允价值的确认依据

本次并购上市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增值为观印象基于合同权力所拥有的 • • 票房分成收入收益权增值,包括《印象 刘三姐》、《印象 丽江》、《印象西湖》、《印 象大红袍》、《印象普陀》、《印象武隆》、《又见平遥》等票房分成收入,该项无形 资产公允价值由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评 估确认。

(2)对上市公司未来净利润的影响

根据观印象的票房分成收入收益权相关合同约定,观印象拥有在相关节目演 出存续期内的永久票房分成收入收益权,根据观印象无形资产摊销政策,观印象 确定该项无形资产经济使用寿命为 10 年。并将在其预计的经济使用寿命内对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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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无形资产价值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该项无形资产的摊销将导致上市公司的成 本费用增加,从而影响上市公司的当期损益。2015 年 7 月 31 日该项可辨认无形 资产公允价值增值额为 59,937.09 万元,预计对未来净利润的影响如下表。 评估增值部分:

评估增值部分: 评估增值部分:
单位:万元
名称 2015-2024 年
评估增值门票收益权 5,993.71/年

注:上市公司将在合并日对观印象可辨认无形资产进行确认并重新计算该项无形资产价

值,因此该项无形资产对未来净利润的影响也将发生变化。

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时, 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不同于 以前的估计,由于合同的续约或无形资产应用条件的改善,延长了无形资产的使 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改变其摊销年限,并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进行处理,同时上述无形 资产使用寿命的调整也会影响上市公司的当期损益。

此外,如无形资产存在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况,将按照其差额计 提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计提的该项减值准 备也将减少上市公司的当期损益

6、观印象可辨认净资产公司公允价值和商誉的确认依据及对上市公司未来 经营业绩的影响

(1)观印象可辨认净资产公司公允价值的确认依据

观印象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系以合并日账面净资产为基础,并考虑购买方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无形资产公允价值的调整因素后确认。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2015]第[12475] 号审计报告,观印象 2015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账面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 14,865.02,账面可辨认资产主要为货币性资产,可辨认负债主要为货币性负 债。

同时在合并日对观印象基于合同权力所拥有的票房分成收入收益权,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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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象 刘三姐》、《印象 丽江》、《印象西湖》、《印象大红袍》、《印象普陀》、《印 象武隆》、《又见平遥》等票房分成收入,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单独进行确认及计 量,该项可辨认无形资产公允价值增值额为 59,937.09 万元。

(2)商誉的确认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及相关规定,在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中,购买方对于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在控股合并情况下,该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为商誉。

上市公司备考报表之商誉,上述的合并成本 190,000 万元减去观印象在 2015 年 7 月 31 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59,817.84 万元后,在备考合并报表中体现 商誉 130,182.16 万元。

该商誉体现观印象所拥有的行业经验、业务团队、经营管理以及客户关系等 资源的价值,上述资源价值或无法从观印象整体价值中分离或划分出来,或评估 机构无法在可辨认净资产中可靠计量其公允价值,形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之商 誉。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收购观印象形成商誉的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交易对价 2015731
可辨认净资产账
面价值
无形资产增值
递延所得税负债
影响
2015731
日合并商誉
190,000.00 14,865.02 59,937.09 -14,984.27 130,182.16

注:支付的股权收购款 1,900,000,000.00 元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观印象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598,178,392.43 元的金额 1,301,821,607.57 元确认为商誉。

(3)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合并对价超过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的部分应确认为商誉;该商誉在持有期间不予摊销,但需在未来每个报告期 终了进行减值测试。上市公司将于未来每个报告期末对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进 行减值测试。上市公司可聘请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的股权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 果确定是否计提商誉的减值准备;因此若标的资产在未来经营中实现的收益未达 预期,收购标的资产所形成的商誉将形成减值,从而影响上市公司的当期损益。 根据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签署的《利润预测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期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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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股权进行减值测试,并在出具标的公司当年度 审计报告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果利润承诺期届满时观印象的减值额大于业绩 承诺期内已补偿额,则业绩承诺方还需另行向上市公司补偿差额部分。

综上所述,如果观印象未来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则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 但业绩承诺期内上市公司能够得到足额补偿,故该风险较小。同时,本次交易完 成后,上市公司将为观印象提供业务开拓渠道等方面的支持,积极发挥观印象的 优势,保持观印象的持续竞争力,将因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对上市公司未来业绩 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六、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整合计划

(一)整合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实现从房地产业务单一主业向“房地产+旅游演出创 作”的双主业模式转变。上市公司与目标公司观印象分属于不同的行业,上市公 司原有管理层及目标公司管理层在人员构成、知识构成、专业能力等方面也具有 较大差异,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观印象采取独立运营又协同管理 的经营管理模式,强化对新业务的经营管控能力,有效降低整合风险。

1、业务和资源的整合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通过本次交易,三湘 股份将与标的公司实现业务协同,达到双方共赢。三湘股份可以借助观印象的品 牌优势和行业地位,提升自身的品牌地位,打造具有艺术气息的智能型社区,建 立精准定位的营销渠道。三湘股份可以通过将观印象的艺术理念引入建筑装饰设 计中来,为其地产项目赋予更多的高雅艺术元素,增强居住者的归属感、认同感, 实现“有居”到“宜居”再到“雅居”的升级。同时借助观印象在国内优质景区的良好 合作和品牌影响力,上市公司还将积极挖掘演出周边的旅游地产及商业配套开发 机会,有利于提升其盈利水平。观印象可借助三湘股份搭建的旅游地产的集聚效 应,进一步提升自身演艺项目的人气和知名度,同时引入三湘股份现代化的企业 管理理念,提升自身管理效率和可持续盈利能力。总体上,上市公司将依据标的 公司业务特点,从宏观层面将标的公司的业务经验、经营理念、市场拓展等方面 的工作纳入公司的整体发展蓝图之中,将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各个方面的规划整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79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体统筹,协同发展,以实现整体及各方自身平衡、有序、健康的发展。

2、资产的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观印象作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独立的企业法人,继 续拥有其法人财产,但未来重大资产的购买和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 须报请母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及监管要求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3、财务的整合

在财务方面,交易完成后观印象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观印象将纳入 上市公司管理体系,严格执行上市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制度、内控制度、资金 管理制度、预算制度、审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财务制度,同时上市公司 也将根据观印象的经营特点保持财务整合的灵活性,以达到公司在经营活动、投 资、融资等活动上统一规划。

4、人员的整合

观印象目前具备较强的经营创作团队,基本满足运营需求。本次交易完成后, 观印象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仍将以独立法人主体的形式存在。公司将 保持现有管理团队和核心人员的基本稳定,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协议》、观印象与张艺谋导演的《聘任协议》及王潮歌、樊跃两位导演出具的承 诺函,观印象全体股东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观印象核心创作团队保持稳定。作 为艺术总监/项目导演顾问,张艺谋导演自本次交易交割完成之日起在观印象的 服务期限不少于三年;王潮歌导演、樊跃导演自其承诺出具之日起在观印象的服 务期限为三年且各自完成一个“印象”或“又见”系列项目。张艺谋、王潮歌在其服 务期内对观印象及其子公司已公演的原由其负责创作的演出项目进行定期维护。 在进行演出项目维护时,观印象可以聘请新导演参与项目维护工作,两位导演应 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此外,为充分调动观印象人员的积极性,保持经营活力 并提升整合绩效,促进观印象的持续稳定发展,上市公司已于 2015 年 5 月 25 日 召开董事会,6 月 11 日召开股东大会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激励数额 定为 3,100 万股,其中预留 300 万股,用于对新加入上市公司(含上市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的核心员工的激励。该 300 万预留股份的激励对象主要为观印象 核心导演、骨干团队成员以及重要管理人员,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 授予的标准确定,具体人员和份额将在收购完成后,由观印象新一届董事会最终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80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商议确定。

