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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gfor Technologies Inc.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Oct 9,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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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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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 并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经讨论,我们以独立和客观的立场,对本次董事 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 股票(第二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董事会确定的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 年 度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10 月 9 日, 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2022 年度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同时,本次授予符合《2022 年度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 条件的规定。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2 年度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及 授予条件的相关规定,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 排。
5、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 机制,增强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以 2023 年 10 月 9 日为 2022 年度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第二批)的授予日,授予 20 名激励对象 253,500 股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曾斌 叶钦华 钱镇 二〇二三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