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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xiang Advanced Material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Sep 1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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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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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63 证券简称:三祥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9 债券代码:113572 债券简称:三祥转债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三祥转债”赎回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登记日:2021 年 9 月 23 日

  • 赎回价格:100.268 元/张

  • 赎回款发放日:2021 年 9 月 24 日

 赎回登记日收市前,“三祥转债”持有人可选择继续交易,或者以转股价 格 14.09 元/股转为公司股份。目前仅剩下 2021 年 9 月 22 日及 2021 年 9 月 23 日两个交易日,2021 年 9 月 23 日(可转债赎回登记日)收市后,“三祥转债” 将停止交易和转股,特提醒“三祥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 “三祥转债”持有人持有的“三祥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 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者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 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三祥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 和转股,按照 100.268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三祥转债” 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风险提示: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三祥转债” 917 日收盘价为 164.01/ 张)与赎回价格( 100.268/ 张)差异较大,特别提醒持有人注意在 2021923 日之前或当日完成交易或转股,否则可能面临投资损失。敬请广大投资 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自 2021

年 8 月 9 日至 2021 年 8 月 27 日,连续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三祥转 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14.09 元/股)的 130%(即 18.32 元/股)。根据《三祥新 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 书》”)的约定,已触发“三祥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前赎回“三祥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本公司“三祥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 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未转股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实施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本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三祥转债”持有人 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 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 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 为计息天数, 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三祥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8 月 9 日至 2021 年 8 月 27 日,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三祥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4.09 元/股) 的 130%(18.32 元/股),已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 2021 年 9 月 23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三祥转债”的全部持 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 100.268 元 /张(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 =B×i×t÷365

IA 为当期应计利息;

  • 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 t 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当期计息年度(2021 年 3 月 12 日至 2022 年 3 月 11 日)票面利率为 0.5%; 计息天数:2021 年 3 月 12 日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共 196 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 =B×i×t÷365=1000.5%196÷365=0.268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268=100.268 元/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公司可转换债券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即每张面值 100 元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0.268 元(税前),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0.215 元(税后)。可转换债券利息个 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 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 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对于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

100 元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0.268 元(含税)。

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 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200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以及 2018 年 11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 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 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 值税,因此,对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 息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即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可转换债券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 人民币 100.268 元(含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 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四)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在公司选定的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三祥转 债”赎回提示公告至少 3 次,通知“三祥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1 年 9 月 24 日) 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三祥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 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

赎回款发放日: 2021924

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记减持有人 相应的“三祥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 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 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赎回登记日 2021 年 9 月 23 日前(含当日),“三祥转债”持有人可按公司可 转债面值(100 元/张),以当前转股价格 14.09 元/股转为公司股份。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1 年 9 月 24 日)起,“三祥转债”将停止交易 和转股。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三祥新材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93-5518572 联系人:郑雄、叶芳

地址:福建省寿宁县解放街 292 号

特此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