5、机构的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保持观印象的独立法人架构,在观印象董事会 层面将设九席,其中上市公司将提名五席;观印象的高级管理人员将由观印象董 事会选聘;基本保持内部组织机构的稳定性,并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进行动态优 化和调整。

(二)整合风险以及相应管理控制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实现单一房地产主业向地产+旅游演出双主业转变, 尽管公司已建立了规范的管理体系,但由于上市公司与观印象在现有的经营模 式、项目管理、人员配置上存在较大差异,公司经营决策和风险控制难度将增加, 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需要向更有效率的方向发展。此外,根据公司目前的规划, 未来目标公司仍将保持其经营实体存续,为发挥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上市公司 与目标公司仍需在企业文化、管理团队、业务资源等方面进一步整合。本次交易 完成后的整合能否顺利实施以及整合效果能否达到并购预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如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或管理组织不能满足资产、业务规模扩大 后的要求,或整合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将受到一定影 响。

为降低及控制上述风险,上市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上市公司将不断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管理流程,公 司管理层继续保持开放学习的心态,持续完善公司管理组织,提升管理水平,以 适应公司业务多元化发展。

2、建立有效的内控机制,完善子公司管理制度,强化在业务经营、财务运 作、对外投资、抵押担保、资产处置等方面对各个子公司的管理与控制,使上市 公司与子公司形成有机整体,提高公司整体决策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

3、将子公司的客户、供应商、研发、财务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实现资源共 享,提升上市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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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标的公司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5]12475 号),标的公司最 近两年一期的财务报表如下所示:

(一)资产负债表的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7.31 2014.12.31 2013.12.31



























货币资金 31,833.92 14,213.32 24,054.81
应收账款 5,367.87 2,861.66 1,878.15
预付款项 12.42 85.46 173.61
其他应收款 198.90 1,958.93 2,012.13
存货 514.89 405.88 18.75
其他流动资产 200.00 16,100.00 200.00
流动资产合计 38,127.99 35,624.50 28,337.4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920.00 1,000.00 1,500.00
长期股权投资 3,841.29 3,365.05 3,881.26
固定资产 229.90 284.36 383.97
无形资产 339.23 411.74 537.16
长期待摊费用 28.69 31.22 73.88
递延所得税资产 67.60 34.51 21.78
非流动资产合计 6,426.71 5,126.89 6,398.05
资产总计 44,554.70 40,751.39 34,735.49
应付账款 548.98 1.01 38.72
预收款项 740.00 2,752.97 4,624.96
应付职工薪酬 73.14 22.07 171.70
应交税费 1,314.44 1,930.98 1,505.43
应付股利 2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6,769.12 7,331.08 7,081.12
流动负债合计 29,445.69 12,038.10 13,421.93
负债合计 29,445.69 12,038.10 13,421.93
实收资本 5,794.28 5,794.28 5,794.28
盈余公积 2,561.29 1,901.92 1,473.93
未分配利润 6,509.45 20,814.84 13,853.2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合计
14,865.02 28,511.04 21,121.48
少数股东权益 243.99 202.24 192.0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109.01 28,713.28 21,3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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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44,554.70 40,751.39 34,735.49

(二)利润表的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1-7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3,004.44
13,892.93
14,464.76
其中:营业收入
13,004.44
13,892.93
14,464.76
二、营业总成本
4,886.65
4,446.09
5,324.61
其中:营业成本
3,317.62
2,053.82
2,594.45
营业税金及附加
87.04
136.04
282.75
销售费用
514.53
882.93
958.00
管理费用
861.56
1,399.46
1,450.52
财务费用
-26.49
-77.08
-48.22
资产减值损失
132.38
50.91
87.12
投资收益
195.65
337.75
433.9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56.23
323.79
223.91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313.43
9,784.59
9,574.05
加:营业外收入
10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0.3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413.43
9,784.29
9,574.05
减:所得税费用
2,066.71
2,384.57
2,300.8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346.73
7,399.72
7,273.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353.98
7,389.56
7,258.12
少数股东损益
-7.25
10.15
15.05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1-7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3,004.44
13,892.93
14,464.76
其中:营业收入
13,004.44
13,892.93
14,464.76
二、营业总成本
4,886.65
4,446.09
5,324.61
其中:营业成本
3,317.62
2,053.82
2,594.45
营业税金及附加
87.04
136.04
282.75
销售费用
514.53
882.93
958.00
管理费用
861.56
1,399.46
1,450.52
财务费用
-26.49
-77.08
-48.22
资产减值损失
132.38
50.91
87.12
投资收益
195.65
337.75
433.9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56.23
323.79
223.91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313.43
9,784.59
9,574.05
加:营业外收入
10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0.3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413.43
9,784.29
9,574.05
减:所得税费用
2,066.71
2,384.57
2,300.8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346.73
7,399.72
7,273.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353.98
7,389.56
7,258.12
少数股东损益
-7.25
10.15
15.05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1-7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3,004.44
13,892.93
14,464.76
其中:营业收入
13,004.44
13,892.93
14,464.76
二、营业总成本
4,886.65
4,446.09
5,324.61
其中:营业成本
3,317.62
2,053.82
2,594.45
营业税金及附加
87.04
136.04
282.75
销售费用
514.53
882.93
958.00
管理费用
861.56
1,399.46
1,450.52
财务费用
-26.49
-77.08
-48.22
资产减值损失
132.38
50.91
87.12
投资收益
195.65
337.75
433.9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56.23
323.79
223.91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313.43
9,784.59
9,574.05
加:营业外收入
10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0.3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413.43
9,784.29
9,574.05
减:所得税费用
2,066.71
2,384.57
2,300.8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346.73
7,399.72
7,273.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353.98
7,389.56
7,258.12
少数股东损益
-7.25
10.15
15.05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1-7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3,004.44
13,892.93
14,464.76
其中:营业收入
13,004.44
13,892.93
14,464.76
二、营业总成本
4,886.65
4,446.09
5,324.61
其中:营业成本
3,317.62
2,053.82
2,594.45
营业税金及附加
87.04
136.04
282.75
销售费用
514.53
882.93
958.00
管理费用
861.56
1,399.46
1,450.52
财务费用
-26.49
-77.08
-48.22
资产减值损失
132.38
50.91
87.12
投资收益
195.65
337.75
433.9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56.23
323.79
223.91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313.43
9,784.59
9,574.05
加:营业外收入
10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0.3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413.43
9,784.29
9,574.05
减:所得税费用
2,066.71
2,384.57
2,300.8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346.73
7,399.72
7,273.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353.98
7,389.56
7,258.12
少数股东损益
-7.25
10.15
15.05
项目 2015年1-7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3,004.44 13,892.93 14,464.76
其中:营业收入 13,004.44 13,892.93 14,464.76
二、营业总成本 4,886.65 4,446.09 5,324.61
其中:营业成本 3,317.62 2,053.82 2,594.45
营业税金及附加 87.04 136.04 282.75
销售费用 514.53 882.93 958.00
管理费用 861.56 1,399.46 1,450.52
财务费用 -26.49 -77.08 -48.22
资产减值损失 132.38 50.91 87.12
投资收益 195.65 337.75 433.9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56.23 323.79 223.91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313.43 9,784.59 9,574.05
加:营业外收入 10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0.3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413.43 9,784.29 9,574.05
减:所得税费用 2,066.71 2,384.57 2,300.8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346.73 7,399.72 7,273.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353.98 7,389.56 7,258.12
少数股东损益 -7.25 10.15 15.05

(三)现金流量表的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1-7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88.81 4,744.87 4,913.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399.79 -14,569.41 296.2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00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620.60 -9,841.49 5,192.2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213.32 24,054.81 18,862.5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833.92 14,213.32 24,054.81

