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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an Optoelectronics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14
Jun 29,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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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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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703 股票简称: 三安光电 编号:临 2014-047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6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大会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会议审议事项、投 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中相关事项进行了更正补充。现对本次股东大会 有关事项进行补充更正后的通知公告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7月10日(星期 四)
-
●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8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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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7 月10 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7 月10 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 号公司一楼会议 室。
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 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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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选举林秀成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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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举林志强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3、选举韦大曼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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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选举阚宏柱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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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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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举孙燕红女士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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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举翁君奕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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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选举彭万华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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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1、选举周勤业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2、选举林柏泓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四) 审议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备注:第(一)、(二)、(三)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每一有表决权的股 份享有与拟选出的董事、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可以自由地在董事、监事 候选人之间分配其表决权,既可分散投于多人,也可集中投于一人,按照董事、 监事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从前往后根据拟选出的董事、监事人数,由得票较 多者当选。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股 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出席对象
-
1、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2、截止2014年7月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
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1附后)。
四、其他说明
- 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操作流程见附件2;
2、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投 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五、会议登记办法
-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股票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办理登记手续;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4年7月10日前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有关人员联系办理登记手续,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雪炭
联系电话:(0592)5937117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4年7月10日 召开的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对会 议议案的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操作
1、投票代码
| 1、投票代码 | |||
|---|---|---|---|
|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议项数量 | 说明 |
| 738703 | 三安投票 | 10 | A股股东 |
|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议项数量 738703 三安投票 10 |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议项数量 738703 三安投票 10 |
说明 A股股东 |
|---|---|---|
| 2、表决议案 | ||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 总议案 | 99.00元 | |
| 1 |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0元 |
| 1.01 | 选举林秀成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1元 |
| 1.02 | 选举林志强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2元 |
| 1.03 | 选举韦大曼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3元 |
| 1.04 | 选举阚宏柱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4元 |
| 2 |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元 |
| 2.01 | 选举孙燕红女士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1元 |
| 2.02 | 选举翁君奕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2元 |
| 2.03 | 选举彭万华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3元 |
| 3 |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3.00元 |
| 3.01 | 选举周勤业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3.01元 |
| 3.02 | 选举林柏泓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3.02元 |
| 4 | 审议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4.00元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注:议案组1、议案2 和议案组3 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 董事和股东代表监事,申报股数为选举权份数。对于每个选举议案组,股东每持 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项个数相等的选举权总份数。如某股东持有三安光 电100 股股票,本次股东大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共有4 名,则该股东对于非独立 董事选举议案组拥有总数为400 份的选举权份数。股东应以其拥有的每个议案组 的选举权总份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权
总份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当选举权 总份数超过一亿份时,应通过现场进行表决。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5、投票举例
①股权登记日 2014 年7 月8 日 A 股收市后,持三安光电A 股(股票代码 600703)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 “99.00 元”,申报股数填写“1 股”,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 738703 | 买入 | 99.00 元 | 1 股 |
②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 票的第4 号议案“审议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 下:
| 下: | |||
|---|---|---|---|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703 | 买入 | 4.00 元 | 1 股 |
③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 票的第4 号议案“审议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 下:
| 下: | |||
|---|---|---|---|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703 | 买入 | 4.00 元 | 2 股 |
④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 票的第4 号议案“审议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 下:
| 下: | |||
|---|---|---|---|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703 | 买入 | 4.00 元 | 3 股 |
⑤如某投资者持有100 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组1 共4 名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方式如下:
| 议案名称 | 对应的申报价格(元) | 申报股数 | 申报股数 | 申报股数 | |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 以累积投票方 式选举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
||||
|---|---|---|---|---|
| 林秀成 | 1.01 | 400 | 100 | 300 |
| 林志强 | 1.02 | 100 | 100 | |
| 韦大曼 | 1.03 | 100 | ||
| 阚宏柱 | 1.04 | 100 |
二、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 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对股东大会的多个待表决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 申报,表决申报不能撤单。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 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 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 施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4、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