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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gfor Technologies 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Oct 25,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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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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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3-088 债券代码:123210 债券简称:信服转债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491,833,387.03 元(以下简称“本次置换”)。具体 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28 号)批复同意,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 1,214.7560 万张,每张面值 100.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14,756,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036,166.3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05,719,833.62 元。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已于 2023 年 8 月 2 日将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余额人民币 1,209,599,016.98 元划付至公 司指定银行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于 2023 年 8 月 2 日出具了《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 441C000383 号)。 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 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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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此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 资于以下项目:
| 序号 |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 项目投资总额 (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元) |
|---|---|---|---|
| 1 | 深信服长沙网络安全与云 计算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
578,790,000.00 | 505,199,833.62 |
| 2 | 软件定义IT基础架构项 目 |
1,545,780,000.00 | 700,520,000.00 |
| 合计(注) | 2,124,570,000.00 | 1,205,719,833.62 |
注: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1,214,756,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 1,205,719,833.62 元,在募集资金使用分配时,保持“软件定义 IT 基础架构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不变,调减“深信服长沙网络安全与云计算研发基地建设 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 (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3) 专字第 70033240_H01 号),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487,954,203.67 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前述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487,954,203.67 元,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元) |
拟置换金额 (元) |
|---|---|---|---|
| 1 | 深信服长沙网络安全与云计 算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
88,308,673.48 | 88,308,673.48 |
| 2 | 软件定义IT基础架构项目 | 399,645,530.19 | 399,645,530.19 |
| 合计 | 487,954,203.67 | 487,954,203.67 |
( 二 )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3) 专字第 70033240_H01 号)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之致同验字(2023) 第 441C000383 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9,036,166.38 元 (不含税)。发行费用中,保荐承销费人民币 5,156,983.02 元 (不含税)已从募集 资金总额中扣除,其余发行费用人民币 3,879,183.36 元(不含税)已由公司自筹资 金支付。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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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类别 | 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金 额(不含税)(元) |
拟置换金额(元) |
|---|---|---|---|
| 1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3,226,836.39 | 3,226,836.39 |
| 2 | 律师费用 | 424,528.30 | 424,528.30 |
| 3 | 信息披露、发行手续费等 费用 |
227,818.67 | 227,818.67 |
| 合计 | 3,879,183.36 | 3,879,183.36 |
综上,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491,833,387.03 元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实施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中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做出了安排,即“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 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 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公司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 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 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 ( )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491,833,387.03 元。
( 二 )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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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发 行申请文件中的安排一致,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符合《监管要求》《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 公司实施本次置换事项。
( 三 )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监管要求》《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且履行了 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建 设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 策程序合法有效,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置换事项。
( 四 )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深信 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安 永华明(2023)专字第 70033240_H01 号),认为: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要求》《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 如实反映了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情况。
( 五 ) 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 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 超过 6 个月,符合《监管要求》《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 使用符合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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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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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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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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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3) 专字第 70033240_H01 号);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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