二、交易标的盈利预测

(一)盈利预测基准

观印象根据经天职国际审计的 2013 年度、2014 年度以及 2015 年 1 至 3 月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83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实际经营业绩及自身 2015 年 4 至 12 月和 2016 年度的生产经营能力、投资计划 和生产经营计划,在充分考虑了国内市场变化趋势,本着实事求是,稳健性的原 则,编制了观印象 2015 年 4 月至 2016 年度的盈利预测,编制所依据的会计政策 及采用的计算方法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及公司一贯采用的会计政策 一致。

该盈利预测是以观印象对预测期间经营条件、经营环境、金融与税收政策和 市场情况等方面的合理假设为前提,以公司预测期间已签订的销售合同、生产经 营计划、营销计划、投资计划、原材料及工时消耗定额和费用预算等为依据,在 充分考虑本公司的经营条件、经营环境、未来发展计划以及下列各项假设的前提 下,采取较稳健的原则编制的。编制所依据的会计政策与观印象实际采用的会计 政策相一致。

天职国际审阅了观印象编制的盈利预测报告,合并盈利预测表以及后附的合 并盈利预测基准、合并盈利预测基本假设和合并盈利预测说明,并出具了《盈利 预测审核报告》。

(二)盈利预测基本假设

  • 1、我国股份制企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无重大变化。

  • 2、公司所从事的行业和产品市场状况不发生重大变化。

  • 3、国家现行利率、汇率无重大改变。

  • 4、观印象目前执行的税负、税率政策不变。

  • 5、无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所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盈利预测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已审实现数
2015 年度 2015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预测数
1-3 月已审实现数 4-12 月预测数 合计数
营业收入 13,892.93 2,220.82 16,798.20 19,019.02 24,357.30
营业利润 9,784.60 1,603.08 11,469.58 13,072.66 17,216.01
利润总额 9,784.30 1,603.08 11,469.58 13,072.66 17,216.01
净利润 7,399.73 1,161.80 8,619.02 9,780.82 12,906.69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7,389.58 1,164.53 8,584.29 9,748.82 12,910.36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84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三、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

公司根据《重组管理办法》、《格式准则 26 号》的规定和要求,假设本次交 易已于 2014 年 1 月 1 日实施完成,即交易标的已于 2014 年 1 月 1 日成为上 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此为基础编制了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备考合并财务 报表。天职国际审阅了上市公司编制的最近一年及一期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附 注,并出具了《备考审阅报告》。

(一)备考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7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 51,085.93 211,169.60
应收票据 22.54
应收账款 7,320.62 4,383.63
预付款项 736.93 718.60
其他应收款 7,843.47 62,883.22
存货 1,130,658.12 768,715.30
其他流动资产 200.00 16,100.00
流动资产合计 1,197,867.61 1,063,970.3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925.00 12,935.00
长期股权投资 41,006.59 43,584.11
投资性房地产 41,343.03 42,142.14
固定资产 5,588.14 5,744.48
无形资产 60,290.53 63,979.97
商誉 139,157.16 139,157.16
长期待摊费用 1,398.28 1,899.46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567.64 12,897.03
非流动资产合计 311,276.37 322,339.36
资 产 总 计 1,509,143.97 1,386,309.71
短期借款 36,000.00 36,580.00
应付票据 724.40 1,110.22
应付账款 35,372.72 36,237.23
预收款项 297,732.42 168,616.44
应付职工薪酬 125.14 65.14
应交税费 -25,045.72 -12,249.03
应付利息 2,915.22 1,180.70
应付股利 29,324.80 39.98
其他应付款 249,441.61 217,452.9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5,000.00 36,800.00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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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负债合计 681,590.59 485,833.59









长期借款 392,447.51 454,287.51
预计负债 1,337.32 1,337.32
递延所得税负债 25,206.21 26,113.48
其他非流动负债 66.00 66.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419,057.05 481,804.31
负 债 合 计 1,100,647.63 967,637.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97,999.13 409,841.71
少数股东权益 10,497.21 8,830.10
所有者权益合计 408,496.34 418,671.81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1,509,143.97 1,386,309.71

(二)备考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年1-7月
2014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35,858.34
140,973.95
其中:营业收入
35,858.34
140,973.95
二、营业总成本
50,830.10
136,211.40
其中:营业成本
15,605.80
83,327.84
营业税金及附加
894.05
12,765.63
销售费用
4,855.26
6,521.54
管理费用
15,718.94
22,493.84
财务费用
13,572.63
11,006.23
资产减值损失
183.41
96.3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0.50
投资收益
23,845.89
14,190.7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48
634.11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874.13
18,973.84
加:营业外收入
1,259.02
2,972.0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0.02
4.59
减:营业外支出
92.99
270.8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5.23
2.6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0,040.16
21,675.02
减:所得税费用
4,007.82
7,046.2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032.34
14,628.81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334.22
17,354.54
少数股东损益
-1,301.88
-2,725.74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年1-7月
2014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35,858.34
140,973.95
其中:营业收入
35,858.34
140,973.95
二、营业总成本
50,830.10
136,211.40
其中:营业成本
15,605.80
83,327.84
营业税金及附加
894.05
12,765.63
销售费用
4,855.26
6,521.54
管理费用
15,718.94
22,493.84
财务费用
13,572.63
11,006.23
资产减值损失
183.41
96.3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0.50
投资收益
23,845.89
14,190.7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48
634.11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874.13
18,973.84
加:营业外收入
1,259.02
2,972.0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0.02
4.59
减:营业外支出
92.99
270.8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5.23
2.6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0,040.16
21,675.02
减:所得税费用
4,007.82
7,046.2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032.34
14,628.81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334.22
17,354.54
少数股东损益
-1,301.88
-2,725.74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年1-7月
2014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35,858.34
140,973.95
其中:营业收入
35,858.34
140,973.95
二、营业总成本
50,830.10
136,211.40
其中:营业成本
15,605.80
83,327.84
营业税金及附加
894.05
12,765.63
销售费用
4,855.26
6,521.54
管理费用
15,718.94
22,493.84
财务费用
13,572.63
11,006.23
资产减值损失
183.41
96.3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0.50
投资收益
23,845.89
14,190.7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48
634.11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874.13
18,973.84
加:营业外收入
1,259.02
2,972.0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0.02
4.59
减:营业外支出
92.99
270.8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5.23
2.6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0,040.16
21,675.02
减:所得税费用
4,007.82
7,046.2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032.34
14,628.81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334.22
17,354.54
少数股东损益
-1,301.88
-2,725.74
项 目 2015年1-7月 2014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35,858.34 140,973.95
其中:营业收入 35,858.34 140,973.95
二、营业总成本 50,830.10 136,211.40
其中:营业成本 15,605.80 83,327.84
营业税金及附加 894.05 12,765.63
销售费用 4,855.26 6,521.54
管理费用 15,718.94 22,493.84
财务费用 13,572.63 11,006.23
资产减值损失 183.41 96.3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0.50
投资收益 23,845.89 14,190.7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48 634.11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874.13 18,973.84
加:营业外收入 1,259.02 2,972.0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0.02 4.59
减:营业外支出 92.99 270.8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5.23 2.6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0,040.16 21,675.02
减:所得税费用 4,007.82 7,046.2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032.34 14,628.81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334.22 17,354.54
少数股东损益 -1,301.88 -2,72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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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采购及销售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2015年1-7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印象大红袍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票房收入、维护
收入
376.79
736.19
778.37
舟山市普陀印象旅游
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制作收入、票房
收入、维护收入
132.66
509.61
395.78
杭州印象西湖文化发
展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维护收入 170.70
66.04
66.04
平遥县印象文化旅游
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制作收入、票房
收入、维护收入
334.13
863.21
5,921.01
山西又见五台山文化
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制作收入 375.47
3,459.91
2,579.36

