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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XIANG IMPRESSION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0
Apr 25, 2011
53862_rns_2011-04-25_f203e7ef-0cf5-4965-93b5-c97c15525529.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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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0 年度财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的专项说明
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结合本年审计 实施情况及已获取的审计证据,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 了众环审字(2011)715 号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 无保留意见。现就公司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 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和光商务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可能会给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第1502 号——非标准审计报告》第七条的规定,我们在审 计报告中进行了强调: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3)所述,和光公司在2010 年12 月31 日 合并净资产为-102,482.64 万元,已严重资不抵债,存在多项巨额 逾期借款、对外担保。本公司存在多项处于执行以及强制执行阶段 的诉讼事项,部分资产和资金账户被查封或冻结,生产经营规模萎 缩。和光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十(3)中充分披露了拟采取的改 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不确定性。
上述强调事项没有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 范的情况,且对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在审计报
告中特别说明旨在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并不构成对财务报表的任 何保留,也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
公司董事会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09 年9 月23 日,本公司与现大股东深圳利阳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利阳科技”)、上海三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三湘控股”)签订《重组框架协议》;与利阳科技、三湘控 股、各金融债权人签订《资产出售与金融债务重组协议》;与利阳 科技、深圳市和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方投资”)签订《资 产出售与金融债务转移协议》;与利阳科技签订《资产出售与非金 融债务转移协议》;与三湘控股、和方投资、黄卫枝等8 名自然签 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公司拟将全部资产负债出售给和方投资与利阳科技,其中,将 部分资产(即非流动资产)和非金融债务出售给利阳科技,将除出 售予利阳科技的资产之外的其他资产(即流动资产)、金融债务出 售给和方投资。同时,本公司向上海三湘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发 行股份购买上海三湘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二)本公司与现大股东深圳利阳科技、上海三湘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各金融债权人(包括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 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中国
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 处)已于2009 年9 月23 日签订《资产出售与金融债务重组协议》;
(三)2009 年10 月15 日至11 月2 日,公司重组材料经证监 会和深交所初步审核后,2009 年11 月3 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了 公司的重组材料,并于2009 年12 月23 日对重组材料审核过程中 相关问题提出了反馈意见,证监会反馈意见中对重组方案及资产审 核意见无重大瑕疵,重组方案无重大障碍;2010 年1 月5 日公司针 对反馈意见要求重新补充上报材料,截止到目前,已经进入了审批 的程序,重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四)董事会认为上述方案在有关机关批准实施后,有望解决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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