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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lux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2
Feb 28,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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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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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的核查意见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力士”或“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的规定,中国银河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三力士非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就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对外担保事项
(一)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绍兴威格尔机械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格尔”) 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按照60%的持股比例为其申请的400 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的基本信息如下:
-
1、担保最高债权额:240 万元人民币。
-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保证范围:全部授信本金余额及其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相关费 用等。
4、担保期限:自担保生效之日起至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 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两年。
- 5、威格尔另一股东绍兴县德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按照40%的持股比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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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同比例担保,担保金额为160 万元。同时,针对公司向威格尔提供240 万元 担保事项,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吴兴荣向公司提供了全额反担保。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绍兴威格尔机械部件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绍兴县柯岩街道余渚村
法定代表人:黄凯军
注册资本:600 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机械配件、汽车配件、橡胶传动带;货物进出口(法 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 许可经营的项目。)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11年12月31日/2011年度 | 2012年9月30日/2012年1-9月 |
|---|---|---|
| 总资产 | 1,171.53 | 1,568.94 |
| 总负债 | 599.88 | 882.98 |
| 净资产 | 571.65 | 685.96 |
| 资产负债率 | 51.20% | 56.28% |
| 营业收入 | 700.78 | 867.80 |
| 利润总额 | 25.56 | 146.94 |
| 净利润 | 15.59 | 114.31 |
注:2011 年度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2 年1-9 月财 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与公司的关系
威格尔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600 万元,公司出资 360 万元,直接持有其60%股权;绍兴县德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出资24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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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持有其40%股权。
二、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访谈三力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负责人,查 阅对外担保的相关合同、董事会决议、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被担保方财务 资料、以及反担保方资产情况,现场检查被担保方的生产经营情况等方式,对公 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合理性、必要性进行了核查。
三、对外担保履行的程序、担保存在的风险
2013 年2 月28 日三力士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三力士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该议案无须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已针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威格尔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 力,公司本次对威格尔的担保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资产质量产生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被担 保方其他股东进行了同比例担保,且针对公司向被担保人提供担保事项,公司董 事兼副总经理吴兴荣向公司提供了全额反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已针对该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被担保方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反担保方亦能够提供有效地反担保,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资产质量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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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形。
本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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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 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__ __ 黄楷波 徐子庆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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