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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XIANG IMPRESSION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Jul 2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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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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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定期) 会议于2020 年7 月22 日召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董事会 审议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 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的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 询 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实,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二)关于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能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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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担保事项均已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2020 年6 月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53,639.85 万元,占公司截至2019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6.27%。对外担保情况 如下:
| 担保债务余额(万元) | |||||
|---|---|---|---|---|---|
| 序号 | 担保债权人 | 担保人 | 被担保人 | 担保方式 | |
| 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 | 上海浦湘投资有限公司 | 上海湘芒果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 24039.85 | 连带责任保证 |
| 2 |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郊支行 | 上海三湘(集团)有限公司 | 三河市湘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 3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上海三湘(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湘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6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 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钢宝山支行 |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观印象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三湘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69000 | 连带责任保证、质押担保 |
| 5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五角场支行 |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湘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三湘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担保 |
| 6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三湘祥腾湘麒投资有限公司 | 上海三湘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担保 |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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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二、关于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 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25,208,160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44,508,600 股,即1,180,699,5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4 元(含税)现金股利,共派发现金总额472,279,824.00 元, 不分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 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我们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三、关于选举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 司董事会选举新任董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会选举王盛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提名、审议及聘任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根据王盛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材料,其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的条件,能够胜任董事职责的要求,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 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本次董事的提名,董事会审议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将选举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其他相关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的修订符合《证券法(2019 年 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4 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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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未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公司章程修改。
独立董事:石磊 蒋昌建 周昌生 2020 年7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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