(二)关联方担保

报告期,观印象无关联方担保情形。

(三)关联方往来款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5.7.31 2014.12.31 2013.12.31
印象大红袍有限公司 411.75 504.61 187.61
平遥县印象文化旅游发展
有限公司
480.42 191.25 125.00
舟山市普陀印象旅游文化
发展有限公司
142.24 113.64 68.18
杭州印象西湖文化发展有
限公司
163.44 17.50 -
山西又见五台山文化旅游
发展有限公司
125.00 12.00 -
北京印象创意文化艺术中
心(普通合伙)
- 3.29 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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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合计 1,322.84 842.29 384.08
其他应收款 天津观印象广告有限公司 - 0.18 -
其他应收款 北京印象创意文化艺术中
心(普通合伙)
- 1,841.20 1,841.21
其他应收款 山西又见五台山文化旅游
发展有限公司
60.00 - -
合计 60.00 1,841.38 1,841.21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5.7.31 2014.12.31 2013.12.31
应付股利 Impression Creative Inc. 20,000.00 - -
合计 20,000.00 - -
应付账款 印象大红袍有限公司 0.21 - -
合计 0.21 - -
其他应付款 Impression Creative Inc. 720.00 953.73 953.73
其他应付款 北京印象创意文化艺术中
心(普通合伙)
953.73 - -
其他应付款 山西又见五台山文化旅游
发展有限公司
500.00 500.00 500.00
其他应付款 北京印象创意文化艺术中
心(普通合伙)
- 1,278.22 1,278.22
合计 2,243.73 2,801.95 2,801.95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情况

根据上海为众永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三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报告》等有关资料及三湘控股出具的说明,三湘控股的主营业务为投资, 自其成立以来未从事过房地产开发、经营相关业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为从根本上避免和消除三湘控股与上市公司形成同业竞争的可能性,三湘控 股已作出如下承诺:

“1、三湘控股将来不从事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三湘控股将对其控股、 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监督,并行使必要的权力,促使其遵守本承诺。三湘控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88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股及其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上市 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2、在上市公司审议是否与三湘控股存在同业竞争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 三湘控股承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回避,不参与表决。

3、如上市公司认定三湘控股或其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 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则三湘控股将在上市公司提出异议后自行或 要求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上市公司进一步提出受让请求,则三 湘控股应无条件按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 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上市公司。

4、三湘控股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 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 东义务,不利用大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益。”

(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为避免本次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观印象的同业竞争,观 印象的全体股东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1、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及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经 营与观印象及其下属子公司相同业务的情形,不存在潜在同业竞争;

2、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及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控制的其他企 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 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生产与经营,亦不会投资或新设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 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

3、如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或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 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公 司/本合伙企业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以避 免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 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4、本公司/本合伙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合伙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89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企业将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交易对方之一上海观印向的有限合伙人张艺谋、李建光参股的北京印象创意 文化艺术中心(普通合伙)曾持有杭州西湖印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4.2%股权、 广西文华艺术有限责任公司 5%股权和海口印象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40%股 权,除此之外无其他实际经营业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北京印象创意文化 艺术中心(普通合伙)已将杭州西湖印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4.2%股权转让给观 印象;海口印象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已无实际经营。因此,除持有广西文华艺 术有限责任公司 5%股权外,北京印象创意文化艺术中心(普通合伙)不存在与 观印象现实和潜在的同业竞争情况。2015 年 7 月 4 日,北京印象创意文化艺术 中心(普通合伙)出具承诺函,承诺:

“1、本合伙企业同意尽快与广西文华的其他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达成一致, 按每元注册资本 1 元的价格向观印象转让所持有的广西文华 5%股权并交割完 成。

2、若经观印象同意,本合伙企业可以向广西文华主张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原 股东按市场价格溢价转让(或向观印象按同等价格转让)所持有的广西文华全部 股权,则本合伙企业同意就上述全部股权最终转让价款与所对应的出资额的差 额,无偿赠予观印象,并在收到该转让价款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

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合伙企业目前已不存在实际业务经营;本合 伙企业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 或间接从事任何与观印象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生 产与经营,亦不会投资或新设任何与观印象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 业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如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观 印象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企业将立即通知观印象, 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观印象,以避免与观印象及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 在同业竞争。

4、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观印象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赔偿观印象由此遭 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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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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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鉴于本公司通过锁 价方式向黄辉、云锋新创、钜洲资产、裕祥鸿儒、李建光、池宇峰、杨佳露、兴 全基金、光大保德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本次交易配套资金,其中,黄辉系上市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胡雄在认购对象诚鼎三湘资管计划的委托人上海电 科诚鼎智能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合伙人企业中担任合伙人。因此,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Impression Creative Inc.与三湘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 完成后,Impression Creative Inc.持有三湘股份的股份超过 5%。因此,Impression Creative Inc.与三湘股份构成关联关系。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与观印象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及交易。本次交易完成 后,观印象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除观印象因自身业 务特点已存在的关联交易外,上市公司不会因此新增持续性关联交易,也不会因 此新增对关联方担保。为充分保护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利益,规范可能存在的 关联交易,观印象全体股东出具了《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内容如 下:

“1、本次重组前,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及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控制的企业与观 印象之间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 交易;

2、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及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控制的企业 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 关联交易,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及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与上市公司依 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 市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条件公平,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 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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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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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权益的行为;

  • 3、本公司/本合伙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合伙

  • 企业将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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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节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中国证监 会规定,本公司已建立了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等在内的较 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保持《公司章程》规定的上述法人治理结构 的有效运作,继续执行相关的议事规则或工作细则。本公司将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规定,进一步 规范运作,完善科学的决策机制和有效的监督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运作更加符合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情况,维护股东和广 大投资者的利益,具体如下:

(一)股东与股东大会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股东与股东大会仍将继续对公司整体的治理机制发 挥积极作用。公司将依法确保股东享有其股东权利,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提供便 利,切实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保 证每位股东均能有效行使其表决权,充分发挥股东大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利机关对 公司治理机制的积极作用,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三湘控股,实际控制人为黄辉。本次交易对公司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的控制权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始终严格 规范自身行为,未出现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情 况。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 员、资产、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 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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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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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与董事会

目前,公司董事会人数为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 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各位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开展工作,出席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 相关法律法规。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人数不变。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观印象全体股东有权向上市公司提名 1-2 名董事。 (四)监事与监事会

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监事会成员的人员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监事会 仍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 1 名,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要求。各位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 自已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 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五)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会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了高级管理 人员的履职行为、权限和职责,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 的规定。

(六)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会继续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 制度》等规定,董事会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和日常信息披露 工作,接待股东的来访和咨询。公司力求做到公平、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公 司信息。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前,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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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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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公司股东 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保持和维护目前高标准的独立性要求,进一步 夯实公司独立经营与运作的基础。

(一)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生产及销售系统,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其他从事与本公司相同、相 似业务的情形,不存在依赖性的关联交易,因此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影 响。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产生,不存在违法兼职情形,不存在股东超越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人 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 管理人员均在本公司专职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中 担任职务或领取薪酬,也不存在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 形。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上述的人员独 立情况仍将于本次交易完成后得以保持与延续。

(三)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资产独立于公司股东。公司具备完善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 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办公场所、设备等重要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也拥有注册商标、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公司资产与股东个人财产严格区分,不存 在公司资金、资产被股东占用的情况。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上述的资产完整情况 造成影响,公司仍将保持资产的完整性,独立于公司股东的资产。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混合 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公司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内部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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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形成了适合自身经营需要且运行良好的内部组织机构。公司独立行使经营 管理职权,不存在与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同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仍将维持机构的独立经营。

