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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lux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7
Jul 2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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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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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17-049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力士”或“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17 年8 月10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7 年 7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2016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8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1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进行 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9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8 月 10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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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 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 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 年 8 月 7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17 年 8 月 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余渚工业区三力士股份有 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 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17 年 7 月 26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 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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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
三、提案编码
| 三、提案编码 |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
四、会议登记方法
-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
-
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
2、登记时间:2017 年 8 月 8 日 9:00-11:30,13:00-16:00。
-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融资部
-
4、通讯地址: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融资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 道余渚工业区)。传真:0575-84318666,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 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 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 交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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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唯放、余毓灏
联系电话:0575-84313688
传真号码:0575-84318666
联系地址: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余渚工业园区
邮编:312031
-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
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七、备查文件
-
1.董事会决议;
-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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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
投票代码:362224,投票简称:“三力投票”。
-
填报表决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17 年8 月10 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8 月9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 年8 月1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3:00。
-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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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三力士股份有限公 司于2017 年8 月10 日召开的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指示 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
注: 1 、请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 ”。每
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
2 、如委托认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
3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 / 盖章处)
被委托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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