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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lux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Jun 1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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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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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17-041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力士”或“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事宜已于 2017 年 4 月终止。公司聘请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申万宏源”)担任前述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接 的公司 201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专户资金全部使 用完毕或法定督导期结束之日止。

公司已于 2017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 2017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 券预案的相关议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启动后,公司决定聘请海际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际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保荐机构,并于近日与海际证券签订了《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 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之 保荐协议》,约定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工作的持续督导期从本次发行上市的当年 剩余时间及其后的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自本次发行的证券上市之日 起计算。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 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已 与申万宏源终止了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申万宏源未完成的持续 督导工作将由海际证券完成。海际证券已指派赵亮先生、解刚先生担任公司本次 公开发行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专户资金全部使用完毕或法定督导期结束 之日止。(附:赵亮先生、解刚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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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赵亮先生,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从 事投资银行业务已逾 12 年,拥有丰富的股权融资经验,主导或参与了古越龙山 配股、大东南非公开发行、盛洋科技 IPO、赤天化可转债和非公开发行、安纳达 非公开发行等项目。

解刚先生,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从 事投资银行业务已逾 15 年,拥有丰富的股权融资经验,主导或参与了西部证券 IPO、创意信息 IPO、环球印务 IPO、海康威视 IPO、盐湖股份增发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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