(五)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完善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的 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并实施了有效的财务监督管理制度和 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情况独立作出财 务决策,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公司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并依法独立纳税,独 立对外签订合同。本次交易前,公司不存在与其关联方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也 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关联方非法占用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将贯彻财 务独立运作的要求,独立核算、内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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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 时,除本报告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还应特别认真的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有关的风险

(一)标的资产增值较大的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值为 166,682.28 万元,较观印象 100%股权截止评估 审计基准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9,675.58 万元增值 1,622.71%。综合考虑标 的公司行业地位,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等因素,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 19 亿元。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旅游文化演艺项目的创作和版权运营,主要提供创意 服务,属于轻资产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不能完全反映其盈利能力和公司价值。 标的公司近几年业务快速发展,预期未来盈利能力较强,评估机构基于企业未来 收益的角度,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增值率较高,同时考虑标的公司与公司的协同效 应等因素,双方确定的交易价格较净资产账面价值增值亦较高。虽然评估机构在 评估过程中勤勉、尽责,并严格执行评估的相关规定,但仍可能出现因未来实际 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未来盈利达不到资产评估时的预测,导致出现标的资产 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存在由于宏观经 济波动等因素影响标的资产盈利能力进而影响标的资产估值的风险。

(二)关于本次交易可能被取消的风险

(1)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本 次交易的过程中,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 但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关于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公 司存在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暂停、终止或取消本次重组的风险。

(2)本次交易尚需多项条件满足后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商务部门等 相关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本次交易仍存在因交易审批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 险;

(3)若标的公司业绩大幅下滑可能导致本次重组无法进行的风险,或即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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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进行将需要重新估值定价的风险。

(4)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风险。

(三)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足,不能足额支付现金对价导致交易失败的风险

本次交易需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合计 9.50 亿元,公司计划使用本次募 集的配套资金进行支付。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 19 亿元,分别由黄辉、云锋 新创、钜洲资产、裕祥鸿儒、李建光、池宇峰、杨佳露、兴全基金(定增 111 号)、 光大保德信(诚鼎三湘)承诺认购。募集配套资金是本次交易方案的重要组成部 分,本次配套资金是否能够足额募集将影响本次交易方案的进行。

公司已分别与 9 名配套融资认购方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该等认购方已 在协议中确认全额认购本次配套募集资金。但由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较大, 仍然存在配套资金未能足额募集的可能性。

如果募集失败,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采用银行贷款等债务性融资方式融资完 成收购交易标的的现金支付。但是,公司能否成完成债务性融资存在不确定性。 综上,公司存在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足,不能足额支付现金对价导致交易失败的 风险。

(四)本次交易形成商誉减值的风险

本次股权购买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购买方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 确认为商誉。该等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要在未来每年会计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本次股权购买完成后公司将会确认较大额度的商誉,若标的公司未来经营中 不能较好地实现收益,那么收购标的资产所形成的商誉将会有减值风险,从而对 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无形资产摊销或减值影响上市公司业绩的风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中取得的无形 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应当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 计量。”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天职业字[2015]12475-1号备考审阅报告,截至2015 年7月31日,由于本次并购导致可辨认无形资产公允价值将模拟增加59,937.0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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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增加部分以观印象享有的演出项目门票收益权为主。

通过本次交易确认的无形资产将在未来年度进行摊销,并于每年末进行减值 测试。由于本次并购增加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较大,未来无形资产摊销将对上市 公司当期的经营业绩形成一定影响。”

(六)业绩补偿承诺实施的违约风险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公司本次交易现金对价部分的 支付进程较快。虽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全部交易对方均承诺通过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所获得的上市公司的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至 36 个月 届满之日或其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前(以较晚者为准)将不以任何方式进 行转让,但若出现交易标的大幅无法实现其承诺业绩的极端情况,将可能出现公 司未解锁的股份对价合计低于交易对方应补偿金额之情形。上述情况出现后,某 一交易对方存在拒绝依照《利润预测及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可 能性。因此,本次交易存在业绩补偿承诺实施违约的风险。

(七)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通过本次交易,三湘 股份将与标的公司实现业务协同,达到双方共赢。

三湘股份可以借助观印象的品牌优势和行业地位,提升自身的品牌地位,打 造有具有艺术气息的绿色科技智能型社区,建立精准定位消费者的营销渠道。三 湘股份可以通过将观印象的艺术理念引入建筑装饰设计中来,为其地产项目赋予 更多的高雅艺术元素,增强居住者的归属感、认同感,实现“有居”到“宜居”再到 “雅居”的升级。同时借助观印象在国内优质景区的良好合作和品牌影响力,上市 公司还将积极挖掘演出周边的旅游地产及商业配套开发机会,有利于提升其盈利 水平。

观印象可借助三湘股份搭建的旅游地产的集聚效应,进一步提升自身演艺项 目的人气和知名度,同时引入三湘股份现代化的企业管理理念,提升自身管理效 率和可持续盈利能力。

然而,在业务多样化提升盈利水平、分散市场风险的同时,由于上市公司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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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印象在现有的经营模式、项目管理、人员配置上存在较大差异,对上市公司自 身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在人力资源保障、风险控制、项目管 理等方面不能适应本次交易后业务多样化的需要,则上市公司能否合理地利用观 印象的品牌优势,以及实现协同效应最大化所需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八)营业收入、毛利率、折现率变动影响标的资产评估值的风险

营业收入、毛利率和折现率是标的资产估值的敏感性因素。若评估预测期间 标的资产的营业收入、毛利率和折现率发展等发生不利变动将导致标的资产的评 估结果发生负向变化,最终影响标的资产评估价值。

(九)商务部门审批情况影响本次交易实施的风险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方之一 Impression Creative Inc.系一家注册于开 曼群岛的公司,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测算,三湘股份将向 Impression Creative Inc.发行约 90,103,846 股股份,占三湘股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总 股本的 6.46%,三湘股份于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公司。根据《战 略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商务主管部门的要求,三湘股份应就本次交易完 成后 Impression Creative Inc.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以及三湘股份变更为外商投资股 份公司事宜最终需取得商务部的批准。公司已就本次交易完成后 Impression Creative Inc.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以及三湘股份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公司事宜,参 照《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商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向商务部相关部门 正式提交申请,相关审批尚未完成。因此,本次重组涉及的商务部相关部门的审 批情况和进展将直接影响本次交易的最终实施。

二、交易标的经营风险

(一)服务期限届满后主要导演流失的风险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观印象与张艺谋导演的《聘任 协议》及王潮歌、樊跃两位导演出具的承诺函,观印象全体股东保证,本次交易 完成后观印象核心创作团队保持稳定。作为观印象的主要合作导演,张艺谋、 王潮歌、樊跃分别就服务期限和服务职责与观印象达成协议/向观印象作出承 诺。王潮歌、樊跃还做出了包括服务期限届满后优先合作在内的系列承诺。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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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上述各项措施和安排,上市公司对观印象的主要合作导演实施了有效约束, 保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鉴于未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同时为了尊重张艺谋、王潮歌、樊跃三位导 演艺术创作的自由,除上述服务期限和优先合作条款外,交易各方、交易标的 对张艺谋、王潮歌、樊跃三位导演在观印象三年服务期限后的持续服务暂无明 确的协议约束。考虑到现阶段三位导演的创作实力和业界声望对观印象的持续 “ ” “ ” 盈利有较大促进作用,尽管观印象已形成 印象 、 又见 等一系列实景演出的 品牌,也已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项目开发和执行体系,但若未来如果导演 中的全部或部分选择结束与观印象的合作关系,而观印象的新生导演培养速度 不及预期,观印象的盈利能力将可能受到一定的负面影响。

