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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XIANG IMPRESSION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0

Apr 25,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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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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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 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公司2010 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武 汉众环审字(2011)715 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强调事项内容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3)所述,和光公司在2010 年12 月31 日合并净资产为-102,482.64 万元,已严重资不抵债,存在多项 巨额逾期借款、对外担保。本公司存在多项处于执行以及强制执 行阶段的诉讼事项,部分资产和资金账户被查封或冻结,生产经 营规模萎缩。和光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十(3)中充分披露了 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不确定性。

上述强调事项没有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 规范的情况,且对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在审 计报告中特别说明旨在

公司董事会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09 年9 月23 日,本公司与现大股东深圳利阳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阳科技”)、上海三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三湘控股”)签订《重组框架协议》;与利阳科技、 三湘控股、各金融债权人签订《资产出售与金融债务重组协议》; 与利阳科技、深圳市和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方投资”)

签订《资产出售与金融债务转移协议》;与利阳科技签订《资产 出售与非金融债务转移协议》;与三湘控股、和方投资、黄卫枝 等8 名自然签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公司拟将全部资产负债出售给和方投资与利阳科技,其中, 将部分资产(即非流动资产)和非金融债务出售给利阳科技,将 除出售予利阳科技的资产之外的其他资产(即流动资产)、金融 债务出售给和方投资。同时,本公司向上海三湘股份有限公司全 体股东发行股份购买上海三湘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二)本公司与现大股东深圳利阳科技、上海三湘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各金融债权人(包括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 侨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深圳办事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中国长城资产 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已于2009 年9 月23 日签订《资产出售与 金融债务重组协议》;

(三)2009 年10 月15 日至11 月2 日,公司重组材料经证 监会和深交所初步审核后,2009 年11 月3 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受 理了公司的重组材料,并于2009 年12 月23 日对重组材料审核 过程中相关问题提出了反馈意见,证监会反馈意见中对重组方案 及资产审核意见无重大瑕疵,重组方案无重大障碍;2010 年1

月5 日公司针对反馈意见要求重新补充上报材料,截止到目前, 已经进入了审批的程序,重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四)董事会认为上述方案在有关机关批准实施后,有望解 决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对本公司董 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说明现发表如下意见: 对于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财务报告出具的武汉众环审字(2011)715 号带强调事项 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董事会相关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签名:吴航 洪建男

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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