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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xiang Advanced Materials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Oct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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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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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63 证券简称:三祥新材 公告编号:2021-079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和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进行了充分沟通,中审众环知悉本 事项并无异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作 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53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67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3 人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46,351.76 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2,424.97 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1,384.81 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6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 行业序号 | 行业门类 | 行业大类 |
|---|---|---|
| C38 | 制造业 |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
| E48 | 建筑业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 A01 | 农、林、牧、渔业 | 农业 |
| F52 | 批发和零售业 | 零售业 |
| I63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193.00 万元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额:5,815.22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00 万元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 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 、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 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和 纪律处分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 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4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 序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 | 行政监管措 施机关 |
行政监管措 施实施日期 |
|---|---|---|---|---|
| 1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 措施决定书〔2018〕1 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 注册会计师何夕灵、曾凡 超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 定 |
山东证监局 | 2018-01-04 |
| 2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监 管措施决定书〔2018〕3 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黑龙江证监 局 |
2018-01-16 |
| 3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浙证监管局行政监管 措施决定书〔2018〕72 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浙江证监局 | 2018-10-31 |
| 4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 措施决定书〔2020〕130 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 注册会计师吕淮海、胡涛 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
深圳证监局 | 2020-7-17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凤美,于 1997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 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 年 5 月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5 份。2021 年开始,作为 本公司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2)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隋国君,于 2006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 年 12 月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自 2006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等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2 份。自 2021 年开始,作为
本公司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崔江涛,于 2002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 1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复核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5 份;2021 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拟签字会计师:隋国君,中国注册会计师(CPA),曾主持及参与多家上市 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等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从业经历 16 年, 其中证券从业经历工作 15 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 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 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亦不 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董事会拟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酬为人民币 36 万元, 内控审计报酬为人民币 20 万元,对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用由本公司承担。与 2020 年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变更会计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2020 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 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审众环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 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
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
经双方事前沟通和协商,中审众环不再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中审众环知悉本 事项并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对其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 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公司 拟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对中审亚太的执业情况及审计 团队的独立性及专业胜任能力进行充分考察,认为该所能够胜任公司 2021 年度 的审计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综合考虑中审亚太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及收费等情 况,认为其能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公正执业,能保证公司的股东利益不受侵害。 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 年,期满可以续聘。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1 年审计机构并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就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 解具体情况,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后,对此事项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中审亚太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较为完善的内部组 织结构、管理制度、充足的注册会计师资源,拥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 经验和职业素养。我们同意变更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 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中审亚太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 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 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变更中审亚太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