尽管上市公司已考虑筹划服务期限届满后三位导演的持续合作安排问题,并 将适时推出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三位导演与公司保持长期合作共赢,但仍不能完 全避免出现届时三位导演不为观印象继续提供服务造成观印象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极端气候条件或自然灾害对观印象运营产生重大冲击的风险

观印象的主营业务为旅游文化演出的创作和版权运营,主要收入来源于演出 项目制作服务的报酬及演出票房收入分成。如景区遇极端气候条件或重大自然灾 害,将会直接导致游客减少,从而直接对观印象收入产生重大冲击。

由于观印象创作的演出项目位于广西、云南、浙江、福建、重庆、山西等不 同省份,且各景区旅游旺季均有一定的区别,因此一定程度上分散了极端情况对 公司整体业绩的影响。但不排除大面积、持续性极端天气或自然灾害对观印象业 绩产生重大冲击的可能。

(三)无法持续获得优质旅游资源的风险

观印象成立以来,凭借以张艺谋为首的核心导演团队的声望和创作实力,成 为旅游文化演艺行业的标杆企业。观印象秉承“精品”原则,只与国内顶级的旅游 景区合作,强强联合,推出了一台台脍炙人口的演出,获得了商业效益和社会效 益的双丰收。持续获得优质旅游资源是观印象创作的演出剧目取得成功,公司业 务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观印象凭借自身在行业内的口碑,已经与国内主要顶级景区建立了良好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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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关系。通过本次交易,结合上市公司主营的房地产业务,观印象与景区的合作 关系有进一步深化的可能,更有利于优质旅游资源向观印象倾斜。观印象自身也 在着力将业务由景区旅游演艺拓展到城市旅游演艺,并且走出国门,向东南亚地 区扩张。但未来,随着可开发旅游景区数量减少,或因观印象自身判断失误未能 持续对接优质旅游资源,存在观印象业绩下滑的风险。

(四)宏观旅游市场环境对观印象运营业绩造成影响的风险

观印象创作的演出剧目主要位于国内各大著名景区和旅游城市,旅游环境的 变化会直接影响到旅游景区的游客量,从而影响到观看演出的观众数量,对观印 象的运营造成影响。

2013 年 10 月 1 日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明文禁止了零负团费、 强迫购物及参加自费项目,禁止旅行社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 回扣等不正当利益。在此背景下,旅行社的团费有所上涨,直接导致了游客人数 锐减,也相应使得观看观印象创作演出的观众数量有所减少。

在新《旅游法》的规范下,国内旅游市场将更加理性和健康,而未来旅行社 将会继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取代之前的价格战。观印象演出运营方均为景区 当地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有较强的市场管理能力,并且已经 出台了限制旅游社恶性竞争、违规经营的相应方案,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观印象 经营收入可能受到的不利影响。但仍不能完全避免某些因素导致的旅游市场环境 变化影响观印象未来业绩的风险。

(五)对核心导演团队依赖的风险

观印象自成立之初始终是国内实景演出项目制作的标杆企业,以著名导演张 艺谋为首,形成了聚合张艺谋、王潮歌和樊跃三位导演的核心团队。自最初的《印 ▪ “ ” “ ” “ 象 刘三姐》项目至今,观印象已成功打造了 印象 和 又见 两大品牌,推出了 印 象”系列山水实景演出及“又见”系列情境体验剧,并且正积极尝试新的实景演出 形式(如《江汉朝宗》)。观印象坚持自主创作、知识产权许可模式,并始终走精 品路线,每个山水实景演出项目都由核心导演团队亲自操刀、反复排演,保证作 品公演时已经具备较高的艺术水准。

未来观印象的创作仍将主要依靠以张艺谋为首的导演团队的核心创意。尽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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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导演及其创作团队目前以及未来的一段时期内仍处于各自创作生涯的黄金 时期,同时作为行业内的龙头企业,在张艺谋导演的强大号召力下,观印象业已 开始逐步吸收并大力培养更多的新生代年轻导演参与到核心创意工作中,但不排 除三位导演随着年龄增长创作活跃程度不如以前,或新生代导演创作团队的培养 不及预期,导致观印象未来业绩出现下滑的可能。

(六)观印象业绩的季节性波动风险

观印象剧目演出业绩呈明显的季节波动性特征,由此导致观印象从运营方取 得的版税收入呈明显的季节波动性特征。由于旅游淡旺季、景区当地气候条件、 演出市场整体情况的变化等原因的影响,观印象的版税收入主要在每年 5 月至 10 月取得。如受“五一”、端午等小长假、暑假和“十一”长假等假期因素的影响, “ ” “ ” 各 印象 、 又见 演出均推出加场演出以满足旺盛的观看需求。而由于气候条件 • 不适宜,游客量不足,《印象 刘三姐》、《印象普陀》等室外实景演出在每年第一 季度都有 1-2 个月的停演期。尽管观印象根据北方地区游客的观看需求,开创了 “又见”系列室内情景体验剧,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淡季观演人数偏少的情况,但观 印象业绩的季节性波动特征仍然较为明显。

(七)人才风险

专业人才是观印象的核心资源之一,是保持和提升观印象竞争力的重要因 素。竞争激烈的行业背景下优秀的专业人才资源相对缺乏。未来观印象若不能保 留或引进其发展所需的优秀专业人才,将面临人才流失以及未来业务拓展出现人 才瓶颈的风险。有鉴于此,观印象通过建立并完善员工激励机制、人才培训机制 和人才引进机制,以期达到对该风险的有效控制。

(八)未来旅游演艺市场欢迎度下降以及演出剧目生命周期缩短的风险

旅游演艺行业是一种娱乐性较强的服务型产业,社会居民娱乐形式的不断丰 富所产生的替代效应会对整个演艺市场的收入水平产生冲击。尽管在单个景区的 有效竞争范围内,观印象的演出剧目处于竞争优势地位,但随着娱乐形式种类日 趋繁多,包括电影、电视、网络、游乐园、主题公园、休闲场馆等在内的其他娱 乐形式对旅游演出市场形成一定的替代威胁。旅游演艺市场内部,也面临着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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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主体不断增多、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局面。

对单一演出剧目的市场需求可能随着观众偏好发生改变,推陈出新速度较 快。通过不断优化、完善或改版,优质旅游演出项目的生命周期较长。

观印象作为旅游演艺行业的龙头企业,拥有国内顶级的制作团队。由于多年 的行业积累,观印象对游客观赏习惯和市场发展趋势具有较深把握,对于演出项 目热门题材和生产方式具有较深认识,创作了当今市场上非常受欢迎的一系列作 品。然而,观印象的经营业绩仍存在未来旅游演艺市场欢迎度下降以及演出剧目 生命周期缩短的风险。

三、股市风险

股票市场的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 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 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公司本次交易相关的外部审 批工作尚需要一定的时间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 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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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为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交易过程中主要采取了下 述安排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

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交易方案采 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 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重大事件,公司已经切实按照《证券法》、《重组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范信息披露的通知》的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 义务。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相关法规的要 求,及时、准确、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三、确保本次交易定价公平、公允

交易双方已聘请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对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评 估和盈利预测审核,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为本次交易提供审 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提供评估的资产评估机构均具有证券业务资格。本次交易定 价已经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5 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

四 、网络投票安排

本公司董事会在召开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前发布了提示性公告,提 醒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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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在表决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 会中,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并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充分 保护了中小股东行使投票权的权益,同时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上市公司对其他股东 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

五、交易对方业绩补偿承诺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对交易标的未来期间的盈利情况进行承诺,承诺期内, 若交易标的实际盈利情况未能达到利润承诺水平,将由观印象全体股东向上市公 司进行补偿。上述利润承诺及补偿情况请详见本报告书“第七节 本次交易相关协 ” 议的主要内容/二、《利润预测及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

