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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lux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Mar 2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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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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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16 年度履职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独立与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利益,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独 立董事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6 年公司共召开了十五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十五次,会前认真阅读 议案及相关资料,了解实际情况,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审慎 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2016 年,公司共召开了 四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四次,见证了股东大会审议过程。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对《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15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及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201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关于聘请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 预案》、《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关于开展 2016 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独 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的议案》、《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防范大股东及其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境内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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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的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均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修订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并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 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对《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经了解相关 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认为其能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 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故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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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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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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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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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公司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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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对《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15 年非公开发行A 股的 发行发行价格的议案》,进行了认真核查和了解,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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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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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016 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6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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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8、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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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可行权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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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了认真核查和了解,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对《关于终止2015 年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议案》、《关于与2015 年非公开 发行A 股股票的认购对象终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A 股股 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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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进 行了认真核查和了解,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对《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新增关联方2016 年日常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召开 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了认真核查和了解,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对《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进行了认 真核查和了解,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办公及调查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座谈、走访等方式,现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内控治理、制度建设,以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通过直接交谈、电话 沟通、网络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情况;同时,通过社会调查,关注公司行业发展政策导向、 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变化情况,了解公司行业竞争情况;关注网络传媒对公司的 新闻报道、评论,及时了解有关事项的真实背景和进展情况,根据了解掌握的信 息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认真履行专门委员的职责,对专门委员会审议 的事项积极与公司业务单位人员沟通,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分析,及时提出个人 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工作情况
1、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履职期间,重点对公司治理、 生产管理、财务状况、关联交易、担保、对外投资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解,听取公 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的汇报。通过现场会议、基层调查、通讯、网络邮件等形式, 获取所需信息和资料,进行专业分析判断、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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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注中小股东诉求、维护投资者权益。对公司章程修订、分红政策、分 红派息、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中小投资者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积 极发表专业意见,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通过学习《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化规范意识; 通过学习,加深了对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规 则制度的认识和理解,有效提高履职能力。
六、其他方面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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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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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7 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 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加强学习,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的影响,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诚信、勤勉、谨慎、 认真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并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为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出 谋划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2016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
独立董事:陈显明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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