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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gfor Technologies Inc.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Apr 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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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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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郝丹)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5 月 16 日任期届满期间,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深信服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自治文件,忠 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 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 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郝丹,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2004 年至 2012 年历任北京市司法局基层处科员、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副主任;2013 年至 2016 年任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主任;2016 年至 2017 年任北京王府井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 年至 2019 年任深圳兼固股权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负责人,2018 年 2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广东远智先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负责人、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300077)独立董事、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771)独立董事、深 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763)独立董事、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符合《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3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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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参加董
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
董事会次
以通讯方
式参加董
事会次数
委托出席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会次数
是否连续
两次未亲
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4 1 3 0 0 1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任职期间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按时出席公 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履行了合 法有效的审批程序,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 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专业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出席情况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次数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次数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次数
2 2 3 3 1 1

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关注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主持召开了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拟定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报董事会审议,相关程序合法合 规,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认 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审计 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与审计机构就审计工作进行积极沟通,做好定期 报告审阅和监督工作,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信 息进行审核并对董事会人员构成提出相关建议,同意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名单;审核并同意了公司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推荐人选名单。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在 2023 年度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日常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本 人在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就审计计划、重点事项等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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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沟通,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

在 2023 年度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不定期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 座谈、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同时,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就公司发展前景、战略布局以及所面临的市场环境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探讨,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可行性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 东的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 提供相关资料认真审阅、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等,利用自身的 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 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 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3、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本人任职期间内,参加公司 2022 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 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涉及需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如下: (一)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在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准 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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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和内部控制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相关信息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 实际情况。

(二)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发生,也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何朝 曦先生、熊武先生、冯毅先生作为第三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 叶钦华先生、曾斌先生、钱镇先生作为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提 名事项合法合规,本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在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内,无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发生。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 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 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在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回购注销 2019 年度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出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本人认为,本次回购 注销事项审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已对该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意见。

除上述事项外,在本人 2023 年度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 重点关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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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 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 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 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已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离任。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 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郝丹 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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