六、股份锁定的安排

股份锁定的安排详见本报告书“第六节 发行股份情况/ 二、本次交易中股票 ” 发行/(五)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安排 。

七、交易标的核心人员任职期限与其他相关安排

交易标的核心人员任职期限与其他相关安排详见“第七节 本次交易相关协 议的主要内容/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九)/ ” 观印象全体股东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

八、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本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 审计和评估,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和股 份定价、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将对实施过程、相关协议及承 诺的履行情况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发表明确意见,确保本 次交易公允、公平、合法、合规,不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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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三 湘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等相关材料,经审慎分析,同意实施本次交易,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提交公司第六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为本次重组报告 书及与本次重组有关的其它议案,该等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 前认可。

(二)本次交易前,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 Impression Creative Inc.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Impression Creative Inc.持有公司的股份超过 5%;同时,公司拟通过锁价方式向特定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其中认购对象黄辉先生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 董事胡雄在认购对象诚鼎三湘资管计划的委托人上海电科诚鼎智能产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合伙人企业中担任合伙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且构成 关联交易。

(三)本次重组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 于公司增强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 6.50 元/股,不低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 90%(若发行前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定价公平、合理,方案切实可行,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

(五)公司已聘请具有评估资格证书及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承担本次交 易的评估工作,并签署了相关协议,选聘程序合规。评估机构除参与本次交易的 评估外,与上市公司、交易对方、观印象无其他关联关系,具有独立性。评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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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 理性。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合理的作价参考,评估机构 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 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 且符合相关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 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估值目的相关性 一致。本次重组的交易价格以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充分考虑了标的 公司未来与公司具有较强的协同效应以及标的公司的行业地位等因素,经交易各 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定价公允。

(六)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拥有标的公司 100%股权,有利于提高公司 的资产质量和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交 易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也将继续履行本次交易中及之前作出的 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等方面出具的 相关承诺,从根本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本次重组报告书以及各方当事人签订的相关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 次重组报告书具备可操作性。

(八)同意《三湘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九)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予以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十)同意将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十一)本次重组尚需获得公司关于本次重组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相 关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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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三湘股份的独立财务顾问,参照《证券法》、 《公司法》、《重组办法》和《财务顾问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 要求,通过尽职调查和对《三湘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慎核查后认为:

1、三湘股份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重组 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的条件。

3、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公允,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定价方式和发行 价格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拟购买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抵押等情形;本次交易 的实施将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增 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将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 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 结构,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治理机制仍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不存在交易对方对拟购买资产的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

三、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本公司聘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法律顾问。根据北京 德恒律师事务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对于本次交易的结论意见如下:

  • 1、三湘股份本次交易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规定。

  • 2、三湘股份及其他各交易方均具有实施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3、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已依法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全部批准

与授权,该等已取得的批准与授权合法有效。

  • 4、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发行管理办法》

  • 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原则和实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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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本次交易有关的协议各方均具有适格的主体资格,其签署的有关协议内

  • 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 6、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标的资产不存在质押、

  • 担保、被法院查封、冻结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 7、本次交易完成后,三湘股份及观印象原有债权债务的主体均不发生变化,

  • 且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转移和安置情况。

  • 8、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批准程序;本

  • 次发行前,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交易对方均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同时发行 人采取了必要措施避免本次发行完成后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

  • 9、发行人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信息披露行为合

  • 法、合规,发行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等。

  • 10、参与本次交易活动的证券服务机构均具有必备的从业资格。

  • 1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 6 个月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自查范围内的

  • 主体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但该行为不属于内幕交易,不构 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 12、本次交易尚需履行下列必需的批准程序:

  • (1)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 (2)中国相关商务部门的核准、备案。

  • (3)其他必要的核准(如需)

在本次交易履行完毕本法律意见所述尚需取得批准后,本次交易的实施将不 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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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 联人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 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不存在因 本次交易导致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 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方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的情形

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及上述主体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参与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主体未曾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 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最近 36 个月内未曾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 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方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 情形。

三、上市公司于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重大资产交易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公司于最近 12 个月内发生的重大资产交易行为如 下:

下:
序号 事项 董事会决议情况
1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湘(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深
圳市三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股权,转让价格
为人民币13,615.17万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
会议(2014年12月19日)决
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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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湘(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深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 圳市三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股权,转让价格 (2015 年 5 月 22 日)决议通过 为人民币 30,634 万元

上述交易内容与本次交易相互独立,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本次交易聘请的中介机构具备相应资质

公司董事会及法律顾问已对本次交易聘请的财务顾问、审计和评估等相关机 构和人员(参见本报告书“第十七节 本次交易相关的中介机构”)进行了核查, 相关机构和人员均具有从事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五、上市公司停牌前股价无异常波动的说明

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2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就重大事项申请停牌,根据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 字[2007]128 号)第五条之规定,公司股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计算 过程如下:

项目 公司股票停牌前
21 个交易日
2015115 日)
公司股票停牌
前一交易日
2015212 日)
涨跌幅
公司股票收盘价(元) 6.91 7.52 8.83%
深证综指(399106.SZ)收盘值 1,459.69 1,544.80 5.83%
证监会“房地产”指数(399241.SZ)
收盘值
2,023.32 2,004.83 -0.91%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跌幅 3.00%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涨跌幅 9.74%

由上可知,剔除大盘因素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票停牌前20个交易日 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

六、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因本次交易及相关事项,公司 A 股股票自 2015 年 2 月 13 日起停牌。根据 中国证监会《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 通知》等文件的规定,就自 2014 年 8 月 12 日至 2015 年 8 月 21 日期间(以下 简称“自查期间”),本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方及其有关人员持有和买卖上市公司 A 股股票(证券简称:三湘股份,证券代码:000863)的情形进行了自查,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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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具体包括: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及其各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 关专业机构及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 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成年子女)。

根据各相关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查询结果,相关自查范围内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一)公司及相关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参与本次资产重组的三湘股份、三湘股份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其直系亲属在此期间内,除下述主体因被授予限制性股票导致新增公司股票 外,无其他买卖三湘股份股票的行为。

序号 姓名 职务 变更数量 交易时间 交易原因
1 许文智 董事、总经理 新增246万股 2015年6月
29日
公司推出限制性
股权激励计划,并
授予相关人员限
制性股票。上述限
制性股票于2015
年6月29日完成
授予登记。
2 陈劲松 董事 新增123万股
3 李晓红 财务总监 新增123万股
4 张涛 副总经理 新增123万股
5 黄建 副总经理 新增123万股
6 肖欢天 副总经理 新增123万股
7 徐玉 副总经理兼董事
会秘书
新增123万股
8 周立松 财务中心总经理 新增48.92万股
9 邹诗弘 证券事务代表 新增24.22万股
10 周平 财务经理助理 新增5.899万股
11 沈国良 证券事务部主管 新增2.374万股

注:2015 年 5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2015 年 6 月 11 日召开董事会第和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向三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 定授予日为 2015 年 6 月 11 日,三湘股份董事会同意向 190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共 2,800 万股,授予价格为 3.61 元/股。2015 年 6 月 29 日,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登记。

(二)标的资产交易方及其相关知情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本次资产重组的交易标的观印象、标的资产交易方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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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印向和 Impression Creative Inc.以及上述对象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在 此期间内无买卖三湘股份股票的行为。

(三)配套融资方及其相关知情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各方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查询记录,配套资金认购方兴全基金、配套资金认购方光大保德信存在买卖上市 公司股票的行为,除此之外其他自查主体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的情形。自查期间内上述自查主体交易上市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累计买入(股) 累计卖出(股) 交易时间 结余股数
1 兴全基金* 78,922,225.00 - 2014 年11 月11
78,922,225.00
2 光大保德信 3,703,165.00 3,703,165.00 2014年8月18日
-2015年2月3日
0.00

*注:兴全基金于 2014 年 11 月 11 日参与了三湘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报价,最终获配 7,892.22 万股,该部分股份于 2014 年 12 月 1 日上市,限售期 12 个月,预计将在 2015 年 12 月 1 日解除限售。

(四)有买卖行为主体出具的承诺

1、公司相关知情人

许文智、陈劲松、李晓红、张涛、黄建、肖欢天、徐玉、周立松、周平、邹 诗弘、沈国良已分别出具书面承诺:本人作为三湘股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 予对象而新增公司股份系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策授予,并非本人自主投资 行为。本人获取上述股份与本次三湘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观印象 100% 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相关交易无关,本人亦没有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三湘股份股 票交易,也不存在违反《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的情 形。

2、兴全基金

兴全基金已出具书面承诺:在买卖上述股票时及在此之前,未参与三湘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观印象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相关交易的谈判或 决策,也不知晓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任何事项。上述买卖股票是基于本机构对三湘 股份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三湘股份股价走势的判断以及自身资金需求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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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出,没有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三湘股份股票交易,也不存在违反《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的情形。本机构在获悉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信息 时,该股票已经停牌,我司未在内幕信息敏感期获悉相关信息,未向任何第三方 泄露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任何信息,也未建议、暗示任何第三方买卖三湘股份之股 票。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本机构不存在泄露内幕信息或其他违反《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3、光大保德信

光大保德信已出具书面承诺:在买卖上述股票时及在此之前,未参与三湘股 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观印象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相关交易的谈判 或决策,也不知晓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任何事项。上述买卖股票是基于本机构对三 湘股份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三湘股份股价走势的判断以及自身资金需求而 作出,没有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三湘股份股票交易,也不存在违反《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的情形。本机构在获悉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信 息后,未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任何信息,也未建议、暗示任何第 三方买卖三湘股份之股票。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本机构不存在泄露内幕信息或其 他违反《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此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市公司尚未收到监管机构对本次交易进行 内幕交易核查的要求。根据登记结算公司的查询记录以及交易对方、有买卖行为 的自查主体及其控股股东出具的自查报告,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泄露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 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将继续遵循《公司章程》(2014 年 4 月修订)中 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积极对公司的股东给予回报。具体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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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股利分配政策,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 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 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期间间隔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分配利润,并且在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 行利润分配。

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 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的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 3、公司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 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 红。总体而言,公司在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 前提下,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百分之三十。当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连续两年为负数时,不得进行高比例 现金分红。

此外,针对现金分红占当次利润分配总额之比例,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 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确定差异化的现金 分红比例:

  •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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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前文所述之“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以下情形: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若公司快速成长或者公司具备每股净资产摊薄的真实合理因素,并且董事会 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 余,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报告书。

5、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

(1)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程序

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修改利润分配 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给予投资者稳定 回报,由董事会充分论证,并听取独立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众投 资者的意见。对于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还应详细论证其原因及合理性。

(2)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

董事会应就修改利润分配政策做出报告书,该报告书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 决通过并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 发表独立意见。对于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还应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 说明原因。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有关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提 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且经半数以上监 事表决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利润分配政策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 心的问题。在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并且相关股东大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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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应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与利润分配政策的 制定或修改提供便利。

6、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报告书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经营发展规 划、股东回报、资金需求情况、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并依据 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出,利润分配报告书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有关利润分配报告书 的议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报告书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独立董事 应对利润分配报告书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详细记录审议利润分配报告书的管理 层建议、参会董事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作 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报告书时,须经全体监事半数以上表决同意,监事会 须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分红政策和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报告书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公司应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 东大会的权利,广泛听取股东对公司分红的意见与建议,并接受股东的监督。公 司报告期可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分红报告书的,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 现场会议外,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的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宜。

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报告书,或按照低于 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明未进行现 金分红或现金分配低于章程规定比例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报告书发表独立意见并及时披露;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并由董事会向股东大 会做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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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本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于本次 交易的意见如下:

  • 1、三湘股份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

  • 《重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公允,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定价方式和发行 价格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本次拟购买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标的公司股权不存在质押、抵押等情 形;本次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改善上市公司 财务状况、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律师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本公司聘请德恒律师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根据德恒律师出具的法律意 见书,律师对于本次交易的结论意见如下:

  • 1、本次交易的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三湘股份《公司

  • 章程》的规定。

  • 2、三湘股份及其他各交易方均具有实施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3、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已依法履行现阶段所必要的批准或

  • 授权程序,该等已取得的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 4、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管理办法》、《重组办

  • 法》、《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原则和实质条件。

  • 5、本次交易有关的协议各方均具有适格的主体资格,其签署的有关协议内

  • 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 6、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标的资产不存在质押、

  • 担保、被法院查封、冻结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 7、本次交易完成后,三湘股份及观印象原有债权债务的主体均不发生变化,

  • 且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转移和安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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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批准程序;本 次发行前,三湘股份实际控制人、交易对方均与三湘股份不存在同业竞争;同时 三湘股份采取了必要措施避免本次发行完成后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

9、三湘股份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信息披露行为 合法、合规,三湘股份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等。

10、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均具有有关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 具有从事本次重组相关工作的专业资质,具备为本次交易提供相关证券服务的必 要的资格。

1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 6 个月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自查范围内的 主体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但该行为不属于基于本次重组事 项的内幕信息进行的交易,未涉及内幕交易情形,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实 质性法律障碍。

12、本次交易尚需履行下列必需的批准程序:

(1)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2)中国相关商务部门的核准、备案;

(3)其他必要的核准(如需)。

在本次交易履行完毕本法律意见所述尚需取得批准后,本次交易的实施将不 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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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本次交易相关的中介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E 座 3 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6560 8300 传真:010-6560 8450

经办人:徐炯炜、董军峰、张铁、周蓓、贾兴华、张悦

二、律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负责人:王丽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经办人:黄侦武、王瑞杰、侯志伟

三、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永宏

电话:010-88827799 传真:010-88018737

经办人:叶慧、郭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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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产评估机构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6

法定代表人:徐伟建

电话:010-88018731 传真:010-88019300 经办人:黄运荣、吕铜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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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节 董事及相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三湘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黄 辉 芮永祥 许文智 胡 雄 陈劲松 高文舍 郭永清 石 磊 丁祖昱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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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三湘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引用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 内容,并已对所引用的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三湘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出现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


周 蓓

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名: __ __

董军峰 张 铁

法定代表人签名: __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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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三、律师声明

本所同意《三湘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并已对所引用的内容进 行了审阅,确认《三湘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名:

__ __ __ 黄侦武 王瑞杰 侯志伟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__

王 丽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016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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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四、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同意《三湘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引用本所出具的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并已对所引用的内容 进行了审阅,确认《三湘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名:__ __

叶 慧 郭海龙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__

陈永宏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6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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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公司同意《三湘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内容,并已对所 引用的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三湘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名:

__ __

黄运荣 吕铜钟

法定代表人签名: __

徐伟建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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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第十九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 1、 三湘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2、 三湘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3、 三湘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董事意见

  • 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5、 德恒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 6、 天职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

  • 7、 天职国际出具的《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 9、 天职国际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

  • 10、 沃克森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

  • 11、 三湘股份与观印象全体股东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资产购买协议》及 补充协议

  • 12、 三湘股份与观印象全体股东签署的《利润预测及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

二、备查地点

  • 1、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上海市市杨浦区逸仙路 333 号

电话:021 - 6536 4018 传真:021 - 6536 3840

联系人:徐玉、邹诗弘

  • 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E 座 3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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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电话:010-8513 0588

传真:010-6560 8450

联系人:董军峰、张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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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三湘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之签章页)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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